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开始在中国通商口岸划出一部分地区作为它们的租界。这种租界,最早于上海出现。在上海租界建立和扩充的过程中,小刀会起义爆发了。租界与小刀会起义两者的关系究竟如何,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本文试图从两方面作些探讨。
一
自1843年11月17日上海被迫正式开辟为对外通商口岸之后,列强便开始在沪抢占租界。首先是英国,1845年至1848年间,它占有东临黄浦江、西到泥城浜(今西藏中路)、南起洋泾浜(今延安中路)、北至吴淞江(即苏州河)这一地段,面积为二千八百二十亩。接着是法国,1849年,它取得东到广东潮州会馆附近(今龙潭路)、西达关帝庙褚家桥(今西藏南路附近)、南至护城河(今人民路)、北抵洋泾浜这个面积约九百八十六亩的区域。美国在英、法两国租界内的租地问题上,也得到了与英、法两国相同的利益,还图谋将虹口地方据为己有。这样,英、法、美三国占据的一大片租界地区,处于上海县城近郊,水路交通极为便利,地位重要。1853年,住在租界的外国人仅约三百名,其中包括外交官员、传教士、商人、鸦片贩子、雇员仆役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他们的财产据估计为数已值二千五百万英镑以上。保护租界的有停泊在黄浦江上的外国军舰。
正在这时,全国形势发生极大变化。波澜壮阔的太平天国运动已从华南向长江流域迅速扩展,清朝的统治岌岌可危。面对如此局势,列强恐惧万分,便设法加强自己的武装力量。英国公使文翰和美国公使马沙利先后乘舰到了上海,随即策划“在武装中立的基础上防卫租界”(特瑞修:《上海史》,《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料汇编》(以下简称《汇编》)第737页。)。4月8日,英国领事阿利国与美国副领事金能亨分别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上海义勇队(或称上海商团)和协防委员会,以便同海军当局合作,保卫租界。4月12日,阿利国又召集了一次有各国领事及海军军官参加的全体外侨会议,采纳了以前个别会议的决定,指派四个英国巨商和一个美国副领事组成协防委员会,还计划修建一个永久的“防御”工事,即在租界周围筑起一道圆形的栅栏,外边再掘沟筑堤,于洋泾浜和苏州河之间,沿泥城浜地带挖掘一条濠沟,连贯起来。会后,“防御”工程便开始修建,所掘濠沟名曰“护界河”;义勇队也从英、美两国侨民中募集,并进行训练;英国水兵还登陆巡守。通过这些措施,列强攫取了租界的军事权,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
在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与推动下,1853年9月7日,刘丽川统率小刀会众于上海举行起义,当天占领了县城。消息“有如晴天霹雳”(米其:《阿利国传》,《汇编》第599页。),使列强更加震惊。它们出动了三百名英军和美军防守租界,“日夜巡逻”(佚名:《上海小刀会起事本末》,《汇编》第45页。),不让带有武装的华人进入。11月17日,阿利国发出通告
“本租界必须不受侵略,也就是必须防止两方面(指起义军与清军)的任何武装部队冲入租界。”(《北华捷报》第173期(1853年11月19日)、第178期(1853年12月24日),《汇编》第349页。)这得到文翰的首肯(《北华捷报》第173期(1853年11月19日)、第178期(1853年12月24日),《汇编》第360页。)。列强公然宣称要用武装力量保卫租界,无论起义军或者清军都不得以租界作为攻守之地,是有其意图的。英国外交大臣克拉兰敦于11月27日写道:
“那里(指上海)的英国侨民是较多的,财产的总数是较大的,因此,女王政府希望把海军力量集中在上海,对来自武装团体的任何损害行为,立即予以惩罚。”(转引自茅家琦:《太平天国对外关系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2页。)就是说,列强的目的是要维护其在沪的权益,绝不容许对此有任何触犯,否则便进行武力报复。它们还抓住清朝地方政权机关瓦解、起义军捣毁海关的时机,派兵侵占设于租界中的上海海关,准备加以控制(1854年,通过“泥城之战”,英、美、法三国攫取了上海海关行政管理权。这个问题超出租界范围,不再论述。)。很明显,它们这种政策,就是上述打算对付太平军的武装“中立”政策,不仅再次破坏了中国的主权,而且直接阻碍了起义军进占租界这个重要地区,又为日后它们同清朝当局互相勾结提供了据点。当然,这也曾在一定时间内妨碍了清军对县城起义军的进攻,如1853年11月9日两江总督怡良、署江苏巡抚许乃钊奏道:上海县城“东北洋泾滨(浜)一带(指租界),夷馆栉比,我军不便进攻。”(《两江总督怡良等奏查明嘉定等县小刀会起事缘由并督办上海情形折》(咸丰三年十月初九日),军机处录副奏折。)12月20日他们又说:“该夷……阻止官兵(指清军)免攻东北。”(贾桢等:《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卷,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33页。)
租界“中立”的特殊地位,促使华人涌入租界。小刀会起义后,初时是城里的富豪,为了逃避人民反抗风暴的打击,遁入租界。有些人甚且借用外国人的力量离开县城(高龙倍勒:《江南传教史》,《汇编》第891页。)。阿利国说过,“确实,许多比较富裕殷实阶层的华人曾经到外国租界来避难”。这些人“拥有很多可以(能)失去的财富”,一旦进入租界,便“不管什么地方,只要有一块空地可以得到,他们就把它租到手,或者买下来,起造房屋”,从而“把地皮价值抬高到难以置信的地步”。他又说:“继他们之后,成千上万赤贫的华人也在租界定居下来”(阿利国:《大君之都》,《汇编》第583—584页。)。
为什么会有大量贫苦群众也跟着前往租界安身呢?这是由于清朝当局及其军队一手造成的。清朝当局为断绝城厢附近铺户居民对起义军的接济,曾于1853年10月24日发出布告,强令他们“务于三日内,迁移暂避”,“倘于当冲之地,胆敢玩视安居,必系从贼奸宄,定当痛加歼洗”(王崇武:《清方文告辑录》,《汇编》第197页。)。不仅如此,为便于进攻起义军,清朝当局还命兵勇一再焚烧东郊一带的店铺民房。11月10日,道台吴健彰出兵在大、小东门一带码头到处放火,“约计焚毁房屋不下一千五百余幢,很多老百姓流离失所,衣食无着。”(《北华捷报》第172期(1853年11月12日)、第176期(1853年12月10日),《汇编》第79页。)12月7日,他又派军纵火,使从大、小东门至小南门的整个东郊完全陷入一片火海(《北华捷报》第172期(1853年11月12日)、第176期(1853年12月10日),《汇编》第89页。),被焚的房屋铺户达二千多间,“士民市庶逃窜乞哀,昏夜号哭”(姚际唐:《避氛后集》,《汇编》第1037页。)。清军又“纪律荡然,散游城厢乡落,欺扰良善,攘夺资财”(《遐迩贯珍》,《汇编》第130页。)。清朝当局的强迫迁避、纵火焚毁与清军的掳掠烧杀,导致大批难民无家可归。他们除避居县城和附近村庄外,就不得不进入租界(这里指的是洋泾浜以北的英国租界,洋泾浜以南的法国租界,因接近县城交战之区,居民也大都逃走。),有的租用外侨临时建造的简陋房屋,有的自己搭起不甚牢固的竹棚,还有一些人陆地无处可住,就栖身于船上,致使在靠近英国领事馆约一哩多长的那段苏州河上,停满了大大小小的船只,每只船上住有一家或数家。
