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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兵制简表(汉—清)
中国历代兵制简表(汉—清)

 

朝代 军制概要
西汉

中央兵:
南军:掌宫城门,长官为卫尉。武帝时又建期门、羽林、城门之兵。
北军:掌京师城门,长官为中尉。武帝时置八校尉: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校尉皆属北军。

地方兵:大都是特种兵,如巴蜀的“材官“,陇西之“车骑”,会稽之“楼船”各随其地所宜而置之。另外还有屯田兵。

东汉

中央兵(如西汉仍建南北,略有改动):
南军:五官中郎将   掌三署郎宿卫  主殿门内
左中郎将    掌三署郎宿卫  主殿门内
右中郎将    掌三署郎宿卫  主殿门内
虎贲中郎将   掌虎贲郎宿卫  主殿门内
羽林中郎将   掌羽林郎宿卫  主殿门内
羽林左监    掌羽林郎宿卫  主殿门内
羽林右监    掌羽林郎宿卫  主殿门内
卫尉      掌宫门卫士   主殿外
北军:中候五营京城兵 长水校尉  掌宿卫军
射声校尉  掌宿卫军
步兵校尉  掌宿卫军
屯骑校尉  掌宿卫军
越骑校尉  掌宿卫军

汉灵帝时,于京师设“西园八校尉”,由宦者负统率之责:
上军校尉 蹇硕
中军校尉 袁绍
下军校尉 鲍鸿
典军校尉 曹操
助军校尉 赵融
右军校尉 冯芳
左军校尉 夏牟
佐军校尉 淳于琼

地方兵:东汉初罢郡国兵,以京兵任征伐。末年,群雄皆拥兵。

三国 曹魏、蜀汉之制,大体如东汉。曹丕时州郡复典兵,州置都督,后又加四征(征东、征西、征南、征北)、四镇(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将军之号。又置大将军、都督。孙吴则多水军。
西晋

中央兵有“七军”、“五校”:

七军:左卫将军、右卫将军、前军将军、后军将军、左军将军,右军将军、骁骑将军,“中领军“总统之(中军将军)。

五校: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各领千人为营,皆在城中)。晋武帝为防地方权大,废去州郡兵。

东晋
南朝

东晋、南朝兵制弛废。东晋每遇征战,或发“奴兵”,或募兵。仅谢玄募练的“北府兵”,称劲旅,大破前秦苻坚。

宋齐梁陈多系临时发丁,或将帅各募部曲。

北朝

北魏孝文帝时,行均田制,用征兵制,建羽林、虎贲军;

北齐军制分为内外,外有步兵曹,内有骑兵曹;

西魏、北周行“府兵制”稽民为兵,农隙训练。共设百府,每府委一郎将主之。分属二十四军,开府各领一军。设大将军12人,每人统两开府。设柱国六人,每人统两个大将军。总统于宇文泰。

实行府兵制:设十二卫(左翊卫、右翊卫、左骁骑卫、右骁骑卫、左武卫、右武卫、左屯卫、右屯卫、左御卫、右御卫、左候卫、右候卫。设将军分统,共百府。府有郎将、副郎将、坊主、团主。府兵受田,免租调。

又设骠骑、车骑二府,长官分别为骠骑将军(后改鹰扬将军)、车骑将军(后改副郎将)。别置冲折府、果毅府。

唐代亦实行府兵制,前后凡三变:

1、玄宗之前实行府兵制:中央设十二卫(本十六卫,其中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不领府兵。十二卫是:左右骁骑、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每卫设上大将军一人,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下领折冲府。

全国折冲府共634个,在关内有261个。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上府统兵1200人,中府统兵1000人,下府统兵800人.其下有“团”(300人)、“队”(50人)、“火”(10人)。每折冲府设折冲都尉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长史1人,兵曹1人.每团设校尉1人,每队设队长1人,每火设火长1人。府兵服役年龄为20—60岁。平时受田务农,农隙训练,有战事则出征。平时轮番赴京宿卫,称为“番上”。出征时,临时任命将领。战争结束,兵归府,将还朝。

2、玄宗时,均田制崩溃,府兵制亦败坏,改募“彍骑”,以卫京师,仍由十二卫统之。

3、唐代后期,中央仍恃“禁军”(即南北衙兵中北衙兵)计有:左右御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策军、左右神武军、左右神威军十军。大都有宦官统之。

地方则藩镇(节度使)各拥重兵,且有军号,如魏博节度使统辖之兵称“天雄军”,徐泗兵称“武宁军”等。下至五代亦如此。

宋代兵种有四类,以禁军为主:

禁军:中央之卫军,为宋代兵力骨干,分驻京师及各地,轮番更戍。由殿前司及侍卫司统之。各设都指挥使,赴都指挥使、都虞侯各一人。侍卫亲军又分为马、步兵。

厢兵:诸州之镇兵,其中壮勇者选入禁军。厢兵不甚训练,大都服役官署。

乡兵:选自户籍或士民应募者,非各地常有。

藩兵:塞下内附部落之兵。

南宋高宗时,立御前五军,称为神武军,隶枢密院,后改属殿前司。

兵种有三类:

蒙古军:蒙古男子年十五以上,七十以下,尽佥为兵。十人为一排,设排头。其上有百户、千户、万户。元世祖忽必烈时,中央设五卫,以统宿卫诸军。卫设亲军都指挥使。外地则在万户之下置“总管”,千户之下置“把总”,百户之下置“弹压”,立枢密院以总之。某方有战事,则临时置行枢密院。

探马赤军:佥诸部族之人为军。

汉军:佥汉人为军。

其它还有“匠军”,将工匠集中编成;又设“新附军”, 为俘虏的宋兵

中央设五军都督府,另有皇帝亲自统帅的十二卫。成祖北迁后,增至七十二卫;地方设卫、所;省设都司;

明太祖洪武26年规定全国设都司17,留守司1,内外卫所329,守御千户所65,其后又有所更改;

明代京军,成祖时设三大营(五军营、三千营、神机营),景帝时于谦编练“十团营”。英宗复辟后扩充为十二营“选锋”,武宗以后,又设东西两“官厅”;

地方边地,有驻兵重镇九处,称为九边: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蓟州、太原、固原。九边统兵者为总督或总兵官。

八旗兵:满洲、蒙古、汉军各有八旗(红、蓝四旗,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分驻京师和各省城。其中正黄、正白、镶黄三旗为皇帝亲军。八旗兵长官为将军、都统、副都统;

绿营:清廷将统一过程中收编的明军和其他汉人按明军旧制,以营为单位组建军队,除在京师五城戍卫以外,绝大部分分驻全国各省。其掌管有: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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