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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静反清案与清世祖胤禛统治全国的大政方针
曾静反清案与清世祖胤禛统治全国的大政方针

曾静反清案包括吕留良案是雍正年间的大案,情况复杂,牵连很广,首尾近四年半。此案本身、清世宗胤禛的处理方式及此案结局,都有独特之处。作为此案产物的《大义觉迷录》,从它的内容到问世后的遭遇,也相当独特,因而长期以来引起人们的注意。

 

        曾静,湖南永兴人,康熙十八年1679生。他家“十代积善”[1],但又“家事单寒”,可能是个没落的地主家庭。曾静的“入学文字原评为湖南第一卷”,后因应试不第,愤而读书、授徒,“甘穷守寂”,“学者称蒲谭先生”。主要著作有《知几录》和《知新录》均未刊行,表达了浓厚的民族意识。   

       曾静的反清思想导源于吕留良。从中年起,他开始接受吕留良的“华夷之别”和封建、井田等主张。雍正五年1727他命令弟子张熙到浙江购书,在“吕留良家访求书籍。吕留良之子吕毅中授以伊父所著诗文,内皆愤懑激烈之词”。随后,张熙“又往访吕留良之徒严鸿逵,与鸿逵之徒沈在宽等往来投契”。于是曾静更加“沉溺其说,妄生异心”[2],六年1728秋,命张熙投书清川陕总督岳锺琪,策动他起兵反清。岳锺琪以诡法,骗取张熙口供,立即上报胤禛。

“岳锺琪,四川成都人,父升龙,官四川提督”,“康熙五十年……由捐纳同知,改武职”[3],在驱准保藏战役中开始崭露头角,升任四川提督。雍正元年至二年平定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之役中,任参赞大臣,辅佐年羹尧,战役胜利后,被封为三等公。雍正三年尧被贬黜、处死,岳锤琪成为地位重要、握有重兵的川陕总督。由于他升迁迅速,遭到统治集团部分成员的攻击、陷害,“甚至有谓岳锤琪系岳飞之后,伊意欲修宋金之报复者”[4]。民间也盛传他是岳飞后裔,“甚爱百姓,得民心”,受胤禛怀疑,“要削夺他的兵权,杀戮他”,正在“身自危疑”。曾静对此传说深信不疑,贸然命令张熙前去策反,自投罗网。

曾静被捕后,胤禛先后派副都统海兰及侍郎杭奕禄前往长沙,会同湖南巡抚王、国栋进行审问,不久将曾静、张熙“提解来京”。胤禛又根据曾静、张熙口供,命令浙江总督李卫搜查吕留良、严鸿逵、沈在宽家,抄出日记等“逆书”:连同“案内人犯,一并拿解赴部”[5]。

        曾静在致岳锺琪书中,叙述了允禩、允禟等人的太监、奴仆在流放途中所广泛散播的关于胤禛夺取皇位、谋父、逼母,弑兄、屠弟、镇压“功臣”等“流言”;指责清朝借农民军攻克北京的时机,进军关内,夺取明朝对中国的统治权,给人民带来严重灾难,并宣扬“华夷之别”;从他的《知新录》中以及吕留良的日记、诗集、文集中,也查出大量反清言论。胤禛因而在对两案案犯审讯过程中,发出一系列谕旨,公开为自己继承皇位和清朝统治中国的合法性进行多方面的辩解,同时宣扬自己的“敬天、法祖、勤政、爱民”,以及清朝统治中国八十几年内的成就。

        曾静在长沙和北京受审时,不仅生活上受到破格的优待,承审官杭奕禄等还对他百般

“开导”,最后胤禛竟然还将“朱批岳锤琪奏折谕旨数十件”、“朱批发与各省督抚大吏奏折谕旨数百件”、以及“御批九卿所奏民间重案国典条例”等大量文件,让曾静“跪读”。

    在这一情况下,曾静转而多方吹捧胤禛和清朝的统治,并谴责自己的反清活动,痛哭流涕,表示追悔莫及:“翻思向之所知所行,直与禽兽无异,狗彘不如,更有何人行堪问,只有愧死无地耳”,同时对吕留良进行恶毒攻击。最后还写出“归仁说”一文,竭力美化胤禛及清朝的形象。

       曾静反清案件以将曾静等人“免罪释放”而结束。胤禛又在湖南设立观风整俗使,并令曾静前往“听用”。这些都开创了清朝从未曾有的先例。而对吕留良案的处理,则与此形成鲜明对照。

吕留良,字用晦,号晚村,浙江崇德康熙元年改石门县,在今桐乡西南,余杭东北人,生于明崇祯二年1629。祖父吕焕,娶南城郡主,官淮府仪宾。清军南下,家道中落。顺治十年1653“始出就试,为邑诸生,每试辄冠军,声誉籍甚”。后结识黄宗羲、黄宗炎、张履祥等人,思想逐步发生变化。康熙五年1666避不应试,除名。学宗程朱,曾与张履祥等人“共力发明洛闽之学,编辑朱子书,以嘉惠学者”,又曾“操选政”。生前已有盛名。康熙十七年1678清朝开博学鸿词科,他坚决拒绝浙省官员的推荐。康熙十九年,“郡守复欲以隐逸举”,宁是削发为僧。吕留良死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6]。

       吕留良的浓厚民族意识,反清言论,主要反映在他未刊的日记、诗和文集中,所以未被清统治者发现,曾静案件发生前,他作为著名理学家和“选家”在南方士人中有着很大影响。

吕留良的“子孙多游庠序”,没有走他的道路;倒是他的弟子严鸿逵和再传弟子沈在宽等,还具有强烈的反清思想。

      胤禛对吕留良案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残酷镇压。吕留良及其长子吕葆中、弟子严鸿逵已死,被戮尸枭示。吕毅中斩决。“其孙辈……发遣宁古塔,给与披甲人为奴”[7]。妇孺也未能逃脱为奴的命运。为吕留良建祠、刻书的一些人,也遭到牵连。这时已是雍正十年十二月。   

    曾静案件结束时,胤禛决定将有关材料汇编成册,定名《大义觉迷录》。全书四卷,内收有关上谕十道,审讯词和曾静口供四十七篇,张熙等口供二篇,后附曾静“归仁说”一篇约十万字。

     《大义觉迷录》从雍正八年春,陆续被颁布到全国各府州县,“俾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之”,“并令各贮一册于学宫之中,使将来后学新进之士,人人观览知悉”。个别地区一度每逢朔望之日,将此书对人们宣讲。

      清高宗弘历即位后,一反胤禛所为,立即将曾静、张熙处死,并下令收回《大义觉迷录》,不得私藏,因而它在其后一个多世纪中极少流传。
    这是曾静案件的尾声,也是曾静的下场。  

 

      在处理曾静反清案件中,胤禛主要企图解决下述三个问题。

      第一,清除关于做“矫诏得位”的“蜚语”及其所产生的恶劣影响。
   胤禛的一系列坏名声的核心问题,在于被指责为矫诏得位。这并不完全是允禩、允禟集团所凭空捏造,而是由于胤禛继承皇位的疑点很多,诸如皇十四子允礻题从康熙五十七年1718起,政治地位扶摇直上,被委任为抚远大将军,处理当时清朝所面临的最重大问题,即准噶尔问题;玄烨晚年的有关言行,突出表明他对允礻题的信任、重视和培养,超过了包括胤禛在内的其他皇子;玄烨突然在关键时刻死亡及当天的一系列异常情况;胤禛始终没有拿出证明他继位合法性的任何可靠证据,他的有关辩解前后矛盾,某些问题显然是在撒谎;有关材料销毁殆尽,《清圣祖实录》的某些独特编篡方式等等[8],这些都不能不使人们对他的继位问题产生很大怀疑。

