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清代新疆人口的研究,有论及清代新疆城市人口者,[2]另外有对清代新疆人口变迁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的,[3]纪大椿先生《近世新疆人口问题的历史考察》对清代以来新疆人口总量的变化进行了梳理,并对1944~1984年新疆人口数量变迁进行对比。以上研究均以全疆为研究范围,除了伊犁地区人口的研究之外,[4]还未见新疆各地区历史人口研究成果。
新疆各地区由于资源环境及人文因素的影响,人口分布有显著差异,人口密度与人口时空变化具有强烈的区域特征。从2010年统计数据来看,全疆15地州中,人口超过300万的地州,只有喀什地区和乌鲁木齐,而喀什地区是全疆人口最多地区,达到397万余人,约占全疆总人口18.25%。新疆人口与绿洲的分布相吻合,95%的人口集中分布在占土地面积不超过3%的绿洲上。从地带性与非地带性分异规律来看,人口分布具有明显垂直地带性分异规律。而参考经度地带性分异规律,则表现出绿洲面积与人口数量西多东少的规律。[5]喀什地区处于冲积扇中下部冲积——洪积平原,是水土热盐及地形等自然条件良好结合的绿洲农业区域,因而其灌溉农业较早得以发展,而且是密集分布发展的状态。据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喀什地区人口达397万余人,为全疆人口数量最多地区,而清代以来该地区人口是近世地域人口发展的基础。
本文即以清代喀什噶尔地区人口发展演变为研究对象,梳理这一新疆人口密度最高区域的人口历史发展轨迹,分析人口发展变迁的影响因素,以期推动对历史时期新疆各地区人口发展变迁的深入研究,并对当今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提供借鉴。
本文人口空间范围是作为清代南疆地方行政中心的喀什噶尔,即新疆建省前历史文献中的“喀什噶尔属”所载地理范围,是结合了清代新疆南部政区“以城辖域”的特点而确定的。但因建省前后政区变迁的原因,喀什噶尔辖区有所变化,因而在下文中对这一空间范围做进一步说明。
喀什噶尔地区概念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符合地理学区域名称概念形成的一般规律,“严格说来,喀什噶尔这一名称只指一个城市,直到马可波罗时代之后,由于在这整个地区中这个城市人口最多、最富有,这个地名才用来表示邻近的地域。”[6]在有的文献中,也指代地理单元意义的喀什绿洲或喀什洪积冲积三角洲的地域总称。[7]清代新疆建省以前文献所载“喀什噶尔属”,其具体范围是:“东至阿喇古,接乌什界;东南至赫色勒布伊,接叶尔羌界;西北俱接葱岭,通藩属布鲁特、安集延界。”[8]1884年新疆建省,设置了喀什噶尔道,道治疏附县,领府二厅一直隶州一:疏勒府(领县二:疏附县、伽师县)、英吉沙尔直隶厅、莎车府(故叶尔羌回城,领厅一蒲犁分防厅、州一巴楚州、县二叶城、皮山),和阗直隶州(领县二,于阗、洛浦)。建省后的喀什噶尔道辖境包括了建省前的叶尔羌属、和阗属等地,较建省前范围扩大了。[9]人口变迁的研究,必须面对前后一致的地域空间范围,本文取与建省前喀什噶尔属大致相同的人口地理空间范围,即建省后疏勒府和英吉沙尔直隶厅所管辖的地理范围。因此,本研究探讨清代喀什噶尔人口问题,是遵循清政府“以城制域”(或称为“以城辖域”)的形式下喀什噶尔的地理范围,即喀什噶尔所辖十城七村(包括本城)的地理范围,与自然地理单元——喀什—克孜勒苏绿洲(或称为洪积冲积平原)基本吻合,不包括“叶尔羌属”及“和阗属”。
(一)建省以前喀什噶尔人口状况
清代统一新疆之初,就对南疆各地进行了社会调查,“查核户口、田赋”,以便于驻防。据定边将军兆惠的调查,乾隆二十四年(1759),喀什噶尔所属城村十七处,总计户16 000余户,50 000余口。[10]
《西域地理图说》记载了乾隆二十八或二十九年“喀什噶尔各属城村回民,共计15 500余户,男妇大小约略50 700余口。”[11]
