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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同治中兴”清政府书院重建政策
略论“同治中兴”清政府书院重建政策
 

    书院是唐、宋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是中国古代教育深刻变革的产物。它以自主创办、自由讲学为主要特征,强调学术的传承和发展。但到清代以后,由于文化专制政策的加强,书院生动活泼,讲学论理的传统基本被窒息,日趋走向官学化、科举化,特别自“乾、嘉以来,书院所课者不外四书文、试帖诗,兼及经文、律赋、策论之类,终不敌八股文之重视。因此士半空疏,为识者所诟病。”[1]

咸同时期,因连年战乱,本已衰颓的书院又遭到了致命一击。首先,大批书院在战火中被破坏、焚毁,如贵州遵义启秀书院,“咸丰中,杨逆为灾,书院并书籍付之一炬。” [2]扬州安定、梅花两书院,“咸丰三年,夷为平地。”[3]湖南岳麓书院,咸丰二年粤寇犯长沙,斋舍倾圮”,“城南书院,在府城南门外,咸丰二年寇犯长沙,堂室斋舍毁坏。”[4]咸丰十年(1860),太平军攻打杭州,浙江书院毁坏者不下50余所,有名的杭州诂经精舍也“鞠为邱墟。”[5] 总计咸丰年间,合新建和修复前代书院,不过130余所;而将广西、两湖、江、浙、皖、赣、云、贵九省毁废书院合计,已不下300余所。”[6]

其次,书院经费被挪作军饷,导致书院课业不能维持,遂至荒废。如寿县寿阳书院,“咸丰中提书院经费作军需,遂至中废。”全椒襄水书院,“咸丰四年,公提经费募勇,书院遂废。”泗州夏邱书院,“咸丰初,洪杨兵起,书院公款尽数提出募勇,院宇倾圮。”山东费县崇文书院,“咸丰七年土匪之乱,军需支绌,知县赵惟峄将书院存款提用无余。” 陕西绥德文屏书院,“同治六年,回匪陷城,各典焚毁,原先本项荡然。”[7]

可以说,经过战乱,书院教育受到严重冲击,特别在江南地区,书院基本陷于瘫痪。为底定人心,延揽人材,清统治者着意振兴文教,把恢复和重建书院作为一项重要政策颁令实行。如当时学者所称,“天子垂意斯文,封疆大吏咸承上意,兴书院以教育人才。”[8]具体政策如下:

筹措资金修复和新建书院。同治二年(1863),清廷下令各省督抚清理书院财产,恢复旧有书院:“近来军务省分各府州县,竟将书院公项藉端挪移,以致肄业无人,月课废弛。嗣后由各督抚严饬各属,于事平之后,将书院膏火一项,凡从前置有公项田亩者,作速清理,其有原存经费无存者,亦当设法办理,使士子等聚处观摩,庶举业不致久废,而人心可以底定。”[9]由于书院田产荒废,经费被挪用,很多再难恢复,督抚奉到清廷谕令之后只得自行设法,通过各种途径筹措资金。常见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厘金。厘金本是太平天国运动期间为解决军费短绌问题,清廷允准地方督抚自行征收的。平定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厘金作为一项新的税种保留了下来。各省督抚除将小部分上交国库,大部分自留支配,有些督抚常以此充作书院经费。如同治六年(1867),福建正谊书局改作正谊书院,所需经费即来自厘金,“于厘金项下,筹拨银五万两发交殷实当商,每月完息一分一厘以资经费”。[10]

绅民捐资。自书院设立以来,民间绅民集资就是书院经费中最长久、最重要也最可靠的来源。清咸同年间各地书院毁废严重,地方官绅为培养士气,振兴地方文教,常有共同捐款兴办书院之举。如同治二年(1863),李鸿章称“皖省重建书院,程尚斋等广劝捐资,弟已助五百金。”[11]同治三年(1864),丁日昌在上海倡建龙门书院,自己捐银一千两作为经费。同治十三年(1874),四川绅民呈请总督吴棠于省城新建尊经书院,“所有一切经费,议由合省绅粮公捐分属措筹,尚属众擎易举。”[12]

置学田。明清以来,官府拨置田亩、山地以充师生膏火,被称为“学产田”,是书院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太平天国战乱期间,许多书院田产荒废,地方督抚只得再行置田。如苏州紫阳、正谊书院旧有经费兵燹以后大半失没,即由历任抚臣随时筹款,置田征租,发商生息,充作师生膏火之用而使书院得以恢复发展。