      因而,胤禛即位之日,就是“矫诏得位”说开始传播之时,雍正元年1723下半年甚至连朝鲜李氏王朝都听到这一消息;胤禛十分重视舆论的搜集,对此自然一清二楚:“即

位以来,深知外间逆党甚众,自然散布讹言,惑乱人之心志”。问题在于,他在一系列上谕中,只是针对关于他嗜酒、欺凌兄弟;轻听风闻之言以为黜陟用舍;好抄人家产等“流言”进行辩解,并直接指出这是“阿其那、塞思黑、允礻我、允礻题等同党之小人,心怀私忿,故造狂悖之语,蛊惑人心,扰乱国政”[9]。而对更加“蛊惑人心”的“矫诏得位”的“讹言”,却不敢直接挑明,据理驳斥,只是作出“从来无意于大位,心实苦之”,玄烨传位的“旨意,朕竟不知。朕若知之,自别有道理。皇考宾天之后,方宣旨于朕”[10]等十分虚伪、无力的间接表白;其后虽然逐步增加了所谓允祉等七皇子及隆科多听到玄烨口授的传位遗诏这一内容,却又没有过硬的材料来证明。凡此种种在在表明,胤禛在皇位继承问题上有着不可告人的难言之隐。 

      自然,胤禛还采取了另一种“止谤”的方式。胤禛即位后不久,就开始对允禩、允禟集团进行指责。雍正三年1725二月,玄烨去世满二十七个月,胤禛在刚刚“释服”之后,立即迫不及待地对允禩、允禟、允礻我、允礻题等政敌发动了日益猛烈的攻击,不断揭露他们的“罪状”。同时反复吹嘘自己的“诫孝”,及即位后的“勤政、爱民”等政绩。雍正四年1726五六月间最后处理这一集团时,胤禛特地召集王公及满汉文武大臣,历数允禩等人的大量“罪状”,以及自己对他们进行处理的不得已的苦衷,最后指出,“伊等历年结成党羽,妄造语言,蛊惑人心久矣。阿其那等种种奸诈恶逆之事,中外及八旗军民人等尚未得遍知……今故将此辈奸恶不忠不孝大罪备悉言明,使中外之人昭然尽晓……汝等谨记此旨,录出奏览后,传与京城内外八旗军民人等一体知之”。[11]

      将允禩等人的“罪状”通告全国,并竭力修饰自己的形象,除去为最后摧毁他们作舆论准备外,:显然,还在于通过丑化政敌,美化自己的方式,在对人们的“潜移默化”中,逐步缩小矫诏得位“谤言”的市场和影响。与此相配合,胤禛还销毁了于己不利的大量材料,并在编纂《清圣祖实录》时上下其手,制造康熙末年继承皇位已经非他莫属的假象等等。

      总之,随着允禩、允禟集团和年羹尧、隆科多的覆灭,即“谤言”来源的被消除,以及上述各种煞费苦心的安排,胤禛满以为“矫诏得位”说会逐步平息,问题大体可以告一段落了。

      因而,当胤禛通过曾静案件,发现过去关于清除“矫诏得位”“谤言”影响的种种措施不但没有产生预期效果,以其夺位为中心的“种种诬谤之语,已流散于极边远塞”,显然会异常震惊。如果考虑到胤禛其人十分重视自己的形象和声誉,力求成为“一代之令主”、“全无缺陷的皇帝”,认为“自古有大志之人,岂有不愿声名美善之理”[12],强调“我之名节,关乎千古”[13],那么他的紧张不安会达到怎样一种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他表面上说“上年此事曾静案初发之时,朕即坦然于怀,实无丝毫忿怒之意,笑而览之曾静“逆书”,可是在岳锤琪关于曾静案件的奏折上却批示、:“朕览逆书,惊讶堕泪览之,梦中亦未料天下有人如此论朕也”[14]。虽然是故作姿态;也多少能说明他当时的慌乱心情。   

      清高宗弘历即位后回顾说:“雍正七年,皇考曾于养心殿连日召见诸王公、文武大臣官员等,面谕以皇考所行所历之事,时朕与和亲王亦预闻焉。其后皇考屡向朕兄弟降旨,欲将自幼阅历之事,俟闲暇时再行详悉告谕,面竟未果。”[15]这反映曾静案件发生后,胤禛甚至不得不在最高统治集团内部首先清除关于“矫诏得位”指责的影响,反映出他的尴尬处境。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迫使胤禛决定不再采取过去的间接辩解方式,而直接针对曾静关于皇位问题的指责,逐条进行辩驳,即使泄露宫廷机密,也在所不惜。因为这种指责直接关系到他的声誉和威信,已经大大损害了他的形象,不利于他的统治。《大义觉迷录》的编纂及其颁发全国各府州县,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针对“矫诏得位”的“蜚语”已传播到“极边远

塞”这一情况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胤禛当时已是统治一亿以上人口的封建大帝国的君主,已将权力集中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可是在皇位继承问题上却被迫亲自出面进行自我辩解,而又缺乏有力证据,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助他一臂之力,他在这个问题上竟然处于如此软弱和孤独的地位。清高宗弘历即位后,所以立即收回《大义觉迷录》,定为禁书,主要由于胤禛在皇位继承问题上的公开辩解也遭到失败,只是露出更多马脚,更加被动,产生相反的效果。这一问题将在下文论述。

      历史不能伪造,也无从抹煞,这是胤禛在皇位继承问题上始终不能摆脱被动地位的根本原因。   

      此外,胤禛的这一公开声辩,和他追查、严惩散播“蜚语”的允禩等人的亲信,也在于清除允禩集团政治影响并消灭其余党,是对该集团斗争的继续。

      胤禛处理的第二个大问题,是从理论和史实上论证清朝统治中国的合理、合法,以消除部分汉人的反清情绪,并通过释放曾静和对吕留良等人的严厉镇压,打击、分化反清分子。

      曾静反清活动的理论根据是“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他在《知新录》中指出:“如何以人类中君臣之义,移向人与夷狄大分上用?管仲忘君事仇,孔子何故恕之而反许以仁?盖以华夷中外之分大于君臣之伦,华之与夷乃人与物之分界,为域中第一义,所以圣人许管仲之功”。

    对于清统治者借李白成农民起义军攻占北京,明朝覆灭的机会,进军中原,击溃南明政权,统治中国,曾静痛心首地说,这是“夷狄盗窃天位”,“如强盗劫去家财,复将我主人赶出在外,占据我家”。

      为了反清,曾静有意夸大清朝、元朝统治中国的黑暗面:“自崇祯甲申以至今日,与夫德佑以迄洪武,中间两截世界,百度荒塌,万物消藏,无当世事功足论,无当代人物堪述”。“慨自先明,君丧其德,臣失其守,中原陆沉,夷狄乘虚,窃据神器,乾坤反复,地塌天荒,八十余年,天运衰歇,天震地怒,鬼哭神号”,“到处呼号怨恨,切日丧偕亡之愿”。因而他得出反清的结论:“夷狄侵凌中国,在圣人所必诛而不宥者,只有杀而已矣,砍而已矣”;“天下岂有无君之国哉?……如今八十余年没有君,不得不遍历域中,寻出个聪明睿智人出来做主”。   

