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廷式(1856-----1904年),字道希(一作道燨),号云阁(一作芸阁),又号芗德、罗霄山人,晚号纯常子,江西萍乡(今萍乡市)人。生于广东潮州,曾入广东学海堂肄业,同治十一年(1872年)受业于陈澧之门,为菊坡精舍高材生。光绪八年(1882年)以附监生领顺天乡荐,中式第三名,渐与京师“清流”交接,并钻研西学,读几何、格致之书,“文誉噪京师,名公卿争欲与之纳交”,与福山王懿荣、南通张謇、常熟曾之撰并称“四大公车”。光绪十五年(1889年)考取内阁中书第一名;次年中式恩科贡士,由户部带引见,复试一等第一名,赐进士及第,授职翰林院编修,旋充国史馆协修、会典馆纂修、本衙门撰文。二十年(1894年)大考翰詹,光绪亲擢廷式一等第一名,升授翰林院侍读学士,兼日讲起居注官。二十一年(1895年)因马关议起,力反割地赔款而引起慈禧盛怒,乃乞假南归。是年秋入都销假,参与筹设强学会,和维新派相结合,“欲开风气,挽世变”;冬,强学会被封禁,改设官书局,因孙家鼐之请而总理其事。二十二年二月十七日(
文廷式出身官宦世家,祖父文晟系嘉庆己卯(1819年)举人,历官广东茂名、番禺、南雄、嘉应、潮州等县、州、府,廷式出生于潮州即因其父母随侍祖父官居于此。祖母刘氏是乾嘉时有“江南才子”之才的名学者刘风诰的女儿。父亲文星瑞系道光甲辰(1824年)举人,也在冻做过罗定知州、高廉分巡兵备道等文武官职。母亲彭氏是广东人,候补知县彭巽之女。长兄文廷俊系太学生,荫袭骑都尉世职,曾游历南美洲。文廷式幼承家教,聪颖好学,博闻强记,偏读群书,受到传统文化教育的薰陶。青年时代,他受学于著名经学家陈澧门下,同时也深受史学大家钱大昕的影响。他读书既博,学术兴趣自亦广泛,于经学、史学、子学、文学、语言文字学,乃至三教九流,无不涉猎探究,其学问之淹博令人叹服。但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的急剧变化,风潮迭起,文廷式不断受到时代风气的摩荡,加以长期宦居广东而又颇与海外通声气的家庭使他在承受传统影响之外,能够得风气之先,具有较阔广的视野。这样,他就在学术上和思想上越出前辈学者的轨范,寻求中国传统学术以外的知识世界。我们从其所著《纯常子枝语》[4]一书以及今人所编《文廷式集》中可以看出,与其同时代的先进中国人一样,文廷式也在努力了解世界,学习西方,确乎是一位具有近代意识的“东洲先觉者”。
我们知道,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本质上是一个自我封闭的社会,故长期以来,自认为“天朝上国”的中国封建统治者大多奉行儒家所谓“内中国,外夷狄”和“尊王攘夷”一类信条,借以巩固自身的统治。1840年的鸦片战争造成了中国亘古末有的变局。一向闭锁的中国直面外国资本主义殖民者的侵略,而封建顽固派不察时变,不思更革,仍以传统的“夷夏之防”作为闭关自守的理论依据。如“国势强弱无碍夷夏之别”就是当时顽固派守旧言旧言论中最为死硬的一种论调。严峻的现实虽使他们难以否认中国与西方之间贫富弱强之悬殊,但他们仍坚持说这种状况并不足以改变或影响夏夷尊卑的界限。叶德辉即不仅竭力鼓吹“严夷夏之大防”的重要性,反对“列国环峙并无夷夏之防”之说,并且声称这种夏夷尊卑的地位与贫富弱强无关,谓:“若以国之强弱大小,定中外夷夏之局,则春秋时周德衰矣,何以存天王之名?”他据此反对张之洞“保国即以保教,国强而教自强”的主张,认为孔教之昌盛与国之强弱无关。他说,西方各国崇奉西教,国虽强而不知有“君臣之义”,故仍是夷狄;而当世中国虽然贫弱,但“忠君”精神是“孔教独立之义”,故仍是华夏之邦。他断言西方各国早晚也会盛行孔教,进步到懂得“忠君”的程度。[5]叶德辉以“忠君”论为基础来闻论其中国“文明甲于天下”的“不易之论”:“合五洲之大势而论,人数至众者莫如中国,良以地居北极温带之内,气候中和,得天独厚,而又开辟在万国以前,是以文明甲于天下,中外华夷之界不必以口舌争,亦不得以强弱论也。”[6]当中华民族已处在危亡关头之时,这种“严夷华之防”的言论显然是违人心而背潮流的。[7]
