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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酒的主旨句是哪一句?表达了诗人怎样的情感?
将进酒的主旨句是哪一句?表达了诗人怎样的情感?


《将进酒》的主旨句是“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将进酒》本是乐府旧题,大抵以“饮酒放歌”为意,李白运用这个旧题,表面上是任达放纵,而全诗以“抱用世之才而不遇合”为诗脉,整篇淋漓酣畅地抒发酒兴诗情,实际上还是表达自己的怀才不遇的悲愤,真实地熔铸了诗人的性格情感和艺术个性。诗中形象地表现了诗人桀骜不驯的性格:一方面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一方面在政治前途出现波折后,又流露出纵情享乐之情。

诗篇开头是两组整齐的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气势豪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白此时在颍阳山,距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所以借黄河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景象之壮阔,并不是肉眼可见,所以此情此景是李白幻想的,言语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意味,是短促的单句所没有的。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接说出自己感伤生命短暂而人一下就会变老,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显现出一种对镜自照手抚两鬓却无可奈何的情态。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是“反向”的夸张。这个开端可谓悲感已极,却不堕纤弱,可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释义:天地是万物的客舍,光阴是古往今来时间的过客),悲感虽然不免,但悲观却非李白性分之所近。在他看来,只要“人生得意”便无所遗憾,当纵情欢乐。五六两句便是一个逆转,由“悲”而翻作“欢”“乐”。从此直到“杯莫停”,诗情渐趋狂放。“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释义:人生要看得开,岂可自寻烦恼?不如登高楼边赏风景边饮美酒),行乐不可无酒,于是入题。但句中没有直写杯中之物,而用“金樽”“对月”的形象语言来突出隐喻,更将饮酒诗意化了;未直写应该痛饮狂欢,而以“莫使”“空”的双重否定句式代替直陈,语气更为强调。“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此时郁郁不得志。

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击节赞叹的句子。“有用”而“必”,非常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须大写的。于此,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本质内容来。“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驱使,真足令一切凡夫俗子们咋舌。

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甘休。唐代宴会上一般不用整羊整牛,诗人这样写,意在显示豪壮的气概。“三百杯”也是竭力夸张饮酒之多,展示筵宴中的痛快气氛。这是李白独有的豪迈风格。

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诗人兴致越来越高,他不仅自己开怀畅饮,而且竭力劝勉友人。他那眼花耳热的醉态跃然纸上,恍然使人如闻其高声劝酒:“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而且写来逼肖席上声口。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而忘却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

以下“古来圣贤皆寂寞”二句亦属愤语。李白曾称自己有管仲之才,诸葛亮之智却没人相信,所以说古人“寂寞”,同时表现出自己“寂寞”。因此才情愿醉生梦死长醉不醒了。这里,诗人已是用古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了。说到“唯有饮者留其名”,便举出“陈王”曹植作代表,并化用其《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释义:归来大宴于平乐古观。美酒一斗便值十千钱。)之句。古来酒徒历历,而偏举“陈王”,这与李白一向自命不凡分不开,他心目中树为榜样的是谢安之类高级人物,而这类人物中,“陈王”与酒联系较多。这样写便有气派,与前文极度自信的口吻一贯。再者,“陈王”曹植于曹丕、曹叡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亦激起诗人的同情。一提“古来圣贤”,二提“陈王”曹植,满纸不平之气。此诗开始似只涉人生感慨,而不染政治色彩,其实全篇饱含一种深广的忧愤和对自我的信念。

刚露一点深衷,又回到说酒了,酒兴更高。以下诗情再入狂放,而且愈来愈狂。“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句,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即便千金散尽,也当不惜将出名贵宝物——“五花马”“千金裘”来换取美酒,图个一醉方休。

这结尾之妙,不仅在于“呼儿”“与尔”,口气甚大;而且具有一种作者一时可能觉察不到的将宾作主的任诞情态。须知诗人不过是被友招饮的客人,此刻他却高踞一席,气使颐指,提议典裘当马,几令人不知谁是“主人”。诗情至此狂放至极,令人嗟叹咏歌,直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犹未已,诗已告终,突然又迸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关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其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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