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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廉吏于成龙
清代廉吏于成龙

王俊义

    近年来影视荧屏与戏剧舞台上,不断以凝重生动的画面再现了清代两江总督于成龙的清正廉明形象,甚为感人。不少观众和读者于是提问历史上是否真有于成龙其人,其生平事迹怎样?康熙何以屡次称其为“天下廉吏第一”?  

    根据清史有关史料记载,历史上确有于成龙其人。他生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卒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山西永宁县(今离石)人。明崇祯年间,他曾考取过副榜贡生。明清易代后,转仕清廷,于顺治十八年(1661)被任命为广西罗城县知县。由于其为官清廉,忠于职守,政绩昭著,在仕途上屡被提升,曾先后出任四川合州知州,湖北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及直隶巡抚、两江总督等职。康熙二十三年因积劳成疾,病逝于两江总督任上,死后被谥“清端”,有《于清端公政书》留世。

    于成龙终其一生,在各地任职时,都能保持“志行清洁”,“固守清俭”的高尚情操。他关心黎民百姓,“为政宽惠”,造福于民,又嫉恶如仇,铁面无私地“惩贪除霸”。其抱定“驱除贪吏,拯救生民为务”之志,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兴利除弊,政绩斐然。他所处的清初顺治、康熙时期,正值战乱频仍、百废待兴之际,尤须发展生产,与民休息,减轻百姓负担。于成龙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勇于任事,廉洁奉公,深受各地百姓爱戴,与那些贪赃枉法、贿赂公行、朋比结纳的贪官污吏形成鲜明对照。

    官清廉的于成龙,不仅深受广大士民的爱戴,也一再受到康熙皇帝的肯定与表彰。康熙二十年,在其任直隶巡抚时,康熙就曾称赞他是“清官第一”。康熙二十三年,其病逝不久,康熙于同年南巡时,在“征访吏治,博采舆论”,对各级官吏进行考察的过程中,再次称赞说:“原任江南、江西总督于成龙,操守端严,始终如一”,其“居官清正,实为天下廉吏第一”。

    在清初官场上,请托和馈送是各级官吏之间朋比结纳、狼狈为奸的常见手段,且此种恶风邪气十分盛行。大小官员为求得庇护升迁,费尽心机,巧立名目,每每借名冬夏时令、端阳中秋佳节,或是上司的寿诞婚丧,争相攀附馈送,且形成逐级上送之惯例。各州、县官馈送督抚提镇司道,而督抚提镇司道又送中央各部院大臣。上下间辗转因袭,几成定规。一些督抚大臣竟明文规定,某州、县属上等,某州、县属中、下等,依次派定数目,按数收受,而且馈礼数额甚巨。如康熙时的大学士徐乾学,因发放其学生李国良为江苏按察使,李为叩谢“师恩提携”,竟一次馈银一万两,还另送“节礼四百两,生日礼一千两”。在这种风气下,“大吏盘剥卑官,卑官虐害军民”,最后受害的仍是下层百姓。因而,当时就有人指出:“今百姓大害,莫甚于贪官蠹吏”。

    有鉴于此,于成龙对于官吏之间结纳馈送的陈规陋习,深恶痛绝,坚决反对。他每到任所,均采取各种措施,明令杜绝。康熙十九年,他由福建布政使升任直隶巡抚,到任后即告诫各州县,且勿在征收百姓钱粮时私加火耗,馈送上官。但大名知县,却不听劝戒,仍因循陋规,向他“呈送中秋节礼”。于成龙不仅严词拒收,而且为此特发了《严禁馈送檄》,公开通报了大名县知县的所作所为。同时,于成龙还以此为例,转申所属官吏,“嗣后,凡遇重阳、冬至、元宵等节,并过路送礼各衙门,概行禁止,如有私相馈献,查出并行题参,决不宽姑”。康熙二十年,于成龙升任两江总督,仍一如既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兴利除弊条约》,严禁馈送风。《条约》中说:“本部院访得两江官员,自上而下无不递相馈送,视地方大小区别等差,盈千累万,目为旧规。”他还指出,在此种恶劣风气下,上司对所属官员,不论“官评之贤否,吏治之勤拙”,但“凭馈送之多寡,决定升迁贬黜”。而馈送之钱财由何而来呢?于成龙一针见血地指出:“此等馈送,不出于钱粮之加征火耗(按:指在正赋之外,私加之征派),则出于词讼之贪取赃私”,实际上完全是“以小民之膏血,供多官之结纳”。为此,他严正宣布:自己一定“清介自持,绝不受属员一毫馈送。”