在清廷谕令和各省督抚努力下,同治时期许多书院重新修复,并有大量新书院相继创设。据学者统计,同治十三年期间,全国共新建书院366所。[13]大批书院的恢复和新建,对重振士气人心,恢复社会秩序意义重大。

除此以外,针对书院教育的弊病,清统治者也制定相应的措施,对书院进行改革。

首先,引导书院以崇尚实学,储材致用为指归,纠正以八股举业为重的积弊。

同治元年(1862),清统治者批评翰林院庶吉士不事实学,专攻诗赋,无裨实用,下令整顿翰林院:“自明年癸亥科起,新进士引见分别录用后,教习庶吉士,务当课以实学,治经、治史、治事及濂洛关闽诸儒等书,随时赴馆,与庶吉士次第讲求,辨别义利,期于精研力践,总归为己之学,其有余力及于诗古文词者听之。”[14]此谕明确表明了清廷兼综汉宋,崇尚实学的倾向。在此政策引导下,各省督抚躬行实践,在各地书院倡导崇尚实学、讲求经世致用的学风。

如洋务大吏丁日昌于同治三年(1864)在上海南园创设龙门书院,其办学原则即是不专重举业,而着重实学,“月课性理、策论,期有合于胡安定经义、治事立斋之意,故不以举业诗赋列入课程,有志之士自亦不欲以遇合之心夺其学问之实也。”[15]龙门书院的设立,对当时的学风影响很大。曾国藩称:“不独沪上浮靡之风为之一变,即遐迩志士,亦当闻而兴起。”[16]士子欲入龙门书院学习,但名额有限。为解决此问题,同治十一年(1872),苏松太道沈秉成又仿照龙门书院,设立诂经精舍。当时《申报》曾有社论云:“沪城书院固不一,而自龙门以外,率以制艺为宗,间及诗赋,无有以经史切磋者。又地为通商巨埠,五方辐辏,士多寄籍,于是即欲肄业龙门,而额隘殊难容众。是以今观察沈公,有诂经精舍之建,……其课士不尚诗文,专讲经史。……惟此六经三史之精,实经济文章所自出,故以此嘉惠士林耳。”[17]

同治十二年(1873),陕甘学政许振祎奏设陕西味经书院,强调书院定章不同于其他书院者有三,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书院专课诗文,味经之设则要以实学为主,令诸生逐日研究《钦定七经》及《通鉴》《史》、《汉》、《大学衍义》、《文献通考》等书,引之识义理、稽故实,手抄口诵,日渐淹贯,匪惟腹笥可充,即政事亦差知大略。”[18]

此类书院为数众多,如江苏南菁书院、广州广雅书院、武昌两湖书院等。这些书院课程以经史、性理为主,以诗文词为辅,明显顺应了清廷崇尚实学的导向,表现出力破书院积习,抵制八股而发扬经世致用传统学风的进步倾向。

其次,力除积弊,整顿教官。

同治二年(1863),清廷颁谕内阁“方今大江南北,渐就肃清,一切抚绥安辑,叠经降旨,责成地方官吏妥为办理,而教养兼施,使百姓革面洗心,不致再为教匪邪说所煽惑。”“至书院义学,亦培植人材之一助,乃近来风气,延请者多循私情,为师者止图修脯,陋习相沿,牢不可破,并著各省地方官力除积弊,毋徒迁就官绅,务各延请耆硕,以副敦崇实学至意。”[19]要求各省延请经明行修之士担任教官,纠正陋风。

清廷明降谕旨后,许多地方大吏认真选择书院山长。许振祎强调山长对学风的重要性,称:“若书院山长得人而谓不能挽回风气,振兴人才者,未之有也。”要求味经书院山长“日登讲堂,传集诸生,将经史大义及《小学》诸条讲贯,而得服习,使之知植品之为先。”[20]同治五年(1866),杭州诂经精舍重建,颇负盛名的经学大师俞樾应邀主讲诂经精舍,不授八股时文,专以经义、词章课士。他说:“以场屋应举、文诗课士者,则有敷文、崇文、紫阳三书院在,至诂经精舍,则专课经义,即旁及词章,亦多收古体,不涉时趋。”[21]俞樾任诂经精舍山长达30余年,培养了一批汉学人才,其中就有晚清汉学的代表人物黄以周、章太炎等。