众多华人迁入租界,造成租界中的华人急速增加。小刀会起义前夕,租界中的华人大约有五百人,一年后激增到二万以上,不久又增至约八万人。与此相反,上海城厢的人口很快锐减,从原来的二十七万人降为四万人。也正因为如此,上海县城的市面“日见萧条”(《上海怡和洋行致香港总行的信》,《汇编》第504页。),而且由于东郊一带被大火烧毁,城厢商业更加遭到破坏。上海的商业中心,便逐渐由县城转移到了租界。许多商人在租界“建造起宽阔的街道和广大的商场”(阿利国:《大君之都》,《汇编》第577页。),甚且有清朝官办的企业也迁于租界之中。租界开始繁荣起来了,如同阿利国所说,“从前的外国租界已经成为华人的市镇了”(阿利国:《大君之都》,《汇编》第584页。)。
外国商人于是利用租界住房租地日趋紧张的机会,简单粗糙地搭起房屋,高价出租;并且哄抬地价,买卖土地,大发其财。他们既从华人入居租界捞取很大好处,因而当阿利国提出“阻止华人杂居在他们中间,认为华洋杂居是引起永久危险的根源”时,便极力反对。一个英国商人曾经如此对阿利国说:
“你对于未来恶果的预计,无疑有一定的根据,而且真的十分正确;……但是这跟我和我的经营房地产同行和投机商有什么关系呢?……我希望顶多在二、三年内发一笔财,然后离开,那么以后即使整个上海毁灭在火里或者水里,这对我有什么要紧呢?”(阿利国:《大君之都》,《汇编》第585页。)这一段话赤裸裸地暴露了外国商人大搞投机买卖拚命赚钱的丑恶嘴脸。
华人成群结队涌入租界,租界成了洋商投机发财的场所。这样,列强更加急迫地谋求扩大租界特权,用阿利国的话说,“立即采取某种有效的法律制裁的措施,甚为迫切”(米其:《阿利国传》,《汇编》第604页。)。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列强以“保障外侨的安全”(《北华捷报》第193期(1854年4月8日)。)为借口,于1854年4月3日至4日挑起了“泥城之战”,击溃了清军,强迫清军撤除安置于泥城浜西畔(约今人民广场)靠近租界的营盘及其他军事设施,清朝当局随之又奉献出租界的一系列主权。
7月5日,《上海英美法租界地皮章程》公布了。这个章程是由英、美、法三国公使、领事等共同筹划,而后迫使吴健彰接受的。其中规定:
“禁止华人用篷、□、竹、木及一切易燃之物起造房屋,并不许存储硝磺、火药、私货、易于著火之物,及多存火酒,违者初次罚银二十五元,如不改移,按每日加罚二十五元,再犯随时加倍”;“其洋房左近,不准华人起造房屋、草棚,恐遭祝融之患”(《北华捷报》第206期(1854年7月8日)页。)。这是对华人的歧视,降低了华人在租界中的地位,而抬高了外侨的地位。
尤其重要的是,章程第十条又规定:
“起造、修整道路、码头、沟渠、桥梁。随时扫洗净洁,并点路灯,设派更夫巡捕各费,每年初间,三国领事官传集各租主会商,或按地输税,或由码头纳饷,选派三名或多名设置经收处,经收饷税,即用为以上各项支销。”(《汇编》第387、442页。)就是说,列强有权在租界设置派设更夫巡捕与征收饷税的“经收处”,不受中国政府和法律的约束,粗暴地践踏了中国的主权。显然,这个章程就成了列强在沪所建租界的“市政宪章”(梅朋、傅立德:《上海法租界史》第132页。)。当时英国驻沪海军司令赐德龄曾说:
“依照这规章的第十条,在这个地界范围内的外国土地租赁者,获得有关税收、财政、交通及警察等等之一切市政府的权利。”(转引自卿汝楫《美国侵华史》第1卷,第209页。)
后来一个美国记者还作了如下的评论:
“这部上海宪法,是一个最卑鄙、最能预示以后的趋势的、最现实主义的文件。具有远见的上海绅士们,利用中国惊惶失措的当局的软弱,为他们未来世世代代的活动奠定了法律基础。”(霍塞:《出卖的上海滩》第33—34页。)
这个章程公布几天之后,7月11日,在英、美、法三国领事召开的全体外国租地人大会上被通过了。大会还决定成立经收处,即租界的行政机构“工部局”,由它着手组织巡捕房,并请各国海军继续登陆警备,以及请各国领事同清朝当局商洽使它有权向租界内华人征税等。工部局由董事五人(一作七人)组成,下设“防卫委员会”、“路堤委员会”等各项事业委员会。它的建立,是列强劫夺上海租界行政权的标志。而后工部局设置巡捕房,又按房租的百分之八向华人收税且有增无已,其董事还充当法官负责审讯。于是,租界的警察权、征税权和司法权也为列强取得了,它日益成为象阿利国所宣称的“一个独立自主国家”。
从上述可以看出,小刀会起义后,上海租界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它从一个为数很少的外侨和华人聚居经商的地区,变成一个外侨掌管的华人众多与商业发达的上海经济中心、一个外国冒险家大发横财的乐园;并从一个外侨居留地变成一个实际上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之外的“国中之国”。
二
上海小刀会起义后,在沪的一些外国水兵、水手及其他人员,入城参加起义军的斗争,引起了各国领事的注意。1854年4月24日,英、美、法三国领事的通告宣布:“在本埠进行内战的局面下,凡我侨民,均不得参加任何一方。为其服役”,否则,该侨民就不得继续享受“外侨在五口应享的一切条约权利”,也丧失“各该国政府对侨民给予保护的一切权利”(《北华捷报》第196期(1854年4月29日),《汇编》第424页。)。可是,这项禁令并未能阻止他们接受起义军的招募。1854年底,起义军中的外国人员有六十至八十名(一作四十余名或六名)。他们帮助采购武器弹药和粮食,并投入战斗。清方奏报曾说:
“该逆(指起义军)用重资雇募夷人四十余名,平时往来于洋泾浜一带,为之护送接济,……遇战则潜身于隐僻处所,暗施枪炮,伤我头敌,实堪发指。”(《江苏巡抚吉尔杭阿奏筹办移营筑墙进逼上海县城情形折》(咸丰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军机处录副奏折。)他们在斗争中发挥了自己的作用,为小刀会起义作出一定的贡献。因此,外国当局对他们怀恨在心,后来英、美两国领事在致起义军首领的信件里还责备起义军收留他们,要求把他们立刻交给所属各国领事。而且因为此事,外国当局更加反对起义军。
外国商人则向起义军出卖军火和粮食。当时,起义军急需军火,因而其价格猛增。如原先每桶火药卖洋银三元,1853年11月,即起义军占领县城不久,已涨至二十五、六元不等,高达近九倍。外国商人便把一批又一批的枪炮火药运送入城,卖与起义军,牟取暴利。他们为此曾同清军冲突,也发生过清军截获他们所贩军火之事。11月14日晚间,清军数百名进入租界,企图截夺英商要送到县城出卖的一批枪炮,结果被打死三人,打伤十四人。次年1月,据怡良等奏,清军“拿获夷奸为贼(指起义军)代购洋枪五十八杆及火药、铜帽等物”(《两江总督怡良等奏吴健彰密雇美国人制造火器及雇英法炮手片》(咸丰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军机处录副奏折。)。
