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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场潜规则 送钱也有大讲究
清朝官场潜规则 送钱也有大讲究

清朝也一直存在贪腐现象,例如我们熟知的和珅就是清朝最出名的大贪官。和珅贪污的钱财,甚至超越了清朝一年的财政收入,可见清朝的官风也是十分腐败。不过想在清朝当一名贪官也是有规矩的,想要行贿必须先了解行情,送多了或者送少了都不行。送多了可能会给其他人造成麻烦,有抬高市价的嫌疑;送少了又办不成事,所以清朝官场的潜规则也是规矩繁多,下面就为大家简单讲讲,一起来看看吧。

有清一代,官场里就充满各种“陋规”。

何德刚撰写的《春明梦录》一书中记录:“道、咸以前,外官馈送京官,夏则有冰敬,冬则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

“冰敬”是什么意思呢?相当于夏天里的防暑降温费。“炭敬”是什么意思呢?相当于冬天里的防寒保温费。“别敬”是什么意思呢?相当于地方官离京赴任时,给京官们送的离别“红包”。

这几个“敬”一送,皆大欢喜。

一般来说,“冰敬”“炭敬”和“别敬”没有规定具体数额,但总是要表示一下的。因为,只有“京信常通,炭敬常丰”,你才能在官场上混得更好,赚更多的钱。否则,京官们大笔一挥,你的官场之路就岌岌可危了。

毫无疑问,这各种“敬”对地方官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1845年,翰林出身的张集馨被道光皇帝补授为陕西督粮道。这不是张集馨第一次外放做官。1836年,张集馨结束了7年翰林生涯,被道光皇帝“特简”,外放为山西朔平知府。张集馨当京官时俸禄微薄,没有积蓄;此次外放山西朔平,也不是投机钻营的结果,因此没有按照惯例给京官们送“别敬”。然而,这一次情况不同。

一方面,张集馨在地方上任职近10年,多多少少搜刮到了一点钱财;另一方面关中盛产粮食,“美腴甲天下”,陕西督粮道是有名的“肥差”,再不向京官们意思意思,就不好意思了。因此,张集馨主动按照惯例,向京官们送了“别敬”。

张集馨本身没有多少积蓄,所送“别敬”,主要靠借款。张集馨把这些款项一五一十地记下来:广东洋行九千两(年息九厘),山西钱庄错款五千两,同年好友借款三千两,共计一万七千两。

然而,这1.7万两银子,三下两下就用完了,以至于张集馨动身出发时连盘缠都没了。这时候,张集馨岳父来京城看病,向他借2000两银子。张集馨无可奈何,送了300两银子给老人家。

陕西督粮道果然是一个“肥差”。张集馨任职仅一年,这1.7万两银子的负债连本带利全部还清,还开销了他个人支出的1万多两银子。

1847年,张集馨升任四川按察使。这是张集馨第一次担任省级大员。已经熟悉官场规则的张集馨,在进京觐见时,又向京官们送了一通“别敬”。

这次,张集馨详细记载了所送“别敬”的金额:“别敬军机大臣,每处四百金,赛鹤汀不收;上下两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办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以次递减;同乡、同年以及年家世好,概行应酬,共用别敬一万五千余两。”

这里的赛鹤汀,指的是清朝晚清权臣赛尚阿。我们可以看到,“别敬”金额随着官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军机大臣位高权重,每位送400两银子;六部尚书也是朝廷重臣,每位100两金银子;侍郎、大九卿、上下两班章京等,随着地位的不同各有增减。同乡、同年以及年家世好,也需要分别表示一下。总体一算,这次进京花费了1.5万两银子。

按察使属于正三品,年俸为130两银子,养廉银有6000两银子。这次进京,差不多用了张集馨未来两年半的收入。

这种“别敬”并非一锤子买卖。后来,张集馨于1849年出任贵州布政使,送了1.1万两银子;于1850年任河南布政使时,又送了1.2—1.3万两银子。

其实,清朝官场上的“陋规”,远远不止“炭敬”“冰敬”“别敬”这三种,还有送上司夫人的“妆敬”,逢年过节的“节敬”,各种喜事的“喜敬”,连门房仆人都有“门敬”。清朝末年,庆亲王奕劻权倾朝野,庆亲王府大门口收个“门敬”,每年就得要收几十万两银子。

虽然这些“陋规”没有规定具体数额,但还是有一定潜规则。官员只能按照这种潜规则来,不能少送,也不能多送。

不能少送,这一点大家很理解。因为收钱的人会觉得你抠门、小气。为什么不能多送呢?原因也很简单,收钱的人当然会高兴,可其余官员会对你不满意,认为你是在“哄抬物价”,扰乱正常的官场秩序。结果还是你吃亏。

所有,送钱也是一门学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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