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在16世纪的中国史籍里还默默无闻。那里的人民“聚落星散”、“聚族而居”,生产力落后,社会状态处于原始公社制的转型期。17世纪后,国内外一些海盗以台湾为萃薮之所,海商在跨海贩运时以台湾为中转补给,还有人从福建等地迁徙而入,进行开发建设,于是渐有起色。崇祯元年(1624),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长达38年,这时,它在东亚的海外贸易地位有了显著提升。
1644年,清朝入关,与南明征战长达18年。台湾在清政府、郑氏集团、荷兰殖民者三方作用下,一再表现出它战略地位的重要性、特殊性。三方时而联合,时而分裂,时而谈了又打,时而打了又谈,围绕着对台湾的攻取和弃留问题,进行过谈判、辩论和交锋。随着明清胜负战局的变化,随着荷兰的介入和退出,三方对台湾的战略地位的认识也不断调整,策略不断变化,直到清朝获得全面胜利,将台湾统一后,纳入直接管辖。
说到明末清初的台湾,一定要提到活跃在东南沿海的郑氏集团。清朝入关后,忠于明朝的各派势力与之展开激烈角逐。其中郑氏集团是持续时间最长声誉最隆的抗清武装力量。郑氏集团历经郑芝龙、郑成功、郑经、郑克塽四代近60年,驰骋中国东南沿海和台湾,尤以郑成功抗清和收复台湾而名震天下。这支武装能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受挫后仍长期存在,这和17世纪台湾的地位与作用密不可分。
另外还必须提到荷兰殖民者。17世纪上半叶,当明清还在山海关外交兵的时候,当郑氏集团在东南沿海迅速崛起的时候,荷兰殖民者已经窃据台湾。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湾从事殖民活动和开发,把台湾打造成东亚地区海外贸易的中转站,“商务冠于东洋”。荷兰殖民者主要将大陆的生丝、瓷器等商品,从这里转口到日本、巴达维亚、欧洲等地销售,或者将胡椒、香料等经此运往中国大陆,从中赚取可观的利润。
荷兰与郑芝龙的关系即相互竞争,又彼此依赖。双方为了争夺海外市场,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战斗。崇祯元年(1628),郑芝龙接受明朝诏安,依官府为后盾势力大涨,荷兰无力歼灭,便开始和郑芝龙联合。荷兰在台湾从事转口贸易,在货源和销售渠道等方面,都离不开大陆商人协助,这是双方依存的基础。关于台湾,郑芝龙在福建巡抚熊文灿的支持下,曾招募数万福建饥民入台,目的是缓解福建的紧张局势;而荷兰殖民当局也极力招徕大陆移民,从事农业、渔业和商业,目的是繁荣台湾经济,增加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收入。因此,双方在开发台湾土地,促进人口增长等方面,客观上都起到过积极作用。
顺治三年(1646),清军打到福建,郑芝龙降清。郑成功与之分道扬镳,他用十年左右时间,不但成为郑氏集团的首领,而且成为南明在东南沿海抗击清军的统帅。到顺治十六年(1659)北征南京时,郑成功的力量达到全盛,兵力最多时有三、四十万人。郑军的特点是水师强,步骑弱,可以纵横海上,却很难深入内地。要维持这样庞大的舟师、人马,必须要有大量的经费和各种物资,但仅限郑成功所据的闽南、粤东地区,肯定无力解决。他们想方设法发挥优势,向海洋索取各种军费和作战物资。而荷据台湾在这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间接支持了郑氏集团的抗清斗争。
例如郑成功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业竞争中,曾封闭过对台贸易,即禁止各国商船航行于大陆和台湾之间。这迫使荷方在顺治十四年(1657)作出决定,派遣谈判代表何斌前往厦门拜见郑成功,商谈恢复对台贸易之事。何斌是郑芝龙从前的部将,在荷兰殖民政府中担任通事,是管理台湾汉人的重要人物。谈判的结果是台湾向郑成功保证:每年输送税饷五千两,箭柸十万支,硫磺千担,这样,郑成功同意对台复航。在双方谈判中,何斌暗中相助郑成功,使得郑氏对大陆与台湾之间的商船,获取在装货地收税的特许权。于是,何斌就在台湾为郑氏代收一切出口的猎物税、鱼税、虾税、糖税及其货物税。这笔钱到底有多少最终归入郑氏,还不太清楚,但至少说明,郑氏集团对台湾保持了强大的影响力,可以获得相应的物资回报,也迫使荷方对郑氏保持低调的顺服。
