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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1905年间中美关于华工禁约的交涉
1901-1905年间中美关于华工禁约的交涉

        

 长期以来,国内外史学界对清末侨务政策的评价甚低。本世纪初,出于反对清政府统治的需要,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曾大力宣传清政府拒不保护海外华侨的说法,以争取后者对革命党的支持。这种说法以后也为解放前后一些史学工作者所沿袭,使人们对清末侨务政策始终给予很低的评价。事实上,自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对华侨的政策便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从过去的敌视、放弃的态度,转向扶持和保护华侨,其侨务政策逐渐演变成为外交政策中一个重要方面,在中外交涉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本文试图从本世纪初年中美关于华工禁约的交涉,特别是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前后清政府的对美交涉的过程来说明这一问题。

  1901年,美国国会就次年即将期满的排华法案《格里法案》进行辩论,准备再次以国内立法形式限禁华工。对此,三藩市华侨联名致函两广总督陶模,说近十余年来,赴美华人数量比过去减少了一半,如不乘排华法案期满之际力争,则不需数年,华人将在美绝迹。他们在信中着重提到在美华侨多系粤籍,在当地经商及做工获利不少,一旦被逐回国则难以为生。陶模收此信后,感到问题严重,遂告清夕务部及驻美公使:“所察粤民赖此为生者甚众,必宜设法力请弛禁,以广粤民生计,自系实在情形”,要求力争废约。(《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2,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下同。)驻美公使伍廷芳也报告外务部:“华工在美为数实数不少,若无海外、托足之地,则谋生愈难。不能不全力与争,期于商民有益。”(《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9)于是,中美开始新一轮谈判,交涉美国华侨问题,焦点即美国排华法案。

  19028月,中南美洲华侨又上书粤督,历数美国迫害华人情形,并告知美国正拟议禁止华人过境赴中美、南美各国。在信中,他们指出,数十年来已有几十万华人定居中南美,一旦美国立法阻止华人过境前往别国,则当地华人将生活无着。(《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0)

  清末侨务政策及其有关护侨措施有一特点,即常常是由海外华侨所提出,而且愈近清亡,清政府愈重视海外华侨的呼声。与过去将海外华侨视作“叛民”或“弃民”不同,这时期的清政府注意采纳华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办事的参考,并渐渐以民意作为与西方列强交涉的筹码。

  19023月,伍廷芳致电外务部,建议清政府以所谓“民意”压美方让步,并说:“目前体察情形,惟有互立酬报之条,妥筹抵制之法。查欧美各国,无论大小强弱,两国立约皆有酬报一条。中国从前只允美立例禁工,其后并商人亦时多阻滞,实于商务有碍。现在在沪议立商约,似可明告以华商至美稽留苛待,殊失体面。如美再不变计,则我亦仿照办,凡美商入境亦须稽留,照美例严为盘查。庶使美议绅闻而知警。”(《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0)

  伍廷芳建议的抵制措施,只是外交谈判的一种手段,其用意是以美方不可接受的条件迫其让步,实际上并未真正考虑加以实现。尽管如此,他在海外华侨的推动下,为废除美国排华法案大力奔走呼号,对清政府决策带来很大影响。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在八国联军之役后,清政府在西方列强淫威下更日益俯首贴耳、唯唯诺诺之时,对美毫不妥协,多次严正交涉,并以抵制之说力劝朝廷,还引用国际法告知清廷,此种抵制不会“致有失和用兵之事”(《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9),以打消后者的顾虑。

  然而,美国政府不顾清政府一再抗议,于1902年悍然批准实施新排华法案,无限延长禁止华工赴美的期限,并将禁限区域扩大到美国本土以外各属地。美虽利用国内立法方式再次延续禁约,但据1894年《中美会订限禁来美华工保护寓美华人条款》,若不重新谈判新约,则美方法案无国际法效力,对清政府无约束力。故中美双方都希望重开谈判:中方试图修改排华禁约,美方则企图将国内排华法案引入双边条约中。