具有世界眼光的文廷式,了解其所处时代发生的变局,反对闭关自守,当然也就要批评传统的夷夏观念。他说:“世之说《春秋》者,多言攘夷,然问之以华夷之分则不知也。夫杞用夷礼,公薨楚宫,此中国之沦为夷狄也。左史陈诗,季札论乐,此夷狄之进于中国也。”[8]他引述清代学者刘献廷“迭为华夷”的观点,并进而提出“华夷之分在于政教而已”,说:“辽、晋之政教无以大异,不得谓石敬塘为华,阿保机为夷也。闽广之盗贼纵横,贿赂狼籍,不得谓今日华而昔日夷也。”[9]又说:
谢叠山《诗传注疏》论《秦风》曰:“中国而纯乎人欲则化为夷狄,夷秋而知有天理则化为中国。秦本夷狄,《春秋》夷之。邑于岐丰,用文、武之遗民,习文、武之旧俗,一旦恶人欲而崇天理,其发于诗者,有尊君亲上之义,有趋事赴功之勇。故季扎听其乐,曰‘是谓能夏,能夏始大’,忧其将有中国矣。”此推究于天理人欲,乃宋儒习气。其实秦之规模法度,至是已粲然比于中原,君子知其不终于夷,不能不为中国虑也。[10]
打破地域与民族界限,而以政教礼义来区别华夏,宋元学者早已讲过,明清之际的学者更依据其深切的现实感受而对之有所论析,譬如:顾炎武面对明、清更迭的现实,反思历史,认识到:“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11]他萃平生心力精心结撰《日知录》,目的就是为了尽“保天下”之责,用他自己的话说:“意在拨乱涤污,法古用夏,启多闻于来学,待一治于后王。”[12]王夫之更以为“儒者之统与帝王之统并行于天下,而互为兴替”,“帝王之统绝,儒者犹保其道以孤行而无所待,以人存道,而道可不亡”[13]。在他看来,“士生礼崩乐圮之世,而处僻远之乡,珍重遗文以须求旧之代,不于其身,必于其徒,非有爽也”[14]。故其并不太赞赏以死殉社稷的方式,而认为真正的名节之士应该认识到自身生命的价值意义乃在于保存故国文献,承继民族历史文化的精神命脉。一时之生死,并不足以体现这种价值,所谓“陶令之风,不能以感当时,而可以兴后世,则又不可以世论者也”[15]。正是依据着这种信念,他晚年“体赢多病,腕不胜砚,指不胜笔,犹时置楮墨于卧榻之旁,力疾而纂注”[16]。他脍炙人口的《读通鉴论》和《宋论》就是在这种情境下完成的,《张子正蒙注》、《周易稗疏》、《周易考异》、《诗经稗疏》、《诗经考异》、《夕堂永日绪论》以及对古诗、唐诗、明诗的评选也都是在这衰老多病之时完成或定正的。可见,以政教礼义来区别华夏并不是文廷式的发明,但在近代中国的历史条件下,文氏重新发挥这种理论,与先前学者的目的有重大差异,他意在反对封建顽固派拒绝学习外国的虚骄心理。所以,文氏指出:
衣冠礼乐非三代之遗,法制刑名踵百王之末,而侈然自称为中国,诋人以夷狄,则适为万国之所笑而已。皇甫《持正集》卷二《东晋元魏正闰论》云:或曰:元之所据中国也。对曰:所以为中国者,礼义也;所谓夷狄者,无礼义也。岂系於地哉?杞用夷礼,杞即夷矣;子居九夷,夷不陋矣。沐纣之化,商士为顽人;因戎之迁,伊川为陆浑,非系于地也。晋之南渡,人物攸归,礼乐咸在,风流善政,史实存焉。魏氏恣其暴强,虐此中夏,斩伐之地,鸡犬无余;驱士女为肉篱,委之戕杀;指衣冠为刍狗,逞其屠刈,种落繁炽,历年滋多,此而帝之,则天下之士有蹈海而死,天下之人有登山而饿,忍食其粟而立于朝哉!至于孝文,始用夏变夷,而易姓更法,将无及矣。此以礼义分夷夏,不易之论也。[17]