      对此,胤禛以清统治者从未曾有的坦率态度说:“夷狄之名本朝所不讳”,“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于圣德乎”,表明中国古代圣君就出自“夷狄”。

      为加强这方面的说服力,胤禛说:“若以戎狄而言,则孔子周游,不当至楚应昭王之聘,而秦穆之霸西戎,孔子删定之时,不应以其誓列于周书之后矣”。以此揭示孔子并无华夷之别的观念。

      胤禛还重新解释某些儒家经典:“诗言戎狄是膺,荆舒是惩者,以其僭王猾夏,不知君臣大义,故声其罪而惩艾之,非以其为戎狄而外之也”。

      就曾静在华夷之别方面的自相矛盾之处,胤禛质问道:“你所著逆书《知新录》内……既云天下一家,万物一源,如何又有中华夷狄之分?  

胤禛认为,应以“德”作为判断任何王朝是否具备统治中国的合法性的第一标准:“书日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盖德足以君天下,则天锡佑之,以为天下君。未闻不以德为感孚,而第择其为何地之人而辅之理”。又指出:“抚我则后,虐我则仇,此民心向背之至情。未闻亿兆之归心有不论德,而但择地之理”。

所谓德,就是“存仁义之心,行仁义之政”。胤禛认为清朝正是因此才能“以十万之众, 而服十五省之天下”的。

      胤禛还以“政治之得失,民物之安危,疆域之大小”,作为王朝是否获得“天心”的重要标准,指出曾静“徒以琐琐乡曲为阿私,区区地界为忿嫉”,所见偏狭,所行错误。

      胤禛的政治哲学的这一部分可作如下概括:施仁政,得民心,就可做皇帝,而不论地域或民族。其实质是中国各民族的统治者,都可做中国的皇帝。

      胤禛就清朝入关辩解道:“前明之亡国,亡于流寇李白成之手,与我朝毫无干涉”,“本朝并非取天下于明也”,而是当时“中原涂炭,咸思得真主为民除残去虐”,吴三桂“请求除寇安乱”,所以才“命将兴师,以定祸乱”,“而崇祯帝始得以礼殡葬。此本朝之为明报怨雪耻,大有造于明者也”。因而,“我朝得国,较之汤、武征诛,更为名正言顺”,也就是说清朝以“德”得国,所以“天与人归,不容怀疑。

      此外,胤禛还就曾静关于清军入关后带给人们严重灾难的指责,在上谕中以大量篇幅论证八十几年来清朝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方面的重大业绩,以及“海宇承平,万民乐业”的景象。自然他也并没有放过夸耀自己“勤政、爱民”的机会。

      胤禛吹嘘“本朝定鼎以来”,所以出现“久安长治”的局面,一是由于“朝廷清明,庶绩咸熙”,二是由于“汉唐宋明之世,幅员未广,西北诸处皆为劲敌,边警时闻,烽烟不息,中原之民悉索敝赋,疲于奔命,亦危且苦”,而“我朝为中国主,合蒙古、中国成一统之盛,并东南极边番彝诸部具归版图”,形势因而出现很大变化。

      明清之际,人民确实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曾静认为康雍时期也是如此,显然不符合事实。胤禛以夸大了的康雍“治绩”概括清初,则是在避重就轻。不过他对清朝某些成就的叙述,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胤禛的上述一系列论证,并不完全是他的创造,其中一部分是对玄烨等人有关论点的进一步阐明或发展。一个多世纪后,这些论证还曾被某些人所引用:

       太平天国前期领导集团重要成员石达开,在天京事变中出走后,湘军将领李元度曾于咸丰八年1858向他发出一份约四千言的劝降书,其中说:

   “足下等所张伪示,多以夷夏之界为辞。无论舜生东夷,文王生西夷,古有明训。 自古得天下者,三代以下,汉、明为正,然或为亭长,或为寺僧,于前代犹有君臣之义。惟我朝龙兴东土,吴三桂敦请入关定鼎,葬明帝以殊礼,令臣民服丧,如丧考妣,死难之臣褒忠表节,自唐虞以来,未有如此之盛者也。得统之正,此其一。”[16]

      此文显然以胤禛处理曾静案时的有关上谕为依据,否则不会在内容和口气上如此一致。其实在如此敏感的问题上,李元度是只能根据上谕,而决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在论证清王朝的成就中,胤禛还有意夸大了反清问题。由于它关系到对康乾时期这一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不得不以一定篇幅作论述。下引上谕,突出反映胤禛在这方面玩弄的手法:

    “从前康熙年间,各处奸徒窃发,动辄以朱三太子为名,如一念和尚、朱一贵者,指不胜屈;近日尚有山东人张玉,假称朱姓,托于明之后裔,遇星士推算有帝王之命, 以此希冀蛊惑愚民……从来异姓先后继统,前朝之宗姓臣服于后代者甚多…..;从未有如本朝奸民假称朱姓,摇惑人心,若此之众者”。

    “胸怀叛逆之奸民,动则假称朱姓以为构逆之媒。而吕留良辈又借明代为言,肆其分别华夷之邪说,冀遂其叛逆之志”。   

    这就使人们产生一种错觉,即康雍时期形形色色的武装斗争和“叛逆”,都是由于汉人的反清思想,也就是民族矛盾所引起。事实果真如此么

      康熙初年南明王朝覆灭,中国大陆上有组织的抗清武装斗争基本结束后,民族矛盾开始退居次要地位,阶级矛盾则逐步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随着清朝某些有关政策的改变,满汉地主阶级的进一步合流,以及社会经济逐步发展,到雍正时期,民族矛盾已经不断缓和。而另一面,阶级矛盾这时却发展到相当尖锐的程度。曾静在致岳锺琪书中忧心忡忡地指出当时“土田尽为富户所收,富者日富,贫者日贫”的事实。口供中还提到“近来人多田贵”,他和弟子张熙、廖易等贫寒之士,一度准备向四川搬迁;同时还描述了雍正五年湘、鄂、赣、粤等省贫苦农民因歉收纷纷向四川迁移,络绎于途的情景,在在反映康乾盛世中期;土地兼并严重,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的概貌。

      顺治和康熙初期,战火平息较早或战争破坏较少的地区,如直、鲁、豫、皖北、苏北、苏南,地主就已经在反攻倒算或兼并土地[17],其中以山东最为典型。玄烨在康熙二十三年指出:“今见山东人民逃亡京畿近地及边外各处为匪者甚多,皆由地方势豪侵占良民田产,无所倚借,乃至于此。”[18]表明山东省的土地集中问题,还在清初就已经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

      玄烨在康熙四十三年1704进一步指出:“田亩多归缙绅豪富之家……约计小民有恒业者,十之三四耳,余皆赁地出租……”[19]。这是就全国而言,并非专指某一地区。  

      四川在明清之际战火频仍,土地荒芜,人烟稀少,康熙后期各地丧失土地的农民开始涌入。可是时隔不久,雍正七年1729已经是“川省田地,多经业主承丈自首,将来余荒多寡,尚未可知”[20]。这种情况说明该省包括抛荒在内的土地,大部分已被缙绅等有力之家所侵夺,足见清初土地兼并的激烈程度。