成书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的《大清会典》记载,乾隆二十六年版籍:喀什噶尔户数15 506,口数50 540。户均3.3人。与战乱甫定之时兆惠的奏报差约400户,口数多500余人。这应该是没有包括伯克及其燕齐户、台站服役回户造成的差异。据苗普生先生研究,清政府统计的南疆人口中,有未统计入内的维吾尔户口,即燕齐户和台站服役的维吾尔人口。[12]据《钦定大清会典则例》记载,喀什噶尔共有伯克49~59缺,[13]燕齐数约500户,[14]加上台站服役的回户,共约600户。以当时的户均3.3计,增加约1 980人。据此,将《大清会典》所记载乾隆二十六年喀什噶尔户口数修正为16 100户,口数52 520人。
此后南疆社会保持了稳定局面,至1847年爆发了七和卓叛乱,而1857年倭里罕之乱是最大的一次和卓叛乱,对新疆社会造成了破坏。直到1864年反清起义以前,虽然有多起和卓叛乱,但总的来说,喀什噶尔的政治经济是稳定发展的。与此同时,喀什噶尔人口稳定增长。
以前述乾隆二十六年不计伯克等人户的喀什噶尔人口50 540人,与《西域图志》所记乾隆四十一年人口66 413人对比,年平均人口增长率为1.84%。
以此增长率推算应加入的伯克、燕齐、台站服役回户人口数字,则由1 980人增长为乾隆四十一年的2 600余人。但户数不宜用此方法推算,以其户均倒推,仅作为参考。
这一阶段喀什噶尔地区没有大的迁移活动,人口平稳发展,人口增长率达到1.84%。对比同时期北疆伊犁地区,大规模人口迁移结束后的人口增长率至乾隆四十五年始为1.59%。可见,除去人口迁移因素,南疆传统绿洲农业地区人口发展较北疆地区更快。[15]
自乾隆四十二年(1777)以后至道光初年,由于社会长期安定,南疆人口以更快的速度繁衍增长。人口增长与耕地不足的矛盾在道光年间己成为引人注目的重大问题,民间开始扩大耕垦“私垦地亩”。[16]此时清政府正式宣布“将西四城可种之地,招民开垦,有愿携眷者听之”,[17]标志着清政府对南疆农业政策发生了重要改变,推动了南疆农业的发展,形成了道光年间南疆地区大规模的兴垦活动,对当地人口的增长也产生了推动作用。
清代道光年间起,虽然喀什噶尔屡遭和卓叛乱破坏,但人口数量与前期相比仍然有了较大的增长。道光十一年(1831)初,据哈朗阿、杨芳的报告,“喀什噶尔回城内外四乡各庄归业回子19 222户,计大男31 913名,大女28 907口,小男28 879名,小女25 503口。”合计为115 202人,户均5.9人。此外还有张格尔裹胁、逃亡在外人口4 191户。[18]仍按每户平均5.9人计算,为24 726人,则两项总计139 928人,另外加入伯克、燕齐、台站回户人口约5 000人,总计为145 000余人。考虑到此时的调查为战争平息之初,战争造成的人口损伤及人口逃散当不在少数,这应该视为较小的人口数值。因此,1831年较乾隆四十一年(1776),喀什噶尔地区人口数量在55年间增加了一倍多,年平均增长率仍然较高,为1.37%。佐口透先生在分析1760~1830年间喀什噶尔地区维吾尔土地制度时,曾经指出其人口与占有耕地增长的事实,估计可能增长了一倍,[19]本研究得出的结论与此相同。
同治三年(1864)新疆农民起义爆发,各地起义被利用,形成了互相混战的动荡局面,给浩罕军官阿古柏入侵南疆造成了可乘之机,最终引发了西北边疆危机。1878年1月,清军驱逐阿古柏侵略者战役结束。长时间的战乱和掠夺,造成城市被毁、土地荒芜、人民逃散。阿古柏之子伯克胡里等人西逃时强掳数十万民众跟随,造成大批人口流散伤亡,人口数量锐减。
(二)新疆建省后喀什噶尔人口
随着清代新疆建省,社会环境安定,经济恢复发展,人口逐渐回升。尤其是南疆地区,因人口基数大,恢复发展较快。光绪十三年(1887),新疆巡抚刘锦棠奏称:“通省汉回缠民及入籍安民,共计266 959户,男女大小1 238 583丁口。遂加查核,以北路户口为最稀,尚需极力招徕抚辑,以期生齿日盛,额赋日增。”[20]各地汉、回人口聚集较慢,尚未达到道光中叶的一半。而维吾尔族人口由于基数大增长最快,己经恢复到同治初年的水平上。
