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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起居注官侍直制度略探
康熙朝起居注官侍直制度略探

前人关于《康熙起居注》(以下简称《起居注》)的研究,主要围绕文献本身的编纂、体例、内容及史料价值,起居注官制度兴废的过程及其原因等方面进行探讨。而对起居注官主要集中在考察其来源、姓名、选授标准、职责及其对康熙帝的影响、在朝发挥的作用等问题上,关于起居注官侍直问题的关注则甚少。乔志忠《说〈康熙起居注〉》中有:“每日侍从起居注官一般是两名,唯康熙五十六年十二月则多次出现每日起居注官属名者七员之例,这也是值得注意的现象。”首次提及起居注官侍直中的特殊情况,但未予深论。然其所涉乃侍直制度的冰山一角,其实侍直起居注官存在一人、三人乃至八人的情况,最常见的两人侍直也并非全是政书所载“满汉各一”,存在两名满官一同侍直的情况。康熙朝作为清代起居注制度的肇始期,关于起居注的各项规定不甚完善,记载亦颇为简略。由于《起居注》每日内容末尾都会书写侍直记注官姓名,通过梳理这些记载,可对康熙朝起居注官侍直制度有大略了解。

 参见乔志忠:《说〈康熙起居注〉》,《史学史研究》1991年第1期;翟意安:《康熙朝起居注官制度研究》,《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张晔:《〈康熙起居注〉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李子明:《康熙朝起居注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张振利:《从〈康熙起居注〉看起居注馆裁撤的原因》,《西南古籍研究》2014年。

 乔志忠:《说〈康熙起居注〉》,第62页。

 康熙朝《大清会典》关于起居注馆的记载附于翰林院之后,简要介绍了起居注馆的设立、位置,起居注官人员的编制、侍班要求,起居注册的书写、管理情况。见伊桑阿等:(康熙)《大清会典》卷155,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第1935—1936页。

 (康熙)《大清会典》卷155,第1935页。本文所据为《起居注》每日起居注官记载,具有较高的真实性,但不排除记载中有衍、漏、讹的情况。

一 起居注官侍直制度概述

起居注馆设立于康熙十年(1672),裁撤于五十七年,“每日满汉记注官各一员侍直”。现存《起居注》始于康熙十年九月初一日,终于康熙五十七年三月十五日,缺失四十二至四十四、四十六至四十九年。起居注官全称“日讲起居注官”,由于参与侍直记注,也称侍直官、直官或记注官。康熙朝起居注制度由兴而废,历经近50年。起居注官编制也不断调整:

时  间

满起居注官

汉起居注官

康熙九年

4 

康熙十二年

5 

10

康熙十六年

6 

10

康熙二十年

6 

18

康熙三十一年

6 

12

康熙五十七年

裁撤


资料来源:《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055。

起居注官编制的变化,反映了起居注制度经历了一个由建立到发展、完善,再到衰落、撤销的过程,侍直制度也是如此。

1.康熙十年至二十年:从建立到发展

康熙十年到二十年,是起居注制度实行的前十年,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具体到侍直上主要体现在《起居注》记载的五个方面:一是日期缺载,存在一天或几天未记的情况。日期缺载的情况主要出现在起居注制度建立之初,即康熙十年到十一年。二是起居注官缺载,有日期而无起居注官。三是存在同一起居注官连续侍直的情况。起居注官排班虽无明显规律,但同一起居注官也很少连续侍直。康熙十三年四月,喇沙里连续九天侍直,可谓反常。四是书写方式还处于探索阶段。起初起居注官名字前会加上官职,后简化为只书名字。早期扈从起居注官写作“某某侍从记注册”或 “起居注官某某扈从”,十二年四月改为“扈从起居注官某某”,并成为定制。五是起居注官记载较为繁琐。侍直分宫中起居注官和扈从起居注官两个系统,分别负责皇帝宫内和宫外活动的记录。

 有关起居注馆始置时间,记载不一,(康熙)《大清会典》记载为康熙九年,第1935页;实录记载设立起居注的时间为康熙十年八月甲午,《圣祖仁皇帝实录》(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89页。乔志忠、王鸿雁《清代官修史书与〈大清会典事例〉》认为“将起居注馆始设时间记载为康熙九年的史籍虽多,但却同出一源,即(康熙)《大清会典》。清官修会典常有年时上的舛误,不甚重视史事时间上的准确性”,应以实录记载为准(《史学史研究》1997年第3期,第66页)。李子明《康熙朝起居注制度研究》进一步肯定和补充了这一说法,第8—9页。本文亦采用这一观点。

