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西汉末,有个名叫卓茂的人,在丞相孔光的府里做府吏,他因为通晓儒学文献典故,被人称为通儒。 卓茂性情宽仁,谦恭博爱,从来没有同别人有过什么争执。一次,他坐车外出,路上有人拦住他,指着拉车的马说: 这是我丢失的马! 卓茂笑着问:你的马什么时候丢失的? 一个月之前。 卓茂心想,这马我已经使用多年,怎么会是他的呢?但他没有吱声,把马给了他,自己拉着车回去。走了几步,回头说:以后要是发现这马不是你的,请送到丞相府。 过了几天,那人找到了丢失的马,就把卓茂的马送去,对卓茂说:真对不起,是我搞错了。 没关系。卓茂和蔼地说。 卓茂后来到地方上做县令,他办事公正,爱民如子。一天,有人来告卓茂,说亭长收受了他的米和肉。 是他向你索要的么?卓茂问。 不是。 是你托他办事,他收受的么? 也不是。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是我送给他的。 卓茂疑惑地问:既然是你自己愿意送的,为什么要告他? 那人说:法律不是禁止官吏收受老百姓的东西么? 卓茂说:人所以比动物高贵,是因为有仁爱,懂得互相敬重。人与人之间是以经、纪、礼、义相维系的,法律禁止的是索贿受贿,而你送给亭长米肉是属于礼,礼是合乎人情的。 后来,礼顺人情这一成语,用来指作为社会道德和行为标准的礼,是合乎人情的。 成语出自:《后汉书卓茂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