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讲的近代是指1840年至1919年,考虑到史料的实际情况,下限延至1930年左右。绥远地区大
致
相当于今天内
蒙
古自治区中西部。清代,这一地区包括口外五厅(七厅)及土默特旗、乌兰察布盟、伊
克
昭盟。清末以来,随着垦区的扩大,又先后设置
了
五原厅、武川厅、兴和厅、陶林厅等。民国初年,设绥远特别行政区,辖境与清末基本相同,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大规模地设县,包括包头县、临河县、固阳县等。我们在阅读史料时发现有关
蒙
旗灾荒情况的记载甚少且不成
系
统(注:有关史料中对
蒙
旗的灾荒所记甚少,且不成
系
统。我们推测,在这一时期,
蒙
旗与中央财政没有直接关
系
,
蒙
旗的灾荒不影响有关方
面
的财政收入,故尔有关记载特别是官方的记载极少。),故本文所涉及地区以清代至民国以来设治的地区为主,对
蒙
旗情况只是附带提到。
一
灾荒,即由灾及荒,
邓云特
先生在其《中国救荒史》中给灾荒所下的定义可供我们参考。“所谓灾荒者,乃以人与人社会关
系
之失调为基调,而引起人对于自然条件控
制
之失败所招
致
之物质生活上之损害与破坏也”。〔1〕(序言)我们研究的重点是自然灾害所引发的社会后果。
近代绥远地区的灾荒是十分严重的。从灾害的种类来看,包括水、旱、风、虫、雹、霜冻、碱等,尤其以水、旱、风灾为甚。在1840 —1930年的90年中,绥远地区计发生253厅(县)次灾害,平均每年2.81厅(县)次。(注:本数字是作者参照傅增湘《绥远通志稿》(未刊稿本,藏内
蒙
古图书馆)、《清实录》及李文海等编《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等史料统计而得,仅供参考。)将这一数字与同一时期内地省份相比,在1846—1910年的65年中,黄河流域六省(直、鲁、豫、晋、陕、甘)平均每年受灾州县占该地区总州县数的25.37%,而长江流域六省(苏、浙、皖、赣、鄂、湘)平均每年受灾州县数占该地区总州县数的30.04%;〔2〕(p.882 )如果以清末绥远地区的州县数作为基数,其比例要大于长江、黄河流域。由于这一地区相对来说人口密度较低,故灾害造成的影响没有内地省份严重。这一时期,绥远地区比较严重的灾荒有三次。
第一次是在光绪初年。光绪初年,华北地区发生大的旱灾,重灾区在山西省。关于这次旱灾的情况,已有许多论述。〔2〕这次旱灾也波及绥远地区。从光绪三年(1877年)开始,和林格尔、萨拉齐、清水河、托
克
托厅先后遭受旱灾的侵袭。旱灾一直持续到光绪四年。有关史料表明,绥远地区的旱灾和山西省比较起来要轻得多。山西省的大旱是从光绪二年开始的。光绪三年九月,山西巡抚曾国荃在奏
折
中还提及往归化、包头等地
采
买粮食。〔3〕(
卷
八二, 荒政记)“其口外各厅亦均亢旱,委员踏勘,他厅俱未成灾,惟清郡(指清水河厅——引者注)僻处边隅,田亩俱
系
山坡,一经受旱,收成失望,而民食为艰矣”。〔4〕(
卷
一七,祥异)受灾不重的绥远地区也参预
了
赈灾,“归化城商民捐马600匹”作为赈灾资金。〔5〕(
卷
六,济恤)“光绪三、四年间,山西大旱,邑及各厅岁尚稔,米粮南运赈抚”。〔6〕(《经政志》)
第二次是光绪十八年至光绪十九年(1892—1893)。这次灾荒实际开始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口外各厅即歉收,接连而来的是普遍的干旱,1892年
秋
又遭冻灾,几乎颗粒无收。这一年,山西全省62州厅县受灾,以“北路”及“口外”为重,“口外则以丰镇厅为最重,归化、宁远次之,萨拉齐、托
克
托、和林格尔、清水河又次之”。〔7〕(p.566)是年,
蒙
旗地方也发生大
面
积的旱灾,阿拉善、伊
克
昭盟的王公先后上奏清廷,报告灾况。(注:参见邢奕尘《清季
蒙
古实录》(下)第 173页,内
蒙
古社会科学院
蒙
古史研究所,1981年印。《清实录》
卷