 (康熙)《大清会典》卷155,第1935页。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整理:《康熙起居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502页。现存康熙朝《起居注》分藏于北京和台北,藏于北京的部分,本文采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整理出版的《康熙起居注》;藏于台北的部分,采用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影印出版的《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

 《清代档案史料选编》第一册收录有《四十六年十月起居注稿本残卷》,内容涉及康熙四十六年十月初四日至三十日的内容,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版,第774—783页;《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补入康熙四十七年正月的内容,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2009年版,第13737—13778页。

 所有起居注官都是日讲官,但不是所有起居注官都参与过日讲。

 此处仍遵照《会典》原记载,其在起居注设立时间上与实录记载不同。

 《康熙起居注》,第9—10、13、37、67、74、158—159页。

《起居注》中后期的记载会将两者分开,如康熙帝出巡当天宫中安排了起居注官侍直,书宫中起居注官的名字;扈从起居注官于出巡结束后再书。但前期《起居注》时常将宫中起居注官与扈从起居注官同时书写,如十九年闰八月十一日,宫中已安排了两名起居注官,因康熙帝起驾去南苑,又特意言明扈从起居注官是另外三人,并详载了起居注官每天的排班情况。因扈从起居注官多于出巡结束后集中书写,具体每天的侍直情况无从得知。前期记载虽有繁复之嫌,却也提供了不可多得的侍直信息。

2.康熙二十年至二十六年:由盛而衰

康熙二十年到二十六年是起居注制度最完善的时期,除二十年九月三十日缺载外,每日侍直记载均十分详尽。由于当时起居注官难以负荷日益繁重的侍直任务,康熙十二、十六、二十年,起居注馆三次扩编,无疑是为了适应严格的侍直要求,保证侍直质量。二十六年六月初八日,无任何起居注内容和起居注官信息,是侍直制度开始松懈的标志。此后,类似情况连续出现。侍直制度转衰的另一个表现是,有起居注内容而无起居注官。在起居注内容末尾书起居注官姓名,不仅可防止日后增删,还可督促起居注官为其所记内容负责。不书起居注官姓名的起居注,极大地降低了起居注官记载不确甚至不实所要承担的风险,使内容可信度打了折扣。此前即便当天无事可记,也会有起居注官侍直记录。相比之下,起居注官失载无疑是侍直制度松懈的标志。

3.康熙二十六年至五十七年:日益松懈

以二十六年为转折,侍直制度日益松懈,主要表现有《起居注》再次出现日期缺载,频繁出现同一起居注官连续侍直的情况。如四十五年正月上旬,满保连续三天侍直,张廷玉连续四天侍直。类似情况到五十年以后出现得更多,同一起居注官会连续侍直六天甚至十天。五十七年,康熙帝在汤泉近两个月,却无扈从起居注官记载,侍直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客观地说,宫中侍直始终执行得较为严格。但由于康熙帝中晚年在畅春园的时间较多,畅春园又时常无人侍直,致使正常侍直的情况越来越少。随着侍直制度破坏,侍直任务减轻,尤其在畅春园多为满官随侍,故康熙三十一年大规模裁撤汉起居注官。起居注官编制的变化,与侍直制度的发展演变相一致。

学界对康熙帝废除起居注的原因多有讨论,普遍认为起居注的存在被日益加强的皇权所不容。康熙朝中后期侍直制度的松懈也与皇帝的态度直接相关,原因如下:第一,起居注官的工作就在皇帝身边,尽管康熙帝无权阅览《起居注》内容,但对起居注官侍直情况可以时刻掌控。除却身体原因,起居注官几乎没有请假、迟到、怠惰的情况发生。因此,侍直制度废弛应是在康熙帝授意或默许下出现的。如果他想坚持,基本没有荒废的可能性。第二,康熙帝早年几乎坚