从人类文明演进史看,衣冠礼乐和法制刑名,确非中国所独有,更何况近代西方政教文明已然优性于中国,若要闭目塞听,妄自尊大,动辄骂别人是“夷狄”-----不开化的野蛮人,岂不恰恰表明自己愚昧无知而为万国所嘲笑吗?因此,文廷式力主打破盲目自尊的骄妄心理,虚心学习西方。他说:“伏羲为儒家之始,神农为农家之始,黄帝为道家之始,有巢为工家之始。无一术不创于神圣。惟中国书籍务求训雅,不通俚俗,又后世九流之学惟儒家、道家独在,于民生日用切近之事皆置之不讲。礼失而求诸野,正当取西人之学以裨中国之不足。然后世如撰农家、工家等书,可随各处之方言及民所共喻者言之,不必效《齐民要术》、《营造法式》之过求渊雅也。”[18]
文廷式否定传统的夷夏观,并非崇洋媚外而欲撤去民族的界限,与此相反,他是一位具有强烈民族自尊心的爱国者。有力驳斥当时喧嚣一时的所谓中国文化西来说即是反映其爱国主义精神的一个例证。文廷式注意到“迩来论议,每以为中国学术必由巴比伦来,且以五行说证之”,他对此以其渊博的知识,从文字、地理、宗教等方面予以反驳,明确认为中国历史文化自有本根,“不必以黄帝为巴比伦之酋公帝者”。他说:
迩来论议,每以为中国学术必由巴比伦来,且以五行之说证之。然据此石文(按即巴比伦王拿波尼都於日神庙中装点之古石),则撒根王时彼土像形已毕,而字母之字已行,其距中国伏羲画卦尚当在前,则不相沿袭已无疑义一也;且日神之祀,巴西效之,而《尧典》“钦若昊天,柴望山川,徒闻宾日”之辞,未创太阳之祀,则不相蒙者二也;巴比伦近于海道,若乘舟东渡,则交广当先有师承,然后施及中原,方为次第,今震维学术,西北先开,成纪轩邱,不关南服,何必舍昆邱之灵徼,溯海若之洪,彼其非所因革三矣。《河图》异议,《洛书》授禹,中邦圣学,天自开之,不必引石柱之遗文改结绳之原始也。[19]
又谓:“中国文字不止象形。《说文》以一字为首,一当为指事,非象形字也。中国自用六书,断非由尖掙文变改也。”[20]文廷式还否定法国学者提出的“中国文明根于西域”论,曰:“法兰西人刺克比利著《支那文明根于西域论》,大抵亦以五行之说出于巴比伦,文字之源同于楔形字。与近人之说大略相同。德意志人里斯则以为刺氏之言妄谈无据,东西各邦各具智慧,各成学术,不必问其来历也。里氏之说与余颇合。德人摩克士(此梵文学之大家)、缪刺儿尝以东西各邦宗教在上世同源,同以拜天为宗旨,其地即今土耳其斯丹地(即撒马儿罕之地)。余谓人生既有知识,则举目所见莫大于天,即使不出一源,而敬天祭之,必无异议,特人类必出昆仑(浑沌即昆仑之音转)滂沱四垂,至於今日,此则不易之论。而不必以黄帝为巴比仑之酋公帝者,乃为能征诸实事也。”[21]
自谓“吾不喜顽固之守旧,吾尤不喜空浮之言新”的文廷式,旨在打破传统的华夷观,呼唤国人以开放意识学习西方,变法图强,他说:“夫
需要指出,文廷式虽然主张学习西方,但他不仅注意到西方自有其弊:“列国之中,不独俄、法,英主代兴;如日耳曼、绥典,其主亦多贤主。惟英吉利则从无特出之君,其得美誉者亦不过谨守成宪而已。……然英之国势则骎骎日上。……议者因谓君民共主之政可以长治久安。然使其学术颓废,人心苛且,则亦未见其无敞。天下事固示可一端尽也。且自甲午、乙未以来,不三四年,而英国权势声望亦稍替矣。”[25]而且,他更揭示道:“秦之焚书,所以愚民也。愚民之术,后世以科目,乃民亦遂以自愚,非朝廷之独智也。秦之销兵,所以弱民也。后世禁民挟弓矢、禁民用火器,亦未尝不略师其智,特不若秦政之苛耳。然欧洲各国,其治属地(按:指对殖民地的管治)之法,则与秦法相似。俄之待波兰,禁报馆、不设学堂,人之知之矣。至俄人於海参崴、英人於缅甸及滇边土司、法人於越南,皆禁民用军器,不独火器也,即刀矛之属亦不得私藏焉。