  1903年清新任驻美公使梁诚抵美。到任后不久,他便着手展开调查,并报告国内。他认为:美国排华原因一是因华人从不入美籍,无参政权,所以受美各政党排挤。加上力量分散,彼此又不团结,不能同美国内倡导排华的势力抗争。二是华工多属下层,沾染上许多恶习如吸毒、赌博、械斗,拐卖人口等,授人以柄。因此,他主张舍华工而全力保华商,以便为清政府振兴实业的政策助力。

  清商部接梁诚信后,提出1894年条约“语气浑含,遂为美政府种种苛例之依据”。但又担心废除旧约后,美国更无所顾忌,所以建议“明定界限,宜禁下等之工,而上等之工不与也;宜禁受雇美人之工,而自行制造之工不与也;宜禁未入美境之工,而业经在美之工不与也。”“否则华工绝则华商亦无自存,举数十万之侨氓一网打尽,彼蚩蚩者回中国后,失其本业,势必别滋事端,后患且不可收拾矣。”(《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1)

  在1903年中美交涉中,旅美华侨对清政府施加了很大影响。

  1903年底,三藩市数百华商联名上书清政府,详述美排华情形,要求修改旧约。并说,中国近年来国际贸易逆差每年约40005000万元,而旅美华侨每年寄往中国的侨汇即达1500万元,另外华商又每年采购中国货物约值1000万元入美,二者对改善清政府财政有重大意义。信中还说:因美国禁限华工,许多国家也相率效尤,“率此以往,则茫茫大地,竟无复我华人托足之区。数年之后,诸路皆绝,则我国每年损失殆不下五六千万。”(《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0)本世纪初,清政府因国库支绌,极力争取侨资侨汇,美国华侨的信给当权者留下深刻印象。

  190311月,梁诚复信三藩市华商说:废约不难,但“约废之后,彼族自颁禁例,势必益加严密,本大臣固不敢惜笔舌之劳,日事驳斥。苟驳者自驳,而禁者自禁,尔商民等能一日安居此土乎?”(《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0)梁诚对单方面废除条约的后果有先见之明,所以并不赞成,而寄望以谈判修改旧约,用条约义务约束美国政府,避免其更肆无忌惮地反华排华。但美国在排华问题上早已背弃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因此,梁诚的想法只是一厢情愿而已。

  1128日,清政府商部行文外务部,转述美各地华侨要求废除限禁华工条约的意图,并说:“此事关系商情,极为重大,必须极早筹商,免致迟误。”建议“声明此约届满不再展行,如美国仍欲限禁华工,必须将各项苛例豁除,重订两国互益之约,以昭公道。”(《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0)

  128日,清政府照会美驻华公使,声明1894年条约期满后不再延续,并要求重新谈判新条约。(《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2,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下同。)

  关于清政府单方面宣布废约的决定,梁诚在会见美国务卿海约翰时有一番对话,解释了清政府的观点:

  梁诚:“限禁华工一事,我国督抚以及上流人士固不谓然,我外务部尤为注意。我国百姓知识日增,亦不以受人苛待、损其权利为可忍受,时时向当道及本大臣处禀诉。虽各国有限禁外人入境之权,惟此种禁限独施于华工,大欠公道。……况近十年部定禁章,种种苛扰,多与我国允限之意相背,若请续行此约,我国实难照允。”

  海约翰:“若此约而无之,则议院严定禁例,无所范围,必更甚于有约。此层却不可不虑。”

  梁诚:“现行例章已属万分苛扰,即使无约,亦未必能再为已甚。”(《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0)由此可见,清政府鉴于海外华侨的强烈抗议,感到一味退让,民心、利源和面子都将失去,故下决心废约,面对美方的虚声恫吓,梁诚寸步不让,而且还将民意着重提出来,以表示清政府对华侨的重视。