 《康熙起居注》,第7—8、28、67、96、600—604页。

 《康熙起居注》无“康熙二十年九月三十日己卯”这一天的记载,二十九日应为戊寅,《康熙起居注》误作“二十九日己卯”,见《康熙起居注》,第757页。

 《康熙起居注》,第1640、1655页。

 《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276、328页。

 《康熙起居注》,第1931—1932、2457、2466—2470、2482—2495页。通过零星记载可推定,扈从起居注官至少有徐元梦、华色、阿尔赛、文岱四人。

 宫中无侍直记载的情况也有,只是非常少,如康熙三十年十一月初一、初三日,《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045—1046页。

 参见乔志忠:《说〈康熙起居注〉》,第59—60页;翟意安:《康熙朝起居注官制度研究》,第77—78页;李子明特别指出“‘朱天保上书’事件才是促使康熙帝废除起居注制度的直接原因”,《康熙朝起居注制度研究》,第4页;张振利认为,吏治腐败与康熙帝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的必然因素,和赵熊诏家庭变故与徐元梦参劾属员的偶然因素交织在一起,导致起居注馆被裁撤,《从〈康熙起居注〉看起居注馆裁撤的原因》,第165—172页。

 如扈从起居注官库勒纳因“遍身骨节痛楚,难以乘骑,乞留数日”,未随康熙帝一同回宫;严我斯因“身体肥重,难于趋走……仍以讲官照常办事,凡遇升殿御门,免其侍班”,《康熙起居注》,第780、975页。

持每天听政、日讲,侍直安排也相对严格。随着年龄增长,听政变为几天一次,所需记注的内容减少,起居注官也没有每天侍直的必要。第三,起居注制度实行几十年,对康熙帝已成为一种无形的束缚,他日益厌倦起居注官随侍身边。最后更以“一切政事,现有各衙门档案,何必另行记载”为由,将之撤销。

二 起居注官侍直中的人数异常

起居注官通常为两人侍班,但也有侍直人数异常的特殊情况。在康熙帝短时间外出、记注任务不多时,时常只令一名起居注官扈从。宫内一人侍直的情况较少,加派起居注官的情况较多。

首先,政务较多时会加派起居注官。如康熙帝谒陵回宫,集中处理堆积一个多月的政务,就有四人侍直。在与近臣讨论政务,或臣工朝见、陛辞而有大量对话时,起居注官人数也会增加。

其次,遇特殊日期、时期,起居注官侍直人数异常的几率较平时更高。如有五年元旦起居注官多于两人,有四年除夕是三名起居注官。节日还可能减少起居注官,如有两年的除夕仅一人侍直,康熙三十年到三十四年的上元节起居注官均为一人。宫中地位较高的人去世后,丧期中起居注官人数会增加。太皇太后孝庄的丧期每日六人侍直,其中满掌院学士库勒纳和高士奇、博济、朱都纳每天侍直。皇太后孝惠丧期时,起居注官又大量增加。满汉掌院学士徐元梦、汤右曾每天侍直。三位皇后丧期均有三名起居注官侍直,且满掌院学士固定参与侍直。

第三,起居注官侍班范围非常广。“凡有事,坛庙、谒陵、耕籍、视学、大阅、校射、迎劳凯旋及驻跸南苑、巡幸蒐狩,记注官皆扈从……凡外藩王,台吉等及直省督抚、提镇等朝见、陛辞、赐宴、赐食,该衙门知会记注馆,该直官侍班记注”。10 以下根据活动时间的不同进行分述。

一种是活动当天或次日即可完成,如祭祀、赐宴。大祀时常加派起居注官,康熙十四年、二十六年、二十九年冬至祀天,四十一年十二月祭太庙,起居注官均为三人。三十年正月致祭祈谷坛甚至安排了四名记注官。11 遇赐宴、校射、迎劳凯旋等活动,12 也时常加派起居注官。可以推测,因这些活动多需暂时出宫,临时加派一两人扈从,致使当日直官人数增加。

一种是活动需要长期出宫,如谒陵、亲征。《大清会典事例》对出巡所需扈从起居注官已有明确规定:“东陵用四员,永陵、福陵、昭陵、西陵及巡幸各处俱用二员。”13 康熙时对扈从起居注官没有明确的人数要求,主要根据出行时间的长短和记注任务的多少,少则一人,多则四五人,最多

 《清圣祖实录》卷278,康熙五十七年三月壬子,《圣祖仁皇帝实录》(三),第722页。

 《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1133—11153页;《康熙起居注》,第29、1785—1786、1898—1899页。