    土地兼并,地主阶级剥削日益严重,以及各级官吏的掠夺,使得个体小农经济日益萎缩,贫苦佃农大量增加,他们“丰年……所得之分甚少,一遇凶年,  自身并无田地产业,强壮者流离于四方,老弱者即死于沟壑”。[21]他们以及完全被排斥出农业生产过程之外的游民,构成康乾盛世从抗租斗争,夺取地主生活资料,从事各种“非法”活动,直到进行武装斗争的基本成员。 

    “湖南界连黔粤,苗徭杂处。本年康熙三十七年七月十五日,贼首黄明率党吴旦先等百余人,突至靖州城外,执旗放枪,暗伤把总李成功等。……又湖南茶陵州……本年七月二十四日,有万阳山贼首陈丹书,率众拥入州城,署州事永州府同知史在矿等,被伤劫印”。其后,陈丹书转移到安仁县,“至衡州府城外,放火攻门”[22]。玄烨因而下令“湖广、贵州、广西等三省督抚提镇,速行剿灭”[23]。此后,辰溪县谢录正又发动武装斗争;“负固八截”之久,雍正五年1727才宣告失败[24]。以上仅是康熙中叶到雍正初期见于记载的湖南省几次武装斗争,而湖南在当时还属于较为“稳定”的省分。

    综合档案、《清实录》及其他材料,从康乾盛世初期开始,各种形式的斗争已在频繁出现,发展虽不平衡,却此伏彼起,连绵部绝,不断冲击封建统治秩序,对清政权构成的威胁日甚一日。

    胤禛回避清王朝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而突出次要问题反清斗争,是他处理曾静、吕留良案件所必需,因为他企图强调清朝统治中国以来所取得的重要“成就”,以缓和人们的反清情绪,如果涉及上述各种社会问题,就会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达不到预期效果。其实这也是康乾时期清统治者粉饰太平的一种常用手法,并不始自胤禛。

    “反清复明”“兴汉灭满”等带有浓厚民族意识的政治口号,所以在反剥削、压迫的斗争中不断被人们使用,原因多端。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广大劳动者,受阶级和历史的局限,不可能认识到阶级剥削与压迫才是本身苦难的根源,而将清王朝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看作主要原因,从而不时打起这一旗帜进行斗争。不容否认,这也是在斗争中孤立满族贵族、分化满汉地主统治集团的一种策略。总之,“反清”不仅成为广大被压迫者进行阶级斗争的一种政治思想武器,即使清统治者也发现在这个问题上有可资利用之处,而大作文章。

    封建社会的“盛世”,终究只能是地主阶级的天堂,对于广大被压迫者说来,只是和乱世相比较,身家性命有所保障,生活略为安定,实际上处境仍然相当困苦。以农民农奴为主体的反剥削、反压迫的斗争,贯穿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全过程,只是由于“盛世”、乱世及其过渡阶段的三种不同状况,而表现出程度、数量的差异。指出封建“盛世”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并非否认“盛世”的存在。其实封建“盛世”只是相对乱世而言,并无质的区别。康乾盛世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最后一个盛世,因而社会矛盾比其它“盛世”来得尖锐,被压迫者的斗争也比较频繁,这是可以理解的。此外,清朝全盛时期还面临其他封建王朝所不曾经历的人口空前膨胀不仅突破一亿五千万大关,竟发展到三亿人局面,也是引起当时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胤禛处理的第三个大问题,是“整饬”部分“绅衿士庶”的“不良”风气。问题要上溯到雍正三、四年汪景棋、查嗣庭两件文字狱案。

    汪景琪,浙江人,曾充当年羹尧的记室。著有《西征随笔》,“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查嗣庭,浙江人,“向来趋附隆科多”,雍正四年由礼部侍郎出任江西乡试正考官。他在“江西试录所出题目,显露心怀怨望,讥刺时事之意”。[25]“有日记二本,悖乱荒唐,怨诽捏造之语甚多。又于圣祖仁皇帝之用人行政,大肆讪谤”。[26]

    汪,查案发后,胤禛特地“谕大学士、九卿、翰詹、科道等,尔等多出自科甲之人,既诵法圣贤,读书明理,当知君臣之大义……习俗浇漓,人心诈伪,狂妄无忌惮之徒,往往腹诽朝政,甚至笔之于书,肆其诬谤,如汪景祺、查嗣庭,岂能逃于天谴乎”。[27] 

    足见汪景祺、查嗣庭“罪状”的核心在于“腹诽朝政”,“笔之于书”。胤禛对此极其重视,甚至召集合朝文臣,提出警告。与此同时,他还将打击矛头转向浙江的“绅衿士庶”。

    首先,胤禛决定设立观风整俗使,“前往浙江省问风俗,稽察奸伪…务使绅衿士庶,有所儆戒,尽除浮薄嚣陵之习”[28]。随后又指出:“浙江文词甲于天下,而风俗浇漓,敝坏已极,如查嗣庭,汪景祺、自矜其私智小慧,傲睨一世,轻薄天下之人,遂至丧心悖义,谤讪君上。以圣祖仁皇帝六十余年,圣德神功,深仁厚泽……而查嗣庭、汪景祺乃敢肆行谤议,悖逆猖狂,公然记载……浙江风气如此,倘听其颓敝,不加整饬,何以成一道同风之治……应将浙江人乡会试停止,俟风俗渐趋淳朴,再降谕旨。”[29]

    胤禛对浙江“绅衿士庶”风气的“整饬”,并不是由于汪景祺和查嗣庭都籍贯浙江因而迁怒,显然是对当地“绅衿士庶”议论朝革或时势的风气早有所闻,只不过借汪、查两案的机会,决定予以打击、制止罢了。此外,浙江绅衿包揽、抗欠钱粮之风很盛,胤禛也决定加以“整饬”。雍正三年1725他派心腹大臣李卫出长浙江,就多少说明此中的消息。这“整饬”也是对全国,尤其是南方“绅衿士庶”的警告、提醒。   

    雍正六年1728八月,根据浙江巡抚李卫和观风整俗使王国栋的报告,胤稹指出:“两浙士子感朕训诲之恩,省愆悔过……士风丕变”,“明年即届乡试之期,浙省士于准其照旧乡会考试”[30]。问题似已告一段落。

    吕留良案发生后,胤禛立即指出:“浙省风俗浇漓,人怀不逞。如汪景祺、查嗣庭之流,皆以谤讪悖逆,自伏其辜,皆吕留良之遗害也。甚至民间氓庶亦喜造言生事,如雍正四年内有海宁、平湖阖城屠戮之谣,比时惊疑相讪,逃避流离者有之,此皆吕留良一人为之倡导于前,是以举乡从属而靡也。”

    其所以如此,“盖浙江士人等,见吕留良之恣为狂吠,坐致盛名,兼拥厚资,曾无纤芥之患得婴其身,是以转相推服,转相慕效,多被愚迷而不知也。

    由于吕留良的“声势之嚣陵,党徒之众盛”,“甚至地方官吏……皆须加以周旋,优礼矜式,以估重儒之誉。如近日总督李卫,为大臣中公正刚直之人,亦于到任之时循沿往例,不得不为之赠送祠堂匾额,况他人乎!