第三,支持地方官绅设立以传播西学为主的新式书院。

随着洋务运动的发展,改革书院教育,传授西方科学文化知识也为时代所必需。同治末年,专门传播西方自然科学、制造技术等的书院开始设立,只是此类书院刚刚起步,为数极少,这其中以同治十三年(1874)上海设立的格致书院为代表。

上海格致书院由外国传教士和清朝官绅发起,在李鸿章等封大吏的支持下创办。书院经费80%以上由中国官员绅商捐助,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李宗羲捐款都在千两以上,上海道台则捐了2000两。当时许多中外知名的学者都曾参与书院的创建和发展,如麦华陀、傅兰雅、徐寿、华蘅芳、王韬、郑观应等。格致书院全部课程均为西学,初设外语、天文、算法、制造、化学等,聘请中西教习,在院授课。所授之课,多以实验与讲解相结合,直观、生动,易懂。后来,傅兰雅重定书院章程,将书院课程分为六科:矿务、电务、测绘、工程、汽机、制造,各科之下又设置各种课程,分为全课、专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任取某学,逐次讲习”。[22]为了普及科学知识,书院不定期邀请中外知名人士举行科学讲座,吸引了不少人前往参加。书院还从英、法、比利时等国募得大批机械、仪器,虽然不是西方最先进的科技成果,但对当时的国人来说,也是前所未见。此外,格致书院附设藏书楼,以收藏西学书籍、报刊、译书、各类机器图册等为主,兼收传统经史子集,这也是旧式书院所未有的。

上海开设格致书院,各地也有仿行,如光绪元年(1875)设立的厦门博闻书院等。而且越来越多的书院增加了西学课程,成为旧式书院向新式学堂转化的重要步骤。

总的说来,同治时期,统治者包括洋务派的各项改革措施仍是为了保存传统封建体制,正如美国学者芮玛丽所论“同治中兴的伟大目标是复兴儒家价值观念及其制度。”[23]因而对书院的改革亦非常有限。由于上有封建政治制度的保护,下受传统观念影响,同治时期的绝大多数书院教育仍不出经史、性理、八股、科举的范畴。这表明中国传统教育制度改革的严重滞后。但此一时期清政府对书院注重实学、强调经世致用、中西学兼修的政策调整,预示了后来书院改革的发展路向。随着形势的变化,书院更进一步的改革逐渐展开。书院由此成为近代新思想、新观念的发源地之一,培养了大批人才,推动了近代中国社会的观念更新和近代化发展。

(文章来源:《湖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3期)



[1]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録》,三联书店1983年版,第224页。

[2] 民国《续遵义府志》卷十五。

[3] 同治《续纂扬州府志》卷三。

[4] 同治《湖南省通志》卷六十八。

[5] 光绪《杭州府志》卷十六。

[6]  白新良:《中国古代书院发展史》,天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17页。

[7]  白新良:《中国古代书院发展史》,第217页。

[8] 俞樾:《紫阳课艺序》,见《春在堂杂文》卷一,第6页。

[9]《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95,《礼部·学校·各省书院》。

[10] 吴棠:《闽省建设书院疏》,见陈弢辑:《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卷五,《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

[11] 李鸿章:《复吴仲迁漕帅》,见《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四,海南出版社,第2436页。

[12] 四川总督吴棠,“为绅民捐建尊经书院并刊刷经史以裨实学折”,见一档馆藏:《宫中硃批奏折·文教类》第186号案卷。

[13] 白新良:《中国古代书院发展史》,第236页。

[14]《清穆宗实录》卷52,同治元年十二月,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423页。

[15] 应宝时:《龙门书院记》,见璩鑫圭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鸦片战争时期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297页。

[16] 曾国藩:《复应宝时》,《曾国藩全集·书信》(九),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476页。

[17]《申报》:同治十二年二月十九日。

[18] 许振祎:《奏设味经书院疏》,见葛士濬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53,《礼政四·学校上》,光绪辛丑年上海久敬斋铸印本,第1396页。

[19]《清穆宗实录》卷88,同治二年十二月,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60页。

[20] 许振祎:《奏设味经书院疏》,见葛士濬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53,《礼政四·学校上》,第1396页。

[21] 俞樾:《诂经精舍五集序》,《春在堂杂文六编》卷七,光绪二十五年本,第2页。

[22] 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234页。

[23] 芮玛丽:《同治中兴——中国保守主义的最后抵抗》,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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