 分别是康熙十四、十七、二十七、二十九、三十年,其中二十七年元旦起居注官人数增加与孝庄丧期有关。

 分别是康熙二十九、四十至四十二年。

 分别是康熙二十五年和三十一年。

 《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597—605、1198—1209、1793—1802、2271—2281、3058—3065页。

 满汉掌院学士理应在丧期参与侍直,而此时汉掌院李光地正在籍终养,由高士奇暂代李光地侍直。尽管高士奇二十二年就授任起居注官,实际他仅此一段时间参与过侍直,《清圣祖实录》卷113,康熙二十二年十二月甲寅,《圣祖仁皇帝实录》(二),第170页。

 《康熙起居注》,第1692—1723、2469—2478页。

 皇后佟氏加派起居注官的情况只持续了三天,丧期未过即恢复两人侍直。《康熙起居注》,第161—164、353—357、1884页。

10 (康熙)《大清会典》卷155,第1935页。

11 《康熙起居注》,第234、1681页;《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521、593、9785—9798页。

12 《康熙起居注》,第10、52、210页;《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387—389页。

13 (清)崑冈等:《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056,《续修四库全书》第81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73页。

达八人。扈从人员均为皇帝钦定,分析侍直起居注官的满汉结构,有助于进一步了解康熙帝的倾向性以及侍直中的各项明暗规则。

三 起居注官侍直中的满汉之别

起居注官中汉起居注官在人数上始终占优,但从侍班机会和受重视程度看,却难与满官相比,且满汉差别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

1.扈从记注中的满汉差异

扈从起居注官为一人或两人时必为满官,三人扈从仍以满官为主;汉官参与的情况仅有两次,且为二满一汉的结构。扈从人数更多时,汉官参与的可能性相对增大:

扈从总人数

时 间

事 由

满官人数

汉官人数

二十一年二月到五月

诣福陵、永陵、昭陵告祭。

3 

二十七年十月

奉太皇太后尊谥册宝送至暂安奉殿。

2 

三十四年八月到九月

巡幸口外。

3 

三十九年正月到二月

巡视永定河。

4 

四十一年正月到二月

行幸五台山。

4 

五十一年四月到九月

巡视北口。

4 

三十五年二月到六月

亲征噶尔丹。

3 

三十六年二月到五月

巡行边塞。

5 

四十二年五月到九月

巡幸塞外。

3 

四十二年十月到十二月

巡幸西省。

2 

五十五年四月到九月

巡幸口北。

5 

四十六年六月到十月

巡幸塞外。

2 

五十三年四月到九月

巡视北口。

6 

四十五年五月到九月

巡视北边。

3 

资料来源:《康熙起居注》《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四十六年十月起居注稿本残卷》《清圣祖实录》。

由上表可知,扈从起居注官为四人时,早期还有汉官随侍,康熙三十九年后也只有满官。值得注意的是,有起居注官记载的前四次南巡,均有汉官扈从。

因南巡有笼络江南汉族士人的意图,提高扈从人员中的汉官比例正是这一宗旨的体现。第三次南巡途中特令江南籍起居注官胡会恩、陈元龙回家探亲,亦有此意。不过南巡和多人扈从的情况毕竟是少数,汉官参与扈从的情况仍屈指可数,满官在扈从记注时仍占绝对优势。

2.日常侍直中的满汉差异

与满汉差异明显的扈从记注相比,宫中侍直主要遵循“满汉各一”的原则。其微妙的差别在于,

 据时任起居注官的陈元龙记述:“旧例,凡车驾巡幸,讲官司起居注者具名以奏,候钦点随行。”《爱日堂诗集》卷9《丙子正月扈从圣驾亲征沙漠恭纪三首并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54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246页。

 《康熙起居注》,第1076、1257页。

 《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7040—7042页。

时  间

事  由

扈从总人数

满官人数

汉官人数

二十三年

第一次南巡。

3 

2 

二十八年

第二次南巡。

4 

2 

三十八年

第三次南巡。

8 

2 

四十一年

第四次南巡。

5 

2 

四十二年

第四次南巡。

7 

2 

资料来源:《康熙起居注》《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康熙四十一年启动第四次南巡,途中因太子生病中断而延至次年。