其所以弱民者,尤胜于秦,今时人或未尽知也。其谓欧洲各国皆欲开民之智、尽人之才,乃教士之言,非其政府之实意也。然秦始皇销铎鐻,而陈涉、吴广并起;元顺帝禁汉人、南人、高丽人不得执军器(至元三年四月),而韩林儿、刘福通并兴。秦、元皆旋踵而亡,岂必器械之强遂足箝制天下哉!”[26]他指出欧洲殖民主义者的愚民之术与中国的秦法相似,并引秦、元“旋踵而亡”的历史,说明“器械之强”不足以“箝制天下”,欧洲列强以似秦之法统治殖民地人民,也必将遭致殖民地人民的反抗。这是很有价值的思想。
又,中国传统社会以“王权支配社会”为基本特征,故其实为王权主义的社会。所谓“王权主义”大致包括了三方面内容:一是以王权为中心的权力系统;二是以这种权力系统为骨架的社会结构;三是与上述状况相适应的观念体系。[27]在这样的王权主义社会与文化架构中,是没有民权、民主可言的。古代文献中的“内圣外王”、“天下为公”、“天下之法”、“革故鼎新”、“民惟邦本”、“民贵君轻”、“载舟履舟”、“君臣师友”、“广开言路”、“兼听则明”、“以道事君”、“抗君之命”等等,都有其特定的思维逻辑和历史内容。它们都不具备民治理念,都可以被统治思想所包容,甚至可以说它们共同构成帝王观念的核心内容与理论基础。譬如,坚信“礼乐所由起,百年积德而兴也”的汉儒,虽然说了不少关于以“民”为本的话,并在儒学经学化方面作出了贡献,但叔孙通为汉廷制礼定仪而使高祖刘邦体验到当帝王的威风在前,又有董仲舒、公孙弘、兒宽“通于政务,明习文法,以经术润饰吏事”在后。他们推演“三纲”之义、倡“五常”之论,既根据其神学天道观把“王”规定为承天命治民以完成“天”之意志者,又根据其“天道”不能有阳无阴的原理规定人民之性为“瞑”,只有经过统治者的教化才可迁而为善,更倡言“君为贵,以权制民”之说:“民无所好,君无以权也;民无所恶,君无以畏一也。无以权、无以畏,则君无以禁制也。无以禁制,则比肩其势,无以贵矣。”[28]在这样的思想体系中,无论说了多少“尊民”“重民”“亲民”“爱民”的美妙话语,显然都毫无民主意义可言,因为其宗旨仅仅在于捍卫专制主义王权。推尊孟子、以“道”自认的宋儒,不乏以“道”事君,甚至敢于以“道”抗君的硬直之士,然而,宋儒更为看重的是据称由其发明的“圣人千载不传之奥”一一“天理”,而这“天理”在人世间的表现就是宗法一宗族伦理,故其认为五伦出于“天理之自然”,提出要立“宗子法”,如张载《经学理窟》谓:“管攝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宗法不立,则人不知统系来处。……人家不知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宗法若立,则人人各知来处,朝廷大有所益。……公卿各保其家,忠义岂有不立?忠义既立,朝廷之本,岂有不固?”其目的是要“管攝天下人心”,培植“朝廷之本”并使“朝廷大有所益”。视君主如父如天的宋儒,揭扬存理灭欲之帜,认为:“‘天尊地卑’,尊卑之位定。……高卑既别,贵贱之位分矣”,而君臣、父子的尊卑关系和道德义务也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一样是天地间之“定理”[29],强调:“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30]这样的思想与王权专制主义相融无间。明乎此便不难理解,唐代帝王可以一方面宣称:“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31]另方面则以法律形式确立专制君主的“至尊”地位:“王者居宸极之至尊,奉上天之宝命,同二仪之覆载,作兆庶之父母,惟子惟臣,惟忠惟孝。”[32]“君臣大义,分无睃逃”[33]确乎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铁则,清雍正帝所谓“夫人之所以为人而异於禽兽者,以有此伦常之理也。故五伦谓之人伦。是缺一则不可谓之人矣。君臣居五伦之首,天下有无君之人,而尚可谓之人乎?而
