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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相伯在朝鲜的顾问活动初探(1882.11—1884.4)
马相伯在朝鲜的顾问活动初探(1882.11—1884.4)
 

马相伯是近代中国著名的教育家、政治家与社会活动家,国内外学界关于其丰富多彩的生平经历的研究已然不少[1],而关于他奉清政府与李鸿章之命担任朝鲜政府顾问的史实,除马相伯本人近半个世纪后的片段回忆之外,迄未发现任何专门研究,遂成为马相伯研究乃至近代中朝关系史研究中的一个缺憾[2]

因此,拙稿拟根据晚清政府及近代朝鲜相关文献资料,探讨马相伯被派赴朝鲜的历史背景,进而考证其在朝鲜顾问活动的主要史实乃至最终半途而废的原因与经过,以弥补马相伯个人研究的一段空白,揭示近代中朝关系乃至近代中国对外关系史上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

 

一、马相伯被派赴朝鲜的背景 

 

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侵入和中国清政府势力的衰弱,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传统的朝贡关系也开始遭到冲击和破坏。在中朝关系领域,这种冲击和破坏始自1866年法国舰队侵略朝鲜之“丙寅洋扰”[3],继之有1871年美国舰队侵略朝鲜之“辛未洋扰”。至18762月,日本以武力强迫朝鲜王朝高宗政府签订《朝日修好条规》(又称《江华岛条约》),更是于第一款明确规定“朝鲜国系自主之邦”,其用意即在通过近代条约形式公开否定中朝两国之间传统朝贡关系。[4]面对西方列强与新兴日本咄咄逼人的侵略威胁,清政府不得不改变传统朝贡关系时代的对朝政策,试图通过控制与干涉朝鲜王朝内政外交事务的积极政策,来进一步加强传统朝贡关系并维护中国东北边境的安全。[5]1882年,清政府与李鸿章促成《朝美条约》的签订,并出兵镇压发生于朝鲜王朝首都汉城的“壬午军乱”[6],可视为清政府对朝政策转向积极干涉阶段的象征性历史事件。

就在“壬午军乱”被镇压后的 1882 9 12 ,朝鲜王朝高宗政府派遣谢恩兼陈奏使赵宁夏一行,到天津向当时实际上主管清政府对朝政策事务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提出有关内政外交改革的《善后事宜六条》。其中第六条的“扩商务”部分提出拟开放商埠并设立海关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要求清政府给予相关制度规程乃至人员方面的支持。对此,李鸿章答以“只有暂雇西人之明白税务兼通汉文者,令其随同朝鲜所派管官料理收税,较为妥当”[7]。随后,李鸿章又在 9 17 的笔谈中提出应由朝鲜国王高宗专门就此事向清政府提出咨文。[8] 同年 11 12 ,再次奉命使华的赵宁夏一行在天津向李鸿章提交了朝鲜国王高宗的咨文,内称:“窃小邦向不谙外务,而各国换约在前,一切交涉商办事件,茫然不知下手,烦请贵大臣酌量小邦应行时宜,代聘贤明练达之士,迨兹东来,随事指导。”[9]

关于具体的人选,李鸿章于 11 12 的笔谈中,明确推荐曾任驻天津领事的德国人穆麟德(Paul Georg von M?llendorff)助朝鲜办理“交涉关税各事”,随之又提出“既延请西人,必须有中国委员同往联络钤制”。当时,朝鲜方面希望清政府委派曾帮助朝鲜高宗政府签订《朝美条约》并主持镇压“壬午军乱”的马建忠前去。[10]李鸿章以马建忠“在此公务甚繁,不克分身……暂难前去”为由,拒绝了朝鲜方面的要求,另荐马建常赴朝,说“中书马建常熟悉公法、洋情……马中书人甚耿直,会商诸事,必无欺饰”。赵宁夏曾于此前访问天津之际会见过马建常,因称“(马建常)老实明白,已钦服矣。宁夏归国亦告马建常之明白熟谙外洋公法之由于国王矣。若与他同往商办,不胜万幸。”[11] 就是说,赵宁夏等朝鲜代表同当时已在天津李鸿章幕中的马建常早有接触,并钦服于他对“外洋公法”的深厚素养,以致于回国报告国王。原本属意于马建忠的朝鲜方面能够欣然接受李鸿章的劝告与推荐,最终同意在马氏兄弟之中“舍弟而取兄”,应该说有上述事先接触与良好印象直接有关。

此次由李鸿章推荐的德国人穆麟德经朝鲜高宗政府正式聘用,遂成为朝鲜近代海关的创始者与首任税务司,并曾先后担任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协办、典圜局总办等职务。[12]至于推荐马建常同往的原因,李鸿章于上述笔谈过程中称是为了对穆麟德进行“联络钤制”,而在三天后的 11 15 上光绪皇帝奏折中则汇报说,穆麟德已“饬由赵宁夏与之妥立合同,自当恪遵该国节制,不至掣肘,惟须有华员伴往联络商办。查有候选中书马建常,系道员马建忠之胞兄,向曾游学欧洲,谙习公法、洋情,明练耿直,前经出使日本大臣黎庶昌调充理事,适暂假来津。臣因马建忠为朝鲜君臣所信服,亦荐令同赵宁夏前往,随事襄筹妥办,可资得力。”[13]