有仅满官侍直的情况,但绝无仅汉官侍直的情况:一人侍班时,必为满官;两人侍班时,可以是一满一汉,也可以是两满官,但不会是两汉官。如二十八年康熙帝为皇后佟氏行月祭礼和百日礼,五十二年过六十大寿,均为两满官侍直。还有两次六名满官侍班的情况:一次是二十六年给皇太子授课;一次是五十年处罚索额图党。仅有满官侍直时处理的多是皇家内部之事,此时将汉官排除于侍直体系外,可见汉人之于康熙帝始终是“外人”。

3.满汉掌院学士之别

满汉掌院学士不仅是翰林院总领,还兼任起居注官。也有例外情况,如徐元文以大学士兼掌院时,不兼起居注官;徐潮以户部尚书兼掌院学士、起居注官,实际未曾参与过侍直。另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是满掌院学士傅继祖,康熙三十一年四月他以掌院学士兼内阁学士行走,此后就以两种身份参与听政,但两种身份不会同时出现:任内阁学士时就不当起居注官;当起居注官时,就不出现在当日内阁学士的序列中。遇节日或祭祀,由满汉掌院学士同时侍直,以示重视———与增加侍直人数有类似作用,如元旦时常是满汉掌院一同侍直。当然,平时也有满汉掌院一同侍直的情况,多属排班巧合,没有额外意义。

满掌院学士在侍直中的作用尤为重要。皇帝外出时,满掌院学士多在扈从之列;遇节庆、仪式,加派起居注官的同时,满掌院学士通常充当领衔角色;丧期侍直中,普通起居注官可轮流侍直,掌院学士要每天侍直,其责任要远大于一般起居注官。同样的活动,汉掌院学士参与的机会相对较少,如满掌院学士可单独或与一位满官扈从皇帝外出,汉掌院学士则无此可能;即使与满掌院学士同时参与,也处于被领导的地位。同为掌院学士,汉官所能发挥的作用远不及满官。

4.满汉起居注官之别

从文化程度上看,汉官相对占优;从起居注官人数设置上看,汉官编制几乎是满官的两倍甚至三倍。但由以上分析可知,扈从记注中,满官占绝对优势;即便是满汉各一人的排班,满官人数少,却承担一半的任务量,其侍直频次显然高于汉官。

通观康熙朝,侍直中重满抑汉的情况始终存在,并有加重的趋势。以太皇太后和皇太后丧礼为例,孝庄太后去世时是康熙二十六年,侍直排班总体遵循满汉各半的原则。孝惠太后去世时是五十七年,七人侍直是五满二汉;八人侍直是六满二汉,满官编制只有六人,全部参与侍直。而汉官固定仅有两人侍直,即使其中三天仅五人侍直,满官人数不够,也不增派汉官。再以南苑扈从记注

 《康熙起居注》,第1638、1899、1905页;《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1036—11049页。

 《康熙起居注》,第1872页;《清圣祖实录》卷225,康熙四十五年五月甲子,《圣祖仁皇帝实录》(三),第262页。

 《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362、7711—7712、8370—8371、8478—8479页;《康熙起居注》,第1427页。

 康熙十二、十四、十五、十七、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三十、三十二、三十三、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九、四十、四十一、五十年元旦,满汉掌院学士均参与侍直。

 六人侍直,有时是三满三汉,有时是四满两汉。

为例,康熙十一年及十八年以后,扈从康熙去南苑的均为满官。仅在十二年至十七年,为了不中断日讲,才有汉官扈从记注。二十三年正月康熙帝移驻南苑,在起居注官之外,另有“扈从学士孙在丰”。孙在丰当时是汉掌院学士兼起居注官,记载中却不给他“起居注官”的身份,而以“扈从学士”代之。“扈从学士”并非“扈从掌院学士”的简称,因为掌院学士扈从外出很常见,但《起居注》并没有其他称“扈从学士”的情况,其原因待考。早期汉官在日讲上的不可替代性,为其扈从外出提供了可能;随着日讲取消、优势丧失,其侍直范围主要局限在宫中。

分析满官在侍直时始终占优并将优势逐步扩大的原因,一方面是“首崇满洲”政策的体现,康熙帝更信任满官,并将之延伸至制度层面,愈加严格控制直官的满汉比例;另一方面,随着康熙帝在治国理政上日渐成熟,不再需要汉官随时为其指点迷津,汉官受重视程度也日渐降低。

