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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樾的“因文见道”思想及其学术风格
俞樾的“因文见道”思想及其学术风格
 

   俞樾(1821——1907),字荫甫,号曲园,浙江德清人。他长期从事群经、诸子等领域的研究,取得了重要的学术成果。《春在堂全书》是他学术成果的总集,近500卷。《群经平议》、《诸子平议》、《茶香室经说》和《古书疑义举例》等是其代表作。他是晚清“最有声望”(1)的一位经学家,在晚清学术界乃至日本、韩国等都有着重要影响。日本学者将他誉为中国经学“殿后之巨镇”(2)。

俞樾治经,在方法论方面有一套较系统的思想。他在群经、诸子的校勘、训诂方面能取得丰硕的成果,是与这套方法论思想息息相关的。因此,我们只有深入了解和把握俞樾治经的方法论思想,才可能对他在经学研究方面的得失与价值有更完整、准确的理解。本文拟对俞樾“因文见道”、实事求是的治经原则和治学态度、治学风格进行初步探讨。

俞樾将乾嘉汉学的经学研究归纳为“因文见道”四字,这也是他治经的基本原则。他多次强调:“国朝经术昌明,超踰前代,诸老先生发明古义,是正文字,实有因文见道之功。”(3)所谓“因文见道”,也就是他所说的“即训诂名物以求义理”(4)。他强调:“非先通小学无以通经”,希望学者通过“治小学”以“贯通群经大义”(5)不过,在俞樾看来,训诂名物仅是治经的方法和门径,阐发义理才是经学研究的目的。他说:“自来治经者,其要有三,曰义理,曰名物,曰训诂;三者之中,固以义理为重。”(6)正因为俞樾在训释名物典章时心中有“义理”、有“微言”,能较好地处理名物训诂与义理的关系,所以,他治经往往“有见其大者”(7)。简言之,他所谓“因文见道”,其实质是要求尊重古人、原本经典。这种“因文见道”的思想,就其本质而言,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一种表现。

俞樾既提倡“因文见道”,他治经便最重证据和逻辑。凡影响之谈、附会之说、迂曲穿凿之言,皆摈而不取。孔颖达《周易正义》论《易》分上下篇之由,他引孔子“阳三阴四,位之正也。”一文 ,谓“《易》卦六十四分为上下而象阴阳,阳道纯而奇,故上篇三十,所以象阳也;阴道不纯而偶,故下篇三十四,所以象阴也。”俞樾认为孔氏之说“实不然也”。其理由是:三十和三十四皆偶数,且上下篇中都有阴,亦有阳。他进而指出:伏羲画卦之后,以至唐虞夏商,皆以竹简书之,其变卦则一卦一简,复卦则两卦共一简,六十四卦皆然。故六十四卦以三十六简写之而已足,分而二之,上下篇各十八简,虽有三十、三十四之不同,而简数适均。因谓“《易》分上下篇,以竹简之数分也。”(8)于是,俞樾将诸儒曲说尽扫而空之,惟独肯定吴隆元《易宫》一书。吴隆元系浙江归安人,号易斋,康熙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他所著《易宫》以不反对卦为错,以反对卦为综。认为错卦自为一宫,综卦两卦合为一宫。因以邵雍三十六宫说六十四卦,认为上篇三十卦为十八宫,下篇三十四卦亦为十八宫,总上下篇分配之数,适符邵雍三十六宫之义。俞樾强调:“此说也,虽拘于邵子三十六宫之说,然其数密合。”因此,他认为错综卦之说,虽源于麻衣易之卦位图,出于道家,亦当信从。他说:“理不可信,则象阴象阳之说,托之孔子者,可以不取;理有可信,则此卦位图虽流入道家,恐转是孔门旧说也。”(9)俞樾以竹简之数分《易》之上下篇,可谓定论。当代学者张岂之先生释《易》分上下篇之故,其说与俞氏不谋而合。更为可贵的是,俞樾能由此出发,充分肯定《易宫》一书的价值,并不因卦位图出于道家而摈弃之。赵歧作《孟子注》,其叙言《孟子》七篇所以相次序之意,谓“篇所以七者,法天以七纪;章所以二百六十有九者,三时之日数也;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者,可以行五常之道,施七政之纪,故法五七之数。”俞樾认为“其说穿凿无理”。他强调:“古人记问之学固如此也。”(10)正因为俞樾不取附会之说、迂曲之言,他训释群经乃至诸子时,严格要求传注笺疏与经典原文统一,力求忠实于经典之意。如《尚书·盘庚中》“承女俾女”一文。梅賾传曰:“今我法先王,惟民之承,故承女使女徙。”其释“俾”为“使”。俞樾认为,释“俾”为“使”,则“俾女”下必增出“徙”字,于文方足。因不取梅义,而释“俾”为“俾益”,认为“承女俾女”,即“承引女,裨益女。”(11)俞樾《群经平议》中类此者甚多。如“庶明厉翼”、“光被四表”等。(参看《群经平议》卷三)