奏折中所谓“向曾游学欧洲”之语,显然是李鸿章为提高马建常的“身价”而故作夸大之辞,因为马建常虽自12岁起开始接受西方神学及近代西方文化教育,并先后从事教育、矿务、外交等事务,却迟至188647岁时才有奉李鸿章之命赴美借款的欧美之行。[14]李鸿章于奏折中不顾“欺君大罪”之嫌而为马建常“编造学历”,固然表明他对马建常期许颇高,同时亦可见晚清官场腐败之一斑。至于奏折中的其他内容,则大体属实,即马建常就是当时已经成为李鸿章主要外交幕僚的马建忠的胞兄,亦即后来以马相伯闻世的近代中国爱国名人马良。[15]因此,拙稿中除涉及史料文献部分外,仍用马相伯之名,以期行文前后一致。

查马相伯于1876年因其历任淮军粮台的胞兄马建勋的关系而进入山东布政使余紫垣的幕府,并曾受李鸿章委派调查山东矿务,至1881年又因与胞弟马建忠交好的“洋务名流”黎庶昌的奏调,随使日本,并曾担任驻神户领事。[16]据马相伯本人的回忆,他是因为“大家兄”马建勋患病而请假回国探视,在南京遇见李鸿章,遂应邀同船来津,以致有后来渡朝之事。[17]另查李鸿章因遭母丧于 1882 5 30 请假返回安徽合肥“守制”,至同年 9 5 奉旨重返天津处理朝鲜“壬午军乱”的善后事宜,途中曾经过南京,与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左宗棠协商出兵朝鲜事宜。[18]

李鸿章于 8 25 离开合肥并于 9 5 抵达天津,所以马相伯应是在此期间于南京进见李鸿章并随同来津的。[19]鉴于马建勋、马建忠早已成为李鸿章亲信幕僚的家族背景,马相伯本人也曾接受过李鸿章委派的调查山东矿产之使命,加上李鸿章“不居常礼而寒暖与共”的格外礼遇[20],马相伯能够舍弃驻外领事之职而入李鸿章幕府,应该说是顺理成章之事。李鸿章于前引 11 15 的奏折中称马相伯由神户领事任上“暂假来津”,亦非事实,实际上是李鸿章自作主张而截留住了因私“暂假”回国的马相伯。早在 10 1 ,驻日公使黎庶昌曾电询马相伯是否回任,李鸿章答复谓:“马建常拟派赴朝照料开关事宜,但尚未定,乞先派人署任(指神户领事之缺——引者)。”[21]换言之,至少是在18829月接到朝鲜高宗政府送来的《善后事宜六条》之后,亦即在同赵宁夏等 11 12 笔谈之前,李鸿章已有派遣马相伯赴朝的打算。

至于马相伯的使命,李鸿章于前引 11 12 笔谈与 11 15 奏折中已经表述得十分清楚,即在“洋员”穆麟德与朝鲜政府之间起到一种“联络钤制”的作用,同时还要代表清政府与李鸿章对朝鲜王朝高宗政府的外交通商事务“随事襄筹妥办”。简言之,就是以清政府官员和朝鲜政府顾问的双重身份,履行对朝鲜政府所聘“洋员”穆麟德进行“联络钤制”和为朝鲜政府的外交通商事务“随事襄筹妥办”的双重使命。正当盛年(时年42)的马相伯熟知西方语言又“谙习公法、洋情”,更有出使日本的外交经历,因此对他来说这样一种双重使命应该说是适得其人。

至于马相伯的具体身份,李鸿章在 11 15 奏折中说是“荐令同赵宁夏前往”朝鲜,即对朝鲜高宗政府而言,是清政府与李鸿章推荐马相伯前往“襄筹妥办”有关事务,是顾问,而对马相伯而言,则是清政府与李鸿章的一种指令与委派。当时恰好在天津的朝鲜高宗政府领选使金允植就曾明确记载说,马相伯乃“方在日本任领事之职,李傅相(指李鸿章——引者)以其谙交涉之务,且解洋文洋语,派送我国。”[22] 11 17 ,光绪皇帝批准了李鸿章的奏请[23],马相伯遂获得了清政府与李鸿章的正式委派。当时,马相伯在天津早已同穆麟德有所交往[24],而且也开始接触赵宁夏、金允植等朝鲜代表[25],实际上开始了赴朝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样一位顾问的推荐与派遣,同当时派驻清军于汉城乃至随后委派“总办朝鲜各口商务委员”常驻朝鲜一样,均可视为清政府与李鸿章对朝鲜内政外交事务的积极干涉政策的反映,于整个晚清对外关系史亦属绝无仅有之新举措[26]。然而,无论是清政府还是具体主持其事的李鸿章,都没有对马相伯的上述双重身份与双重使命给予一个明确的指示与界定,甚至对马相伯的官职、薪俸等具体待遇也没做任何明确规定,致使马相伯仍以与神户领事任时相同的候选中书舍人衔赴朝。[27]这一点与一同荐往朝鲜的穆麟德既有明确使命又有具体合同以保证薪俸等待遇的状况[28],恰好形成一个鲜明对比。据当时随马相伯赴朝辅佐的王锡鬯(王伯恭)回忆,清政府与李鸿章之所以没有将对马相伯的推荐与委派公开明确化,主要是顾虑当时已然对朝鲜虎视眈眈的日本“援例”,并得到了朝鲜方面的谅解。[29]这样一种在身份与使命方面伊始就存在的模糊性,后来竟成为影响其在朝鲜顾问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在朝鲜的顾问活动