    由此可见,胤禛认为吕留良是引起汪景祺、查嗣庭案件及浙泄‘绅衿士庶”议论朝政品评时事即“谤讪悖逆”风气的祸首。对于清统治者,反清和不良士风并无严格界限,在他们认为必要时,可将两者并为一谈。

    吕留良的激烈反清情绪,主要表现在很少流传的日记和未刊印的著作中。他的“子孙多游庠序”,长子吕葆中已“拔置鼎甲康熙四十三年一甲二名进士,仕列清华”,咸为清统治集团的成员。张熙因而指出:“惜其子孙不肖,忍背先志,贪慕荣利,已作仕宦,可为痛限。”[31]

   吕留良不仅是著名理学家,又是著名“选家”,他自称“偶于时艺,寄发狂言”[32]。他的长子吕葆中在其父《行状》中说:“其议论无所发泄,一寄之于时文评语,大声疾呼,不顾世所讳忌,穷乡晚进有志之士,闻而兴起者甚众。”[33]曾静口供也指出:“吕留良之文评盛行于世,文章举子家多以伊所论之文为程法,所说之义为定议。而其所讥诋本朝处,又假托春秋之义,以寄其说于孔子口中,所以不得不令愚人信其实。”张熙等人供词同样说,吕留良“假评选以驰声,借刊刻而射利,适值昭代右文之隆会,得以风行宇内,一时传习举业者悉为其所惑,遂多奉为八股之金科,讲章之宗匠”。

可见吕留良对南方“绅衿士庶”有着多种影响:一是理学;二是由于他选评的时文符合当时热衷于科举之途的士人的需要,成为他们时‘程法”和“定议”,因而风靡一时;三是他的“时文评语”中不少“世所讳忌”即评论时政的议论,被“有志之士”所信服,并助长了他们评论时政的风气。四是吕留良的议论中,诸如华夷之别等激起人们民族意识的宣传,虽然“寄其说于孔子”,相当隐蔽,但少数有心人是能够体会其中含意的,个别人会因此产生反清思想,有的甚至可能转换为行动。   

    曾静远在湖南,因身处逆境,深受吕留良“华夷之别”及井田、封建说的启发,引起他政治、思想上的极大共鸣,甚至认为“明末皇帝该是吕子做”,崇拜得五体投地。不过这终究是个特例。

由于雍正时期民族矛盾早已退居次要地位,绝大多数士人都热衷于科举道路,只是对吕留良选评的时文感兴趣,有关华夷之别等暗示则无明显反应。所以吕留良的反清思想,这时不但没有直接影响,间接影响也是不足道的。胤禛抓住曾静反清这个特例,将吕留良作为反清的罪魁祸首,严厉处理,其实主要是用以镇慑对王朝产生离心倾向的“绅衿”,是一种谋略。

正是由于这一点,胤禛在处理吕留良案件的同时,还对浙江的“绅衿士庶”发出上文所引的严重警告,让他们真正回到“读书所以明理,,讲求天经地义,知有君父之尊”[34]的道路上来,否则将有被列入吕留良的“众盛党徒”之内,遭到严惩的危险。

    以君臣大义促使走入“迷途”的‘绅衿士庶”迅速觉醒,亦即以“大义觉迷”,这是胤禛在曾静案件中处理第三个大问题的目的和采取的方式。当然,这也适用于反清分子中另有用场的曾静和张熙,所以他们被胤禛大义觉迷之后,就‘免罪释放”了。至于其他反清分子是没有这种资格的,如吕留良再传弟子沈在宽就被“斩立决”,吕留良、严鸿逵已死还被“戮尸枭示”。   

    《大义觉迷录》颁发到全国务府州县时,上谕虽然指出这是为使“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之”,,但同一上谕还决定:“各贮一册于学宫之中,使将来后学新进之士,人人观览知悉”,这就足以说明,“大义觉迷”的重点,归根到底还是“读书士子”。

    吕留良案在雍正八年1730末作出判决时,胤禛特地“行文直省学政,遍行询问各学生监等,应否照议将吕留良、吕葆中锉尸枭示,伊子吕毅中斩决,其所著文集、诗集、日记……尽行燔毁之处,著秉公据实作速取具该生监等结状具奏”[35];直到雍正十年1732末,各省收到所有“读书生监”表示同意的“结状”后,这一判决才开始执行[36]。显然,这种做法决不是博采众议,实际上也是恫吓、逼迫全国的“读书士子”作出不与吕留良“同流合污”,亦即不得“腹诽朝政”,“笔之于书”的保证。   

    附带说明一个问题。浙江总督李卫及浙江观风整俗使王国栋“整饬”当地士风时,所以不曾发现吕留良的问题,除去因李卫其人“略输文采”,王国栋对此也不尽在行,缺乏必要的敏感外,主要是由于清统治者对吕留良早有定论。岳锤琪在曾静案件发生后的有关言论就表明这种情况:“伏查吕晚村名吕留良,本前明逋儒。我朝定鼎之后,彼惟以著书论文为事,未闻有不法形迹。是以伊孙前于一念和尚案内犯赤族之诛,蒙圣祖仁皇帝念其为读书明理之人,必无知情怙恶之事,不特宥其子孙;抑且原其本身”[37]。在清朝严密的文网下,吕留良的得以长期“幸免”,说明他利用选评时文,有意识地启发人们的民族意识,做得相当隐蔽,因而始终没有引起统治者的警觉。

    还须指出,胤禛所谓的“绅衿士庶”,范围很广,不仅是缙绅、生员,还包括一般民人,不过其重点显然声“绅衿”。

    “绅衿”是地主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方上享有各种特权。他们不仅交结官府,甚至可以挟持官府、对抗官府。部分抗粮闹漕事件,是由他们所组织或参预。他们以其权势、文化及广泛的交游,成为议论朝政和地方事务,或品评人物等社会舆论的主要制造者。这批地主实力派在王朝统治巩固时,行动还有所收敛,一当统治削弱,他们对王朝的离心倾向就会迅速加强,有的甚至还可能形成集团,影响封建统治秩序,有碍于皇权的集中和行使。康熙后期,地方“绅衿”的离心倾向有所加强,以浙江最为突出,使胤禛不得不大张旗鼓地予以“整饬”。这是胤禛打击绅权政策的具体体现。

    由此可见,胤禛处理的第三个大问题的实质,在于制止、防范部分“绅衿”对中央王朝的离心倾向,并求得地主阶级内部的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胤禛在处理以上三个大问题的过程中,还时刻不忘强调君臣大义,宣扬皇权至高无上,给人们以突出印象。   

      胤禛指出“人生天地间,最重者莫如伦常。君臣为五伦之首,较父子尤重”。“人而怀无君之心,而尚不得谓之禽兽乎!”所以,“为臣下之道,当奉君如父母。如为子之人,其父母即待以不慈,尚不可以疾怨忤逆”;“所谓抚我则后,虐我则仇者,在人君以此自警则可耳,若良民必不忍存是心”等等。

      与此相配合,胤禛还大谈祥瑞,宣扬天人感应说,认为“天人相感之理,实捷于影响”对各地督抚大吏秉承他的意旨而上报的形形色色的“祥瑞”及“连年丰稔”,则说成是由于他们“能体朕之心”,“教养百姓”,同时“民怀尊君亲上之心”,“以此感召天和”。反之,曾静家乡湖南所以连年“风雨不时,灾祲屡作”,则是当地官员“不能宣朕之威德,化导愚民”,加以“人心诈伪,风俗浇漓”结果。显然,这是在制造皇权“受命于天”的神话,宣扬皇权至高无上,人们必须对皇帝无条件服从。

