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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生平研究中的问题
李光地生平研究中的问题

 

 

近十年来,我先后发表了几篇有关李光地的文章:一篇是《陈梦雷与李光地绝交书》1;又一篇是《清朝前期的党争问题》2;另一篇是《康熙与理学》。3前一篇替陈梦雷打抱不平,说李光地卖友求荣,伪善可耻,是完全否定李光地的。后两篇对李光地既有肯定也有否定:肯定李光地是清前期的理学名臣之一,辅佐康熙提倡程朱、反对陆王,一反明末清初颓坏旷废的学风,起了促进稳定当时社会秩序的作用;否定的是说他热衷仕途,以权术结帝王之欢,但被卷入南北党人之争中而不能自拔。他生前与康熙相知最深,而死后康熙竟说他言行不一致,非真道学家,不啻说他还是一个假道学家。

19929月福建省安溪县召开清代著名理学家、政治家李光地诞生350周年纪念会,我亦承蒙见邀。看到与会者提交的论文题目数十百篇,从命题上看,否定的文章是没有的。对我个人来说,从过去对他的否定,如果想要作180度的转变而对他加以完全肯定,是很难写出这样一篇违心的文章来的。我也想过要写一篇“李光地与理学”一分为二的文章,重点谈理学,少谈他的政治生活甚至不谈他的政治生活。后来因我当时有台湾之行,未克参加那次纪念会,文章终未写成,自然也就没有交卷了。

年来日本友朋中有以李光地其人其学诸问题来函相质疑者,我亦随函有问有答,从而引起我对李光地一生从事理学与政治生涯作一个有系统而全面的探讨的想法。因思与其拾遗补缺,不如广搜博采,扩而充之,就李光地生平研究中的问题所在,进行综合概括,能对他一生有争议的问题作出一个总的比较公平的评价来。爰将平日阅读所得,缀辑成此文,以就教于海内外专家学者,兼以答长期从事研究李光地的日本友人泷野邦雄教授,如承不弃,有以教我,俾有所匡正焉。

 

 

李光地(1642——1718)字晋卿,号厚庵,福建安溪人。学者尊称为 安溪 先生。少为六经章句之学,以宗法程(颢、颐)()、反对陆(九渊)(守仁)闻名于世。“五、六岁时只好字”,“六岁未上馆即识许多字”,“七岁始读书”4,“年十四,读《五经》完”5。“十八岁看完《四书》,十九岁看完本经。二十岁读完《性理》。廿一至廿五岁看陆子静[九渊]、王阳明[守仁]集及诸杂书。后无暇复寻绎,只就说得枝枝相对叶叶相当好。做时文也讲得去,只是不是”6。光地之所以能成为清前期的理学名臣之一,因为他对《四书》、《五经》是下过一番工夫的。他认为“《中庸》尊德性,道学问,包立志、主敬、致知、力行四者。若分说出来,上一截致广大极高明,是立志,温故敦厚,是主敬;下一截尽精微知新,是致知,道中庸崇礼,是力行”7。李光地对理学自成其一套思想体系。至于有人“以存心致知,朱子之说,已为支离,更加立志主敬,条绪益纷然矣”。光地则说“存心兼立志,主敬致知该力行四条,本朱子之旨,并无添捏知行有单说者”8。所以李光地强调指出:“孔子大圣,亦可以四者概其生平: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是立志;二十而立,是主敬;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是知之尽;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是行之至”。“又以《学记》言之,一年视离经辨志,是立志;三年视敬业乐群,是主敬;五年视博学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是致知;九年知类通达而强立而不反,是力行”9。同样,光地亦说过:“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又曰:‘志于道’。《传》曰‘一年视离经辨志’,志之于学如江河之有源也,如百果草木之有根也。……是故志之立,然后顾日月逾迈而心忧也。志之笃然后忘身之老,不知年数之不足也。……故志必于学,志必于道,志必辨,而辨志莫先于离经,经道明则俊民兴矣”10。跟着又说:“二程[颢、颐],古之学者也,自十五六而锐然学圣人,故为吾道中之宗也。象山[陆九渊]之学与建阳[朱熹]称同异,然其喻义贵志之章,朱子[]左次焉。游其门者,旦异而晡不同,是亦百世之师矣”11。“朱子说《春秋》,据事直书为多,未必尽有褒贬。或不以为然,不知朱子不是说全无褒贬,谓未必如今人说一字不放空,都有褒贬耳”。“朱子议论人物、规陈时事,容有太刚过严处,要无不可见之行事者”12。是知光地之尊崇程朱,特别对朱子,可谓推重至矣极矣,无以复加矣。相反,光地对王阳明之学则多驳斥:“朱子之学,曰知先行后。……姚江王氏[阳明]先行后知。……志与敬之为知行先矣,朱子言之矣。若夫行之不为知先也,非朱子之说,群圣贤之言也”13。光地认为“王[阳明]说之病,其源在心之即理。故其体察之也,体察乎心之妙也,不体察夫理之实也;心之妙在于虚,虚之极至于无,故谓无善无恶心之本。此其本旨也。其所谓心自仁义,心自侧隐、羞恶、辞让、是非,是文之以孔孟之言,非其本趣也。是故道书史,略文字,扫除记诵见闻,以是为非心尔,非道尔。……孔子之学,一则曰多闻多见,再则曰多闻多见。又曰好古敏以求之者也,一以贯之,而何害于道”14。故“朱子曰:知者学之始,行者学之终,主敬者学之所以成始成终”15也。同时光地亦指出:“象山之学亦言志,亦言敬,亦言讲明。亦言践履。所谓与朱子异者,心性之辨耳。象山谓即心即理,故其论《太极图说》也,谓阴阳便是形而上者,此则几微毫忽之差,而其究卒如凿枘之不相入也。近日姚江之学,其根源亦如此,故平生于心理二字往往混而为一。……今言陆、王之学者,不谓其偏于德性而缺学问,则谓重在诚意而轻格物。此亦朱子论近世攻禅。……然则陆、王二子之弊,其应辩析者固在心性人道本源之际,不在讲学持守知行先后之间也”16。今按光地之理学,以知为行先,本自朱子,其为学如此。

