火之总论
炎炎真火,位镇南方,故火无不明之理,辉光不久。全要伏藏,故明无不灭之象。火以木为体。无木、则火不长焰。火以水为用,无水、则火太酷烈。故火多则不实,火烈则伤物。木能藏火,到寅卯方而生火,不利于西,遇申酉而必死。生居离位,木断有为,若居坎宫,谨畏守礼。
金得火和,而能镕铸。水得火和,则成既济。遇土不明,多主蹇塞。逢木旺处,决定为荣。木死火虚,难得永久,纵有功名,必不久长。春忌见木,恶其焚也。夏忌见土,恶其暗也。秋忌见金﹐金难剋制。冬忌见水,水旺则灭。故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则不实。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则太燥,冬火欲生、不欲杀,杀则歇灭。
生于春月,母旺子相,势力并行,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愁兴盛,盛则沾恩。土多则蹇塞埋光。火盛则伤多烈燥。见金可以施功,纵重见用才尤遂。
夏月之火,秉令乘权。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见木助必招夭折之患,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穑。金土虽为美利,无水则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过倾危。
秋月之火,性息体和,得木生则有复明之庆。遇水剋难免陨灭之灾。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损伤其势。火见火以光辉,纵叠见而必利。
冬月之火,体绝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剋以为殃。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见金为难任财,无金而不遭害,天地虽倾,火水难成。
论丙火
三春丙火:
三春丙火,秉象至威,阳回大地,侮雪欺霜,端用壬水,为扶阳,名曰天和地润,既济功成,正月用壬,庚辛为佐,二月端用壬水,三月土重晦光,取甲佐之为妙。
癸丙春生,不晴不雨之天,丙日春生,时月出癸,云雾迷蒙,不显不达,非若水辅丙也。
正月丙火:
正月丙火,三阳开泰,火气渐炎,取壬为尊,庚金佐之,壬庚两透,科甲定然,即壬透庚藏,亦有异途显达。
若一庚高透,支藏一二丙火,纳粟奏名,主为人慷慨英雄,有才迈众。
或一派庚辛混杂,常人,得时月两透庚金、无辛者,定主清贵,或辛年辛时,名为贪合,酒也之徒,女命一理。
或丙少壬多,而无戊制,名杀重身轻,斯人篌里藏刀,寻非痞棍,或见一戊制壬,反成富贵,宜见一二比肩方妙。
或一片戊土,甲不出干,终非大器,且恐孤贫,正月之丙,忌戊晦光,或支成火局,端取壬水为贵,无壬、癸亦姑用,若壬癸俱无,取戊以泄火气,但属平人。
或支成火局,吊作炎上而推,但不逢时耳,若不见东南岁运,反致孤贫。
或四柱有甲木,得康金暗制,可作秀才。
无壬用癸者,略富贵,且官杀亦要旺有限,丙火无壬,多主贫贼,屡徵屡验。或火多无水,一至水必死。不然,定有灾咎,惟五月丙火,合炎上格,则不喜水破格、用癸无根,定主日疾。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庚者,土妻金子。
时日月年
庚丙庚丙
寅午寅午