 

据笔者考察,马相伯一行于188212月初由天津登船东渡,于 12 12 抵达汉城。[30]当时在汉城已经驻有广东水师提督帮办山东防务吴长庆率领的淮军庆军部队3000人,负有外交通商领域顾问之责的马相伯遂成为当时清政府与李鸿章对朝鲜积极干涉政策的又一执行者。 12 26 上午 ,朝鲜国王高宗接见了马相伯和穆麟德。[31]据穆麟德记载,马相伯是先于穆麟德受到接见并与高宗进行了笔谈[32],足以表明当时朝鲜方面对马相伯的礼遇与重视。

朝鲜方面的这种礼遇与重视,无疑是马相伯能够充分施展其顾问之能的有利条件。据马相伯本人回忆,当时他对高宗政府的献策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请“编练新军,改用西洋操法”,“先以千人试办”;二是帮助整理朝鲜的外交。朝鲜高宗政府编练新军,始自18815月由日本军官崛本礼造教练的“别技军”[33],至1882年“壬午军乱”之后驻扎汉城的淮军吴长庆部也开始以淮军操法训练朝鲜军队,实际负责其事的便是袁世凯等人[34]。故而,马相伯在编练新军方面发挥的影响是有限的。

马相伯的作用,主要还是体现在他所熟悉和擅长的外交通商领域。就在接见马相伯和穆麟德的 12 26 ,朝鲜高宗政府模仿清政府总理衙门体制,设立统理衙门以掌管对外事务,旋又改称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穆麟德被任命为该衙门参议。[35]据朝鲜有关文献记载,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内的征榷司、掌交司、富教司、邮程司和近代外国语教育机构——同文学,都是根据马相伯的提议设立的。[36]这正是具有近代外交通商事务丰富经验的马相伯所能够充分施展其才能与见识的领域。马相伯后来回忆起自己曾凭借“学问知识”与礼貌、法律,促使傲慢无礼的西方人士“彬彬有礼”地对待“中韩政府外官吏” [37],主要应指在近代朝鲜对外事务中贯彻和落实近代外交规范,而这对刚刚开始近代外交事务的朝鲜高宗政府无疑是一个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帮助。

朝鲜高宗政府也十分看重马相伯在外交事务方面的经验,因于马相伯渡朝尚不足两个月的 1883 2 2 ,正式任命他为正二品衔议政府赞议并兼任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协办,而这个正二品衔议政府赞议职是为马相伯而专门创设的,属于一种破格的因人设官。[38]议政府为朝鲜王朝时代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正一品衙门,其职能是“总百官,平庶政,理阴阳,经邦国”[39]。其中为马相伯专设的正二品赞议职,相当于该衙门第六至第七序列的正二品左、右参赞,在朝鲜王朝中属政府大员。马相伯原在中国的内阁中书衔不过从七品,高宗政府能够为他专设正二品的政府高级职务,使他成为近代朝鲜所授官职最高的外国顾问[40],足证对他的重视和倚重,而这一点与当时只授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协办的穆麟德以及后来仅授咨询性“参议军国事务”职的王锡鬯都形成了明显对比。[41]至于让马相伯同时兼任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协办,自然是为了借重他在近代外交与通商领域方面的丰富经验与素养。

就在正式任命马相伯以上述职务的当天,朝鲜国王高宗于致清政府礼部咨文内称,与马相伯等“引见数次,已谙性度耿直,事务明达,悉如函内辞意,不徒嗣后会同应接有裕,亦惟目下经济赞画为多”[42],表明当时朝鲜方面对马相伯的欢迎态度。根据马相伯本人的回忆,当初高宗政府对他十分信赖与倚重,他甚至可以经常会见在高宗政府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宗妃闵氏,以致能够建议她将王世子送到国外去留学。[43]《马相伯文集》中存有当年他上朝鲜国王高宗的一份条陈,其内容详见下表1[44]  

 1:《上朝鲜国王条陈》之内容

 