  美政府对清方的断然行动十分意外。19044月,美驻华公使照会清外务部,要求清政府收回成命,并威胁说,若废旧约,则国会将不同意重开谈判,而“两国既无此成约,难保不生有未便之端。”(《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2,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下同。)但清政府不为所动,复照称:“此约未改,贵国苛例日繁,在美华人不堪其虐,数十万人屡次呼吁,本部何能漠视?所有收回前所致停止该约之盲,实难办到。贵大臣恐无成约,或生未便之端,但华人在美受虐已至极处,似不能较现在情形为甚。”(《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2,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下同。)

  19031904年间,在关于华工禁约的存废问题上,清政府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强硬态度。面对美方威逼利诱,清政府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并首次主动提出废除旧的中美条约,与1888年谈判时美方拒绝修改而废约的情形截然不同。在海外华侨大声疾呼下,清政府显示出积极护侨的态度,其中驻美公使和商部都起了很大作用。

  中方宣布废约后,美政府被迫接受既成事实,双方开始重新谈判。19048月,梁诚照会海约翰阐述中方立场,并提出新约草案。双方随即展开激烈交锋,主要争端是华工的定义以及是否允许华工进入夏威夷、菲律宾等美国属岛。11月,海约翰复照否定中方草案,拒绝允许华工进入美国属地,并把华工定义延伸到除官员、教师、学生、商人、旅游者外的所有华人。对此,梁诚提出强烈抗议,并指出:“按照公法,报施之事为独立自主国应有之权。”“按之报施之道,凡美国银行家、经纪人、办货代理人、商务游历人、司计人、写字人等皆一概禁入中国。而凡轮船公司之东家经理人、代理人,铁路之承工人、代理人,工程司,建造司、精巧工师,矿务之办事人、运动人、精业家、保险公司及其他商务公司之代理人、报馆撰述人、医生、牧师、传教士亦皆不许入中国矣。”(《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4)

  由于梁诚态度强硬,美国政府决定借派新任驻华公使之机,将修约谈判移至北京,以绕过梁诚,直接向清外务部施加压力,以迫其就范。

  作为中国驻美外交代表,梁诚在护侨问题上态度鲜明,意志坚定,因而深得华侨赞许。190411月,梁诚致函檀香山中华会馆,表明自己的观点:“该约十年期满,或修成续,或竟全废,主权原自我操,外人不能强勉。本大臣初意及我政府本旨,原以此约损我国威,辱我侨庶,害我工利,累我商务,亟应将全约废去,以顺舆情。”“此次修改系挽回已失利权,补救历年积弊,加入虎口而索已投之食,如扑火燎原而救未烬之薪。”(《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9)梁诚的态度,赢得了广大华侨的信任。所以当得知美国新任公使即将赴华与清外行部直接交涉时,华侨惟恐一向软弱无能的清政府妥协退让,遂纷纷致电清廷,要求照旧由梁诚主持谈判。一时间,海外华侨电报如雪片般飞来,他们不仅向清政府请愿,而且也转向国内民众呼吁。国内群众对美国长期反华排华早已不满,此时一触即发,终于在19055月爆发一场席卷全国的抗议美国排华的群众性爱国运动一—抵制美货运动。

  以大规模抵制美货的群众运动作为反击手段迫使美国政府改变排华政策,这不仅出乎美国的意外,也完全不在清政府的预料之中。清廷在突发事件下,接受驻美公使梁诚和两广总督岑春煊等人的建议,借用海内外华人之力抵制美国排华政策,试图达到迫美让步的目的。

  在此次中美交涉中,梁诚的态度对清政府有很大影响。

  抵制美货运动初起之时,梁诚即致函外务部:“各商民久罹禁限之苛,忽得抵制之术,无不欢欣踊跃,转相慰籍。”他不仅同情和支持抵制运动,而且一再建议清朝当权者借用这场运动对美施加压力,而不要加以镇压。他说:“此事系民间举动,本与政府无涉,且舆情固结,实不便加以官威,使其解散。”(《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4)19056月,他再次致函外务部说:“华人联合抵制,万口一词,义愤正张,势难禁遏。”“目前修约之事似可稍从缓议。若商会抵制办法果能坚持到底,彼为大局所迫,不得不转而求我也。”(《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18)直到11月清廷发出禁止抵制的上谕已有数月后,梁诚仍对美国务卿说:“工禁苛严,拒约抵制,华民原有不得已之苦。而且此等举动,国民固自有权,尤非压力所禁阻。”(《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3)