两间不杂,按察时日月年
壬丙戊庚
辰寅寅寅
庚壬两透,词林 时日月年
丁丙庚辛
酉子寅亥
状元 时日月年
戊丙壬丁
戌子寅酉
二月丙火:
二月丙火,阳气舒升,端用壬水,壬透天干,不见丁化,加以庚辛已亦透,壬水有根,定主科甲。
或无壬水,己土姑用,主有才学,虽不能成名,必衣食充足。
或一派壬水,见一戊制,虽不科甲,亦有恩庇。或无戊透,则有辰戌丑未之戊,但辰宫癸水,贪合成火,不能制壬,此平常衣禄。若支下全无一戊,此系奔流之人,加以金多生水,下贱之命。
或一派戊土,亦用壬水,运喜行木,见土不祥,行火亦不利。
或丙子日辛卯时,乃从化格,但不逢时贪才坏印,难招祖业。若得一二重丁火破辛,壬水得位,亦主富贵,虽不科甲,亦有异途,名传郡邑。合此格,主妻妾多子。或月时见二辛卯,日乃丙子,名为争合,年不透丁制辛,此人昏酒色,年透丁火,反吉。或支成木局,反因奸得才,因酒得名。
凡用壬者,金妻水子。
时日月年
己丙己乙
亥申卯亥 时日月年
己丙丁己
亥申卯亥
三月丙火:
三月丙火,气渐炎升,用壬水,或成土局,取甲木为辅,壬不可离,壬申两透,科甲定宜,惟忌庚出制甲,则秀才而已。
无甲用庚,助壬水泄土气。
壬透甲藏,富大贵小,有甲无壬,劳碌浊富,壬藏无甲,一介寒儒。壬甲两无,愚贱之辈,乙丁杂乱,定必属凡夫。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夏丙火:
三夏丙火,阳威性烈,专用壬水。若亥宫壬水无力,回克泄气故也,仍用申宫长生之水,方云富贵。
四月端用壬水,金为佐,五月亦端用壬。四五月壬透者富贵。丁多、兼看癸水,六月用壬,但借庚金为佐。
阳刃合杀,威权万里,丁火羊刃太旺,正谓羊刃倒戈,无头之鬼,丙火用壬,生旺坐实方好,忌壬水太多,名杀重身轻。
四月丙火:
四月丙火,建禄於巳,火势炎炎,宜专用壬水,解炎威之力,成既济之功。如无壬水,孤阳失辅,难透清光,得庚发水源,方为有根之水。壬庚两透,不见戊土,号曰湖水汪洋,广映太阳,光辉显著,文明之象,人合此格,不但科甲峥嵘,必有恩谥封荣。若不验,必暗损阴德。
或无壬水,癸亦姑用,见庚透癸,不富必贵。但心性乖僻,巧谋善辩。
或壬癸俱无,愚顽之辈,火炎无制,僧道之流。
或一派庚金,不见比劫,有富无贵。
或丙什日干,四柱多壬,不见戊制,名曰阴刑杀重,光棍之流。或支成水局,加之重重壬透,一无制伏,盗贼之命,如见己土,下贱鄙夫。
用壬者金妻水子。
时日月年
戊丙乙丁
子子巳巳
庚运夺魁 时日月年
甲丙辛乙
午午巳未
时日月年
丙丙辛庚
申寅巳子
五月丙火:
五月丙火愈炎,得壬庚高透,方为上命。或一壬无庚,亦主页监,犹防戊己出干,丁壬化合,则为平人,即不透庚壬。或有申宫长生之水,济之坐禄之金,至妙,必入词林,又怕戊己杂乱,则为异路。
或成火局,不见滴水者,乃僧道鳏独之命,即有一二癸水,多遇火土,用之无力,瞽目之人,得戊己透火气,亦主刑克孤寡,行北运多凶,何也,所谓燥烈水激反凶。
或成炎上格,柱运不见庚辛,多见甲乙者,反主大富贵,然亦不可见水运。
或有庚癸透者,衣禄充足,支火轻,无目疾,支见水者,异途。或成土局,又为泄太过,得壬滋甲出干,土被制而火得生扶,此必富贵寿考之格也。
时日月年
己丙壬庚
亥戌午寅 时日月年
己丙戊戊
丑午午戌 时日月年
甲丙戊戊
午辰午申
六月丙火:
六月丙火退气,三代生寒,壬水为用,取庚辅佐。
庚壬两透,贴身相生,可云科甲名宦,若无庚有壬,不见戊出,小富小贵,见戊制壬则为贤而已。或己土出干混杂,此必庸夫俗子。或壬水浅,己土出干,其人贫困,无壬下格,贱而且顽,男女一理。