粮食也是起义军迫切需要的。同军火一样,粮食的价格也很快上涨。1853年10月上旬,米每斤已卖三十二文或三十四、五文,而城外只二十二、三文,其他食物城内比城外增价一倍;10月中旬,城内米价每斤就达五十文;11月上旬,又在五十文以上,一涨再涨。洋商为了获利,也将粮食等物运进县城,如1854年1月22日,雷诺“经手给城里办了大批米粮进去”(严中平辑译:《怡和书简选》,《太平天国史译丛》第1辑,第148页。)。当时附近的虹口地区供应县城军民的大量粮食,就是“通过租界输送的”(兰宁、柯灵:《上海史》,《汇编》第762页。)。
无庸讳言,租界的确为起义军提供了所需的物资,“火药火器米粮以及应用各物,皆从此进”(贾桢等:《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卷,第251页。)。难怪一个敌视起义军的外国人说:
“无论从那方面去看,我们的租界已经变成三合会(即小刀会)党徒的供应站了。”(《北华捷报》第241期(1855年3月10日),《汇编》第498页。)这对起义军坚持斗争,是有裨益的。外国商人贩卖军火,为起义军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武器弹药来源,且增强了武器的杀伤力,有利于起义军抗击清军的围攻。怡良等奏折写道:
“该逆(指起义军)所恃者,向奸夷所买之铜火药帽、自来机火枪,无需门药,虽倾盆大雨亦不畏。”(《两江总督怡良等奏胪陈二月以来进攻上海等情形折》(咸丰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军机处录副奏折。)
“今上海之贼所得吴健彰备送江宁、扬州大营火器本已不少,该逆又向夷人购买,是以每次攻城,城上枪子动如雨集,比炮弹尤为难避,官兵无可遮蔽,往往受伤。”(《两江总督怡良等奏吴健彰密雇美国人制造火器及雇英法炮手片》(咸丰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军机处录副奏折。)同时,洋商贩运米粮入城,也使起义军和居民获得粮食供应,“无绝粮之虞”(蒋恩:《兵灾纪略》,《汇编》第1008页。)。所以,在外国侵略者看来,县城军民“是依靠经由外国租界输送的粮食给养,来维持生存的。”(米其:《阿利国传》,《汇编》第603页。)如剔除其中所包含的鄙视起义军民之意,应该说或多或少是反映了当时的情况。不难想象,倘若没有租界提供的种种接济,起义军将会遇到更多更大的困难。受工部局委托而写的《上海史》就曾这样认为:
“万一租界当时对上海县城,并不开放出一道输送各种给养物品的通路,不消说官兵就能够更迅速地迫使城内叛党投诚,这一点是无可怀疑的。”(兰宁、柯灵:《上海史》,《汇编》第761页。)
外国商人以军火与粮食供给县城起义军,并非出自善良的动机,而是由于赚钱的目的。许乃钊曾说,“贼以夷为奥援,夷即以贼为利薮。”(贾桢等:《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卷,第251页。)因此,他们既将物资卖与起义军,也卖与清军。正如《北华捷报》的一篇报道所说:
“假如以特殊的方式来指出欧洲人的中立政策的特点,就是把弹药和粮食一视同仁地售给交战双方”(《北华捷报》第192期(1854年4月1日),《汇编》第383页。)。还应补充一句,是以“高价卖给双方的”(梅朋、傅立德:《上海法租界史》第85页。)。清朝当局虽然指责“奸夷”出卖军火给起义军,但自己就非常希冀得到外国武器。1854年4月2日,咸丰皇帝降旨:
“铜帽、枪(指铜火药帽、自来机火枪)实为利器之最,尤利于风雨,现在军营能否购买应用?著传知吴健彰酌量筹办,虽不甚多亦可。”(《大清历朝实录》(文宗朝)第123卷,第30页。)其紧迫心情可想而知。于是,吴健彰立即照办,并雇有英、法等国炮手(《两江总督怡良等奏吴健彰密雇美国人制造火器及雇英法炮手片》(咸丰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清军得到外国军火和炮手的支援,对起义军来说,是很不利的。