因此,中国社会要走出传统、迈向近代,就必须反对专制君权。不彻底否定君权就不可能确立起公民权,自然也就无法实现社会的近代化。晚明清初的早期启蒙者似已蒙胧地意识到这一点,如傅山说:“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35]王夫之说:“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一姓之私也。”[36]又说:“一姓之兴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37]这里所谓“公天下”,是指万民所共有的天下,而“私天下”则是指专制君主一人一独有独享的天下。所以,王夫之发出“帝王私天下”“岂天下之大公”的质问,谓:“若夫国祚之不长,为一姓言也,非公义也。秦之所以获罪于万世者,私而已矣。斥秦之私,而欲私其子孙长存,又岂天下之大公哉!”[38]而张岱《四书遇》有“予夺之权,自民主之”的说法,黄宗羲《明夷待访录》更主张“天下(人民)为主,君为客”。戉戌前后,倡抑君权、伸民权之论者甚多,有的还发生了比较深刻的影响。一些对西方社会和文化有所了解的人士已经直接使用近代意义上的“民主”、“民权”之词,并据之提出自己的思想主张。如“民主”方面,郑观应在《易言》中说:“泰西有君主之国,有民主之国,有君民共主之国。虽风俗各有不同,而义理未能或异。”至于中国,上古之世本无专制,“列国如有政事,则君卿大夫相议于朝廷,士民缙绅相议于学校”,故孟子有关于左右诸大夹之言未可尽信,必察国人皆言而后黜陟乃定的话。惜乎“后世不察,辄谓天下有道,庶人不议,又惩于处士横议终罹清流之祸,故于政事之举废、法令之更张,惟在上之人权衡自秉,议毕即行,虽绅耆或有嘉言,未由上达。”他“所冀中国,上效三代之遗风,下仿泰西之良法,体察民情,博采众议,务使上下无扞格之虞,臣民泯异同之见,则长治久安之道有可豫期者矣。”郑观应后来著《盛世危言》,对君主专制制度有猛烈抨击,认为王权专制有百害而无一利,慨言:“宋儒误引《春秋》之义,谓君虽至不仁,臣民必顺受无贰。呜呼!信如斯也,则是天之立君,专为鱼肉斯民而天下兆民胥供一人之用,有是理乎?”他指责“帝王以举国为私产,兆庶为奴隶”:“传贤之居变为世及,后世沿袭,因有攘夺篡弑之害,乃以举国为私产,兆庶为奴隶。推原其故,良由名分太尊,堂廉太远,习惯自然,忘乎天之立君者何为,民之
文廷式顺承着这种思潮,大力阐发其抑君权、伸民权之论。他从国家起源论的角度指出“民因相争而立君”:“以生人而论,开辟之初,混混沌沌,茫茫昧昧,无所为君,亦无所为臣,民焉而已矣。其争之又有大焉,则又择其尤魁桀者而奉之。或争不已,则为其长者,必为之修战斗之器,讲进退之法,使一统十,十统百,百统千,千统万。而阶级由此而生,号令由此而成。如是久之,而有朝廷。有朝廷而有官制,有官制而文之有礼乐。”[40]更痛斥“君权无限几于无法”:“民主之说,中国虽无之,而《抱朴子》《诘鲍》一篇云:鲍生敬言……以为