或天干一派丙火,阳极生阴,干支两见庚壬。
总之六月丙火用壬,不同余月用壬、喜运行西北,六月用壬,喜运行西南。
时日月年
壬丙丁壬
辰申未寅 时日月年
己丙己戊
亥戌未午 时日月年
戊丙丁壬
戌申未寅
七月丙火:
七月丙火,太阳转西,阳气衰矣,日近西山,见土皆晦,惟日照湖海,暮夜光天,故仍用壬水辅映光辉。
如壬多,取戊制方妙,有壬透干,又见戊土出干,可云科甲,如戊藏支内,不过生员,多壬无戊,平常人也。或戊多壬少,亦属常人,或多壬,一戊出制,所谓众杀猖狂,一仁可化,必主颢达,有权职。
一派辛金,又为弃命从才,奇特之造,亦得恩荣,但多依亲戚而为进身之阶,从才者以水妻木子。
时日月年
壬丙戊壬
辰申申戌 时日月年
庚丙甲乙
寅申申未
八月丙火:
八月丙火,日近黄昏,丙之余光,存於湖海,仍用壬水辅映。
四柱多丙,一壬高透为奇,定主登科及第,富贵双全,一壬藏支,亦主秀才。或戊多困水,则假作斯文,若无壬水,癸亦可用,但功名不久。
或见辛透,不能从化,贫苦到老,或见一丁制辛,为人奸诈,不识高低,女命合此,长舌氵㸒贱。
或成金局,无辛出干,此非从才,乃朱门饿莩,如辛出干,不见比劫,此从才格,反主富贵,亲戚提拔,妻贤内助,用水者,金妻水子,从才者,水妻木子。
时日月年
丁丙丁丙
酉午酉子 时日月年
丁丙丁丙
酉辰酉寅 时日月年
戊丙癸己
子子酉卯
九月丙火:
九月丙火,火气愈退,所忌土晦光,必须先用甲木,次取壬水。
甲壬两透,富贵非凡,苦无壬水,得癸透干,亦可,虽不科甲,异路功名,壬癸藏支,页监而已,甲藏壬透,无庚破甲,可许秀才。或庚戊困了水木,定是庸才,无甲壬癸者,下格。
或一派火土,虽不太旺,亦自燥矣,如不离过继,亦主奔流,加以无庚辛壬癸出干,必为夭命。
或支成火局,炎上失时,若运入南方,一贫彻骨。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壬者,金妻水子。
时日月年
戊丙甲己
子子戌亥 时日月年
戊丙戊丙
戌午戌申 时日月年
壬丙壬戊
辰寅戌戌
十月丙火:
十月丙火,太阳失令,得见甲戊庚出干,可云科甲,主为人性好清高,斯文领袖。
如辛透见辰,名化合逢时,主大贵。
或壬多无甲,乃作弃命从杀,即不科甲,亦是宦僚。
或壬多有甲无戊,郤非从杀,宜用己土混壬。
总之十月丙火,木旺宜庚,水旺宜戊,火旺用壬,随宜酌用可也。
时日月年
庚丙乙甲
寅戌亥申 时日月年
戊丙辛壬
子戌亥辰 时日月年
壬丙己辛
辰子亥巳
十一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冬至一阳生,弱中复强,壬水为最,戊土佐之。
壬戊两透,科甲可许,无戊见己,异路功名。
或无壬水,有癸出干,得金滋无伤,又有丙透以解冻,可许衣衿。
或一派壬,则端用戊土,此人虽不成名,文章迈众,但名利虚浮,何也,因戊晦光,又须甲木为药也,或无壬水,癸亦可用,但不甚显。
或四柱多壬无甲,乃作弃命从杀,亦有云路。
或水多、有甲、无戊,郤非从杀,宜用己土浊壬,十一月丙火,与十月颇同。
时日月年
庚丙庚辛
寅寅子亥 时日月年
癸丙庚辛
巳子子丑 时日月年
戊丙庚辛
子戌子酉
十二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气进二阳,每雪欺霜,喜壬为用,己土司令,土多又不可少甲,壬甲两透,科甲堪宜,甲藏则秀才而已,或无甲得一壬透,富中取贵。
如见一派己土,不见甲乙,名假伤官,聪明性傲,名利虚浮。
或一派癸水,得己出干,必主自创基业,若制伏太过,又取辛金作用,得见癸透,此人即不成名,必清雅文墨之士。