    对敢于冲击皇权的历代农民起义,胤禛指出,陈胜、吴广直到刘福通、韩林儿的失败;正是由于“不知君臣之大义,不识天命之眷怀,徒自取诛戮,为万古之罪人而已”。

    出于加强皇权的需要,胤禛还针对曾静关于应行封建的主张,进行了反驳。

清初一些学者曾主张复井田、封建“复封建”的具体办法,各家不尽相同;吕留良也持此说:“治天下必要井田、封建,井田、封建复了,然后方可望得治平”。曾静在他的影响下,除去强调“封建是圣人治天下之大道”外,还认为“亦是御戎狄之大法”。        

    对这种显然企图限制皇权的主张,胤禛指出,“封建”制发展到“战国,七雄并吞,而生民之祸极矣”,“是以秦人乘便因势,混一天下,而郡县之。封建之变为郡县者,其势不得不然也,自是以后,遂为定制”。

    胤禛指出,“封建”并不能‘“戎狄,因为“以封建诸国,地方仅百余里,兵甲不满万人,遂能支柱门户,遏戎马之南牧乎!”。   

    处理曾静案件中,胤禛所以如此强调皇权的至高无上,并非偶然。

玄烨统治后期,皇室内部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斗争日形激烈,部分皇子各自收罗亲信,扩充实力,形成集团,皇亲国戚、满汉文武大臣几乎都在不同程度上卷入这一漩涡。“朋党”的恶性发展使清朝最高统治集团孕育着分裂的严重危机。

    最高统治集团内部的纷争,削弱了对封建官僚统治机构的控制;康熙后期所以吏治废弛,贪污盛行,财政紊乱,与此不无关系。而这一切恶果,最后还是转嫁给广大劳动者,加深了他们的苦难;加以土地兼并激烈,剥削日形严重,被压迫者因而展开形形色色的斗争。康熙六十年,1721台湾朱一贵起义,短期内席卷全岛,是当时社会动荡不安,清朝统治呈现不稳定状态的集中反映。

与此同时,地方士绅对王朝的离心倾向也显著加强。浙江省的“敝坏已极”的“浇漓风气,显然是从康熙后期发展起来,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查嗣庭“于圣祖仁皇帝之用人行政,大肆讪谤”,就是明证。不仅于此。该省绅衿包揽抗欠钱粮成风,也影响了清朝的财政收入。其实江苏省拖欠的钱粮,康雍之际已大大超过浙江,只不过由于还没有出现类似汪、查的案件,所以没有成为被“整饬”的第一个省分。以浙江省最为突出的各省地主实力派的这些不稳状态,也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清王朝的统治。

    总之,清朝的盛世这时已处于停滞状态。任凭这一趋势发展下去,还是大力予以扭转,以巩固王朝的统治,对刚刚即位的胤禛是一种严重的抉择。他毫不迟疑地选择了后者。胤禛即位后,持续不断地加强皇权,以此作为解决所面临的一系列严重问题的关键所在。他首先抓住了朋党问题,迅速消灭了实力雄厚的允禩、允禟集团,及新起的隆科多、年羹尧集团。还制订各种制度,严格限制宗室诸王的权力;进一步削弱八旗旗主的权力在最高统治集团内部及地方,逐步撤换异己分子和不称职的官员,安排自己的亲信,并提拔使用有才干的官员;建立密折制度,迅速了解情况,监视大小官员的行动等等。通过这些措施,他不仅及时排除了政治上的反对派和最高统治集团内部存在的分裂危险,还最大限度地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使最高统治集团成为只是执行皇帝政策、命令的驯顺工具,并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胤慎因而掌握了玄烨所从未曾有的更大的权力,使皇权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38]胤禛大力加强皇权,是明清两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不断发展的这一总进程中的重要环节。这个问题已经超出本文论述的范围

胤禛的加强皇权,归根到底是为更有效、更及时地发挥封建国家机器的镇压职能用以对付康熙后期不断发展的广大劳动者的反剥削、反压迫韵斗争,从而巩固自己和王朝的统治地位。  

加强皇权的又一重要目的,在于有效控制官僚统治机构,比较顺利地推行胤禛的澄清吏潜,制止贪污,整顿财政等一系列政策,以便多少改善广大劳动者的处境,缓和阶级矛盾,求得社会的相对稳定,发展农业和手工业等生产,使皇朝统治进一步巩固。实际上对地方各种事务的整顿过程,也就是王朝对地方进一步加强控制的过程,成为加强皇权诸措施的组成部分。   

    为加强封建国家机器的镇压与管瑝职能,胤禛还必须保持地主阶级内部的一致。这是他即位后不断处理或防范部分绅衿对王朝的离心倾向,亦即打击绅权的原因。至于他的压抑科甲政策,则基本上属于清除朋党或防止朋党出现的范围。   

   民族矛盾虽然早已退居次要地位,但这时反清情绪、反清口号仍不时通过民间秘密宗教、秘密结社、下层人民反压迫、求生存的斗争,以及个别“绅衿士庶”的言论、记述等等表达出来,说明反清思想已成为号召广大被压迫者起而斗争的重要政治思想武器,因而反清问题也是胤禛即位后最为敏感、时刻警惕、严厉处治的一件大事;  

    以极度加强皇权为核心,以消除“朋党”为重点的一系列政策,实际上构成了胤禛统治全国的大政方针这里投有涉及到他的少数民族政策;对外政策等问题,有效地扭转了他即位时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巩固了清王朝的统治。

应该指出,康熙年间“朋党“所以不断出现,而且愈演愈烈,雍正初期产生了隆科多、年羹尧等新的“朋党”,是封建社会后期,地主阶级及其官僚统治机构益腐朽的一个方面的体现;至于吏治废弛、贪污盛行,则是腐朽的官僚政治的必然产物。对此,上述大政方针的推行,只能抑制于一时,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不过由于胤禛的态度坚决,方法具体多样,所以在曾静案件之前,清朝的统治局面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康乾盛世并始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综合胤禛在处理曾静反清案件时所采取的全部措施,诸如清除允禩余党及其政治影响,竭力宣扬自己继承皇位的合法性,为清朝统治中国进行辩解,严厉镇压反清分子,制止部分绅衿对王朝的离心倾向,以及制造皇权至高无上的舆论等等,就可明确看出,他并不仅仅将曾静案作为单纯的反清案件来处理,而是抓住这一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各条线索,寻根求源,跟踪追击,企图处理甚至解决一批与他的大政方针密切相关的问题,从而有助于他的进一步加强皇权并巩固其统治地位。也就是说,胤禛是从推行其统治全国的大政方针的高度观察曾静反清案件,并通过对这一案件的处理来推动其统治全国的大政方针的。

胤禛所以偏偏对曾静反清案大张旗鼓,大声疾呼,甚至不惜违反封建统治常规,采取独特方式进行处理,归根到底是由于此案牵连很广,涉及到胤禛即位后面临的几个重大问题,或者说此案同时反映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朋党问题、绅衿离心倾向,民族矛盾反清和阶级矛盾曾静“逆书”及供词中指出的土地迅速集中等问题,为清代的同类案件包括文字狱案所仅见,从而给他提供了大作文章的条件,否则这个有作为的帝王也是难为无米之炊的。

