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初,在经历了义和团运动与八国联军侵华的交相煎迫后,清王朝终于被迫以改革的姿态宣布变法图强,由此开始了其覆亡前的十年新政。学术界一般称之为清末新政。由于新政的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教育等方方面面,并由此引起新旧观念的碰撞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因而导致社会矛盾迅速激化,各地民变风起。据当时的史料记载,从繁华城镇到穷乡僻壤,民变“几乎无地无之,无时无之”,其范围之广,频率之快,类别之多,为历史所罕见。这种广泛而多样的民变反映了“新政”时期急剧的社会动荡与变迁,同时也显现出民众在变革时期的复杂心态。
新政与民变相随
1901年1月,“西狩”西安的慈禧太后在痛定思痛后,以皇帝的名义发出变法诏令“自播迁以来,皇太后宵旰焦劳,朕尤痛自刻责,深念近数十年积习相仍,因循粉饰,以致成此大衅,现在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其渐图富强。”(《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602页)这项变法诏令宣告清末新政拉开序幕。在此后的十年中,清廷进行了多方面的变革,如编练新式军队、奖励发展实业、兴办学堂、鼓励留学、筹办宪政等,各种变革措施交相出台。与此同时,这种急剧的政治变革在社会上造成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不但触动了传统的思想观念,而且还引发社会冲突,各地风起的民变就是典型的表现。
大致说来,与新政相关的民变主要有以下几类:
抗捐抗税斗争。抗捐抗税本为中国历朝历代社会矛盾激化时所共有的现象,但新政时期的抗捐抗税之多则为历史所罕见。其时,清政府的苛捐杂税多如牛毛。所有柴米、纸张、杂粮、菜蔬等项,凡民间所用几乎无物不捐。如此横征暴敛,必致民怨沸腾,民变四起。因而,抗捐抗税斗争在当时遍布大江南北,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
毁学风潮。新式学堂的创办是新政时期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时,学堂自上而下林立于各地,俨然成为令人瞩目的新景观。但由于这些新学堂或是由废除庙宇改设,冲撞了民间传统信仰;或是由于将会田充作经费,触动了民众利益;或是由于经费不足而加抽学捐;或是民众听信谣传,迁怒于学堂;因而在民众中升腾起一股仇视学堂的怒火,引发了令人触目惊心的骚乱。
反户口调查。1906年7月,清廷发布“仿行宪政”上谕,决定筹备立宪。为筹备立宪,清廷决定在全国实行户口调查,以为立宪之基础。但此举引发了各地群众广泛的反户口调查风潮,斗争波及江西、四川、江苏、福建、广西、广东、云南、安徽、直隶、天津、浙江、山东等十二省。乡民鸣锣聚众,群起反抗,呼啸不息。
反禁烟。1906年11月,清政府颁布《禁烟章程十条》,决定“将洋土药之害,一律革除净尽”。此举作为新政的一项内容,旨在改变当时国内大量种植鸦片、吸食者众多的局面。然而由于措施不当,也引起各地种烟农民的强烈反抗。如甘肃皋兰县强令农民拔除烟苗,激成民变,兰州知府全家被杀。当时,凡有禁烟之举,必有聚众抵抗禁烟之激烈行动。
新政时期的民众心理
清末新政时期,社会矛盾更尖锐、复杂。旧事物还未完全隐退,新景观早已突兀而出,这种新旧事物纷然杂陈的现象令人应接不暇。普通民众从往日平静的生活中忽然掉进纷乱无常的漩涡中,内心充满着紧张、愤懑、烦躁、压抑、沮丧等各种情绪。在这种情形下,举动失当、行为无常不足为怪。这一时期风起云涌的民变就是民众心理失衡的最好注脚。
求生本能与生存危机矛盾引起的恐惧心理。对生存的渴望是人类的本能,但清末急剧的社会动荡和巨额赔款已使广大民众心力交瘁;而新政所引起的广泛而剧烈的社会变革以及各种捐税的加征,更加重了民众对个体生存与安全的焦虑。有人形容当时的情况是:“杂税日增,民心不安;科举全废,士心不安;新学多偏,众心不安;洋货争衡,商心不安。”(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第240页)面对如此广泛而纷繁的生存威胁,广大民众陷入一种不能自拔的紧张和恐惧之中。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持续的紧张和焦虑情绪,必然会导致心理和行为上的特定反应发生,最基本的就是攻击反应的产生。据此,我们很容易明白上述民变纷然而起的症结所在。民众因生存焦虑而生出对官府及官员的仇恨,遂把满腔怒火发泄到他们身上;或是迁怒于学堂、自治公所、巡警局等新政事业上。通过对官府和新政机构、设施及人员的攻击,民众试图发泄自己内心紧张、愤懑的情绪,排解和舒缓其恐惧心理,又希望借此解除他们的生存威胁。