    于成龙对自己发布的各种告示檄文,都躬行实践,对于各种形式的馈送,一概严拒。顺治十八年,当他首任广西罗城知县时,由于罗城地处边陲,经济文化甚为落后,生活条件极其艰苦,他刚上任时,甚至“寄居关夫子庙,安床周仓背后”。县衙也只设在“茅屋三间,四周皆无墙壁”的环境中。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他自得其乐,勤于政事,注意恢复地方秩序,劝导百姓发展生产,“宽徭役,疏鹾引,建学宫,创设养济院”,逐渐使罗城地区经济复苏,群众的生活日趋好转。同时,他也与当地群众建立了密切关系。当地百姓看到于成龙的生活仍然十分清苦,便向他馈赠些油盐柴米,而于成龙则笑谢曰:“我一人在此,何须如许物,可持归,奉汝父母。”

    最难能可贵的是于成龙的清廉本色,始终如一。康熙十八年,于成龙由武昌知府升任福建按察使,旋改任布政使,相继管理全省的司法、财政与民政。这在某些人看来,都是捞取钱财的肥缺。然而于成龙却仍一尘不染。他在藩司大堂上,张贴了对联:“累万盈千,尽是朝廷正赋,倘有侵欺,谁替你披枷带锁;一丝半粒,无非百姓脂膏,不加珍惜,怎晓得男盗女娼”。福建因地处沿海,自唐宋以来,便与国外通商贸易,于成龙所在的布政使衙门自然经常与外国使团与商船接触,而且每逢“外番贡船,或有所献”,于成龙照样“屏斥不受”。那些外国人都竖起大拇指对译使交口称赞说:“天朝洪福,我侪实未见有此清官也。”

    馈送和请托是互相联系的,一些官员之所以钻营馈送,目的在于钻空子,拉关系,请托营私,升官发财。于成龙对于来自上下左右的请托,都一概拒绝,“虽王公大人也不为少贬”。有时其“宾客故人”来访,他虽热情接待,但是“一语涉私”,即“正色斥诸”。当时,有些州县乡绅,想托于成龙办事,但私函不便直达,便私自假借官封文书,贿通门衙,请为投递。于成龙一旦察觉后,便晓谕吏属:“此后,凡有官封文书,只许封口投递,如有请托私事,可当即开封原书退回。”  

    身为封疆大吏的于成龙,之所以能以身作则,严拒馈赠请托,做到廉洁清正,与他的人生观相关,他在生活上从无过高奢望,一向“自奉简陋,日惟以粗粝疏食自给”。因此,江南人给他起了外号为“于青菜”,以示景仰。由于他恶衣疏食,从不改前操,跟随他的仆从常为此而发牢骚,于成龙却开导他们说:“前在粤蜀,民物凋残,持廉甚易,今日正须试此。”也就是说,越是在优裕的物质环境中,越是要经得起考验。

    于成龙在几十年的仕途生涯中,从荒凉凄苦的边疆知县,到物质丰盈的沿海任主管财政的大吏,或者是做大权在握的两江总督,他都能勤于职守,严于律己,秉公执法,关爱黎民,以致于政绩昭著,赢得任职当地百姓的好评。早年,当他由广西罗城知县升任四川合州知府时,罗城县的百姓便“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并追送数百里,哭而返。康熙二十三年(1684),当其病逝于两江总督任所时,当时江宁(今南京)的“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哭罢市。”甚至在其出殡的当天,出现了“江宁守及门下诸生合士民数万人步行二十里外,伏地哭,江涛声殆不闻”的动人情景。这说明,无论是在任何时代,凡是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做出了有益事业的人,国家和人民是感念他们的,也绝不会忘记他们的。

作者简介

    王俊义,1937年生,河南封丘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原所长、教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原总编辑,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清代学术思想文化的教学与研究。主要著作有《清代学术与文化》(合著)、《清代学术与文化史论》(合著)、《清代学术研讨录》,并主编有《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炎黄文化与民族精神》等十余部。

(转引自中华文史网,《清史镜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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