序号 原题     简要内容     备注

 

 1 省刑法 改革笞、杖等酷刑   改革刑法制度以符人道

 2 定刑典 改革刑典   改革刑律以适应通商时局

 3 广取才 改革考试制度废除身份差别而广揽人才

 4 恤奴婢 改善奴婢待遇允许奴婢赎身、世袭者赦为良民

 5求富庶  改革社会弊俗以发展社会经济  限制早婚,准许寡妇改嫁,严禁鸡奸,

  限制纳妾, 婢女准嫁,严禁凌虐妻妾

 6 慎疾疬  开展近代卫生防疫工作 种牛痘,清扫街市,建立消防设施等

 7 兴工艺  兴办近代工业  建立各种工厂并出国学习技术

 8 兴学校  兴办近代教育 于各府、县建立公学,教授汉文、会计、地理、杂史等近代知识

 9 正经界  进行土地调查 调查土地以增加税收,准许民间兑纳白银以利商民

 

上述9项条陈,包括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等多方面内容,实际上是建议高宗政府实施较为全面的早期近代化改革,而其中对各种弊俗的指陈,则可以看出马相伯对当时朝鲜社会已有相当深入的调查与了解。这些建议大都是当时早已行之于日本者,部分建议在当时中国的一些通商口岸也已实行,后世论者称其“并不新鲜” [45]亦是事实。马相伯当时提出这样“并不新鲜”的改革建议,应该说主要还是出于一种策略性考虑,正如上述条陈的末尾所言:“右陈数事,大抵日本国已行之矣,无须大举动,大更张,所以只见其利,未闻其害,多有一纸文告,可猝办者。”[46]

除了这些一般性的近代化改革建议之外,马相伯的顾问作用主要还是集中于他所擅长的外交通商领域。 1883 3 3 ,朝鲜与日本签订了关于铺设由日本九州西北海岸至朝鲜釜山海岸的海底电线的《釜山口设海底电线条款》。[47]当时,朝鲜方面根据马相伯提出的应维护领土主权并努力争取有利结果的建议,坚持拒绝日本方面试图长期和大量占用土地的无理要求,终于在租地期限为25年、允许朝鲜政府于不影响该线路的范围内自设电线及朝鲜官报可优先半价发送等比较有利的条件下达成了协议。[48]

1883 5 19 ,首任美国驻朝公使福德(Lucius H. Foote)在汉城向朝鲜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递交美国政府对1882年《朝美条约》的批准文书,并于翌日向国王高宗呈递了美国总统阿瑟(Chester Alan Arthur 旧译阿礼图)签署的国书[49],使得清政府与李鸿章自1880年以来努力促成的《朝美条约》终见成果。据李鸿章等人于 1883 6 26 奏报,日本方面曾经试图阻挠美国政府正式批准《朝美条约》,经李鸿章与张树声“叠饬中书马建常密告朝鲜君臣务须坚持原约,拒其所请”[50],始得如上结果。

自马相伯受任上述官职至 4 7 免去议政府赞议职的两个月内,高宗政府有关内政外交领域的主要举措大体如下:[51]

  1883 2 5

   高宗向全国八道四郡颁布谕音,令无论官民举皆阜通财富以求富庶,农工商贾子弟亦许入学,无论出身贵贱,但视才学之何如。

  2 6

   裁撤内资寺等政府机构。

  2 17

   准令同日本公使竹添进一郎开始划定仁川租界谈判。

  3 3

   同日本签订《釜山口设海底电线条款》。

  3 20

   开始与清政府东北当局谈判义州开市事。

  3 29

   于禁卫营设置铜钱铸造所,开始铸造当五钱。

 

当时正值朝鲜高宗政府大力推行旨在实现早期近代化的所谓开化运动之际[52],马相伯在近代化事业方面的丰富见识使他能够在其中有所作为。如 2 5 颁布的国王谕音,即与马相伯上述条陈中“广取才”、“兴学校”等内容基本一致。当时马相伯配有称为“通词”的专门翻译[53],却仍自学朝鲜语,至老年时犹未完全忘却[54],即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他深入了解朝鲜社会并忠于其顾问职务的认真精神和热诚投入。然而,马相伯尚未来得及充分开展自己的顾问活动,却遭到了来自内外两个方面的各种阻挠与牵掣,不得不中途归国。

 

三、内外牵掣与中途归国

 

当时对马相伯顾问工作的阻挠与牵掣,既有来自清政府方面的主观因素,也有来自朝鲜高宗政府方面的客观因素。清政府方面的主观因素,首先是清政府与李鸿章对朝政策的保守性,即一方面开始采用近代条约关系体制的部分观念和原则以适应中朝关系的新变化[55],甚至允许朝鲜王朝自主建立和发展对欧美及日本的近代外交通商关系,另一方面却竭力加强对朝鲜王朝内政外交事务的干涉与控制,迟迟不肯放弃传统朝贡关系,遂使晚清对朝政策出现一种既部分采用近代条约关系体制又坚持传统朝贡关系原则与体制的局面。这种局面体现了中朝关系由传统到近代的过渡时期的特征,与当时清政府洋务派既接受西方近代技术文明又坚持封建专制统治的内政外交方针的做法是一脉相承的。