    总之,由于种种原因,使曾静反清案与胤禛统治全国的大政方针发生了密切联系,这是考察此案的重要线索。

 

 

   

这一部分略述曾静 “无罪释放”到最后被处决,《大义觉迷录》颁发全国及终于成为禁书等问题。

    曾静反清案是轰动一时的大案,但胤禛最后却将主犯曾静及其弟子张熙等“无罪释放”,开创清王朝从未曾有的先例。对此,胤禛提出三点理由。

    第一,由于曾静案件,他才发现允禩集团制造的“谤言”,因而得以向‘天下臣民”说明事实真相,并揭露允禩等人的罪恶,及其制造“谤言”的恶毒用心,“即此则曾静不为无功,即此可以宽其诛矣”。

    第二,曾静只是“误听”、“误信”,受允禩集团余党和吕留良的欺骗。

    第三,曾静能够在他“感召”下,“豁然醒悟”,“朕赦曾静,正欲使天下臣民知朕于改过之人,无不可赦之罪,相率而趋于自新也”。  

    清王朝处理反清案和文字狱案的主犯,历来是审明案情,就地正法,或解京正法,从不考虑他们是否受欺骗或“悔悟”,也从来没有因其“不为无功”,就“可以宽其诛”的事例。可见这三点理由并不成其为理由,或者说只是似是而非的理由。

    曾静案的严重之处,在于他一方面依据胤禛政敌广为散播的有关言论,针对雍正初期清朝最高统治集团内部斗争中的两个最敏感的问题,即皇位继承和镇压朋党,对胤禛进行严厉指责;另一方面又依据“为文人所宗”,对南方知识分子有着广泛影响的吕留良的“华夷中外之别”观点,指出清朝统治中国的非法性和它统治初期带给人民的深重苦难,还揭露雍正前期土地兼并激烈,部分地区黎民百姓流离失所等社会问题,从而对清王朝及胤稹的统治作出全面、猛烈抨击,并以此公然策动声势煊赫的川陕总督岳锺琪起兵反清,因而被清统治者目为“实从古所未见”,曾静其人“从古以来乱臣贼子中无有其比”。

    胤禛在曾静案发生的初期,误认为这是一个“根株蔓延,实繁有徒”的大案,不仅涉及允禩集团余党和吕留良,“如查嗣庭、王曾期为汪景祺之误必系党类,固不待言……大抵皆曩日一念和尚案内漏网余孽”,甚至可能“勾通”外洋等等[39]。可是当他掌握更多材料后,却发现案情与他最初的估计完全不同:“各要犯俱经就获,熟知可笑之极,一无党羽,亦并无啸聚匪类,只此数名憨不畏死之狂徒,洵属怪事”。[40]

    曾静居住在湖南一个偏僻小县,他既无学术,也无功名,交游极少,影响很小。他的上书策反,其实是一个脱离群众,寄反清希望于统治阶层个别人物的冒险行动[41],对清王朝并未构成任何实质性的危害。可是由于诸般巧合,或可称为机遇,使曾静这个小人物的行动,与胤禛所曾面临或正在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相联系,因而使他迅速决定就此大作文章,以服务于当时的政治需要。而曾静在其中也就有了特殊的用途,胤禛所谓“遇此怪物,自有一番奇料理”[42],就是此意。

    由于曾静既受吕留良反清思想影响,又受允禩集团“蜚语”“煽动”,因而可能成为一个“翻然悔悟”,现身说法,叙述“受骗”经过,揭露他们的“罪恶”,并颂扬胤禛及清王朝统治的工具。胤禛正是从这个角度考虑曾静“去留”问题,终于认为他是个有用无害的工具,作出将他“无罪释放”的判决。   

    对曾静的“感召”情况,胤禛坦率地说,曾静案发后,“朕即令侍郎杭奕禄、副都统海兰前往湖南,拘曾静到案,明白晓谕,逐事开导,动以天良,祛其迷惑,而伊始豁然醒悟,悔过感恩”。

    曾静也谈到被初步“开导”的具体经过:“承问大人杭奕禄等仰遵谕旨,早知穷陋无知,为谣言邪说所蛊惑。乃将逐条所诬一一剖示,及我朝得统事绩反复详告,并宣传我皇上文德之大,励精图治,孜孜为民,忧勤不倦之苦心”,“伏听之下,恍然若失,如梦初醒”。   

    曾静在北京受审竟然长达八九个月,除去因案件牵连很广,调查需时外,也为的是能够有充裕时间对他进行进一步的“开导”。为此,胤禛甚至将几百件朱批奏折让他“跪读”,又将吕留良的载有“叛逆”言词的日记、诗集和文集拿给他;至于胤禛“敬天、法祖、勤政、爱民”的大量具体事例,更是通过杭奕禄等,源源不断地对他进行灌输。足见这是为曾静现身说法提供各方面素材的必要准备工作。   

    曾静出狱前对他被指定的任务明确表示了态度:“当此皇恩无涯,何敢言报。只愿插翅遍飞宇内,凡人力所能到,足迹所可及,逢人逢地,宣扬圣德同天之大无间内外,申明本朝得统之正直迈商周,一洗从前谣言之谤以赎补当身万死蒙赦之罪。”

    胤禛释放曾静后,随即命令刑部侍郎杭奕禄“带曾静由江宁、苏州至杭州,由杭州差人将曾静送至湖南巡抚衙门,令伊回家料理家务毕,著伊自行投到观风整俗使衙门听用。”[43]

     显然,曾静是到江浙一带对 “绅衿士庶”宣讲的。他在出狱前说:“盖生本朝而搜纪本朝之功绩,阐明本朝之道德仁义,正学士分内事,自古儒土所必先之举”。这段话当是他宣讲的一个重点,劝告“腹诽朝政”者改弦更张,应以汪景祺、查嗣庭、吕留良等人为前车之鉴。自然宣扬“圣德”及清朝“得统之正”,更是此行必不可少之举了。

从此,曾静就从一个狂热的反清分子,成为现身说法,美化胤禛及清王朝的统治,鞭挞允禩集团和吕留良等的工具,并为胤禛不断“整饬”士绅们不良风气的政策忠实效劳。[44]胤禛释放曾静,还企图达到其他目的:

曾静在胤禛的“开导”下“翻然悔悟”,终于被“免罪释放”,这就树立了胤禛的“圣德”感人,通情达理,宽大为怀的形象。这在胤禛的名声因“蜚语”而遭到很大损害的时刻,尤其必需。

胤禛还指出:“朕赦曾静,正欲使天下臣民知朕于改过之人,无不可赦之罪,相率而趋于自新也”。这除去自我美化外,也含有分化反清分子的意图。

胤禛释放曾静这一独特处理方式,是他独特作风的体现。这种作风表现在多方面,诸如不拘一格起用人才;耗羡归公;实行养廉银制度;就某些问题公开争辩等等。他是个经常采取违反封建统治常规,达到巩固其封建统治目的的帝王。