清末对新疆人口重新统计,记载于《新疆图志》“建置”与“民政”目下。前者是四道之下府、厅、州、县人口的分别统计。后者包括了四种人口统计,一是居住地域别人口统计,如分为城厢、乡村、市镇、商埠的居住区域别;二是宗教信仰人口别;三是籍贯别人口统计,包括本籍、本省人寄居、外省人寄居、外国人寄居的籍贯别;四是职业别人口统计,分为官、农、工、商、兵、书吏、差役、杂业、无业、乞丐等分项。人口记载既有总量的记载,又有分项的统计,是较为完备的人口资料。但该书在各处的记载不一致,需要仔细辨别。
关于《新疆图志》所载人口的统计年代,卷四十“民政一”记载为“光绪二十八年始查户口,编保甲”,而卷四十五“民政六,地方自治”记载为“宣统元年三月设立调查户口所,即将调查户口章程暨门牌调查口票报部表式,并颁布告示通发各属,遵章调查”,因此,应该将此次调查结果视为宣统元年(1909)左右新疆人口调查统计数字。喀什噶尔地区人口数量,分别见于“建置一”“民政五”中。
建省后二十余年,喀什噶尔人口已经达到了十二万七千余户,近60万口,可见建省后的安定环境,对其人口的增长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新疆图志》民政志所记载的喀什噶尔地区人口划分较细致,但有出入。下面列出三表,以方便比较。
从三表中可以看出,首先在整体数据上,人口地域分布别的记录和人口籍贯别记录较为准确,与同书建置志记载的总户数和口数相接近。另有人口职业别则差别较大,不予采用。
另外,与《新疆图志》时间较接近的人口记录在各地方乡土志中也有所记载。与本文相关的乡土志计有3种。《疏勒府乡土志》记载:“按光绪三十二年,查报户口数目,城关四乡,计大小男丁63676丁,大小女丁59569口。”[27]合计12万余口。《伽师县乡土志》人口总计为:99 721人。《英吉沙尔厅乡土志》人口总计为10万人。乡土志人口数都与《新疆图志》所载人口数相差较大,因此仍然以《新疆图志》所载人口数为主要依据。
乾嘉时期城镇的兴建以及商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生活的丰富,对人口的聚集和增长也具有重要作用。喀什噶尔传统绿洲农业区,在清政府重视水利、定额粮赋等政策促进下,人口增长速度比伊犁地区大规模迁移人口之后的增长率要高(1.84%和1.59%)。与藩属各部之间往来密切,互相交换所需农牧业和手工业商品,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人口增长也是有益的。
道光、咸丰朝的继续增长是和清政府在新疆的经济政策分不开的。道光时南疆和卓叛乱,使清政府调整了政策,开始重视南疆的经济发展,并由官方组织贫困无地农民开垦荒地,修缮水利设施。同时,汉回隔离政策也开始松动,南疆与内地的交往增多。南疆地区历史人口高峰即出现在这一时期。虽然有数次和卓叛乱,但基本上保持了和平发展的局面,人口增长应该是达到了前一阶段的增长水平。
经历了同治时期的反清起义和掠夺性侵略政权的压榨以后,喀什噶尔地区至建省以前的人口损伤,到光绪初年就开始恢复发展。清末新疆总人口突破了200万,此时北疆伊犁地区人口仅恢复到乾隆时期的水平,而喀什噶尔的人口则已经达到59~60万人口,增至乾隆时期人口数量的10倍。
影响清代喀什噶尔人口变化的经济地理特征,实际上就是地理因素所决定的农业对人口供给的比例关系。南疆地区延续传统绿洲经济模式,以定居农业为主。喀什噶尔一直是农业较为发达地区,由于水利、光热资源丰富,农业作物可以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可以为更多的人口提供粮食,体现出绿洲农业发展对人口的吸引和聚集。“喀什噶尔的水量足够灌溉比现有耕地多得多的耕地。可以肯定地说,现有耕地面积较小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喀什噶尔的居民数量少,而不是相反,因为适于灌溉和耕种的土地并不少,它可供比现有居民多几倍的人耕种。”[28]