光地著书有:《大学古本说》一卷,《中庸章段》一卷,《中庸余论》一卷,《论孟札记》四卷,《周易观象》十二卷,《周易通沦》四卷,《尚书七篇解义》二卷,《诗所》八卷,《礼记纂编》,《朱子礼纂》五卷,《古乐经传》五卷,《离骚经注》一卷,《参同契章句注》一卷,《阴符经注》一卷。《历象本要》一卷,《二程子遗书纂》二卷,《朱子语类四纂》五卷,《通书注》一卷,《正蒙注》二卷,《榕村讲授》三卷,《古文精藻》二卷,《韩子粹言》一卷,《易义笺选》三卷,《名文笺选》六卷,《程墨笺选》三卷,《榕村藏稿》四卷,《榕村诗选》八卷,《榕村语录》三十卷,《榕村全集》四十卷,《榕村别集》五卷,《礼约四际约言》、《卜书补义》、《卜书韵笺》。《榕村全集》除著书所举外(惟《礼记礼约》、《卜书韵笺》,全书所无),尚有:《周易观象大指》二卷,《洪范说》一卷,《春秋毁余》四卷,《律诗四辨》四卷,《仪礼纂录》五录,《榕村道南讲授》十三卷,《榕村谱录合考》二卷,《榕村韵书》五卷,《榕村续集》七卷,附《李文贞公年谱》二卷,《榕村字墨辨讹》一卷。亦有《全集》多以下数种者:《孝经注》一卷,《周礼纂训》二十一卷,《经书源流》、《三礼仪制》、《帝王世系歌诀》各一卷17

 

 

光地以康熙九年(1670)中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时年二十有八。越三载,充会试同考官,寻以省亲乞假归。明年,耿藩(精忠)应吴藩(三桂)叛。同时台湾郑经(郑成功子)乘虚入泉州,与精忠修好,欲连三桂共同反清。适其时,光地的同乡、同科进士,同官编修又情同志合之挚友陈梦雷家居省城(福州),而光地伏处安溪老家,拒降耿藩;而梦雷家有老父,逼受伪官。然李、陈共谋蜡丸上疏以通清廷,卒破耿郑之连兵以复全闽。李得重赏,而陈仅以免死远戍辽左。李以蜡丸己一人所为而不承认陈亦参预其事,以一理学名臣自居、道貌岸然,乃竞置同谋好友于死地而不顾,虽结康熙之欢独专,飞黄腾达,不可一世,然终遭千古唾弃18,兹不复赘。

由于消灭耿藩,规复八闽,康熙十六年(1677),光地一跃而为侍读学士,北上行至福州,而以丁父忧归。明年,光地募乡勇百余人击破同安县人蔡寅冒充明太子的白布头贼之乱后,又分遣兄弟子侄辈亲迎清军大破郑经将刘国轩等,以功再升为学士,命服满赴京,遇缺即补,殊遇也。十九年(1680)光地至京,即任内阁学士。其时三藩既平,收复台湾之举,迫在眉睫。从康熙初年起,清廷大臣对台湾问题,原有主张急取(用兵)、缓取(招抚)两派之争,到这时,光地深知康熙凭借平定三藩之余威,必然要采取急取政策。光地自谓保施琅,据光地自己记载:“上[康熙]曰:‘闻澎湖,渠[指台湾郑氏]有重兵守之。其地又无井水可以驻军,且台湾去澎湖甚远,既得之亦无可奈何也’。予[光地自称]对曰:‘是在得其人耳’。……上问汝胸中有相识人可任为将者否?……上使明[]中堂来问,余曰:‘都难信及,但计量起来,还是施琅,他全家被海上杀,是世仇,其心可保也;又熟悉海上情形,亦无有过之者,又其人还有些谋略,不是一勇之夫。又海上所畏,惟此一人。用之则其气先夺矣’。上遂用之”19。据此,知施琅之能攻取台湾,确为光地所荐无疑矣。其实,施琅之降清,早在康熙之初年,曾多次上书请求出兵攻台,康熙不是不知施琅之才之能,只因有三藩之变而未见用耳。施琅台湾之役,大学士李蔚荐之,实则康熙之用施琅出自一人独断,所以康熙自己说过:“爰断自朕衷,特别擢用”。施琅亦奏:“海寇荡平皆赖皇上神谋睿算,授臣方略,得以成功”也20