二一七。)1893年,归、清、萨、和等厅又先后受雹、水、旱、霜、碱、冻等灾,“承上年祲后,民力拮据”。〔7〕(p.576)之后几年中,口外各厅灾荒不断,1898年至1901年,绥远地区又普遍受灾,其中以归、萨、托三厅为甚。
第三次是1928年至1929年。1927年
秋
冬
少雨雪,造成当年粮食歉收,干旱一直持续到1928夏。1928年7月,绥远各县又普降暴雨,各地山洪陡发,黄河、大小黑河都决岸而出,将饱受旱灾之苦的民众陷入一片汪洋。因从是年6月绥远各地陆续落雨,所以,水灾之后,有一些未被淹的地方尚有收成。“不意处暑期间,各县逆风突起,不息者五日,天气异常寒冷,到处飞雪,水皆结冰,而浓霜普降,田禾受冻。”〔8〕(p.48)这次灾荒波及当时绥远的17县、局,其波及
面
广及受灾程度的严重都是空前的。
清末以来,随着清政府放垦
蒙
荒政策的实施,绥远地区得到
了
进一步开垦,人口日益稠密。1933年,绥远省人口达2082503人。 (注:引自山田武夫、关
谷
阳一著,宋雅岚译《
蒙
疆农业经济论》。《内
蒙
古近代史译丛》第3辑。(内
蒙
古人民出版社1992年。)该文引述
了
许多有关绥远人口的数字,可供参考。另光绪《山西通志》
卷
六五田赋略八归绥道也列出
了
光绪九年丰镇、宁远二厅的汉族人口数,计333319名。如果以此数字为平均数,再考虑到清末以来人口的急剧增长以及
蒙
古族人口,清末以来绥远地区的人口当在200万以上。)频繁的自然灾害在绥远地区造成
了
严重的社会后果,归纳起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
面
看。
其一,人口的大量死亡和流离。灾荒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粮食的短缺和粮价的上涨,由此造成
了
人口的大量死亡和流离,尤其是大
面
积的、持续时间长的灾荒。灾区人口始而有存粮接济,继则挖食草根、树皮,甚至于发生人相食的现象。长期的缺粮、饥饿使灾民的身体素质大幅下降,减弱
了
其抵御疾病的能力,灾后的厉疫流行以及塞外的严寒也时时威胁着灾民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灾民或转死沟壑,或卖儿鬻女,或走上到处流亡的道路,造成“所到之处饿殍盈野,村落成墟……有力之
家
,初尚能以糠秕果腹,继则草根树皮均已掘食殆尽,朝不保暮,岌岌可危,每村饿毙日十数人。……饥民率皆鹄
面
鸠形,仅
余
残喘,竟有易子析骸之惨”〔7〕(p.566)的局
面
。灾荒所造成的粮食短缺是十分惊人的。经过清代以来的开垦,绥远地区已成为重要的粮食产地,山西“腹地州县,无不以口外为粮之来源”〔3〕(
卷
八二,荒政记), 河套地区更被称为“粮米川”。〔9〕(p.621)关于灾荒造成的粮荒及人口的死亡、流离数字,由于缺乏
系
统的史料,我们很难有一个全
面
的统计。我们可以从一些史料的片断来看这一问题。
光绪十九年正月,张
家
口同知
朱
璋达在其一份报告中称“口外……所见之人哭无泪而号无声,虽壮夫不能行半里,失跌即死,沿途倒毙之人无处
蔑
有……。丰镇、归化、阳高等处……,人市林立,年轻妇女,价仅大钱一二吊。男孩见有车过,即掷于前,逼令带走,否则压死不顾……各处粮价早已三倍于前”。〔5〕(
卷
六, 济恤)当时朝廷派往绥远放赈的李嗣香在
致
其兄李子香的信函中对灾荒的情况作
了
详细的描述,我们不惮其烦,引述于下:“各村除大镇店外,其
余
各村多将房屋拆毁,仅留土壁,有一村去一半者,有一村去八成者,并有一村无一
家
者,……人民逃者一分,死者一分,其奄奄待毙者一分。……有一
家
卧炕不起,有一
家
炕上一半已死者,有气息仅属不能出声者……近来荞麦花论斤卖,白草籽论升买,……更有数处竟食人肉,有一
家
食过小孩数个者,有一人食过九个人肉随亦自死。路上死人,往往将肉剔尽,有骨无皮,可惨之甚。”〔10〕(p.743)据有关统计,这次灾荒中, 绥远有灾民90多万,死亡人口30
余
万。〔10〕(p.743)1917年,丰镇、凉城等地发生鼠疫,林竞在其《西北丛编》中有一段文字对凉城县毫起村的疫情作