就在马相伯开始上述顾问工作仅一个月的18833月,李鸿章等以“马建常系天朝职官,该国王只可以宾礼接待,遇事谘访筹商,断不应兼受属邦官号”为由,指示马相伯辞去朝鲜高宗政府授予他的议政府赞议职,并为此专咨朝鲜高宗政府。[56]高宗政府不得不于同年 5 7 免去马相伯的议政府赞议职。[57]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不能不说是对马相伯在朝鲜顾问工作的一个意外打击。因为失去在朝鲜政府最高机构——议政府的高级官职,便意味着失去了能够全面影响高宗政府内外政策的地位与机会,其顾问作用便只能局限于担任协办职务之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即外交通商领域。据穆麟德回忆,马相伯还曾参与当时高宗政府交涉对外借款的工作。[58]当时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中,德国顾问穆麟德亦任协办,免去议政府赞议职务的马相伯便与穆麟德处于同等地位,其顾问作用已明显不如以往。此后的朝鲜王朝有关文献中再也没有发现有关马相伯顾问工作的任何记述,即其明证。10月,李鸿章奏派兼具外交与商务使命的“总办朝鲜各口商务委员”陈树棠常驻汉城[59],使马相伯的顾问作用受到了进一步的局限。11月初,英国驻华公使巴夏礼(Sir Harry Smith Parkes)与德国驻横滨总领事擦贝(Eduard Zappe, 又译擦巴)同时来汉城进行修订通商建交条约的谈判,而此时朝鲜高宗政府主要依赖的已不是马相伯而是陈树棠。[60]而后,中朝两国之间各种交涉事务,都是通过总办朝鲜各口商务委员陈树棠来办理,于中朝两国公私文献中已见不到马相伯参与其中的任何记载。 1884 1 28 (甲申年 农历正月初一日 ),朝鲜国王高宗在王宫重熙堂内会见驻汉城各国外交官时,只有陈树棠及美国公使福德、日本代理公使岛村久,而无马相伯。[61]此外,当时驻朝清军中袁世凯的恶意倾轧也是影响马相伯顾问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对袁世凯在朝鲜期间的阴险狡诈与恶意倾轧,随马相伯一同东渡的王锡鬯即有明确记载。[62]马相伯于后来的回忆中也曾谈到当年袁世凯诬陷他于官舍犯狎妓,甚至引起视他“为兄弟行”的清军统帅吴长庆的猜忌与怀疑。[63]

至于高宗政府内部的昏庸腐败情形乃至当时朝鲜社会内部的反干涉情绪,则是影响马相伯顾问工作的客观因素。马相伯于近半个世纪之后的回忆中,仍对此叹惋不止:“高丽政府暮气已深,余虽拼命地卖力,他们始终口是心非,敷衍搪塞。举凡我所条陈的应兴应革事宜,开头时他们莫不一口应承,即时兴办;然而过了两天再去问他,则又喃喃答道:‘容再商量!’于是百般计划都销縻于无何有之乡了!”[64]“他们总以为‘祖宗成法’不可变,若果有人劝他们改变祖宗的成法,他们嘴里纵或不说是‘离经畔道’,心里也以为是‘非圣无法’的勾当,没有勇气去干,于是朝野上下就养成一种‘泻泻沓沓’的风景。”[65]

另一方面,清政府自1882年“壬午军乱”以来出兵镇压朝鲜士兵起义,并劫持在朝鲜内部尤其是在保守士林阶层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王生父大院君李昰应到中国,将其软禁于保定近3年之久,进而派遣3000兵力常驻汉城,开始全面干涉朝鲜王朝内政外交事务,激起了朝鲜社会内部相当普遍的反清情绪。[66]这些社会情绪,自然要直接影响马相伯的顾问工作。马相伯在致金宏集函中详述当时朝鲜官绅对驻朝清军及他本人的故意排斥情形,并慨叹自己“以客卿谋人家国事”之“多嫌” [67],于后来的回忆中亦称当年在朝鲜“贵而无位,高而无民”,“地位如此困难”[68]。当年随同马相伯赴朝的王锡鬯,也认为马相伯是因为“与朝鲜政府议事不合”而“辞归”的。[69]

马相伯认为当时朝鲜朝野对驻朝清军乃至清政府的不满情绪,在相当程度上是起源于清政府顽固坚持传统朝贡关系的对朝政策:“高丽朝贺中国的使臣赵某告诉我说:高丽每年朝贡中国,照例进贡高丽参一千斤,白银三千两。使者到了北京,并看不见清朝皇帝的面,所谓朝见,只是使臣到了宫内门附近望着理藩院墙壁叩头请安而退。赵某为高丽极有远识与才干的近臣,身受此种待遇,如何能有好感?”[70]