尤其在道光年间,利用水资源的能力提高以后,喀什噶尔地区农业发展迅速,人口增长也同步进行。道光十一年喀什噶尔的人口数字说明了农业在该地区的发展对人口增长的决定性作用。
因其地理位置处于南疆的西沿,与南疆其他地区及境外各地区来往方便,喀什噶尔一直都是手工业产品生产地与商业贸易集中的地区。近代以来对外贸易带来的商业因素,也对人口增长产生了促进作用,在人口经济结构特征中有显著的表现。下面以乾嘉时期和建省以后作为两个时期的典型加以分析。建省以后的情况,根据《新疆图志》和有限的乡土志编为两表:
农业人口比例最大的是疏勒县和英吉沙尔厅,而商业人口比例最大的是疏附县,其商业人口比例是其他地区的2~3倍,而且工与商的比例都很高,说明该地手工业与商业都很发达。除疏附县以外,其他城市周围均为农业区,“务农为业者十居八九”。伽师县是原来的牌素巴特庄,是重要的棉花产地,棉花运出本地,陆路赴俄国,每年行销8万余斤,手工加工的土布每年约销十一二万匹,其手工业人口较从事商业的人口多很多,说明主要手工产品——棉织品都是大宗销售的。其他地方商业人口也与伽师县类似。[30]这在《乡土志》表中也反映出来了。疏勒县在喀什噶尔地区是手工业不发达的地区,“工匠极少,制造无多。城关银铁铜器铺面只七八家,成衣店倍之,其余木工、皮工、织者,亦不过仅供本境之雇用而已。”疏勒“本境缠民居行贸易者,亦繁有徒,然无富资巨本。汉人只津商三两家,南商西商四五家,买卖亦极微薄。其英、俄夷商与新疆缠回及关内客回各巨商,则多往疏附县城,盖该城系通商码头,故皆辐辏于彼也。”[31]这反映出疏附县商业的发达和在地区内商业贸易的中心地位,当地经济也被商业所带动,对人口增长是正面的作用。
清代喀什噶尔人口变迁具有明显的阶段特征,政治环境的安定与之直接相关。乾嘉时期喀什噶尔人口的增长,至道光、咸丰朝持续增长,历史人口高峰出现,是与清政府治边政策的调整密切相关的。同治年间人口下降与当时的战乱有直接关系。建省时期是人口恢复发展时期,至清末喀什噶尔的人口已经达到59~60万的峰值。传统绿洲农业及其手工业、商业等经济多样化发展,对人口增长产生了积极影响。人口经济结构反映出经济要素的多样化在该地区很普遍。经济多元化,必然对绿洲农业相对隔离的物质交流带来积极的影响,对人口的增长有推动作用。
[1]本文为新疆大学人文学院之国家重点招标课题“新疆喀什地域文化研究”(项目编号:10&ZD068)子课题“喀什文化的历史沿革和空间生态学”阶段研究成果、新疆大学西域文明发展研究基地重点项目“喀什噶尔地域文化历史变迁研究”(项目编号:XJEDU010415B01)阶段成果。
[2]张建军:《论清代新疆城市的人口规模》,《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9年第4期。
[3]吴轶群:《清代新疆人口研究》,新疆大学2001年硕士论文。
[4]吴轶群:《清代伊犁人口变迁与人口结构特征探析》,《西域研究》2010年第3期。
[5]张力群:《试论新疆人口分布的地域分异规律》,《伊犁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6]〔英〕包罗杰著;本馆翻译组译:《阿古柏伯克传》,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3页。
[7]〔俄〕A.H.库罗帕特金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译室译:《喀什噶尔》,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页。“名叫喀什噶尔的地方,……总的说来,喀什噶尔是个盆地,盆地底部是平原,西部高达四千英尺,东部高达二千五百英尺。”
[8]《西域图志》卷十,天山南路四,喀什噶尔属。
[9]《新疆图志》建置一,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第6~8页。