康熙二十九年(1690),光地升任兵部侍郎,越四年,兼提督顺天学政21。这年他得知母丧,乞遵制丁忧,乃以治丧九月为请,蒙准在京守制。光地素以理学的坚信笃行者自许,竟以夺情大遭物议。首由御史沈恺曾、杨敬儒交章论劾,次由其同乡给事中彭鹏劾以十不可留。疏入,传旨询问,鹏又疏言:“使光地而亦不知,贪恋苟且,而姑为此给假九月之请,外以欺人则为丧心;若光地而早已自知,诡随狡诈,而姑为此给假九月之请,内以欺己则为挟术。夫为人子而甘于丧心,为人臣而敢于挟术,两者均罪,光地必居一焉”22。结果以事关南北党人,牵达太广,康熙虽下九卿议,只令光地解任,不准回籍,仍在京守制。于是光地夺情一案之遭非议稍结。

光地虽以夺情屡被疏劾,康熙三十五年(1696)服满,仍任顺天学政,逾年授工部左侍郎23,留任学政。再逾年,授直隶(今河北省)巡抚,五六年中治河与疏请蠲免通州(今通县)附近六州县红剥船地遇灾额设钱粮,以及革除科场与学校积弊各数条,并提出科场命题当兼论《性理》、《[资治通鉴]纲目》,多未见纳。四十三年(1704),以河间等府属被水,饥民多流入京畿,光地安抚不力,遭给事中黄鼎楫等五人合疏劾之。得旨,光地不必引咎。同年御史吕履恒劾光地于秋审判断不公,给事中王原又劾光地包庇其所举荐之文选司郎中陈汝弼,均被康熙宽免,不加追究。明年(1705),光地竞被提升为文渊阁大学士,其得康熙之格外宠任可知。

康熙四十七年(1708)皇太子胤礽之废,命保举诸皇子中之可当储位者,光地虽默无一言,而以前面奏废太子病,曾说过“徐徐调治,天下之福”24,似亦属皇太子党者。嗣后数年中,陈鹏年与阿山之争,光地保陈鹏年;张伯行与噶礼之争,光地保张伯行;方苞坐戴名世之狱,光地又保方苞25。此外,尚有杨名时、赵申乔、何焯、惠士奇、梅文鼎、梅成等人26。得扶植善类美名。其中赵申乔与光地乃同党把持官府之人27。五十二年(1713),光地以病乞休,越二年,复以为请,康熙许给假二年,后未允行。五十七年(1718)卒于官,享年七十七。康熙下谕对光地的评语有:“知之[光地]最真无有如朕者,知朕亦无有过于李光地者”28之褒。有三子:长子钟伦,二子早亡,幼子钟佐;孙清植、清馥。弟光坡,从子天宠、钟侨、钟旺29

 

 

上述李光地一生治学与从政生涯中,政治建树虽不为多,但协助清军平定耿藩之功为最突出,光地之所以能得康熙的信任和器重者或即在此。光地一则云:“甲寅(康熙十三年,1674)耿精忠乱,泉州府安溪县皆为伪官,将闽绅进士以上者,无不驱而为伪官。其时不独迫之而出,即乡里奸猾亦皆以此挟制作威,诸父老亲威忧惧,不知所以。惟先君立志不移,尚恐予有改心。皇上(指康熙)今日教忠之扁(),先大人真当之有余也”。30再则云:“予(光地自谓)乱后还朝,皇上(康熙)隆重,予告归”。31三则云:“乙卯年(康熙十四年,1675),海上(指台湾郑氏)围海澄公[黄梧],予使蜡丸疏请救,上甚喜,升予侍读学士”32。又如台湾既平,论功行赏独不及蓝理,蓝理死战,身被七枪,大肠已流出,裹又复战者也。而《续集》记:“叙功时,施[]遂将蓝理名字删去,盖蓝理刚猛,不肯屈意事施弄儿辈,遂落其名。后仍安溪师(指光地)为上言之,上呼[蓝理]至前验伤,始官之”33。光地入京,康熙召见,而光地记云:“丙寅(康熙二十五年,1686)还朝,……上大喜,召入,用待骚达王子礼赐坐七重毯,不候缺即入阁办事。时大冶[余国柱]、东海[徐乾学]、江村[高士奇]比肩而立于朝。……不久,少宰缺出,明公[]谓予曰:‘老先生掌院可大拜;从部堂亦可大拜,等耳。只是从部堂为稳。今年少宰,明年不许升尚书么?尚书即大拜矣。一到掌院,争之者众。徐健庵[乾学]必不相饶。……’予颦蹙求救。……上将出口(指口外),明公启奏少宰缺。上问,明公答:‘此缺应当李公[光地]升补,李某在内阁已久’。上曰:  ‘他有甚么不该升?……只是我别有用他处’。……桐城[张英]升,予即补掌院”34。尤以审问李光地荐举德格勒一事,光地有云:“时京江[张英]据以复旨,移时出宣旨,谓李某(指光地)从来奏事不欺,如平台湾,举朝无有建议者,而李某主其议”35。是光地自以上蜡丸疏平耿乱与举施琅平台湾之事,一而再,不啻三四,反复言之,意气飞扬,喜动言色,跃然纸上矣。其实,主攻台湾者有光地,台湾既平而主弃台湾者亦有光地。光地明云:“台湾隔在大洋之外,声息皆不通,小有事则不相救,使人冒不测之险,为其地之官亦殊不惜。上云:‘然则弃之乎?’曰:‘应弃。’上曰:‘如何弃法?’曰:‘空其地,任夷人居之而纳款通贡,即为贺兰(荷兰)有,亦听之”36。则知主攻台湾乃迎合康熙之意,而主弃台湾乃光地本意所在,又有何功可言,竟得意扬扬乃尔!