“原本经典”是“因文见道”的最基本要求,但“原本经典”并不意味着拘泥于经典,其着重点在于尽可能准确地训释经典原文,发明经义。为此,俞樾在训释经文时,往往广泛运用各种文献资料,以便更准确地把握文字的涵义。如前所述,俞樾治经不取谶纬之言,然于谶纬书中的某些材料,他不但不摈弃,且引以说经。如,俞樾释《周易》“天地以顺动”一文。诸儒释此文多不及“地”字,俞樾则引《春秋元命包》“天左旋地右转”、“地常动不止”之说,认为“天动地亦动”。又释诸儒不释“地”之由,认为自隋焚秘纬,而儒者不闻此等说,“但知地道安静”。(12)俞樾对谶纬之书的态度如此,对其它文献史料的态度亦循此旨。例如,俞樾说《易》不采王肃之说,然其文字训诂则于王肃又有所取。“飞龙在天,大人造也。”郑玄以“为”释“造”;刘歆父子作“聚”;王肃训为“就”,又引申为“成”。俞樾认为“当从王肃训就为是”(13)。俞樾于《尚书》,反复强调“勿信伪古文之说”(14),但他又指出:“近来说《尚书》者如江氏声,力辟枚氏,凡有异同之处,必舍枚本而从他本,固未免太泥。”(15)他训《尚书》,“胤子朱”、“爰制百姓”、“尚皆隐哉”诸条,皆以枚(梅)传为是。俞樾的这种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治学精神,即便我们用现在的眼光看来,也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种科学精神。正因为俞樾能以科学的精神博采众长、择以己意,其所校经文,往往能忠实于原文。因此,他的校勘作品多被后人视为精审之作。

值得一提的是,俞樾并不是抽象地强调“因文见道”,而是能将儒家经典的具体内容还原到它的时代背景下加以阐释。他在诠释经典之文时,颇能注重时代背景的差异。如,齐桓公杀公子纠,管仲非但不能尽忠死节,且接受齐桓公的丞相职位,而孔子竟不以为罪。俞樾释孔子不罪管仲之故云:“此三代以上之见圣人公天下之盛心也”。他认为古今时代不同,古人公天下,后人家天下。在家天下的时代,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事二夫,人人奉之为天经地义。而在公天下的时代,天生管仲,使之匡天下,管仲不必私于齐,更无择乎小白与公子纠。(16)他又指出:子夏所谓同宗可为之后,乃周公制礼以后之言,“若以上古公天下而言,则不必同宗也。尧禅舜,舜即为尧后;舜禅禹,禹即为舜后也。”(17)俞樾的这种思想虽出于公羊三世说,他对公天下与私天下的认识则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实际。他以此解释经典和古代的名物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又如《礼记·冠义》中的“母拜之”一文,孔颖达以唐礼母见子不拜,而曲为之说。俞樾则从历史史实出发,指出古人行礼,虽尊者亦拜,因谓“母之拜子,本无可疑。”且谓“必执唐礼以绳之,宜其不通也。”(18

在治学态度方面,俞樾特别强调“以疑存疑”的重要性。这种“以疑存疑”的态度同样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他“深疾守家法、违实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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