与文氏同时代的谭嗣同,是位否定君权、高扬民权的思想斗士。仁学》是谭氏的代表作,梁启超为之作序称其是发挥康有为“以求仁为宗旨”的救国救世之书。其实,谭嗣同与康有为思想上有很大分野,不可混同,[48]但说《仁学》旨在救国救世,还是确切的。谭氏从孔子“仁者爱人”和墨子“兼爱”思想精神出发,同情中国人民的苦难,大声疾呼冲决人世间种种网罗,大声疾呼挽救国家民族的危亡,变法图存,故其《仁学》堪称中国19世纪末的人权宣言。这部不朽著作最值得注意的有三点:(一)中国古代有天地君亲师之说,而无天赋人权思想,已是由中国古代文明的“亚细亚”特性所致:国家权力总是融于某一家族之中,以亲亲尊尊为特点的宗法一一宗族(家族)制度和以忠孝为本的宗法伦理思想始终占据支配地位。人们的权利与义务被割裂,人并无与生俱来应有应享之权利,而只有如何接受父生君养师教种种恩赐以及如何感恩图报的义务。晋国共叔成说:“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如壹事之,惟其所在,则致死焉。报生以死、报赐以力,人之道也。”(66)当然,中国古代也并非全无权利之论,但所言者强调的乃是统冶阶级的权力,而几无平民百姓的权利可言,如《商君书·修权篇》谓:治国须赖法、信、权三者,“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操也。”为有效维系这被“独操”的君权,古代中国又有“君权神授”之观念。而谭嗣同在《仁学》中基于平等之义力反此种观念,指出:“天与人不平等,斯人与人愈不平等。中国自绝地天通,惟天子始得祭天。天子既挟一天以压制天下,天下遂望天子俨然一天。虽胥天下而残贼之,犹以为天之所命,不敢不受。民至此乃愚入膏育,至不平等矣。”在他看来,“君权神授”论不过是号称“天子”的专制君主“压制天下”、“残贼”民众的工具。正是在这一工具性理论的遮掩下,天下成为“君主襄橐中之私产”。而生活在“黑暗地狱”中受制
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则皆民也。民不能相冶,亦不暇治,于是共举一民为君。……夫曰共举之,则因有民而后有君。君,末也;民,本也。天下无有因末而累及本者,亦岂可因君而累及民哉?夫曰共举之,则且必可共废之。君也者,为民办事者也;臣也者,助民办事者也。赋税之取于民,所以为民办事之资也。如此而事犹不办,事不办则易其人,亦天下之通义也。观夫乡社赛会,则必举一长,使治会事,办人理财之权咸隶焉。长不足以长则易之,虽愚夫愿农,犹知其然矣。
既然君主只是天下之民“共举”出来的“为民办事”者,并且民可“共举”君,亦可“共废”君,那末,君之权力就绝对不是来自于“天”,而只能来自于民。谭氏此论不仅戳穿了“君权神授”的谎言,而且还明确提出了形式上源自传统、内容是具有近代意义的“民本君末”的命题,并据之而阐述了“废君”的正当性。这是很光辉的思想。从这里出发,谭嗣同竭力主
文廷式对
……(引鲍敬言、黄宗羲语)顾历代得国之主,则或由于篡弑,或由于征诛,必其力足以决裂前代之法,而后乃能创一代之王,民亦无如何,乃始奉之,则安望其君之不纵恣而民之必安乐哉?幸而立国既久,上下之分定而情亦少通,则可以百年无事;不幸而天灾时行,虐暴上作,则铤而走险,亦事理之常。察其循环往复之故,亦天道然也。故泰西有民权之说,则君不得无所欲为,民不至尽失其职。其有暴君苛政则裁抑之,否则废置之,而杀身灭族者,不数数见也。华夏无民权之说,而革命之事或数十年而一见,或数百年而一见,国亡而家亦灭者,史不绝书。得失之端,昭然可见,亦各行其是而已矣。[57]
文廷式洞悉到“君权”与“民权”的天然矛盾,说:“保人人自主之权,於君主之权自不能无所窒碍。佛教无求于世,而不拜君上一节,六朝崇释之世尚齗齗争之,况邪苏之显背国律者乎?受祸之酷,职是之故。然邱民之重,孟子所称;平等之观,瞿墨是训。耶苏此说,要有合于天理民彝,若使蘋荚不生,河图弗出,则民奉斯语可无刳剔炮烙之虞。撰其是非,固不仅得半是已也。”[58]
