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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陆九渊传
宋史·陆九渊传

陆九渊(公元1139—1193年)字子静,自号象山翁,世称象山先生,宋抚州金溪(今属江西)人。进士。历仕敕令所删定官、知荆门军等。在政治上反对求和,主张收复。在任颇有政绩。在学术思想上,与朱熹齐名,而学术见解则多有不合。主张“心即理”,反对到心之外去寻求大道。为“心学”一派的创始人。孝宗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曾应吕祖谦之邀到信州鹅湖寺与朱熹会讲,遂酝酿成历史上有名的“鹅湖之会”。其学说为明代王守仁所继承发扬。著作有《象山先生全集》。

〔正 史〕

陆九渊,字子静。生三四岁。问其父天地何所穷际,父笑而不答,遂深思,至忘寝食。及总角①,举止异凡儿,见者敬之。谓人曰:“闻人诵伊川②语,自觉若伤我者。”又曰:“伊川之言,奚为③与孔子、孟子之言不类?近见其间多有不是处。”初读《论语》,即疑有子之言支离。他日读古书,至“宇宙”二字,解者曰:“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忽大省曰:“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事乃宇宙内事。”又尝曰:“东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至西海、南海、北海有圣人出,亦莫不然。千百世之上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至于千百世之下有圣人出,此心此理,亦无不同也。”

后登乾道八年进士第。至行在,士争从之游。言论感发,闻而兴起者甚众。教人不用学规,有小过。言中其情,或至流汗,有怀于中而不能自晓者,为之条析其故,悉如其心。亦有相去千里,闻其大概,而得其为人。尝曰:“念虑之不正者,顷刻而知之,即可以正。念虑之正者,顷刻而失之,即为不正。有可以形迹观者,有不可。以形迹观人,则不足以知人。必以形迹绳人,则不足以救之。”初调隆兴靖安县主簿。丁母忧④。服阕⑤,改建宁崇安县。以少师史浩荐,召审察,不赴。侍从复荐,除国子正,教诸生无异在家时。除敕令所删定官。

九渊少闻靖康间事,慨然有感于复仇之义。至是,访知勇士,与议恢复大略。因轮对,遂陈五论:一论仇耻未复,愿博求天下之俊杰,相与举论道经邦之职;二论愿致尊德乐道之诚,三论知人之难;四论事当驯致⑥而不可骤;五论人主不当亲细事。帝称善。未几,除将作监丞,为给事中王信所驳,诏主管台州崇道观。还乡,学者辐凑,每开讲席,户外屦⑦满,耆老扶杖观听。自号象山翁,学者称象山先生。尝谓学者曰:“汝耳自聪,目自明,事父自能孝,事兄自能弟⑧,本无欠阙,不必它求,在乎自立而已。”又曰:“此道与溺于利欲之人⑨言犹易,与溺于意见之人⑩言却难。”或劝九渊著书,曰:“《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又曰:“学苟知道(11),《六经》皆我注脚。”

光宗即位,差知荆门军。民有诉者,无早暮皆得造于庭,复令其自持状以追,为立期,皆如约而至,即为酌情决之,而多所劝释。其有涉人伦者,使自毁其状,以厚风俗。唯不可训者,始置之法。其境内官吏之贪廉,民俗之习尚善恶,皆素知之。有诉人杀其子者,九渊曰:“不至是。”及追究,其子果无恙。有诉窃取而不知其人,九渊出二人姓名,使捕至,讯之伏辜,尽得所窃物还诉者,且宥其罪使自新。因语吏以某所某人为暴,翌日有诉遇夺掠者,即其人也,乃加追治(12),吏大惊,郡人以为神。申严保伍之法,盗贼或发,擒之不逸一人,群盗屏息。

荆门为次边(13)而无城。九渊以为:“郡居江、汉之间,为四集之地,南捍江陵,北援襄阳,东护随、郢之胁,西当光化、夷陵之冲,荆门固则四邻有所恃,否则有背胁腹心之虞。由唐之湖阳以趋山,则其涉汉之处已在荆门之胁;由邓之邓城以涉汉,则其趋山之处已在荆门之腹。自此之外,间道之可驰,汉津之可涉,坡陀不能以限马,滩濑不能以濡轨者,所在尚多。自我出奇制胜,徼敌兵之腹胁者,亦正在此。虽四山环合,易于备御,而城池阙然,将谁与守?”乃请于朝而城之,自是民无边忧。罢关市吏讥察(14)而减民税,商贾毕集,税入日增。旧用铜钱,以其近边,以铁钱易之,而铜有禁,复令贴纳。九渊曰:“既禁之矣,又使之输邪?”尽蠲(15)之。故事,平时教军伍射,郡民得与,中者均赏;荐其属不限流品。尝曰:“古者无流品之分,而贤不肖之辨严;后世有流品之分,而贤不肖之辨略。”每旱,祷即雨,郡人异之。逾年,政行令修,民俗为变,诸司交荐。丞相周必大尝称荆门之政,以为躬行之效。

一日,语所亲曰:“先教授兄有志天下,竟不得施以没。”又谓家人曰:“吾将死矣。”又告僚属曰: “某将告终。”会祷雪,明日,雪。乃沐浴更衣端坐,后二日日中而卒。会葬者以千数,谥文安。

初,九渊尝与朱熹会鹅湖,论辨所学多不合。及熹守南康,九渊访之,熹与至白鹿洞,九渊为讲君子小人喻义利一章,听者至有泣下。熹以为切中学者隐微深痼之病。至于“无极而太极”之辨,则贻书往来论难不置焉(16)。门人杨简、袁燮、舒璘、沈焕能传其学云。

《宋史·陆九渊传》卷四三四

〔注 释〕

①总角:收发结之。旧时因称童年时代为“总角”。②伊川:伊川先生,指程颐。③奚为:何为,为什么。④丁母忧:遭母丧。⑤服阕:服终,服丧期满。⑥驯致:逐步办到。⑦屦:葛麻制成的单底鞋。⑧弟:通“悌”。尊敬兄长。⑨溺于利欲之人:沉溺在名利欲望的人。⑩意见之人:偏见之人。(11)学苟知道:学术上如果懂得了大道。(12)追治:追究治罪。(13)次边:接近边境。(14)讥察:查问。(15)蠲:免除赋税。(16)贻:赠,致;论难不置:互相辩论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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