而且应该指出,洋商贩卖军火与粮食给起义军,一直是为外国当局所禁止的。1854年间,外国领事曾单独或联合接连发出禁令(《北华捷报》第196期(1854年4月29日)、第206期(1854年7月8日),《汇编》第424、431页。)。所以,外国商人同起义军之间的贸易,只能私下进行。不过,洋商追求发财的强烈欲望,是其政府的命令所无法禁止的。这才使得“禁令一般并没有奉行”(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515页。),出现屡禁不止的状况。
外国当局的禁令,说是“殷切期望侨民严格遵守中立政策”,但是,它们的“中立政策”完全是“表面上的”(严中平辑译:《怡和书简选》,《太平天国史译丛,第1辑,第146页。),实际却偏袒清朝一方,其禁令宣布对违禁船舶清朝当局有权“予以制止”和“给予没收充公的处分”,就是证明。小刀会起义之初,美国侵略者帮助被俘的道台吴健彰逃往租界并支持他在沪重建政权,也是列强干涉上海人民斗争的一个十分突出的事例。
不但如此,它们还配合清军的武装进攻,进行诱降活动。1853年12月,清朝已革候选知府谢继超等入城招抚,被起义军处决,此事也许有基督教牧师、特别是英国牧师麦都思参加,由他们担保。接着,法国天主教主教赵方济同法国公使及英、美等国领事一道策划,“从中作保,令刘丽川等一概投诚”(贾桢等:《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卷,第242页。)。同年年底至次年1月,法国公使布尔布隆便出面活动,希图使起义军撤离县城,遭到起义军的“公开拒绝”(梅朋、傅立德:《上海法租界史》第127页。)。不久,阿利国会同美、法两国领事与吴健彰商议招抚,吴健彰要求“将下手戕官之犯捆献”,但诱降未成(贾桢等:《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卷,第242、243页。)。1854年6月8日,英国公使包令和赐德龄抵沪后,同阿利国、美国公使麦莲和领事马辉、法国代理领事爱棠等一起密谋,逼迫起义军退出县城,并与清朝当局商谈,清朝当局提出了必须预先说明遣送起义军的去向及扣留戕官的潘起亮、谢安邦两位将领,因而双方没有“定议”,包令、赐德龄等便转而对起义军进行诱骗。6月27日,英、美、法三国代表进城同起义军首领会谈,当然不会成功。7月5日,他们再次进城,未被接见。7月7日,他们第三次进城,因为起义军首领“不同意离开县城”而不敢提出这一方面的问题,只是交给一个“中立”的声明,并要求刘丽川等对起义军发出布告,“禁止持械穿越租界,违者严惩”(梅朋、傅立德:《上海法租界史》第131、129页。)。8月下旬,赐德龄离沪赴日本,这次招降活动遂告停顿。随后,法国天主教神父梅德尔趁一位起义军首领请他进城之机,从事诱降,然而“毫无结果”(高龙倍勒:《江南传教史》,《汇编》第897—898页。)。
当法军同清军勾结而进行武装干涉时,列强的招抚活动更是频繁。12月9日至13日,从事情报活动的英国人斯嘉兹在向其国家官员报告后三次进城招降,软硬兼施,可是,大元帅刘丽川和副元帅陈阿林态度很坚定,“不愿意单独向法军投诚,也不愿意向清军投诚”(约翰·斯嘉兹:《在华十二年》,《汇编》第557、558、560、561页。)。他无计可施,灰溜溜地走出县城,从而结束了他的卑鄙活动。几乎与此同时,其他招降活动也在进行之中。12月11日,英、美两国领事联署的一封公函送给陈阿林,建议从中调停,“其条件就是叛党(指起义军)立即投降;而对于官兵一方,可以说服他们采取宽大处理的办法”,在场的英国牧师戴德生作了翻译,并“力图诱导他接受公函所提出的调停”。