并且,同谭氏一样,文廷式也有着非常明确的抑君权、伸民权、倡平等的近代政治意识。文氏认为:“有等而后有平等。今之言平等者,不知等者也。或问禅家曰:‘佛法平等,何以这山高,那山低?’禅者答曰:‘佛法平等,所以这山高,那山低。’此平等之真解也。墨者曰:‘爱无等差,施由亲施。’夫既有始末,而何得谓无差等乎?斯亦以矛陷盾,不能自解者矣。”[63]他虽以“仁者教之宗”:“仁者,教之宗也。凡教无不以爱为主者义者,政之体也。纯乎义以治国,则法律世界也。”[64]却又指出“仁非平等之学”:“仁非平等之学,必有仁之者。义乃平等之学,万物各得其分也。
资料来源:
[1] 《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三八六。
[2] 文廷式:《罗霄山人醉语》,今收入汪叔子编《文廷式集》下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
[3] 《文君云阁墓表》
[4] 《纯常子技语》是一部类乎顾炎武《日知录》的有价值的杂著,阐说经传,校订文字,评品诗词,记述朝章国故、士林交往、域外见闻,旁涉释藏道笈耶回之事,下及山川物产、天文历算之学。但其不同于《日知录》之处,乃是其中有着强烈的近代哲学与科学意识。此书今有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于1990年影印本行世。
[5] 《叶吏部与俞恪士观察书》、《叶吏部与南学会皮鹿门孝廉书》,均见《翼教丛编》卷六。
[6] 《非<幼学通议>》,见上书卷四。
[7] 参阅丁伟志、陈崧:《中西体用之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8] 《纯常子枝语》卷十四。
[9] 同上。
[10] 《文廷式集》卷六《笔记(上)》,下册第791页。
[11] 《日知录》卷十三“正始”条。
[12] 《亭林文集》卷六《与杨雪臣》。
[13] 《读通鉴论》卷十五。
[14] 《宋论》卷二。
[15] 《读通鉴论》卷十七。
[16]王敔:《姜斋公行述》。
[17] 《纯常子枝语》卷十四。
[18] 《文廷式集》卷六《笔记(上)》,下册第821页。
[19] 《纯常子枝语》卷二十五。
[20] 同上。
[21] 上书卷二十八。
[22] 《文廷式集》卷二《文录·自强论》,上册第135页。按,据郑观应《盛世危言》光绪庚子偫鹤斋重印八卷本之附载(见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原题作:“节录纯常子《自强论》。”
[23] 《文廷式集》上册第132页。
[24] 上书卷六《笔记(上)》,下册第828页。
[25] 同上,上书第822页。
[26] 《纯常子枝语》卷二十二。
[27] 参阅刘泽华《中国王权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8] 《春秋繁露·保位权篇》
[29] 《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九
[30] 上书卷五。
[31] 《贞观政要·刑法》
[32] 《唐律疏义·刑名》
[33] 《张太岳集》卷二十五。
[34]雍正朝《东华录》卷七,雍正七年闰七月癸未颁行《大义觉迷录》谕。
[35] 《傅山全书》卷四十四《老子解》,第915页,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6] 《读通鉴论》卷末《叙论一》。《船山全书》第十册第1175页,岳麓书社1988年版。
[37] 《读通鉴论》卷十七,《船山全书》第十册第669页。