然细考光地一生之为人与治学实有可议之处。今试先言其为人,一句话概之,不外“权术”二字。即如光地明云:“凡临时利害来,度之于理不可避,再揣之于势,有六七分不必避,那二三分付之天。天下事便好处当”37;又云:“事到头,当自作主张,不可徒听人说”38。又云:“庚申(康熙十九年,1680)入京,遇 老师玉埚于维扬(扬州),‘……入朝见嫉,不可不慎’予扣所以。[]曰:‘不可与上私语,奏对须在人共见共闻时。设独对,声须高。’此二语,予至今守之”39。再以李光地与陈梦雷合谋蜡丸上疏一事,明明自言“至福州鼓山,以信通陈则震[梦雷]。……一到陈所,耿[精忠]已知矣,必欲留之以官。……予[光地]遂自造耿”。又言:“予径回,临行,则震有‘子辈曾为本朝官,终当黄冠野服以相从’语。子亦以百口托之,果能相保全者,本朝恢复日,君之事予任之”40。信誓旦旦,言犹在耳,耿乱既平,而光地一则云“陈[梦雷]言本朝用兵如儿戏,焉能有机可乘?41再则云:“东海[徐乾学]……为陈[梦雷]言,予[光地]曰:‘予非惮章奏,恐无济于事耳。……予作疏稿,恐有不尽心,君可为我代作一稿。徐即成,予一字不移写上’”42。“其实他(指陈梦雷)说本上,何不说蜡丸事,本即徐健庵与他自己做的,我何尝改他一字?他自己说不上的话,却教我说说,可笑!43三则云:“杨道声[文言]又云:‘他[陈梦雷]要迫得老先生(指李光地)自认一个欺君卖友之罪,向皇上说开释他。我(杨文言自称)云这却使不得,倒是欺君了。’其可笑如此。……京江[张英]偶谈及陈则震事,尚曰想老先生[李光地]为他事伪,不便并名,故此删去”44。这充分说明李光地之所以上蜡丸疏不列陈梦雷名,是从自己一生的利害关系出发,免得落到“事伪不便”的头衔,所以自作主张宁愿卖友在前,到头来也免得“欺君”在后了。

再说光地一生之为人,言行殊不一致。举例为证,如光地云:“当时索[额图]盛吋,予(光地自谓)不曾谒索;明[]盛吋,予不曾附明;徐健庵势倾满汉,高淡人[士奇]呼吸风雷,余大冶[国柱]、于成龙炙手薰天,满朝谁不造之?独予幸为诸公所弃”45。曾几何时,康熙十七年(1678)光地以终养回闽,往辞明珠,“北门[明珠]曰:‘公(光地)但去,俟假满或展限,某(明珠自谓)若在位,必左右之。且某之不留公者,亦别有故也’。四顾家人令其退,移席促膝,曰:‘事势有变’。予警[]问故,曰‘浙江人(指徐乾学辈)可畏!不久予亦危,予无所逃。公虽恬退,上却向用,若等断不容,公闽人,视予更孤危,苟可以缴,何为以当之?……此时固知非公宜出时,俟可以措手,某(明珠自谓)即招请公出,虚席相待”46。李光地本为北人党魁,明珠、余国柱之死党,“促膝密谈”策划于深室之中,而乃竞大言不惭地说他“不曾附明”,难道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