时日月年
癸丙己乙
巳申丑巳 时日月年
庚丙己乙
寅午丑丑
时日月年
壬丙乙癸
辰午丑卯 时日月年
庚丙丁己
寅寅丑丑 时日月年
乙丙己乙
丑寅丑酉
论丁火
三春丁火
正月丁火:
正月丁火,甲木当权,乃为母旺,非庚不能劈甲,何以引丁,姑用庚金。
或一派甲木,无庚制之,非贫即夭。或只一甲木、多见乙木者,必离之客,焉问妻儿。或见甲乙,生庚子时,又主妻甲子早,宜可采芹。
得壬化木,弱极复生,合此必主大贵,但此化合,反以不见庚破格为妙。
或有庚金壬癸,得己出干制之,此命不由科甲,亦有异途。
或一派壬癸,不得寅时,又无庚金,必主穷困。
或丁年、壬月、丁日、壬时,男主大贵,女则不宜,此格以土为妻、金为子,但子女艰难,女命合此,氵㸒贱,刑夫克子。
或支火局,无滴水解炎,僧道之命,见甲出略可,总不可无水,水多亦不宜。
时日月年
壬丁戊庚
寅未寅辰 时日月年
癸丁庚辛
卯酉寅卯
二月丁火:
二月丁火,湿乙伤丁,先庚後甲,非不能去乙,非甲不能引丁。庚甲两透,科甲定然,庚透甲藏,亦有生贡,甲透庚藏,异路功名。
或庚乙俱透,庚必输情於乙,未免贪合,运行金水,一贫彻骨。或庚透乙藏,则不能贪合,乙反引丁,即用乙亦无害.运入木火之乡,自然富贵,用乙者水妻木子。
若尽是乙木,不见一甲,此人富贵不久,因贪致祸,弄巧反拙,且不能承先人之业。
或支成木局,有庚透、主清贵,不见庚者、常人,二月乙木司权,必须有庚,有乙无庚,主贫苦无依,用庚者、土妻金子。
得印旺杀高,大富大贵。或一派水,无一戊制,主贫苦无依。或乙少癸多,有戊去制,反吉。用土者、火妻土子。
时日月年
丁丁乙戊
未巳卯子 时日月年
庚丁癸丁
子卯卯卯 时日月年
甲丁己庚
辰丑卯辰
三月丁火:
三月丁火,戊土司令,泄弱丁气,先用甲木引丁制土,次看庚金,庚甲两透,定主科甲,或一藏一透,终非白丁。
或支成木局,取庚为先,得庚透,丁癸不透,亦有异路功名。
或支成水局,加以壬透,名杀重身轻,必夭折天年。或遭凶死,或戊己两透,廊庙之客,若一甲破土,定是常人。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金者、土妻金子。
三夏丁火
四月丁火:
四月丁火乘旺,虽取甲引丁,必用庚劈甲,伐甲、方云木火通明,甲多、又取庚为先。
但四柱忌见癸水,癸水一见,泄庚、湿甲、伤丁,故以癸为病。
或癸水藏支,壬水出干制丙,不夺丁光,自是鴈塔题名,玉堂清贵。
或有庚无甲,戊透天干,此为伤官生才,又取戊为用,必主富贵,戊土出干,不见甲乙,又不见水,是伤官伤尽,八字清高,但不大贵,亦不大富,见水多木多,定是常人。
或四柱多丙,不见壬癸,夺了丁光,此人贫苦,或丁年、巳月、丁巳日、丙午时,一丙不夺二丁,即不颢达,亦名播四邻。故书曰,丁火阴柔一烛灯,太阳相见夺光明,柱中若见甲木透,定许身安福自临。
时日月年
乙丁己甲
巳丑巳午 时日月年
乙丁癸辛
巳巳巳酉
五月丁火:
五月丁火,时归建禄,不宜乱用甲木。
遇年透隔位之壬,不贪丁合者,忠而且厚,或支成火局,干见火出,得庚壬两透者,科甲定然,土透制壬,常人。即壬藏支中,亦非白丁,但要运行西北,方可发达,得一癸透,名独杀当权,出人头地。
若见寅辰亥卯字,化木生火,平常人物,丰衣足食,中年富,但刑克子息,劳而无功,或丙午月、丁未日、辛亥时,亥中有壬制丙,不致贫苦,若丙午时,则滴水难救炎火,必主僧道,若年支见子,虽不科甲,亦有衣衿。
若干支无火局,有水透干,须用甲木,又要庚劈甲方明,木火通明,主大富贵,或木少火多,焚其木性,不能光透九霄,荣华不久。