紧张不安氛围中的从众心理。清末新政时期,今日有此税,明日添彼捐;今日废庙兴学,明日核查户口。这种纷繁复杂的时局必然导致人心浮动。在这种紧张不安的氛围中,人们捕风捉影,流言四起,骚动无常。这一时期的许多谣言非常荒诞,但言者不知其妄,听者信以为真,一传十,十传百,人云亦云,一呼百应。从社会心理学的观点看,这是典型的从众心理和行为,即个体在群体中不知不觉地受到群体压力(或是个人臆想的压力),而在知觉、判断和信仰上表现出盲目追随群体中多数人的心理和行为。
清末民变所反映的共性与特色
清末民变同以往不同历史时期的民变相比,既有其共性,也有其特色;既有其产生的合理性,也反映出当时民众的盲目性与落后性。
清末民变中民众反抗横征暴敛、苛捐杂税的斗争是不同历史时期民众斗争的一个共同之处。当时全国各地此起彼伏的抗捐抗税斗争,无一例外地都是因为清政府繁重的赋税负担使民众无法照常生活下去所致,而许多执法者恣意妄为、手段苛烈也成为激成民变的原因。如河南长葛以筹办巡警为名,每亩加捐三百文,逼索甚严,引起农民鸣锣聚众。其聚众传单云:“各村各堡父老兄弟同看:江官到任,即科派差钱,一年共派七次,吾民之力实不及。刻下江官又派加地丁钱,吾民性命不保。屡次呈恳免缴,屡遭重责。官比差,差比民,吾民身家为贪官所食。刻为筹抵制之计,务望速至五里屯会议,不来者群起攻之。”(《东方杂志》1910年第18期)原有重赋已使民众“力实不及”,新加地丁钱,更使乡民深感“性命不保”,因而,起而反抗就是势属必然。当时的许多民变都是在官绅严索苛逼、横行无忌的情形下发生的。
清末民变所反映出的革新与守旧之间的冲突和对抗则是它与历史时期其他民变的不同点。虽然毁学和反户口调查风潮中不乏民众对苛政暴敛的聚众抵抗,但其中也包含着革新与守旧的对阵,体现出文明与愚昧的较量。直隶易州乡民因天旱入城求雨,发现城中开元寺佛像被自治局销毁,便以为久旱不雨皆自治局毁佛所致,遂蜂拥而至自治局哄闹;待发现局中人逃匿,便焚烧自治局及中学堂等房屋上百间。当时许多自治所、学堂等因设在祠堂、庙宇内,难免招致民众仇视,以致被毁。因而在民变中也反映出在当时情势下革新与守旧的尖锐对立。在进行户口调查时,许多乡民认为户口册为修建铁路、桥梁时灵魂镇压所用,故而群起反抗,索要户口册,欧打调查员。这类骚乱虽然多发生于乡镇农村,但也正好说明守旧与愚昧是此类民变发生的重要原因。正如时人所言:“若夫野老乡竖,于一切新政,既为平素所未见未闻,一旦接触于耳目间,自不免传为异事,演成不经之说”(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三,第395页),以致最终酿成祸端。
清末新政引发的民变体现了民众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矛盾和对立。禁种鸦片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项举措,但由于它与种植者的利益形成直接对立,故而遭到种烟农民的强烈反抗。如河南汝州、陕州一带为抵抗禁烟,竟以性命相拼,誓死不从。此类民变在当时各省种烟之地旋灭旋起,屡见不鲜。在办学堂、巡警、自治公所时,民间庙产、会田往往被占用充作经费。这些改革举措既有改革陋俗、铲除迷信之意,又可减少对民众的额外摊派,而民众所体会到的却是自身利益正在受到损害,因而往往是群起反对。如浙江慈溪民众听说学堂将把会田充公,遂聚众千余人,意欲把全体教员烧死。城乡各地抗捐抗税斗争的广泛蔓延,更是明显地表现出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因此,新政施行的过程同时也就是激生民变波澜的过程。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200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