18844月,马相伯以家母多病为由请假回国,距当初奉派东渡还不满一年半。高宗政府为此复李鸿章咨文称“敝邦商务初开,举国生疏,实赖马中书东来襄办,凡有碍难,随事弥缝”[71],虽不乏外交辞令,却也表明了对马相伯顾问工作的一种肯定。其实,家母多病并不是马相伯中途回国的真正原因,实际上,他是不肯继续担任有名无实的虚职。因此,他直接到天津向李鸿章“报告一切,并陈明不愿再去”,同时建议“应早决定政策:或听其自主,中国脱离关系;或实行干涉,派干练钦差大臣,率兵前往,作有力的指导,高丽始有挽救的希望。”李鸿章却表示保守落后的清政府不可能接受这种建议,甚至声称“大清国我都不敢保他有二十年的寿命,何况高丽?”[72]

   马相伯当时所指出的清政府既不肯放弃传统朝贡关系又不肯完全接受近代条约关系体制的自我矛盾状,正是所谓“一个外交两种体制”局面下清政府与李鸿章对朝鲜政策之内在的结构性矛盾与弊病所在,也是导致马相伯之顾问使命半途而废的根本原因[73]。在这个意义上,马相伯关于“中国者放大之高丽;而高丽即具体而微之中国也”[74]的论断,应该说并不仅仅是出自个人际遇的感叹,更是对中朝两国之悲剧性近代历史命运的精辟分析。

此后,马相伯没有重返朝鲜,他与近代朝鲜的因缘亦由此终结。

 

 

注释:

[1] 详见陆永玲编《马相伯传记资料及研究目录》,朱维铮主编:《马相伯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331340页。收录马相伯文稿者还有方豪编《马相伯先生文集》及《马相伯先生文集续编》,唯以《马相伯集》收录最全,故拙稿专引《马相伯集》。

[2] 据《马相伯传记资料及研究目录》统计,自1929年至1990年,国内外学界有关马相伯传记研究的相关论著与资料计有140余篇,其中无任何专论其赴朝顾问史实者。

[3] 参见权赫秀《1866年丙寅洋扰与中国清政府之对应》,〔韩〕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编:《第一届世界韩国 学大会论文集》(Ⅰ),城南,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2002年版,第123139页。

[4] 参见〔日〕田保桥洁《近代日鲜关系の研究》上卷,京城,朝鲜总督府中枢院1940年版,第482页;〔日〕信夫清三郎编、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问题研究所译:《日本外交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159页;陈伟芳:《朝鲜问题与甲午战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31页;王如绘:《近代中日关系与朝鲜问题》,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354页。

[5] 权赫秀:《19世纪末韩中关系史研究——以李鸿章之朝鲜认识与政策为中心》,汉城,白山资料院2000 年版,第3866页。

[6] 详见权赫秀《马建忠与朝鲜》,郑判龙等主编:《朝鲜——韩国文化与中国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年版,第176192页。

[7]《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函  附件六:酌复朝鲜询问各条》,中研院近史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72年版,第475479页。

[8]《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函  附件二:八月初六日与朝鲜大官赵宁夏、金宏集等笔谈》,《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第912917页。

[9]《随事指导克徼终始之惠事北洋大臣衙门咨》,〔韩〕承文院编:《启下启文册》(二),韩国国立汉城大学图书馆藏本;《代朝鲜聘西士片  附件:朝鲜国王来咨》,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同书《译署函稿》、《朋僚函稿》等亦同此例)卷45,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页1415;《总署收署北洋大臣李鸿章文  附件三:朝鲜国王咨文》,《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3卷,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72年版,第1038页。

[10] 马建忠曾于1882年三次赴朝鲜,事详其所著《东行三录》(中国历史研究社1951年版),关于其史实之研究见权赫秀《马建忠与朝鲜》,《朝鲜——韩国文化与中国文化》,第176192页。

[11]《总署收署北洋大臣李鸿章文  附件四:光绪八年十月初二日与朝鲜大官赵宁夏笔谈节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3卷,第10381041页。

[12] 参见〔韩〕高柄翊《穆麟德之雇聘及其背景》,韩国震檀学会:《震檀学报》第252627合辑,196412月,第225227页;〔德〕Walter Leifer 编:《穆麟德》,汉城,正民社1983年版。

[13]《代朝鲜聘西士片》,《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5,页1415;《总署收署北洋大臣李鸿章文  附件二:照录奏片稿》,《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3卷,第10371038页。

[14] 参见廖梅编《马相伯生平简表》,《马相伯集》,第13451355页。

[15] 有关马相伯之名,廖梅《马相伯生平简表》作如是说:“马相伯,名良,以字行。曾名志德,字斯臧;  又曾用名乾、钦善、建常,改为良,字相伯,或作湘伯、芗伯。曾署笔名为求在我者。晚年自号华封老人。出生满月,即受洗为天主教徒,取教名若瑟,故又号若石。”《马相伯集》,第1345页。