另一例证,如光地之保荐德格勒,言只保其为肯读书而不保其为人,后康熙命德格勒讲《易经》,德答非所问。“明公[]侦知之,大急窘。而东海[徐乾学]又藉此以倾予[光地],北门[明珠]乃下手德子鹗[德格勒],而予亦遭其倾陷矣。子鹗三四夹棍,东海令大司寇固讯谁指使者,意在予。子鹗始终无词”47。光地与德格勒固为明珠之北人党,徐乾学则南人党魁,相倾轧甚烈。今观光地与德格勒之关系不同一般,如云:“上问《易经》,德为讲。上问何所传授,德即以某(指光地)对。上因问汝尽得李某[光地]所学乎?德曰:尚无百分之一。又问李某尚有他学否?曰:《性理》各经俱精通”48。是光地与德格勒本有师生之谊,又是同党(北人党)中人。今如责光地以欺君之罪,其将何词以对?然光地之为人,权术诡诈,待人接物,度情揣势之后,正如其所自云:“事到头,当自作主张,不可徒听他人说”,与曹孟德“宁我负人,毋人负我”49之语又何以异?

 

 

或谓光地之政治生涯,其权术诡诈有如上述,但其治学及其推崇程朱之为理学家又是一回事,即政治主张与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不可同日而语。不错,政治与学问是有区别的,然做学问与搞政治都脱离不了一定的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超越社会和时代是不可能的。今请以光地治学而言,光地明云:“如今人说话,却要随机应变,因时取给为妙。圣人却安排下一定得个规矩,所谓言前定则不,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似乎板滞气闷到得成其变化。……所以先儒说孔子于人事晓得个透到,做官宽也好,严也好,不怒而威,不言而信。所以格物明善为要”50。再以朱彝尊送梅定九[文鼎]诗中间有骂朱子语,光地遂大发议论,引经据典,终之云:“大概浙东人都以自己之说为足以千古,恰好明朝三百年,天亦帮衬他。洪武[朱元璋]起时,如李善长、刘伯温[]、宋潜溪[]、王诸人;靖难时,方正学[孝孺]又是杭人;土木之变,于忠肃[]又有功;最后王姚江[阳明],又是浙东人。盖自以为经济真派,助其迷谬而不自知其非也”51。表面上是在谈经论古,尊朱抑王,实际上是暗诋徐乾学辈之南人党派别斗争而发的一通议论。

人所周知,光地为朱子崇拜者之理学家。予细按之,光地自己明说与朱子学说有许多不同处:一则曰“阳而变阴,则是动静无始,莫知其端。故曰天德不可为首也。愚见与朱子异”52。再则曰:“人不善体会《诗经》以后妃不过不妒勤俭。此亦常事,有何奇异?因以《卷耳》助文王怀伤使臣之劳。如朱子所云‘嗟我怀人,姑酌金基’。大非后妃怀伤使臣之语”53。是光地明明指斥朱子解经之非,与光地平日之尊“朱子真孔子衣钵”54的说法,大相迳庭了。

光地素轻王阳明,斥其不读书,说“王阳明见一个三年闭目坐石洞中不饮食者,作诗一首;又见一十年不饮食,在关内入定者,破开[]人,打一声,呵声道:‘挣着眼眼,看什么?张着口,说什么?’其僧遂悟。问:‘何为不生不灭坐此处?’曰:‘要去不能,只老母尚在,此一点意思挂在这里’。阳明因教之下山养母”55。光地又说:“人当大难地,虽圣人不能自持。如王姚江[阳明]也是做工夫人,乃内挡谮毁。一夕,对门生拔刀,语云:‘吾若见君,当以此 君侧手刃此贼[指内珰],以身偿之’。门人不可,乃云:‘吾有老亲在,独恨无一片土可以窃负而逃耳。朱子于韩胄逞凶时亦大忧患’”56。是光地不但以王阳明与朱子并提,而且同时以圣人许王阳明。