在清朝入关后与南明作战期间,台湾为荷兰殖民者所盘踞,它发挥的作用就是为郑氏集团提供军需和经费,使得郑军能够得到保障继续作战。但是,荷兰殖民者时刻担心郑军用武力强取台湾,为了减缓郑成功的军事压力,他们也联络清廷,曾经派员到达广州和北京,商谈贸易和军事结盟之事。顺治十三年(1656),清朝承认了双方的朝贡关系,但只允许他们八年参加一次朝贡,来人不能过百,也“不得于广东海上私自货卖”,这样就极大限制了双方的海上贸易关系,断绝了军事联盟的可能性。
顺治十六年(1659),郑成功在北征南京时遭到惨败,十年之积累化为灰烬,江南士民的期盼从此泯灭。这导致明清对抗格局的根本改变,进而影响到台湾在战争格局中的作用。郑成功势力大损后,连他的大本营金门、厦门也遭到清军进攻,因为感到“地蹙军孤”,于是筹划进攻台湾。郑成功收复台湾与明清战争之间的关系,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本藩矢志恢复,念切中兴。曩者出师北讨,未奏肤功,故率我将士,冒波涛,欲辟不服之地,暂寄军旅,养晦待时,非敢贪恋海外,苟延安乐也。”郑成功的理想打算就是,据有台湾后,可以连金厦而抚诸岛,然后广通四海,训练兵卒,进可战而复中原,退可守而无后忧。因此收复台湾,便成为郑成功为抗清斗争而极力争取的稳固根据地。
顺治十九年(1662)四月到六月,距郑成功复克台湾不到一年,他因病去世,南明永历帝(朱由榔)及其太子、晋王李定国也相继离开人世,这标志着南明复兴力量的彻底断送,也是明清军事对抗的终结。之后不久,郑氏集团所据金门、厦门、铜山等地,在清军的大举进攻下纷纷失守,郑氏集团遁入台湾,从此隔海峡与清朝对抗。
一般认为,南明小朝廷至此已经终结,但由于郑经在台湾仍沿用永历年号,这就使清朝在完成全国统一和颠覆前朝政权的夙愿,未能彻底实现。郑氏集团仍能孤悬台湾,全赖地理位置特殊,而清军水师较弱,几次出兵,皆无功而返。因此,台湾和大陆代表着两个政权隔海对峙,长达20年。如果说清朝在入关后,江南士民拥立在南明旗帜下奋起抵抗,还有反抗民族压迫的性质,那么到了康熙时期,清朝发兵进攻台湾,颠覆郑氏集团,则完全是封建统治阶级中不同集团的矛盾对立。
清朝完成平定“三藩之乱”后,这时能够腾出手,对占据台湾的郑氏集团进行最后一击。这段时间,荷兰与清朝试图联盟,但有时是荷兰希望借助清朝力量消灭郑氏,重返台湾,有时是清廷要求荷兰出兵,合力打败郑氏。双方曾联合作战,迫使郑经弃守金厦二岛,全部败退台湾。但荷方的最终意图是先消灭台湾的郑军,而清军的愿望是清除郑氏在大陆的势力,最后双方因为战略意图有差等原因,联合出兵之事最终不了了之。
康熙二十二年(1683),康熙帝派遣水师大将施琅收复台湾,统一中国,这为中华民族的统一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就最高统治者决策出兵而论,主要目的是颠覆代表南明的郑氏集团,而非瞩目于台湾,将其纳入中华版图。
施琅在澎湖击败郑氏水师,迫使郑克塽献土而降,清廷关于台湾的弃留问题,在高层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众以留恐无益,弃虞有害,各议不一。”放弃派主要担心台湾地瘠民贫,派兵据守多达万人,徒靡军费。在这个问题上,施琅决意主留,并给康熙帝上疏,恭陈台湾的弃留问题。他从台湾地理位置重要性、物产之富庶、弃台之弊端等方面,力陈必须坚守台湾。尤其他认为,如果荷兰殖民者再得台湾“数千里之膏腴,附其依泊,必倡合党伙,窃窥边场,逼近门庭,乃种祸后来。沿海诸省,断难晏然无虞。”这种远见卓识,最终说服了康熙帝。
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朝在台湾设立一府三县,隶属福建,最终确定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资料来源:由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