[38]同上卷一,上书第68页。
[39] 《郑观应集》上册《原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31页。
[40] 《平等说》,《文廷式集》上册第139页。
[41] 《文廷式集》卷六《笔记》,下册第818—819页。
[42] 《文廷式集》下册第1260页。
[43] 《新译列国政治通考》,光绪笑卯年夏上海蜚印书局石印本,共二十四册。原书不著撰译者名,然据书首文廷式署名之《叙》所言,知为文氏主持编辑译述,“书成于光绪二十一年”,而“助编辑者,泗州杨士钧采南之力为多”。
[44] 《文廷式集》卷三《译述·新译列国政治通考叙》,上册第157页。
[45] 《纯常子枝语》卷二十三。
[46] 上书卷三。
[47] 上书卷十四。
[48]请参陈寒鸣《谭嗣同与中国启蒙文化的精神特质》,收入田伏隆、朱汉民主编《谭嗣同与戊戌谁新》,岳麓书社1999年版。
[49] 请参阅黄宣民:《<仁学>:中国19世纪的人权宣言》,收入田伏隆、朱汉民主编《谭嗣同与戊戌谁新》,岳麓书社1999年版。
[50] 《文廷式集》卷八《笔记下·〈孟子注疏〉札记》,下册第1027页。
[51]《纯常子枝语》卷二十六。按:文氏此论极有见地。先秦儒家所论君臣之义与法家确有很大区别。如郭店楚简《忠信之道》不仅将忠信视为仁义的实质和目标规范:“忠,仁之实也;信,义之期也”,不仅高度强调忠信的意义:“忠之为道也,百工不楛,而人养皆足;信之为道也,群物皆成,而百善皆立”,而且将之作为执政者或当权者必须尊奉的最基本的政治伦理原则:“忠积则可亲也,信积则可信也。忠信积而民弗亲信者,未之有也。”《尊德义》、《六德》同样也要求统治者必须忠信。试看《鲁穆公问子思》之言“恒称其君之恶者,可谓忠臣矣”,便可明了《语丛一》的作者敢于说:“君臣,朋友其择者也!”不是把君臣关系看作绝对的尊卑、服从一一有如后世所谓“忠臣不事二主”一一的关系,而是当作朋友之间相互选择的平等关系:“友,君臣之道也”,并认为“父,有亲有尊。……友、君臣,无亲也,尊而不亲”,父子关系高于君臣关系(《六德》谓:“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与文廷式同时代的宋恕亦谓:“儒家宗旨有二:尊尧舜以明君之宜公举也;称汤、武以明臣之可废君也。三代以下,二者之意不明,而在下者遂不胜其苦矣。”(引自孙宝瑄《忘山庐日记·丁酉
[52] 《文廷式集》卷八《笔记下》,同上书第823页。
[53] 上书卷六《笔记上》,同上书809页。
[54] 上书卷二《文录·周官政要》,上册第143页。
[55] 上书卷八《笔记下》,下册第825页。
[56] 《纯常子枝语》卷二十八。
[57] 《纯常子枝语》卷二十六。
[58] 同上书卷十八。
[59] 《文廷式集》卷六《笔记上》,下册第823页。
[60] 《纯常子技语》卷二十。
[61] 《文廷式集》卷六《笔记上》,下册第776页。
[62] 《圣祖文集》第二集卷四十,《四库全书》影印本1299页300。
[63] 《文廷式集》,下册第831页。
[64] 《纯常子枝语》卷三十。
[65] 同上。
[66] 上书卷二十九。
[67] 《翼教丛编》卷五。
[68] 同上。
[69] 同上。
[70] 上书卷三。
[71] 上书卷四。
[72] 上书卷五。
[73] 同上。
[74] 上书卷三。
[75] 同上。
[76] 《纯常子枝语》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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