南北党人之争倾轧虽烈,而共同尊崇朱子则一。光地云:“向日东海(南人党魁徐乾学)每推孝感[熊赐履],以为今之朱子。其实与朱子何干?大冶、北门(余国柱、明珠、皆北人党)欲倾孝感,遂先打朱子。岂知打朱子,孝感并不痛说朱子做《纲目》贬夷狄、尊中国、骂金人。皇上[康熙]最不平是《续纲目》……余(光地自谓)廷对时,说朱子并无此说,皆后人不善续《纲目》者之所为。……朱子之意与皇上同。皇上近来大信朱子,言朱子说佛、老一些不错,他个人修身养性,何必说他不是。但治天下,一毫用不着。狠说得是”57。是光地十分清楚地知道康熙之“大信朱子”,目的是在“治天下”。其实,光地另有一段记载,说“某(光地自谓)自幼便有要天下太平、思见好人一点意思。及登第入馆(时在康熙九年,1670),孝感[熊赐履]名甚盛,又得君。窃意致太平者必此人也。孝感气概亦笼罩人,似不可遽窥其底里,后频造求见,每往必有徐健庵[乾学]。及见时,又不说及学问。及问所疑,又不答所问,但以明末门户语胡乱说过,心即疑之。……陈则震[梦雷]……言 老师岂道学耶?又是一路作用耳’。分房后,予即请假。时上[康熙]问孝感选翰林中肯读书人品端正者,入内备顾问。熊即以张英、耿顾鲁及予[光地]对。予将归,辞益都[冯溥],益都曰:‘君将大用矣!’何言及此,叩其故,曰:‘今上惟熊清约[赐履]之言是听。顷言学生(冯溥自称)命不该读鼎甲卷,前番被落;及读君卷又落’。熊曰:‘老师[冯溥]陋哉!得李某[光地],尚何羡状元哉?虽千状元不与易也。(原注:冯乃熊教习师)’。其推重如此。又曰:‘虽然如此,到底去见清约,毕竟是知己!’因往见之”58。“后来东海[乾学]遂去结连索公[额图],索、熊[赐履]复合,而北门[明珠]、大冶[余国柱惧。大冶为谋说孝感有《学统》一书有毛病,宜进上览,以开衅端。上览此亦不置议论,觉得他[熊赐履]看的书多,毕竟有好处。”59然则光地早年奔走熊赐履之门,志在“致太平”,很可能有投靠南人党的企图,熊又有《学统》一书,不是不讲“道学”;“又是一路作用”,恐怕是指南北人党派别之分而言,熊、李一南一北,正说明光地做学问要首先服从政治和党派的需要,不能脱离他的当时社会与时代。

光地著书有五十余种之多,如《榕村集》40卷,《榕村语录》30卷,均被收入《四库全书》60中。《提要》于前者云:“是集为乾隆丙辰(元年,1736)其孙清植所校刊,其门人李绂为之序。下注自选,则余皆清植排纂也”;于后者亦云:“是编为其门人徐用锡及其从孙清植所辑”。《榕村语录续集》20卷最后出,清季黄家鼎序之云:“当是时(指明末清初)姚江[王阳明]之焰未衰,而徐东海[乾学]方以通经复古,蔑视理学,毛西河[奇龄]著《四书改错》,其抵斥新安[王阳明]尤不遗余力。非圣祖持之于上,安溪[李光地]左右其间,几何先圣之心传不沦为夷狄禽兽耶?61序又云: “所惜编中多羼入弟侄门人论说,未经厘正,而前后章复语沓,亦非手定之本”62。书中除明云“自记”诸条外,并有安溪师(卷九第24页下、卷一一第16页上、卷一二第9页上、卷一七第18页上);或称“安溪”(卷一三第18页上,第19页上、卷一八,第4页上),或简称“师”(卷八第11页下、第42页下,卷一一第17页上下、卷一二第9页上下、第10页上、卷一三第18页上下、卷一七第30页上);亦有称“ 安溪 先生”或“先生”的(卷三第4页下、卷一二第11页下、卷一三第9页下、卷一五第8页上、第9页上、第10页上下、卷一八第4页下),亦有直称“家父”的(卷一四第28页下),不一而足。很明显,称“家父”当是其子钟伦所记;而称“师”或“先生”当是其门人孙襄所记。《续集》中虽有“其义难通者,姑从盖阙之便”的话,但综观全书,光地的学术思想,前后是一致的,以权术投帝王所好,随机应变,前后应对有异,无非保护自己,讲程朱理学只是他猎取功名的一种手段。那么,如果说光地的理学思想有演变或变化的话,正如他自己说的“事到头,当自作主张,不可徒听人说”。他心里很明白,理学思想一定要服从政治需要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光地在他一生的为人治学思想和政治生涯中,是贯彻始终的。

 

以上论述,从光地的理学思想和政治生涯看,单就理学方面,他撰有性理论著不下五十数种之多。故近人如孟心史[]先生认为:“圣祖甩人各当,辨析心性,贯串古今,各有专学,如李光地、徐乾学辈,君臣师友,讨论从容,万几之暇,日以心力注之,不但若前代开馆承修,称制勒定而已。……类纂之书,则以《朱子全书》及《性理精义》为最精粹”63 萧一山 教授则谓:“玄烨既以宋学自好,则对于理学耆儒,如李光地(福建安溪人)、汤斌(河南睢州人)、陆陇其(浙江平湖人)、徐乾学、徐元文(兄弟皆江苏崐山人)等多置以显仕,或侍左右,视为亲近之臣,优礼有加。当康熙九年(1670),徐元文为祭酒时,规条整肃,以师道自任。玄烨作《祭酒箴》以褒崇之。二十六年(1687),李光地疏乞终养,予假一年,且悬掌院缺不他授,以速光地还。汤斌并以道学实用,特授江宁巡抚,历官礼部尚书。盖皆受玄烨之知遇而有若干之影响于玄烨者也”64 后来萧 教授又谓:康熙“宏奖理学,表章程朱,御撰《性理精义》,阐明性理。尝出《理学真伪论》,以试词林;又刊定《性理大全》、《朱子全书》等,以广流传。五十一年(1712),特命以朱子配祀十哲之列。则玄烨对于宋学之提倡,盖具有特别旨趣矣。玄烨居常讲论,罔不以朱子之学为正宗,以为朱子之注释群经,阐发道理,凡所编著,皆明白精确,归于大中至正”65。其中《理学真伪论》试题,盖对光地夺情一案而发66。而先师邓文如[之诚]教授竞谓光地之弟李光坡:“其文代光地撰者,几十之七八”67,是知光地十多种性理诸书大多出之其弟光坡之手,又不仅《榕村集》、《榕村语录》、《榕村语录续集》中“多羼入弟侄门人论说”已也。