[16] 参见朱维铮《近代中国的历史见证——百岁政治家马相伯》,《马相伯集》,第11761178页;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季中外使领年表》,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7页。查黎庶昌之受任驻日公使为 1881 4 5 ,实际抵任时间为 1882 2 14 ,故作为参赞随黎赴日旋又改任神户领事的马相伯的实际在任时间,为18822月至12月,实际不满一年。详见《清季中外使领年表》,第2877页。

[17] 马相伯:《我与高丽》,《马相伯集》,第10891090页。

[18] 参见《请假省母折》、《驰报丁忧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3,页2947;《遵旨赴津办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4,页45;《致左相》,《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20,页29;雷禄庆:《李鸿章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299304页。

[19] 论者或谓马相伯于朝鲜“壬午军乱”之前已经赴朝并称“在政变期间回国避难”,又称李鸿章因母病离  职影响到了马相伯在朝鲜的顾问工作(朱维铮:《近代中国的历史见证——百岁政治家马相伯》,《马相伯集》,第11791180页》),应属不了解马赴朝背景及详细经过之误论。

[20] 马相伯:《我与高丽》,《马相伯集》,第1090页。

[21]《黎使由横滨来电》、《复黎使》,顾廷龙、叶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电稿》(一),上海人民出版  1985年版,第12页。

[22] 〔韩〕金允植:《阴晴史》,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1958年版,第218页。

[23]《署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奏报朝鲜请求代聘官员帮助办理商务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朝  关系档案史料汇编》,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版,第102页。

[24]〔德〕穆麟德夫妇著,〔韩〕申福龙、金云卿译:《穆麟德文书》,汉城,平民社1987年版,第4244页。

[25] 金允植:《阴晴史》,第218219页。

[26] 权赫秀:《19世纪末韩中关系史研究——以李鸿章之朝鲜认识与政策为中心》,第130页。

[27] 金允植则记录马相伯当时的官衔为“观察”,金允植:《阴晴史》,第218页。

[28]《总署收署北洋大臣李鸿章文  附件一:照录合同》,《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3卷,第10451046页;权赫秀:《19世纪末韩中关系史研究——以李鸿章之朝鲜认识与政策为中心》,第130131页。

[29] 王伯恭:《光绪甲申朝鲜政变始末》,王伯恭、江庸著,郭建平、常士功点校:《蜷庐随笔·趋庭随笔》,山西古籍出版社、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7页。

[30] 参见金允植:《阴晴史》,第219220页;《穆麟德文书》,第5051页;《马相伯集》,第1090页;《直隶总督兼署北洋通商大臣张树声奏朝鲜请留驻军现已令吴长庆暂驻折  附件四:朝鲜国王咨复马建常等襄理商务颇力来文》,故宫博物院编:《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5,故宫博物院1930年版,  24页。查上述咨文内容系朝鲜方面当时所留记载,其可信度应远胜于穆麟德等人的回忆,据该咨文确定,马相伯一行抵达汉城日期为 12 12

[31]《承政院日记》,高宗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高宗实录》,高宗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金弘集,《以政学斋日录》,〔韩〕高丽大学校中央图书馆编:《金弘集遗稿》,汉城,高丽大学校出版部1976年版,第284  页。

[32]《穆麟德文书》,第5657页。

[33]《承政院日记》,高宗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高宗实录》,高宗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韩〕李光麟:《韩国史讲座》(Ⅴ)“近代篇”,汉城,一潮阁1984年修正版,第133页。

[34] 详见Jerome Chen, Yuan Shih-Kai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9; 林明德:《袁世凯与朝鲜》,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84年版,第3033页;〔韩〕李阳子:《袁世凯在朝鲜》,汉城,新知书苑2002年版,第2930页。

[35]《承政院日记》高宗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十 二月四日 ;《高宗实录》高宗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十 二月   四日;〔韩〕李光麟:《韩国史讲座》(Ⅴ)“近代篇”,第161页。

[36]〔韩〕国史编纂委员会编印:《高宗时代史》(二),汉城,探求堂1970年版,第407页。

[37] 马相伯:《我与高丽》,《马相伯集》,第1090页。

[38]《承政院日记》,高宗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高宗实录》,高宗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39]〔朝〕赵斗淳等纂:《大典会通》卷1“官吏典京官职议政府条”,平壤,朝鲜科学院出版社校刻本1960年版,第1112页。

[40] 参见〔韩〕李铉综《旧韩国雇聘外国人考》,《韩国史研究》1972年第8期。

[41]《高宗实录》,高宗二十年一月十九日;《高宗时代史》(二),第417页。

[42]《直隶总督兼署北洋大臣张树声奏朝鲜请留驻军现已仍令吴长庆暂驻折  附件四:朝鲜国王咨复马建常等襄理商务颇力来文》,《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5,第4页。