  梁诚等人为代表的一批较开明的晚清官员,在逐渐接受“西学”影响后,民主思想已萌芽。在戊戌变法和义和团运动之后,清朝统治者推行“新政”,允许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使社会各阶层对外交和侨务有了发言权,出现“民智渐开”景象。从19世纪末开始,海外华侨在经济上对清政府愈来愈显示出重要性,他们也愈来愈直接地向清政府提出建议或呼吁求助,使清朝官员日益重视其利益和要求,这个时期,西方传入的近代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日渐为中国官员所了解,从而在实际中得以适用,“民情”、“民意”也成为清政府反击西方列强压力的一种工具。这样又反过来坚定了群众的信念,强化了群众运动的作用,推动反美爱国运动的高涨。

  广东地方官对抵制运动的态度就很说明问题。

  19055月,上海商务总会发起抵制美货运动后,广东各地立即响应,运动很快便进入高潮。516日,粤督岑春煊应上海广肇公所之请致电外务部,指出广东旅美华侨甚多,禁约与广东关系极大,应设法力争。6月,他又与巡抚张之骏联名致电外务部说:“此事上关国体,下为商民生命所系,乞力向美使拒阻,并电驻美梁使合力坚持,冀将此苛约设法挽回,大局幸甚,粤民幸甚。”(《外务部档》,引自张存武:《光绪三十一年中美工约风潮》,台北,1965年版,第67页。)

  岑春煊在抵制美货运动中是持积极支持态度的地方大员之一。由于他所处的地位,对广东人占多数的旅美华侨处境有较深入了解。同时,广东抵制运动声势浩大,持续时间亦长,海外华侨又不断来电来函呼吁及声援,使之不能不面对现实,积极表态支持。

  岑春煊在运动初起便表示同情和支持,因此引起美国方面的强烈不满。6月,美驻穗总领事雷优礼照会岑氏,要求其立即出面制止广州及全省各地反美集会活动,但却遭到岑春煊断然拒绝。他答称:“商贾贸易与民间购货皆有自由之权,其不用美货而不能强迫之使必用者,亦由商民之购用美货而不能强迫之使不用,同此一理。至中国商会聚议,发明不用美货,系为保全国民公益,出于人心之不得不然。”“此则人心所属,断非压力所能禁止。”(《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3)岑春煊这种公开支持抵制运动的态度使美国政府极为不安,除令驻穗总领事不断交涉抗议外,还通过驻华公使柔克义向清朝廷直接施压。6月底,清外务部在美方压力下致电岑春煊,要求他劝导商民照常与美营业。岑氏反问:“民间不销美货与政府何干?地方官竭力劝谕,即为睦谊之道,何得指为背约?”并转告外务部:广东各地民心团结,群情激愤,若强行压制,后果将难以想象。唯有美国废除排华法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他发布告示一方面宣布禁止人们采取过激行动,另一方面又宣布:“本部堂不能强迫尔等商民必购某国之货,必与某国人交易;即以自由而论,尔商民等亦不得强迫他人必不购某国之货,必不与某国人交易。此乃大公至正之理,环球各国无不相同。”(《外务部档》,引自张存武:《光绪三十一年中美工约风潮》,台北,1965年版,第67页。)在将此告示照会美领时,他还说商民为保护公益而开会集议是完全合法的,美国国内对排华的活动也同样未加禁止。岑春煊这种明显偏向抵制运动的态度,影响了广东各地官员,使广东拒约运动更趋高涨,抵制行动遍及城乡,使美方日益感到不安。美驻穗总领事连续向岑递交抗议照会,要求严禁反美活动。