了
详细的描述,兹引述于下。“于是日必有死,或一人或二人焉。其先为病者诊治之医生及扶病者之
余
婿,亦均三日内死矣。其抬灵柩者亦死于归途矣。自是村中日必十数人或数十人……村中初死者,均备棺椁,嗣后则无从购办……初死之
家
,必
家
人亲与死者事,迨死者日众,
家
人大惧,乃尽雇乞丐为之。丐索重金,不敢不应。然丐尽死,无一活者。附近察罕布拉地方一
家
八口,同日死,陈尸于榻,群丐拥入,搜取食物,次日群丐尽毙于途。”〔11〕(p.10)1928年至1930年,绥远的灾荒由于持续时间长,且是连续的多灾种灾荒,故尔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据周颂尧《绥灾视察记》统计,全绥灾民达1386689人, 如果以前述的绥远人口作基数,则灾民占到总人口的一多半。灾民所食除野菜、草根、树皮、糠秕外,还包括老鼠、牛马粪、浮石、鞋底等。在严重灾荒威胁下,灾民被迫走上流亡道路,据统计,绥远在这次灾荒中被卖妇女即达10万口之多,“为婢为妾,为伶为娼者,触目皆是”。〔8 〕(p.15)如果再加上其它类型的人口流亡,则史料上讲的有些县份“逃亡者十之六七”当不是夸张之辞。〔12〕(
卷
二九,灾异)灾荒造成的粮荒使“土匪亦因饿绝迹”。〔13〕(p.57)1926年至1928年,仅托县、萨拉齐等地死于厉疫的即有2000多人。〔12〕(
卷
二九,灾异)周颂尧在其《绥灾视察记》中提到,1928年6月, 包头浚川堡被水淹死者即达140人。这些史料虽没有给出一个历次灾荒中确切的死亡人口数字, 但它给我们的印象是十分深刻的。从上
面
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出,灾荒造成
了
绥远地区人口的大量流离和死亡。需要强调的是,这一时期绥远地区的人口处于动的状态,故而我们很难从绥远人口的总数上看出灾荒的影响。
灾荒还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不安。广大灾民在走投无路的境况下,往往铤而走险,以吃大户、抢粮的方式进行反抗,同时,大量流民的存在也给社会秩序的稳定带来威胁。“常有抢粮之事,然其中有实饥饿难忍而抢者,有并非饥民而
藉
名乘势率领多人执械而抢者”。〔5 〕(
卷
六,济恤)
其二,土地的大量荒芜和对农业生产的极大破坏。前文已述及,经过清代、特别是清末的大规模开垦,绥远地区已成为重要农业区。灾荒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土地的大量荒芜和农业生产的被破坏。由于人口大量流亡,牲畜大量被宰杀,灾荒过后,农业生产的恢复受到很大
制
约。灾荒还直接造成耕地的毁坏。绥远的灾害以水、旱灾害为多,其中的水灾除河套地区外又多半是由山洪造成的。突然而
致
的山洪成片地毁坏农田,这样被毁坏的农田往往是不可恢复的,这是由绥远地区的自然条件造成的。光绪二十年,山西巡抚张煦在其奏
折
中提到的灾后荒地,仅归化、宁远、和林格尔三厅即有4179.82顷〔14〕(p.256),据《归化城厅志》载,厅属大青山后牧地、大青山后四旗空闲地在光绪20年的勘察中共有荒地3393顷多,而当时两处的熟地才3839顷,也就是说,抛荒的土地比例很大。〔5〕(
卷
六,田赋)清水河厅在乾隆初年有熟地13426顷,历嘉、道、
咸
等朝共报废地8550多顷,占其总数的60%多。〔4 〕(
卷
一三,田赋)“嗣因所垦熟地或被风刮,或被水冲,是以口内招徕之民弃地逃回原籍者实繁有徒”。〔4〕(
卷
一四, 户口)清水河厅属的韭菜庄,其村旁有一深沟,嘉庆年间距村尚有10
余
里,“及至道光岁月,水势浩泼,平地尽皆崩颓,逼临村庄,街衢几于倾覆”。〔4 〕(
卷