四 起居注官侍直制度形成中的探索与调适

兹以巩华城和畅春园为例,对侍直制度形成过程中的变化进行具体分析。

1.巩华城

康熙帝与皇后赫舍里氏感情深厚,赫舍里氏去世后,梓宫置于巩华城,康熙帝几乎每个月都会去祭奠。康熙十七年,皇后钮祜禄氏去世,康熙帝祭奠的对象由一人变为两人。去巩华城是康熙帝早期比较特殊却又时常进行的活动,通过考察扈从起居注官情况,可以管窥侍直制度的细微变化。

巩华城在今昌平区,离紫禁城不远,有时当天去次日回,如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康熙帝去巩华城,起居注官是傅达礼、库勒纳、韩菼;二十三日回宫,起居注官是傅达礼、勒贝、孙在丰,连续两天出现的傅达礼是扈从起居注官,其余两人是宫中起居注官。有时是当天去当天回,起居注官也是三人,由于当天往返的外出时间更短,扈从起居注官应不超过一人。

十四年七月二日康熙帝去巩华城,起居注官是喇沙里、李禄予;次日回宫,起居注官是喇沙里、库勒纳、张英,连续两天出现的喇沙里是扈从起居注官。由于侍直宫中的满官同时扈从出宫,使出发当天的起居注官减为两人。相应的,也有前一天三人、次日两人的情况。当天往返巩华城也可以只有两名起居注官,均是扈从起居注官与宫中起居注官合流的表现。

十五年八月三日康熙帝从巩华城回宫,只有一名起居注官,说明宫中未安排起居注官。从中不难发现,去巩华城的侍直安排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起初一律安排三名起居注官,两名负责宫中侍直,一名扈从外出;之后即使去巩华城,有时也只安排两名起居注官,宫中起居注官和扈从起居注官开始合而为一;由于康熙帝从巩华城回宫后,不再处理政务,无需额外安排宫中起居注官,当日起居注官甚至只有一人。可见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侍直安排随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调整,避免无谓排班。

2.畅春园

康熙帝早年去畅春园类似于出巡,有“扈从记注官”记注。随着畅春园建设日臻完善,康熙

 《康熙起居注》,第37—38、67、70、94—96、106—107、128—129、175—176、366—367页。康熙帝曾谕掌院学士傅达礼:朕或出郊外,或幸南苑,常不辍讲,以故翰林官员每次随从。”《康熙起居注》,第106页。

 《康熙起居注》,第1125页。

 杨珍:《康熙皇帝一家》(修订版),学苑出版社2009年版,第94页。

 《康熙起居注》,第165—166页。

 《康熙起居注》,第216、299、604页。

 《康熙起居注》,第267页。

 二十六年二月是康熙帝最后一次带扈从起居注官去畅春园,《康熙起居注》,第1600页。

帝去畅春园的次数越来越多,居住时间越来越长,并开始在此处理政务。跟随康熙帝去畅春园也不再称“扈从记注官”,这种称谓的变化似乎也意味着,去畅春园由一种“出宫”行为,变成“日常” 行为。畅春园侍直从一开始就很不完善,或与康熙帝追求闲适生活有关,只有在听政、理政时,才有明确的起居注官记载。

上文谈及侍直制度兴废时提到,二十六年六月大量出现起居注官缺载的情况,就始自畅春园。当时康熙帝在畅春园前后32天,仅八天有起居注官记载:其中五天在畅春园听政,为两满官侍直;其余三天曾回宫,起居注官为满汉各一。也就是说,宫中仍保持一满一汉的排班,但畅春园侍直只有满官。二十九年,康熙帝尝试在畅春园三日听政一次,汉官比较固定地参与了侍直,但这一尝试仅持续了一个月就废止了。汉人很少踏足畅春园的状况一直持续到康熙四十年。虽然汉掌院学士张英、韩菼也曾侍直畅春园,但仍属个别现象。四十年十月末至十一月初,康熙帝在畅春园隔天议政一次,多次出现满汉各一的侍直结构,此后汉人侍直畅春园日渐增多。尽管在排班上逐步与宫中接轨,但畅春园侍直安排始终不太严格;必要的时候仍会安排两名满官,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扈从去巩华城主要发生在二十年以前,畅春园侍直则始于二十六年以后,两者分别代表了侍直制度的前期和中后期。通过对两者侍直人数和满汉比例变化的考察,不仅可以发现侍直中的规律性,也折射出其中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康熙帝对侍直制度进行过多种尝试,侍直安排也随着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调适。