不过,曾静以奴颜婢膝换取的性命,也只苟全了六年。弘历即位后,他和张熙依然没有逃脱凌迟的酷刑[45]。

曾静的罪状是“谋反、叛逆及大不敬”,因而当胤禛决定将他和张熙等“无罪释放”时,“诸王大臣官员”曾两次上疏,“请诛曾静”;显然,这是由于胤禛的作法违背封建统治常规,开了危险的先例。弘历其时虽未表态,从他即位后的上述行动,表明他当时也持反对意见。所以曾静、张熙在胤禛死后被立即处决,是不可避免的命运。

《大义觉迷录》一书,不仅保存曾静、吕留良、严鸿逵的大量强烈反清言论,还部分揭示康熙后期众皇子争夺皇位、胤禛得位及其后的相应措施等一系列具体情节,因而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高封建统治者编纂的一部包括若干“反面”材料及统治集团内幕的独特文献。该书通过上谕、审讯词、口供等等形式,直接、间接为胤禛继承皇位及清朝统治中国的合法性作了大量论辩,而最后归结到加强皇权这一总的目的。它实际上涉及胤禛统治中国的大政方针、政治主张等多方面的问题。以这种形式阐述如此“严肃”的内容,在中国封建社会也是别开生面的。此外,它对康雍时期的社会情况,也提供不少材料,有助于人们对康乾盛世前期的研究。可见它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胤禛所以不惜公开披露皇室部分内幕,是由于他在皇位继承问题上,除去亲自出面公开声辩外,已别无回旋余地。在这种情况下,反清言论更是可以公开了。

《大义觉迷录》的编纂及其颁布全国,首先表明,胤禛认为自己的声辩可以使天下“臣民”信服,不会再受有关“蜚语”的欺骗和影响,因而这些“反面”材料的披露,只能暴露政敌和反清分子的“罪恶”用心,而不存在对自己的不利之处。其次,从这一自信出发,使他进一步认为,将这些材料编纂成书,将会在长时期内发挥“消毒”“免疫”作用,成为对黎民百姓进行政治思想控制的工具,也使各级统治者得到对反清分子及其他“不法”分子作斗争的政治思想武器。

胤禛虽是个相当有作为的帝王,但他过于自信,有时也会自作聪明,弄巧成拙。《大义觉迷录》的编纂和颁布,客观上终究起有进一步散播胤禛矫诏得位和反清言论的作用,何况他就皇位继承问题所作的辩解,还搞得很不成样子:

    例如允礻题,他在康熙末年,是玄烨最为信任,委以重任、竭力培养的皇子。他的出任抚远大将军,是在清军额伦特等部向拉萨进军途中,与准噶尔策零敦多卜军鏖战多日而全军覆没,清统治集团受到很大震动,意见纷歧的关键时刻。玄烨的这一任命,充分表明他对允礻题的才干和善于执行他的决策的高度信任,以及所寄与的莫大希望。康熙五十九年正月,在玄烨的总的部署下,允礻题赴青藏交界处主持前线全局。同年八月收复拉萨,使清王朝在政治、军事上获得重大胜利,从而大大巩固了他在大西南的统治地位,以事实驳斥了清统治集团绝大多数成员反对再次向西藏进军的错误主张[46]。   

可是胤禛在《大义觉迷录》中却说:“允礻题平日素为圣祖皇考所轻贱,从未有一嘉予之语……只因西陲用兵,圣祖皇考之意,欲以皇子虚名坐镇,知允礻题在京毫无用处,况秉性愚悍,素不安静,实借此驱远之意也。朕自幼蒙皇考锤爱、器重在诸兄弟之上,宫中人不知。”

康熙五十九年1720到雍正七年1729只有九年,当年的“臣民”们大都在世,对这一段重要史实记忆犹新。足见胤禛在这一问题上的辩解很不高明,其效果可想而知。类似情况还可举出不少。

 又如胤禛指出,允礻题在玄烨去世,从西北前线被召返京后,“朕曾奏请皇太后召允礻题。太后谕云,我只知皇帝是我亲子,允礻题不过与众阿哥一般耳,未有与我分外更亲处也,不允,朕又请可令允礻题同诸兄弟入见否,太后方俞允。诸兄弟同允礻题进见时,皇太后并未向允礻题分外一语也”。

胤禛上述一番话的意图是在说明;允礻题不仅被玄烨“所轻贱”,也被亲生母亲厌弃,甚至拒绝和他相见,尽管这个儿子万里迢迢刚刚回到北京。显然,这种情况极不正常,很可能是胤禛既不准太后召见允礻题,也不准允礻题樾入宫拜见太后。如果联系允禩亲信太监所散播的下述“蜚语”,即胤禛即位后,“随将允礻题调回囚禁,太后要见允礻题,皇上大怒,太后于铁柱上撞死”,那么剔除其中不符合事实和夸大之处,大体上可以判断,太后和允礻题的彼此不能相见,相见后又不能交谈,是出于胤禛的强迫和威胁。太后因而在郁闷、忧惧中迅速死去。这反而证明胤禛有逼母之处。又如胤禛在上谕中叙述所谓玄烨临终前,将传位遗诏亲口告知允祉、允佑、允禩、允禟、允祥等七个皇子及隆科多之后说:“夫以朕兄弟之中,如阿其那允禩、塞思黑允禟等,久蓄邪谋,希冀储位。当兹授受之际,伊等若非亲承皇考付朕鸿基之遗诏,安肯贴无一语,俯首臣伏于朕之前乎!

可是就在同一上谕中,胤禛又说:“皇考升遐之日,朕在哀痛之时,塞思黑突至朕前,箕踞对坐,傲慢对坐,其意大不可测。若非朕镇定隐忍,必至激成事端。”素以精明干练著称的胤禛,在谈到如此“严肃”的皇位继承问题时,竟然前后矛盾,“出尔反尔”,失态到这种地步,究竟说明什么问题,他的声辩究竟又收到什么效果呢?

举出上述三例,并非以此证明胤禛的矫诏得位,而是指出胤禛在这一问题上的声辩,前后矛盾,强词夺理,谎言、夸大之处也不少,问题很多,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露出一系列马脚,令人对他的继承皇位产生更大怀疑。如果将他的一系列声辩与允禩集团所散播的有关“蜚语”相互对照,那么胤禛在这个最敏感的重大问题上,确实已处于十分不利的被动境地,他的形象也受到进一步的损害。从此胤禛矫诏得位说,借《大义觉迷录》之助,纷纷扬扬,进一步传遍全国。   

对于《大义觉迷录》中有关胤禛声辩皇位继承问题的上谕,《清世宗实录》所以概不收录,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这是清高宗弘历在胤禛刚刚去世,就迫不及待地收回此书,严禁流传的根本原因。

《大义觉迷录》引用的大量反清言论,也深深触及满州贵族及皇室的忌讳。在客观上,该书也起有反宣传的作用,有可能成为反清分子反对清王朝的政治思想武器。这是该书被严禁流传的又一个原因。

胤稹在这方面的失误,还由于皇权的极度加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愿望、独特的作风等,就可以通过他所掌握的庞大权力,基本不受干扰而发挥作用,终于过分违反封建统治常规,造成了不利影响。

从曾静案件的处理可以看出,胤禛当时正在加强对其全体“臣民”的政治思想控制[47],使清朝的统治更加巩固,政令更易推行。客观上这是为康乾盛世高峰的到来准备必要条件,从而体现他在清朝前期承先启后的重要作用。不过归根到底,他是在为维护中国古老的封建制度而迈开自己的历史的脚步。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教研室编《清史论丛》第五辑,中华书局198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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