二○,艺文)民国以来,这种状况更为严重,据国民党政府统计,以1873年为基数,绥远地区耕地呈下降趋势,1893、1913、1933 年的耕地分别为95%、93%和88%。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复杂的,但灾荒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北方诸省,既苦于灾害连年,益以黄河为害,良田废为沙丘”。〔9〕(p.907)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明清以来,特别是清末民初以来,对绥远地区大规模的无序开垦、砍伐,严重地破坏
了
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和植被,在发展农业的同时,也为这一地区灾荒的形成留下
了
隐患。
二
近代以来,绥远地区的灾荒是十分严重的,其所造成的后果也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方
面
来看。
其一,自然条件方
面
的原因。绥远地处塞外,气候严寒,无霜期短,降雨量少,除河套地区外,可资利用的天然水资源不多。土地的肥沃程度也无法与内地相比,这些都是发展农业的不利因素。清末以来的大规模开垦是在内地人满为患的背景下,清政府以“移民实边”的方式进行的。无序的开垦严重地破坏
了
原有的植被,造成的水土流失使原本就恶劣的自然条件进一步恶化,这是造成严重灾荒的重要原因。我们在史料中可以大量看到土地遭受“水冲沙压”的记载。前文已述及,绥远地区的水灾主要是由山洪造成的;相比较而言,旱灾的危害更大一些,前述几次大的灾荒主要是由干旱造成的。绥远地区可以说是真正的“十年九旱”、“靠天吃饭”。所谓的“土壤沃少瘠多,气候风高霜早,三春无花,四季多寒……且无水田,尽待雨露”。〔15〕(
卷
六,风土)
其二,社会原因。在任何时代,自然灾害的发生都是不可避免的。从这一角度上讲,造成灾荒的主要原因不是自然条件的恶劣,而是社会原因。我们并不是重复那种“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陈词滥调。我们认为,一个社会自身的调节、控
制
机
制
如果完善的话,就能够有效地预防灾荒发生,即使是十分严重的自然灾害,也能够控
制
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造成灾难性的后果。综
合
起来看,造成近代绥远地区灾荒的社会原因可以从以下几方
面
来看。
首先是水利工程的不完善。绥远地区的水资源除黄河外,还有一些河流是可资利用的,如大、小黑河,清水河等。一方
面
,这一时期绥远地区的开垦还处于草创阶段,受资金、技
术
等因素的
困
扰,更为重要的是近代以来不断恶化的社会环境,如政治上的动荡、经济上的凋敝等,使这些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即使有利用也
致
为简陋。我们谨以大黑河流域归绥县的情况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大黑河发源于大青山,其主要灌溉
范
围为归绥、萨拉齐、托
克
托三(厅)县。1928年至1929年大旱后,归绥县对于水利才“稍稍重视”,新凿土井513眼,开渠57条。 到1934年,水渠增至130条,灌溉
面
积达5500顷。在这些水渠中,多数渠长3至8里,最长的民丰渠也只有40里长,能灌溉土地800顷,这样的规模和内地是无法相比的。据史料载,归绥县“有田十顷而兼有水田两顷者全县六户而已”。而且在这之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水渠是依赖山洪作为水源的,这就更增加
了
其不确定性,沿河各县常因水源而发生争执。〔6〕(建置志,产业志)即使是水利条件较好、灌溉比较发达的河套地区,灌溉
面
积在近代也是逐年减少的,据有关调查,“即以达旗永租地而论,只光绪三十三年灌地至三千一百
余
顷,至光绪三十四年则只灌地二千五百
余
顷,宣统元二两年灌地且不及二千顷。”〔10〕(p.848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因素。清末,清政府在河套地区设置
了
