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虞延,汉朝时陈留郡人。身高八尺六寸,力大无穷,能独力扛起大鼎。为人敦厚淳朴,是个认大理不拘小节的人。 当时王莽篡政,宠爱魏贵人,魏氏族人亲友,借此在乡里横行不法,地方官府不敢招惹,百姓更是敢怒而不敢言。虞延那时正担任户牖亭长那样的小官,对魏氏家族为非作歹十分愤怒,就率领手下的士卒,直接冲到魏家抓人。魏家因此十分恼恨,虞延也很长时间得不到升迁。 光武帝登基后过了一段时间,虞延升为洛阳令。皇后的弟弟阴就就任在洛阳。阴就的门客中有一个马成,依仗国舅府的势力,奸淫妇女,劫掠财物,把地方扰得不得安宁,百姓恨得牙痒痒的。虞延即下令逮捕马成,将他抓到县衙拷问。 阴就家知道县令抓了自己的门客,感到面上无光,屡次写信给虞延,要他释放马成。虞延硬是不给国舅爷面子,每收到一封信,就多打马成二百下,阴就又羞又恼,就向皇帝姐夫诬告虞延抓的许多囚犯是冤枉的。皇帝于是亲自查讯囚犯。虞延命令囚犯们:有冤屈要申诉的,站在东边;其他的站在西边。马成以为有国舅撑腰,可以蒙混过关,就向东边走过去。虞延见了,勃然大怒,也顾不上皇帝就在面前,大步上前,一把揪住马成,大声喝斥:你是一条大蛀虫!你依仗权势、目无王法,现在还没讯问完,你应当受法!马成大喊冤枉。皇帝身边的侍卫见虞延竟敢如此放肆,手持长戟就要刺虞延。 皇上察看虞延的情景,看出他不是挟私报复,没有冤枉马成,就喝退了侍卫们,对马成说:你犯了王法,是咎由自取!几天后,马成被斩首。 这件事情后,以往嚣张跋扈的外戚们,都吓得不敢违犯法纪了。 后来,成语不拘小节,被用来指人举止洒脱,不拘泥于琐事。 成语出自:《后汉书虞延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