五 余论

与之后较为成熟、规范的侍直相比,康熙朝处于侍直制度的形成、探索期,没有严格细致的规定,始终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和随意性。

侍直安排的灵活性。《起居注》不少侍直记载其实并不符合“规律”,有时本应是两人侍直,却安排了一人或三人;本应是一满一汉侍直,却安排了两名满官。侍直安排的灵活性也侧面印证了《起居注》的起居注官记载比较真实,不会因恪守侍直规定而增删或修改起居注官。而侍直记载的真实性,也是本文研究的基础。

起居注官书写的随意性。起居注官名字的书写顺序主要依品级而定,无关满汉。掌院学士与普通起居注官一同侍直,掌院学士在前;满汉掌院学士同时侍直,满掌院在前;有时两起居注官品级、资历相当,也不拘次序,如满官顾仪与汉官胡会恩同时侍直,起居注官书写有时是“顾仪、胡会恩”,有时是“胡会恩、顾仪”,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侍直书写的随意性。

侍直中的制度化倾向。尽管侍直始终随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尽量避免无谓的、程式化的侍班,但在一些仪式中,仍然呈现出通过加派起居注官以示重视并将其制度化的倾向。以迁葬为例,康熙二十年将两位已逝皇后灵柩迁往景陵时,是两满官扈从;二十七年“奉太皇太后梓宫至暂奉安殿”,

 《康熙起居注》,第1651—1656页。

 参与侍直的汉官有李楠、胡会恩、顾藻、蔡升元、曹鉴伦、史夔和吴苑,但六月初九、十二日仍是两满官侍直,《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341—372页。

 《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061—1062、1287、8009、8015—8016、8964—8988、10193—10194页;《康熙起居注》,第1939页。

 《康熙起居注》,第80、158、200、202页;《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6370—6382、8582—8583、8615—8616页。

 侍班次第,以品级为序。”《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056,第573页。

 《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9、44、249、266、594、687页。

起居注官一下增加到八人;二十八年迁皇后佟佳氏梓宫于景陵,起居注官有六人。从三次迁葬情况看,第一次迁葬仅派两名起居注官,并未额外予以重视;此后扈从人数大量增加,并依据迁葬者的地位决定扈从人数的多少。

康熙朝起居注官侍直具有制度形成期的显著特点:既有不完善的一面,也有不断改进、修正的一面,并为将来的制度化奠定基础。纵观此后政书有关起居注官的规定,多能从康熙朝侍直中找到影子。雍正帝继位后,“复日讲起居注官,如康熙五十六年以前故事”。相比之下,雍正朝的侍直安排比较程式化,只有两人和四人侍直的情况,毫无例外。四人侍直的情况主要有除夕、元旦、上元节,仪式、祭祀等活动以及御门听政日,其余时间均为两人。但制度层面规范了,实用性和操作性就有所减弱,起居注官人数与侍直任务的繁重与否不再有直接联系,一切按照要求进行。

透过侍直制度,也可看到汉官的崛起与无法逾越的满汉之别。一方面,起居注官对学问的要求,使不少汉官有机会利用自身的才华、特长博得皇帝的喜爱和信任。尤其是康熙前期,熊赐履、叶方蔼、孙在丰、陈廷敬等汉官通过参与日讲和听政,对康熙帝和朝政产生了一定影响。部分汉官出入承名,螭头载笔,以起居注官为跳板走上仕途的快车道,如徐元文、张玉书、李天馥、张英、李光地等起居注官,后均官至大学士。另一方面,从侍直角度看,满汉之别贯穿始终,且差异逐步扩大。满官侍班的机会更多,也更受皇帝信任,满掌院学士的地位和作用也远高于汉掌院学士。


 《康熙起居注》,第667—673、1761—1768、1907—1911页。

 《清世宗实录》卷6,雍正元年四月乙丑,《世宗宪皇帝实录》(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2页。

 汉起居注官沈荃、史鹤龄、宋德宜、陈元龙、米汉雯、胡会恩等都因书法好得到康熙帝赏识。

 参见刘潞:《屡受殊荣的日讲起居注官陈廷敬》,《紫禁城》2000年第2期;高翔:《熊赐履述论》,《在历史的深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30—337页;张晔:《〈康熙起居注〉研究》,第13—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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