水利局管理放水,“局中的吏役常常作额外的需索,不肯纳贿的就不给水,逼得人不能种,河套里的良田又变成沙碛
了
”。〔10〕(p.848 )所谓的“自垦务局成立后,以官力压迫商民,土地水渠尽收为局有,办理腐败,水利多半废驰;虽有水渠之设,实无水渠之用”。〔16〕(p.663 )另外,由于种种原因,河套地区还常常发生“河水泛滥,近岸民
舍
田地多被毁伤”〔17〕(上
卷
,建置志)的情况。翻检史料,给我们的印象是:由于水利设施的缺乏或不完善,造成
了
绥远地区无雨则旱、有雨则涝的局
面
。
其次,社会的动荡不安。清末以来,受全国形势的影响,绥远地区经济凋敝、政治动乱,造成
了
社会秩序混乱和土匪蜂起〔18〕,这也是近代绥远地区灾荒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绥远地区虽经清末以来的大规模开垦,但和内地相比仍然是地旷人稀,粮食是自给有
余
的。清末以来,清政府的腐败,苛捐杂税的增加,特别是民初以来,随着军阀割据局
面
的出现,绥远地区的政局日益混乱,统治者走马灯式地轮换,各派军阀都想染指这一地区,更加重
了
民众的负担。如此,再加上土匪的蹂躏,使民众的生活雪上加霜。周颂尧在其《绥灾视察记》中对这一情况作
了
比较透彻的分析。这种局
面
的出现,不仅影响
了
正常的农业生产和水利建设,更为严重的是它本身即是对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有关资料显示,土匪所到之处,除杀人、掳掠之外,“还得把那粮食作践,粮垛焚烧,意在使人既不能食又不能耕,必须随着他们去当土匪”。〔8〕(p.4)很明显,生活在
困
苦中的民众是经不起大的灾荒打击的,一遇灾荒便只能四处流离,甚而转死沟壑,形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其三,救灾措施的不得力。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救治灾荒的功能主要是由政府来承担的,近代社会仍然如此。关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灾荒救治措施,我们在此不拟赘述。(注:参见前揭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及乔志强主编《中国近代社会史》(人民出版社1991年)的有关章节。)从我们所接触的有关史料来看,历届政府对绥远的灾荒虽然都
采
取
了
一
系
列的救治措施,但是,由于近代以来全国局势的混乱、统治者对社会调控能力的下降,以及绥远作为边远地区的特殊情况,使得由政府执行的这一职能的社会效果十分微弱。
首先是备荒措施方
面
。仓储是传统社会中备荒的重要措施,绥远地区由于地处边外,设治较晚,在这方
面
的建设是很少的。以前常平仓在救治灾荒方
面
的应急作用是相当明显的。〔19〕近代以来,由于清政府财政拮据,加之各级官吏的因循苟且,仓
谷
的亏空成为普遍现象,绥远地区也是如此。道光十七年(1837年),张集馨任朔平知府,查出所属宁远厅通判锡纶亏空仓
谷
4万多石。继任的通判外号“齐搂儿”, 目不识丁,专以钻营取巧为能,在萨拉齐厅任上因贪污被山西巡抚昇寅参革;继而经多方周
旋
,复任宁远厅通判,“旧过不悛,性情凶暴”;上任后,视常平仓为其侵蚀之渊薮,将本应征收米
谷
入仓的
制
度改
折
征银,以方便其挪用,使常平仓失去
了
备荒的作用。常平仓的亏空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州县(厅)官的廉洁与否,但整体来看,这种现象的出现是近代以来清政府政治上腐败的产物,是和封建专
制
制
度相联
系
的。锡纶的亏空仓
谷
即是如此,他接任时,前任即亏空2万
余
石, “上年(按:指1836年)飞蝗入境,省城大小委员,络绎查办,供张需索,支用浩繁,加以托付非人,积
累
日重”,又
累
计亏空2万
余
石。 张集馨在奉命查抄其
家