然而,陈阿林“公开宣告他决心战斗到底”(戴存义夫妇:《戴德生的早年时期》,《汇编》第691页。)。12月14日,一个外侨会见了起义军的首领,“竭力劝告他们放弃县城向三个缔约国投诚,作为避免部下因法国军舰炮轰而招致的惨重伤亡的唯一方法”(《北华捷报》第229期(1854年12月16日),《汇编》第461—462页。),但是,受到陈阿林的坚决反对,没有达到目的。继而,英国牧师雒魏林征得了法国海军上将辣厄尔的同意,偕同另一个英国牧师伟烈亚力也入城游说,进行恐吓,宣称起义军打算抵抗法军,“那是一点希望也不可能有的”,“食粮势难久持”;并诱骗说,现在双方可以作好安排,使起义军将士的生命“得到保全”,企图劝降。但起义军首领们明确表示“决心打到底”,又道:“我们决意同生共死”(雒魏林:《在华医药传道记事》,《汇编》第641—642页。),断然回绝。
列强的招抚活动连续不断,而且人员不少,公使、领事、军官、传教士以及其他人员纷纷出动。他们威胁恫吓,诱惑欺骗,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是一个突出的现象。其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它们在沪的兵力不多,英、美两国出兵进行干涉的条件尚未同清朝当局谈妥,而它们又急于恢复清朝在上海的反动统治,便以“第三者”的身份,演出一幕幕招降的丑剧,妄想取得清军与法军在战场上没有得到的成果,当然是枉费心机的。起义军宁死不屈的刚强决心和战斗意志,使列强的阴谋诡计连连破产。因此,它们便采用武力镇压的凶狠策略。
法国在沪的经济权益远不及英、美两国,所重视的是维护天主教的利益,如希图获得“松江府天主堂旧基”等(《江苏巡抚吉尔杭阿奏筑墙围困上海及各国动静折》(咸丰四年十月十九日),军机处录副奏折。),出兵条件较低,是继任江苏巡抚吉尔杭阿可以答应的。所以,当吉尔杭阿“要求法国派兵力帮他制服叛乱军(指起义军)”(梅朋、傅立德:《上海法租界史》第139页。)时,双方很快达成默契,串通一起。于是,法国决定出兵干涉,第一个打破了所谓“愚蠢的中立”(高龙倍勒:《江南传教史》,《汇编》第921页。),支持清朝当局,镇压上海人民斗争。辣厄尔便以租界安全受到威胁作为借口,进行武装挑衅。12月6口,他请爱棠通知起义军,要求“将其正在建筑于洋泾浜南岸之炮台拆除,并停止他们从北门及东门进行的出击”,且说他“已决定采取武力以达到这个目的”(《北华捷报》第229期(1854年12月16日),《汇编》第458页。)。这纯粹是无理取闹。了解实情的斯嘉兹说过:
“在叛党炮台与法国租界之间,尚有两排房屋,因此法方所称法国房产有遭受射击危险的说法,全属臆想”(约翰·斯嘉兹:《在华十二年》,《汇编》第554页。)。这样,起义军理所当然不予理睬。12月9日,他派出法军保护雇工强行拆毁炮台,起义军施放空枪给以警告,法军就用枪炮向起义军射击,法舰“高尔拜”号又发炮轰击县城与小东门炮台。事件发生后,辣厄尔竟限令起义军“撤离县城,否则就将以武力驱逐”(梅朋、傅立德:《上海法租界史》第157页。)而且出动军队偷袭小东门炮台,钉住了二十五尊炮的炮门,杀害守军十五人(一作十七人),打伤的更多。12月14日,他悍然向起义军发出开战的正式宣言,宣布自即日起法军对起义军“进入包围战争的状态”(《北华捷报》第230期(1854年12月23日),《汇编》第469页。)。1855年1月6日,经过辣厄尔同吉尔杭阿的密谋策划,法军和清军联合发动进攻县城的所谓“北门之战”,得到了其他列强的支持,阿利国也同法军“一起上阵”(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1巷,第303页。)。