  19058月,岑春煊再发告示,称抵制运动因美国苛禁华工而起,事出有因。但美国国会须在12月开会议改禁约,故希望商民照常贸易,停止抵制活动,届时再筹对策。并照会美领:“抵拒美约之议,实因激于义愤而起,中外同心,不独粤东一省为然。而旅美华工尤以粤人为多,故众情更为迫切。在各商民自结团体,谋得公益,与一切排外仇教之举迥不相同。若以压力强加禁止,不特抵抗愈坚,转恐激而生事。”(《清季外交史料》,卷190)

  在整个抵制美货运动中,岑春煊多次表态称运动合理合法,并要求美方做出让步。就其主观愿望而言,他看到运动起因是美国苛禁华工,所以表示同情;从客观上说,广东系美洲华侨主要来源地,拒约运动声势浩大,地方官惟恐强行镇压将失去民心,导致严重后果。正因为如此,当8月清廷敕令地方“劝谕”商民停止抵制活动时,岑氏仍敷衍了事。用美国驻华公使的话说,他根本是“毫不经心”(《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2)

  19057月至8月,美驻华官员一方面不断向清政府施压,另一方面又宣称美方愿谈判修约,以诱使清政府作让步。于是,清朝廷指令广东当局压制拒约运动。但岑春煊却不以为然,奏称:“此次抵制美约,实由阖省商民逼于义愤而成,地方官只能尽力设法逐渐消弥。”“若更操切从事,则激而生变,祸患更不胜防。”(《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2)

  岑春煊在拒约运动中的态度使美方颇感意外。清末,在西方侵略之下,清朝各级官吏恐外媚外心理极重,甘做列强奴役中国人民的工具。北洋大臣袁世凯即典型例证。抵制运动在天津初起,他即下令解散有关组织,采取高压手段严厉镇压,还致电外务部:“今以禁工一节,各埠华商纷纷反对,于目前中美邦交殊多窒碍,而时会且不相宜。应由外务部分电沿江海各省,速速谕禁各埠华商,万勿再倡此议,致碍大局”。(《外务部档》,引自张存武:《光绪三十一年中美工约风潮》,台北,1965年版,第67页。)相比之下,岑春煊则对拒约运动表示同情和支持。他反复申明运动系民间自发运动,与清政府无关;又用贸易自由作辩解,以防止激起民变为由,再三劝清廷不要强行镇压。118日美公使在致清外务部照会中说:“粤督照会内‘至于商民欲购何国之货及与何人交易,人人皆有自由之权,断非势力所能强迫’等语,足见其系不能弹压此仇美举动。”“因该督实能有压禁此事之权,乃不力禁,则系其故意不为也。”(《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2)应当说,这些看法不无道理。

  除梁诚、岑春煊外,清朝官员中对抵制运动表示同情和支持者尚有不少。运动初期御史张学华便上奏要求力争改约,“以慰群情而全国体。”他说:“中国穷民谋食于外洋者,不下百数十万,而尤以美洲为最。……华民侨美数十万人,近已递减,然每年工银汇归本国者,尚及千万。即如广东近年搜括几尽,尚赖此为挹注。今不除苛禁,境内之利源未辟,并海外谋生之路而亦绝之,贻害何穷。”从侨汇对清政府财政的巨大影响出发,他主张与美重新修约,并建议以民心作为向美施加压力的手段:“中国不销美国货物,其事操之商人。此议一倡,美商颇有顾忌。正宜切实相告,朝廷无压制商民之权,且人情愤怨,终必发泄,万一挟众报复,激成意外之变,华官不能任保护之责。”(《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1辑第4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4591466页。)南洋大臣周馥也说:“华商因美虐待华工,不买美货,激于公愤,万户同情。”“至商人买货之事,向来官不过问,听民自由。此事只能劝谕,不便强迫。”(《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2)这些话与岑春煊所言如出一辙。