或生月是禄,支皆生旺合局,右以火出,无滴水解炎,乃身旺无依,孤贫之格,女必为尼,即运北地,反主凶危。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时日月年
戊丁壬庚
申亥午午 时日月年
甲丁甲辛
辰未午巳
时日月年
甲丁戊癸
辰丑午卯 时日月年
乙丁甲丙
巳丑午寅 时日月年
癸丁甲丙
卯酉午子
六月丁火:
六月丁火,阴柔退气,但值三伏生寒,丁弱极矣,专取甲木,壬水次之。
若得甲出天干,支成木局,见亥中之壬,为木神有根,接引丁火,必然科甲,即不见木局,支见壬水,虽不大贵,亦有凌云之气,无庚不妙。
或支成水局,见水透干,则湿木性,不能引丁,必为平常人,有甲透、有才干。有庚透,无刑伤,若无甲木,假名假利。
或年月日时,皆一派丁未之类,此为纯阴,终无大用。
用甲者、水妻木子。
时日月年
丙丁丁丁
午未未卯 时日月年
丁丁丁壬
未巳未子
三秋丁火
七月丁火:
七月丁火,退气柔弱,端用甲木,金虽乘旺司权,无伤丁之理,仍取庚劈甲,为引火之物,或借丙暖金晒甲,不虑丙夺丁光,凡两丙夹丁者,夏月忌之,余月不忌,但此格少年困苦刑克中年富贵,必要地支见水制丙,方妙。
三秋甲庚丙并用,仍分优劣,何也,七月甲丙,申中有庚,八月甲丙庚皆用,七八月或无甲木,乙亦可用,为枯草引灯,郤不离丙晒也,九月端用甲庚,大抵甲一庚,乙不离丙,其理极明,或见甲庚丙皆透,必主科甲,无甲用乙者,富贵皆小,且富而不贵者多。
或一重壬水,又多见癸水,必以戊土为制,自然富贵光辉。
或一派庚金,名才多身弱,主富屋贫人,妻多主事,或壬多泄庚,丁壬化杀,反成富贵,若庚多无壬,奔流下贱。
时日月年
戊丁丙辛
申丑申亥 时日月年
戊丁丙辛
申卯申亥 时日月年
丙丁丙辛
午酉申卯 时日月年
丙丁甲庚
午未申辰
八九月丁火:
或八月一派辛金,不见庚金,又无比劫,比弃命从才,富而且贵,虽不科甲,亦有异途,从才者水为妻,不克,有正偏,木为子,不刑。
或九月一派戊土,泄丁火之气,不见甲木,为伤官伤尽,非寻常可比,或甲木透出,为文书清贵,秋闱可夺,用甲者,庚不可少,水妻木子。
时日月年
庚丁己壬
戌亥酉午 时日月年
辛丁己丁
亥丑酉未 时日月年
壬丁丙庚
寅未戌午 时日月年
丙丁甲己
午卯戌亥
三冬丁火
十月丁火:
三冬丁火微寒,端用庚甲,甲乃庚之良友,凡用甲木,庚不可少,无庚无甲,何能引丁,难云木火通明,冬丁有甲,不怕水多金多,可称上格,甲庚两透,科甲分明,见己则否,己多合甲,则为常人。
或一丙夺丁,必赖支内水救,若有支金发水之源,官拜乌台有准,金无癸水制丙,无用之徒,或有金无水,贫寒之士,有火无金,又主清高。
或时月二壬争合,取戊破之,有戊稍有富贵,无戊常人,设戊藏得所,不失衣衿。
或二丙夺丁,得年干有癸,支下带合,金水得所,亦必显达,纳粟奏名,必验。
时日月年
辛丁癸癸
亥亥亥亥 时日月年
庚丁丁乙
戌未亥卯 时日月年
丁丁癸癸
未丑亥丑 时日月年
癸丁丁庚
卯卯亥戌
十一月丁火:
或仲冬水多癸旺,金无比印,此作弃命从杀,亦有异途功名,见丁比出干,难合格局,常人,且主骨肉浮云,六亲流水,戊出破癸,颇有兄弟妻儿,此格用戊,火妻土子,用甲,水妻木子。
或四柱多丙丁,又用癸制火,用癸者金妻水子。
三冬丁火,甲木为尊,庚金佐之,戊癸权宜酌用可也。
时日月年
甲丁己庚
辰酉丑午 时日月年
甲丁己戊
辰未丑子 时日月年
乙丁癸壬
巳巳丑辰 时日月年
甲丁辛辛
辰卯丑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