[10]《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75,乾隆二十四年七月庚午兆惠奏,办理喀什噶尔等城事宜。
[11]阮明道主编:《西域地理图说注》,延边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30页。
[12] 苗普生:《清代维吾尔族人口考述》,《新疆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
[1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四三,理藩院。
[14]《回疆志》卷四,回人官制。
[15]参见本人论文《清代新疆建省前后伊犁人口变迁考》,《新疆地方志》2009年第9期。
[16]《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卷四六,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第20~24页。
[17]《清实录新疆资料辑录》卷197,新疆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8页。
[18]军机处录副,民族,1290-5-2。
[19]〔日〕佐口透著;凌颂纯译:《18~19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98页。
[20]马大正,吴丰培主编:《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同治、光绪、宣统朝卷),《刘襄勤公奏稿》卷12,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98页。
[21]《新疆图志》卷一,建置一。据纪大椿考证,建置志所载为1909年数字。民政志所载为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数字。见纪大椿《近世新疆人口问题的历史考察》,载《新疆经济开发史研究》(上),新疆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74页。但笔者认为还要仔细对具体的调查记录年代加以考证。
[22]此项原记载为27262户。但与地域人口总和、籍贯别人口总和相比,户数均为27762,因此估计为笔误,修正为27762户。
[23]《新疆图志》卷四三,民政五。
[24]《新疆图志》卷四三,民政五。后增列“卡伦二十一座,管理员二,一千一百五十户,四千五百十二丁口,喀什道管辖。鄂博二十五处,管理员一人,一千一百三十九户,四千四百十四丁口,喀什道管辖。”如不加入此项人口数,则建置卷人口总数与民政志完全相同。那么可以认定,此项人口数已经包含在民政志人口地域分布别的记载中了。进而推断此项人口应该是轮值卡伦与鄂博的民户人口数量。
[25]《新疆图志》卷四三,民政五。不含“外国人寄居”项人口数。
[26]英吉沙尔厅的籍贯别人口总和为119 536,较建置一与地域别人口总和116 971人,多出了2 565人。据《英吉沙尔厅乡土志·人类·户口》记载:“户口,男口59640人,女口40370人。间有痘疫,小孩多亡。贫民赴外部佣工十人有二三。”总和10万人,加上外出佣工者2万人,则英吉沙尔厅人口约12万人左右。因此,本文认为英吉沙尔厅人口总数应取籍贯别人口总和:119 536人。
[27]《疏勒府乡土志》人类。
[28]〔俄〕A.H.库罗帕特金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译室编译:《喀什噶尔》,商务印书馆, 1982年,第20页。
[29]《新疆图志》卷四三,民政四·户口。
[30]《伽师县乡土志》物产。
[31]《疏勒府乡土志》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