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誓死不二
  • 拼音:shì sǐ bù èr
  • 解释: 誓死:立下志愿,至死不变。至死也不变心。形容意志坚定专一。
  • 出处: 鲁迅《华盖集 夏三虫》:“被吃者也无须在被吃之前,先承认自己之理应被吃,心悦诚服,誓死不二。”
  • 色彩: 中性成语
  • 年代: 当代成语
  • 近义词: 矢忠不二、誓死不贰、忠贞不渝
  • 反义词: 三心二意
  • 例子: 被吃者也无须在被吃之前,先承认自己之理应被吃,心悦诚服,誓死不二。(鲁迅《华盖集 夏三虫》)
  • 用法: 誓死不二补充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至死也不变心。
  • 结构: 补充式成语
  • 典故: 春秋时,晋国有个叫李离的典狱官,他为人正直,秉公办案,执法量刑都以律法为准绳,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而且不管是朝廷的高官,还是寻常的百姓,他都一视同仁,有法必依,有罪必罚。 有一次,在查阅过去自己所批准的案件中,他发现了一起错判死刑的冤案,不由心中深感内疚。 根据当时的法律,凡错判死刑的也必须服死刑。李离知道自己所犯的也是死罪,便立下了死志,决心誓死不二,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于是,他让手下人把自己绑起来,押到晋文公那儿去,向晋文公说明了情况,请晋文公判自己死刑。 晋文公了解情况后,命卫士给李离松绑,并为他开脱说:官职有高低之分,量刑也应当有轻重之别。这件案子主要错在下面,你不应该负主要责任。 李离听了,不同意晋文公的看法,认为下面虽然有错,但自己是掌握刑罚的最高官员,死刑是由自己批准执行的,因此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仍坚持请晋文公将自己处死,以正国法。 晋文公坚决不同意,但李离誓死不二,说:大王,我犯了死罪,如果不处死我,今后大王何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大王又何以维护您的威望呢? 说完,李离毫不迟疑地向身旁士兵手中的宝剑扑去,伏剑而死。 后来,誓死不二这一成语,用来形容立下至死不变的决心。 成语出自:《史记循吏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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