当天早晨,安置于法国租界领事馆前面的法军大炮向城墙东北隅接连轰击,城墙被打开一道缺口后,二百五十名(一作二百四十名)法军在其军舰“贞德”号与“高尔拜”号炮火的掩护下,爬上缺口,接着分出两支队伍,奔往北门、小东门。起义军奋勇还击,使敌人损失惨重。而后法军打开了北门,将清军放进城来,便连忙撤回。清军进城后,肆行抢劫屠杀,更激起了起义军的愤怒。起义军施放枪炮,挥动刀矛,大量杀伤敌人。清军狼狈逃窜,甚至连同其武器、旗帜从城墙上滚下去,许多人跌死于城下,有些人受了重伤。□集在东、西、南三面拟爬城墙的清军,也为起义军的枪炮所击退。这次战斗,起义军虽然牺牲了约四十人,但给中外敌人以沉重打击,法军死亡十三人、受伤三十多人(一作死伤约六十四人等),清军约四百名(一作一千二百名等)丧命,近千名(一作约五百名)受伤。敌人惨败之后,除了继续轰击或进攻县城之外,又加强对县城的封锁。
早在1854年9月,吉尔杭阿就饬委嘉定知县吴煦、翰林院庶吉士张庭学与买办商人候选同知杨坊筹度,拟于北门外沿河筑墙,堵截一切桥梁道路,以杜绝县城的接济,并使起义军无从突围。接着,他即向英、美、法三国公使发出照会,请他们转告其领事协同办理筑墙之事。10月,布尔布隆赞同清方派人于法租界先行修筑。11月22日,吉尔杭阿又同三国当局议定,继续筑墙,且由美、法两国派兵看守。于是,美国、英国也同意分别在三茅阁桥与陈家木桥一带筑起界墙。当法租界开始筑墙时,起义军便觉察到中外敌人以此围困县城的险恶阴谋,力求突破,未达目的。1855年1月1日,阿利国同意清军至陈家木桥一带扎营堵守,并准暂借马路南半段任其持械巡逻。“北门之战”后,中外敌人决定严加封锁,切断外界对县城的一切供应,因而加快了界墙的修筑。约在1月中旬,这道界墙从黄浦江边一直到洋泾浜以南的周泾浜,牢固地建造起来了。这样,列强为了围攻起义军,准许清军进入租界,将军营移至县城附近,又在租界修筑炮台,而且筑起界墙,严密对县城实行封锁,使起义军陷于弹尽粮绝的困境。
外国侵略者还破坏起义军的突围斗争。2月上旬,起义军为摆脱面临的困境,拟派一支队伍袭取松江,以此为基地继续进行战斗。梅德尔侦悉这一情报,立即向住在徐家汇的耶稣会会长伏伯禄作了报告,伏伯禄转告了吉尔杭阿,清军便在通往松江的徐家汇一带加强警戒,且炮轰县城,以致起义军这个突围计划无法实现。接着,租界中的小刀会成员准备发动起义,并同县城的起义军联合起来,粉碎中外敌人对县城的包围。租界当局得知这一情报,很快逮捕了筹划起义的两位领导人,使小刀会准备冲进租界的突围打算又告破灭。随后,列强为了防备起义军破围出城,“穿越外国租界冲向旷野,冲向吴淞,然后由吴淞登上本地沙船,转移到沿海地区”,害怕清军将跟踪追入租界,于是加强租界所有各地点的守备力量,“采取一切防范措施”(雒魏林:《在华医药传道记事》,《汇编》第647—648页。)。因此,起义军也未能通过租界地区进行突围。2月17日下午,梅德尔又将起义军想于当晚离城出走并已做好准备工作的讯息写信告诉伏伯禄,伏伯禄有可能也泄露给清军,因为是夜他同其他人员一道在教区里戒备,而且清军又出动队伍追击起义军。当起义军突围时,有些人进入租界向外国军队投诚或要求保护,其中仍有很多人被引渡给清军而惨遭杀害,列强尤其是法国又一次充当可耻的帮凶角色。2月18日晨,刘丽川等在虹桥殉难,坚持一年半之久的小刀会起义最终悲壮地失败了。
综上所述,上海租界对小刀会起义具有两重作用:一方面,它在一定时间内和一定程度上曾是为起义军提供人员支援与物资接济的基地,客观上起过一定的援助作用;另一方面,它始终是列强同清朝当局互相勾结使用诱降镇压两手策略和进行封锁破坏以扑灭起义军的据点,起了极为恶劣的扼杀作用。
【资料来源:《学术月刊》198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