[43] 马相伯:《闵妃之死》,《马相伯集》,第11161118页。马相伯于该回忆中称闵妃之子为太子,误。  查当时朝鲜王朝高宗政府仍与中国清政府维持传统朝贡关系,而根据朝贡关系的原则,当时朝鲜国王只能称“王”而不得称“皇”,其妃与子也只能称为“王妃”与“王子”,作为储君之王子亦不称“太子”而称“王世子”,同国王一样要接受清政府的册封。该王世子应即后来成为大韩帝国第二代皇帝的纯宗,清政府已于光绪元年十一月初四日( 1876 12 1 )册封他为王世子,见《敕谕朝鲜国王底》,《清代中朝关系档案史料汇编》卷首图版六。

[44] 马相伯:《上朝鲜国王条陈》,《马相伯集》,第35页。

[45] 朱维铮:《近代中国的历史见证——百岁政治家马相伯》,《马相伯集》,第1180页。

[46] 马相伯:《上朝鲜国王条陈》,《马相伯集》,第5页。

[47]〔韩〕国会图书馆立法调查局编印:《旧韩末条约汇纂》上卷,汉城,国会图书馆1964年版,第176180  页;〔日〕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第16卷,东京,日本联合国协会,第928页。

[48]《高宗时代史》(二),第421422页。

[49]《承政院日记》,高宗二十年四月十四日;《高宗实录》,高宗二十年四月十四日;〔韩〕金源模:《韩美修交史》,汉城,哲学与现实社1999年版,第2336页。

[50]《北洋大臣李鸿章等奏朝鲜与美国议订条约现已届期互换折》,《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5,第6页。  该奏折不见于《李文忠公全书·奏稿》。

[51] 根据《高宗时代史》(二)第411433页的有关内容整理而成。

[52] 参见〔韩〕李光麟:《韩国史讲座》(Ⅴ)“近代篇”,第233252页。

[53] 马相伯:《致京畿道金宏集书》,《马相伯集》,第69页。

[54] 李天纲:《信仰与传统——马相伯的宗教生涯》,《马相伯集》,第1272页。该文附注[8]作:“据马相伯的孙女马玉章告知:爷爷通法、拉丁、英、意、希腊、日、朝鲜语。”

[55]〔美〕费正清、刘广京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译室译:《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中国社会科  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32233页。

[56]《直隶总督兼署北洋通商大臣张树声奏朝鲜请留驻军现已仍令吴长庆暂驻折  附件三:张树声录呈朝鲜咨文片》,《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5,第4页;《马中书兼任赞议应作罢论会办通商事宜亦无干涉之嫌事北洋衙门回咨》,《启下启文册》(二)。

[57]《承政院日记》,高宗二十年四月一日;《高宗实录》,高宗二十年四月一日。

[58]《穆麟德文书》,第5960页。

[59]《陈树棠总办朝鲜商务片》,《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6,页59;《关于传达北洋照会并开办商务之照会》,〔韩〕高丽大学校亚细亚问题研究所编:《旧韩国外交文书》第8卷“清案”(1),汉城,高丽大学校1971年版,第4页;权赫秀:《19世纪末韩中关系史研究——以李鸿章之朝鲜认识与政策为中心》,第133137页。

[60]《礼部奏朝鲜与英德两国重议约章据咨转奏折  附件一:朝鲜国王咨会与英国重议约章始末来文》,《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5,第17页。

[61]《高宗实录》,高宗二十一年一月一日。

[62] 王伯恭:《光绪甲申朝鲜政变始末》、《袁项城》,《蜷庐随笔·趋庭随笔》,第172325页。

[63] 马相伯:《袁世凯与丁汝昌》,《马相伯集》,第10911092页。

[64] 马相伯:《我与高丽》,《马相伯集》,第1090页。

[65] 马相伯:《闵妃之死》,《马相伯集》,第1117页。

[66]〔韩〕金正起:《大院君被劫持与反清意识之形成》,《边太燮博士华甲纪念史学论丛》,汉城,三英社1985年版。

[67] 马相伯:《致朝鲜京畿道金宏集书》,《马相伯集》,第69页。

[68] 马相伯:《我与高丽》,《马相伯集》,第1090页。

[69] 王伯恭:《光绪甲申朝鲜政变始末》,《蜷庐随笔·趋庭随笔》,第18页。

[70] 马相伯:《从高丽回国以后》,《马相伯集》,第1096页。

[71]《总署收北洋大臣李鸿章文》,《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3卷,第1358页;《准许马中书归省事北洋大臣衙门回咨》,《启下启文册》(二)。

[72] 马相伯:《我与高丽》、《从高丽回国以后》,《马相伯集》,第10911096页。

[73] 权赫秀:《19世纪末韩中关系史研究——以李鸿章之朝鲜认识与政策为中心》,第133页。

[74] 马相伯:《我与高丽》,《马相伯集》,第1090页。

 

 

(资料来源:《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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