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麟解
 韩愈 [唐代]

麟之为灵,昭昭也。咏于《诗》,书于《春秋》,杂出于传记百家之书,虽妇人小子皆知其为祥也。
然麟之为物,不畜于家,不恒有于天下。其为形也不类,非若马牛犬豕豺狼麋鹿然。然则虽有麟,不可知其为麟也。
角者吾知其为牛,鬣者吾知其为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为犬豕豺狼麋鹿。惟麟也,不可知。不可知,则其谓之不祥也亦宜。虽然,麟之出,必有圣人在乎位。麟为圣人出也。圣人者,必知麟,麟之果不为不祥也。
又曰:“麟之所以为麟者,以德不以形。”若麟之出不待圣人,则谓之不祥也亦宜。

古文观止,动物

翻译
  麟是象征灵异、祥瑞的动物,是显而易见的。在《诗经》中被歌童过,在《春#》中也有记载,传记百家之书也夹杂着记述。即使妇女儿童也知道它是吉祥之物。  但是麟是野生动物,就被家庭所豢养,自然界也就常有。它的外形什么也就像,就像马、牛、犬、猪、豺狼、麋鹿那样。既然这样,即使有麟,人们也就认识它是麟啊。  有角的我知道它是牛,有鬃毛的我知道它是马,犬猪豺狼麋鹿,我知道它们是犬猪豺狼麋鹿,只有麟没法认得。就认得,那么人们说它就祥也就很自然了。虽然这样,有麟出现,就必然有圣人在世谋政,麟是因为圣人才现形于世。圣人一定能认识麟。麟终究并非就祥之物啊。  又听说:麟之所以被称作麟,是按照德而就是按照外形。假若麟自行出现,而没有圣人在世能够认得,那么说它就吉祥也是合适的。
注释
麟:麒麟(qílín),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状如鹿,牛尾,狼额,马蹄,五彩腹。其性柔和,古人把它当作仁兽,作为吉祥的象征。
灵:灵异,神奇之物。《礼记》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
昭昭:明白。
《诗》:即《诗经》,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其中就有《周南·麟之趾》篇。
《春#》:本为周代史书的通称,到孔子根据鲁史材料修成一部《春#》时,这才变为专名,就是六经之一的《春#经》,为我国最早的一部编年体断代史。《史记》所谓《春#》,实指《左传》。《春#》上有关于获麟的记载。其实在《荀子》、《大戴礼记》、《史记》、《汉书》等古籍中,都提及麟。
祥:祥瑞。
畜(xù):饲养。
恒有:常出现。
类:相似。
麋(mí):也叫“驼鹿”或“犴(hān)”。
然则:既然如此。
鬣(liè):马颈上的长毛。
果:确实,果然。
鉴赏
  《获麟解》中作者以麟设喻,说明了自己的为人及出仕的时机和意图,感慨卓有才识之士不为封建统治者所用,寄托了怀才不遇的一腔怨愤。  据《春秋》和《左传》所写:鲁哀公“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钮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麟。即麒麟,古人以之作为象征仁人和吉祥的动物。麒麟历来被人们视作祥兽,而作者却另辟蹊径,认为其长相奇特,也可“谓之不详”。他认为麒麟之所以被视作吉祥的象征,是因为出现在圣人在位的时候;如果它出现时没有圣人在位,那么就可以说它是不祥之物。  韩愈抓住“祥”与“不祥”、“知”与“不知”这两对对立的字眼作眼目,在行文过程中通过这两对词语的转换,抒发了自己的不平之鸣,表现了自我的自怜自重而又自怨自艾的意绪。细咀此文,方能在含蓄与委婉的笔调中看到悲愤。作者意在说明如果没有圣人当道,即便出现了像麒麟一般罕见的杰出人才,恐怕也只能孤愤一世,自怨自艾。作者以麒麟自喻,说明了自己的品行和出仕的意图,感慨卓有才学之士不为封建的统治者所重用。寄托了怀才不遇的怨愤。  作者由“祥”说入“不祥”,并以“不祥”立论,强调麒麟作为灵兽具有的象征意义远大于本身,做足文章,反复辩论,乃有其寄托。作者抒发怀才不遇。不为圣主所知,才是文章的真意。文章短小,不满二百字,而抑扬开合,变化转折,似有长篇之势。  文章虽短,曲折甚多.层层转折,表意颇为含蓄委婉。几反几复之中。使论述的观点更为明确、深入。文章越短越曲折变化。

作者 字退之,南阳人。少孤,刻苦为学,尽通六经百家。贞元八年,擢进士第,才高,又好直言,累被黜贬。初为监察御史,上疏极论时事,贬阳山令,元和中,再为博士,改比部郎中、史馆修撰,转考功、知制诰,进中书舍人,又改庶子。裴度讨淮西,请为行军司马,以功迁刑部侍郎。谏迎佛骨,谪刺史潮州,移袁州。穆宗即位,召拜国子祭酒、兵部侍郎。使王廷凑归,转吏部,为时宰所构,罢为兵部侍郎,寻复吏部。卒,赠礼部尚书,谥曰文。愈自比孟轲,辟佛老异端,笃旧恤孤,好诱进后学,以之成名者甚众。文自魏晋来。拘偶对体日衰,至愈,一返之古。而为诗豪放,不避粗险,格之变亦自愈始焉。集四十卷,内诗十卷,外集遗文十卷,内诗十八篇。今合编为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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