清代人物传记如《清史列传》以李光地与徐乾学、高士奇、王鸿绪同列《大臣传》中68,又《清史稿》大臣传中则以魏裔介、熊赐履、李光地为一卷69,前者徐、高、王乃儒林之士,非光地理学家比,不设理学一门可也;乃后者魏、熊、李均理学名臣,亦不另设“理学”一门,似不可也。又如江藩著《宋学渊源记》亦云:“国朝儒林代不乏人,如汤文正[]、魏果敏[象枢]、李文贞[光地]、熊文端[赐履],……或登台辅,或居卿贰,以大儒为名臣”70,亦只许以大儒名臣,而并未以理学大家许之也。

作为中国过去的学术思想史的徐世昌所编《清儒学案》,其中有两段,一则云:“康熙一朝宰辅中,以理学名者,前者有柏乡[魏裔介],后有安溪[李光地]、孝感[熊赐履]。……圣祖之崇宋学,自孝感发之也”71;再则云:“安溪学博而精,以朱子为依发。……康熙朝儒学大兴,左右圣祖者,孝感、安溪,后先相继,皆恪奉程朱,而深究天人,研求经义、性理,旁及历算、乐律、音韵。圣祖所契许而资赞助者,安溪为独多”72。固以理学名臣许光地。但新出版的 杨向奎 教授著的《清儒学案新编》更进一步加以品评:“康熙一朝,为玄烨讲学最亲且久者,莫如李光地。光地资质锐敏,读书析理入微,当时所谓‘御纂诸经’皆光地之名,而实即光地主其事,所以后来虽有‘伪道学’之名为康熙帝所觉,而宠信如故。光地自撰《语录》,逆诈不信是其所长,完全非道学浑厚之表象。康熙尊宋学,所下令纂辑诸经,乃欲集宋学之大成,……于是李光地、熊赐履遂以纂经解、治道学自任。熊、李本有师生之谊,……但后以争宠相轧有隙。熊始任修书,后移其事于光地,熊甚憾李,李亦谤熊。二人皆以道学为得君之工具,故人品皆不纯。……熊、李皆伪道学”;“全祖望曾以负友、夺情及外妇之子三事深讥[光地],‘伪道学’三字对于光地,十分允当”73。因知光地固有清朝一代理学大家之名,但康熙对当时理学家们的品评,有:“张伯行自谓知性理之书,性理中之《西铭》篇尚不能背诵,以为知性理,可乎?凡人不通《五经》、《四书》,如何能讲性理?昔者房权、徐乾学、徐元文、熊赐履记得书最多,李光地所记亦多。朕博览载籍,即道书、佛经无不记识,讲即讲,作即作,若以朕为天纵使然,此即是逢迎朕者也”74。知康熙并不以李光地辈为真理学家,正如后人所论:“光地扬历中外,得君最专,而……圣祖尝论道学不在空言,先言后行,君子所尚。夫道学岂易言哉?75所谓“讲即讲,作即作”,先言后行,言行一致者,李光地辈能之乎?不能也。

知人论世。对历史上著名人物自不能脱离当时他们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而妄加訾议,如光地生长于极端专制主义的封建时代晚期,从小就受到孔孟儒家忠孝思想意识的薰陶,自然一切听命于封建帝王的旨意而行,为臣子者只有看君父的脸色行事,是不能予以完全否定的;但口讲道学,而平日行为与之背道而驰,也是不能轻易加以肯定的。对光地当然亦不例外。我们不能说光地没有学问,不是理学家;也不能说他在政治生涯中没有做出过贡献。然实事求是地对光地给以合情合理、恰如其分的品评,不但对光地有个深入了解和清楚认识,还他一个本来面目,是历史研究工作者的应尽职责;同时从光地为人处世和做学问生涯中亦能吸取有益的教训和经验,对我们不是完全没有借鉴的地方。我之所以对李光地生平研究中有关为学与从政是否言行一致的问题,不厌其烦地进行三番两次的反复探讨,区区之意亦即在此。

 

注释:

 

1、拙文刊于《中华文史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3期,后收入拙著《清史新考》,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43165页。

