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兴利除弊
  • 拼音:xīng lì chú bì
  • 解释: 兴办有利的事情;消除有害的事情。兴:兴办;创办;弊:弊端;害处。
  • 出处: 宋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
  • 色彩: 中性成语
  • 年代: 古代成语
  • 近义词: 除旧布新、破旧立新
  • 反义词: 陈陈相固、故步自封
  • 例子: (1)所谓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2)改革大业的根本之处就在于除旧革新,兴利除弊。
  • 用法: 兴利除弊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
  • 结构: 联合式成语
  • 典故: 王安石是我国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和政治家。在仁宗时期,他就曾向仁宗上万言书,要求改变法度,培养称职的行政人员,整顿财政,但未受重视。 直到年仅二十岁,血气方刚,力图改变宋朝贫弱的神宗即位后,王安石才有了用武之地。公元1069年,王安石出任副宰相,进行变法革新。 他制订了《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保马法》等法律,扭转了经济形势,加强了国家的军事实力。但这些改革措施妨碍了大地主、大官僚们的特权利益,引起了他们的极度不满。 其中,反对最激烈的是右谏议大夫司马光,他与王安石原是交情深厚的老朋友,但因政见不同,两人成了政敌。司马光接二连三地给王安石写信,要他废除新法,恢复旧制,并指责王安石的新法是生事扰民。 王安石在复信中,针锋相对地驳斥了司马光的观点,指出推行新法是兴利除弊,不为生事,意思是说为老百姓兴办好事,除去弊政,不能说是生事扰民。 但司马光并未被说服,他与其他反对推行新法的大臣继续攻击王安石。公元10 74年夏天,王安石决定辞职。宋神宗让他去做江宁知府,实际上是去休养。 公元1085年3月,三十八岁的宋神宗得病死了。新君赵煦不满10岁,由神宗的母亲高太皇太后执政。她是个极力反对新法的人,听政不久,就任命司马光为宰相。 司马光一上台,就宣布废除所有新法。消息传到江宁,王安石夜不能寐,忧郁成疾,终于在公元1086年4月与世长辞。 后来,人们便用兴利除弊这个成语,来指兴办有利的事,除去有害的事。 成语出自: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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