产时,见其“门户萧条,孤寡号泣……所抄衣物,并属破烂,估值无几”〔20〕(pp.30—44), 最后此案只得由有关官员摊赔
了
结。我们翻检史料发现,归化城厅、清水河厅、丰镇厅均设有常平仓,但其规模极小,光绪十八年,归化城厅、丰镇厅的仓储分别有5000石和16000石〔5〕(
卷
六,济恤),而清水河厅的仓
谷
已于
咸
丰十年“碾运宁夏等处充饷无存,至今尚未买补”。〔4〕(
卷
九, 仓储)这样的仓储规模根本无法与内地州县相比,在救治灾荒中起不到应急的作用。
其次,临灾的救治措施也显得无力。对于较轻的灾荒,政府一般通过蠲缓田赋、平粜等措施以缓解灾情。一旦发生严重的灾荒,政府必须
采
取一
系
列的救济措施,包括发放口粮、散发银米、施放衣物等,以救民于水火之中。在光绪十八年的大旱中,山西巡抚派候补知府锡良在绥远地区设局赈恤,对132933名灾民散放粮食25575石,银10114两,另外还有
制
钱若干。〔6〕(经政志,赈恤)1928——1929年的灾荒中,当局通过各种手段先后调集粮食9434吨,钱1597000元, 另外还有
面
粉数千包。(注:作者据前揭周颂尧《绥灾视察记》统计,仅供参考。)对于这些数字的真实性今天我们无法考察其真伪,即使相信其全部是真实的,考虑到灾荒延续的时间之长,以灾民的数字与这些救济物资相比的话,也是杯水车薪。如果再加上其它因素的影响,如经手官员的上下其手,以及在流通渠道上的损失,如奸商的囤积居奇所造成的人为的粮价上涨等,政府临灾救济措施的效果是可以想见的。我们在史料中可以看到大量有关个人义举的记载,如《丰镇厅新志》中的周奉先、张玉、许元科等,他们在灾荒年月尽其所有赈济乡邻。〔21〕(
卷
七,人物)但是,正如前述,个人的力量在大
面
积、长时间的灾荒
面
前是微不足道的。近代以来政府救灾功能的减弱还表现在基督教传教士对救灾的介入。在有关的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绥远地区许多人信奉基督教都是从荒年接受教会救济开始的。1910年,固阳县“又遭荒歉,德明善司铎大施赈济,感化奉教者有240多人”〔22〕(p.79)。周颂尧有关1928—1929 年绥远灾荒的叙述也多次提到华洋义赈会,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影响。 〔8〕
综上所述,近代以来绥远地区的灾荒十分频繁,造成的社会后果也相当严重。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应该说是复杂的,既有自然的因素,也有社会的因素。在自然因素方
面
,由于清代、特别是清末以来对绥远地区大规模的无序开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
了
“移民实边”目的的同时,也严重地破坏
了
这里的生态环境,从而为灾荒的发生留下
了
隐患。但是,从对有关史料的分析来看,我们认为,灾荒之所以发生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主要原因还是社会原因。近代以来,内外交
困
中的清政府由于其政治上的腐败、经济上的凋敝、财政上的罗掘殆尽,其对于社会的控
制
、整
合
能力日渐丧失,对绥远这一边远地区更是无暇顾及。民国以来,这种局势非但没有好转,而且更加恶化,这就使得灾荒的后果更为严重。一句话,灾荒的发生及其后果的造成主要原因是社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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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大学图书馆藏抄本.
(资料来源:《内
蒙
古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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