  作为中枢机构的清外务部,对抵制运动的态度可谓叶公好龙。起初,它企图借拒约运动作为谈判的筹码,迫使美政府让步,故采取默许的态度,听之任之,从而引起美方不断的抗议。对此,外务部答称:“各埠华商建不购美货之议,诚非无因。委以华人赴美限制太严,美国例禁又多与华人不便。”“但使贵国禁令从宽,工约亦能和平定订,则此风自能息绝。”(《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3)显然在利用群众运动向美施加压力。8月美国再次强烈抗议,要求清政府全力镇压运动,逮捕曾铸等领导人,并威胁要向清政府索偿。清政府外务部于是开始退让,下令周馥等查办。但周馥考虑到众怒难犯,不肯出面强行镇压。外务部遂于8月底照会美公使:“禁用美货之议,出自商民,并非中国政府之意,自不能代担责成。即曾少卿亦不过商会中之一人,未便遽加究惩,更激公愤。”“惟思此次禁用美货之由,皆由工约而起。……若能早将工约持平商议,及时改定,则华人不忧虐待之苦,众心自然悦服”(《外务部档·侨务招工类》,卷3323)

  轰轰烈烈的抵制美货运动使美国政府感到震惊,不得不稍作退让。624日,美总统西·罗斯福下令国务院,要按条约规定对旅美华侨以礼相待,并表示可商谈修改禁约。9月初,在御史王步瀛等催促下,清廷发布上谕称:“所有从前工约,业经美国政府允为和平商议,自应静候外务部切实商改,持平办理,不应以禁用美货辄思抵制,既属有碍邦交,且于华民商务亦大有损失。迭经外务部电行该省督抚晓谕商民,恳切开导,务令照常贸易,共保安全。著再责成该督抚等,认真切谕,随时稽查,总期安居乐业,勿负朝廷谆谆告诫之意。倘有无知之徒,从中煽惑,滋生事端,即行从严查究,以弥隐患。”(《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第105页。)清廷上谕迎合了美国政府的要求,正是在此之后,美驻华使领不断催促清各级官员“遵谕行事”,镇压群众运动。

  在拒约运动前期即19059月以前,梁诚、岑春煊等人鲜明的同情与支持态度,推动清当权者采取不干预立场,或仅仅做些表面文章,要各地督抚“劝导商民”了事;或干脆告美政府说抵制美货只是商人的事,政府无权干预。清政府的心态是极为矛盾的:一方面希望借群众运动的声势压美国让步,以挽回失去的权益,所以对拒约运动表示一定程度的同情和支持。另一方面又害怕局面失控,激化成全国性义和团形式的斗争,因此不断下令地方官加强控制。御史王步瀛的一封奏折颇能代表这种心态,他说:“美人苛待华工,并虐及工外之人,本无公理。我中国绅商激于义愤,相约不买美货,以为抵制之策。……朝廷既无解散之理,亦无禁制之方。”在对抵制运动表示同情之余,又担心“万一有不逞之徒借端煽惑,乘势妄为。”“务防匪徒混侧其间,借端激变。遇美人以礼相待,万勿操之过蹙,致生国际交涉,反误大局。”(《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1辑第4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4591466页。)

  在朝廷上谕颁布后,外务部和各地方官渐渐改变态度,开始积极压制抵制美货运动。11月,外务部还应美驻华公使要求多次致电岑春煊,要他迅速采取行动:“抵制工约一事,自应遵照谕旨,实力劝导。粤省人心浮动,最易煽惑,倘酿成交涉,反难收拾。”(《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1辑第4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4591466页。)在清政府高压下,一场轰轰烈烈的抵制美货运动最终平息。

  清朝政府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统治政权,其阶级属性决定了它不可能真正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来反对西方列强。实际上,如义和团运动初期那样,清政府曾一度希望借用大规模群众运动的声势,为其在对外交涉中挽回已失去的权益。但当美国政府用威逼利诱手段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时,清统治者便立即改辕易辙,置国内民众与海外华侨的利益于不顾。对清政府来说,更重要的是不要让群众的运动危及自身统治,这一点连那些同情和支持拒约运动的清朝官员如梁诚、岑春煊等也不例外。正是由于清政府根本上敌视人民的态度和对外妥协退让,使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最终失败,而美国政府一度表示过愿意商改和重新谈判的条约始终未能订定,美国当局依旧运用排华法案虐待、限制和驱赶旅美华侨和华工。

 

 

  (资料来源:《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199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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