2、拙文刊于《历史月刊》(台北历史月刊出版社)70期,199311月,第6367页。

3、拙文刊于《历史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3号, 116122页。

4、《榕村语录续集》(传抄影印本)16,第15页上下。

5、同上,第14页下。

6、同上,第18页上下。

7、同上,卷2,第23页上。按此条虽系李光地之弟子孙襄所记,然总该是出之李光地之口的。

8、同上。

9、同上,第23页下——24页上。

10、《榕村集》,上海古籍出版社据《四库全书》文渊阁影印本,卷l,第1页下——2页上。

11、同上,卷1,第2页上下。

12、《榕村语录》,上海古籍出版社据《四库全书》文渊阁影印本,卷1,第7页上下。

13、《榕村集》卷8,第9页上——10页上。

14、同上,卷8,第10页下——11页下。

15、同上,卷8,第12页下。

16、同上,卷7,第9页下——10页上。

17、萧一山著《清代通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五册,第436页。按《榕村续集》应作《榕村语录续集》,Arthur wHummael 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  (Washington1943)V. IP 475Jungtsun Yuluhsupien(续编),而中译本《清代名人传略》,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上册,第605页亦作《榕村语录续编》。顷日本大阪府和歌山大学泷野邦雄副教授惠寄我一部日本京都大学图书馆藏《榕村语录续编》,疑即为英文本《清代名人传略》所本。

18、参拙著《清史新考》,第143165页,按《清代名人传略》中译本,上册,第603页云:“陈能免一死,得力于李密奏乞宽。此事或许有之”者,非是。

19、《榕村语录续集》卷11,第4页上下。

20、《康熙起居注》,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三册,第1786页。

21、拙著《清史列传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卷l0,第708页,《清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卷262,第9897页同,Hummel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  VIP474将顺天学政译作“director of education of  Chili”不算大错;而《清代名人传略》中译本,上册,第603页作“直隶学政”,是不知当时直隶省之学政 应以称“顺天”为是。

22、拙著《清史列传校注》卷10,第708 7l 0页。

23、同上,卷10,第711——716页。按《清史稿》卷262,第9897页作“工部侍郎”,缺“左”字。

24、《清史稿》第9898页与《清史列传》第716页同,参《康熙起居住》 第三册,第2464页有“即如李光地为此事亦曾口奏”语,可为佐证。

25《清史稿》第98989899页,不见《清史列传》本传。

26Hummel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od VIP475(同珏,jue)成,误作Mei  KuCh’eng,中译本《清代名人传略》上册,第604页因译音竟作“梅”穀(同谷,ku)成,穀,尤误。

27、《康熙起居注》第三册,2280页。

28、拙著《清史列传校注》卷10,第718页,不见《清史稿》本传。

29HummelEmolient Chinese of theCh’ing period  VIP475与中译本《清代名人传略》上册,第605页。

30、《榕村语录续集》卷10,第1页上。

31、同上,第18页上。

32、同上,第12,第1页上。

33、同上,卷11,第1页上——2页上。

34、同上,卷13,第1页上——2页上。

35、同上,卷13,第9页上。

36、同上,卷11,第17页上下及第18页上下。

37、同上,卷12,第8页上。

38、同上,第8页下。

39、同上,卷13,第9页下——10页上。

40、同上,卷10,第1页下——2页上。

41、同上,第9页下。

42、同上,第10页下——11页上。

43、同上,第15页上。

44、同上,第16页下。

45、同上,卷13,第4页上。

46、同上,第5页上——6页上。

47、同上,第6页上——7页上。

48、同上,第25页上。

49、《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卷一,第5页引孙盛《杂记》,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6年。

50、《续集》卷16,第36页上下。

51、同上,第42页上——43页上。

52、《续集》,卷3,第7页上。

53、同上,卷3,第 4l 页上。

54、同上,卷5,第16页下。

55、同上,卷6,第11页上。

56、同上,卷12,第21页下。

57、同上,卷7,第6页下——7页下。

58、同上,卷13,第23页下——24页下。

59、同上,卷14,第22页上——23页上。

60、上海古籍出版社缩印本。

61、清光绪二十年[1894]影印本,序第2页上下。

62、《续集》序第2页下。

63、《明清史讲义》,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下册,第449页。

64、《清代通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上册,第634页。

65、《清代通史》,台北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一册,第777页。

66、参陈祖武著《清初学术思辨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97213页及《清代人物传稿·李光地》上编,第五卷,第17919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

67、邓文如师著《清诗纪事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上册,第979页。

68、卷10,第678718页。

69、卷262,第98879990页。

70、清光绪十三年(1887)万卷书室本,卷上,第2页上。

71、天津徐氏蓝印本,1937年,卷38,第1页上。

72、同上,卷40,第1页上。

73、济南齐鲁书社,1985年,第一卷,第690692页。参上注引陈祖武著《清初学术思辨录》。

74、《康熙起居注》第三册,第2228页。

75、《清史稿·李光地传·论》卷262,第98999900页。

 

 

(资料来源:《清史馀考》辽宁大学出版社200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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