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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时期豫西北农村庙会市场研究
近代时期豫西北农村庙会市场研究

       

     庙会,亦称货会、香火会、山会、山市、庙市,在寺庙节日或规定日期举行,一般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故称“庙会”,也是农村市场的形式之一。目前史学界基本认同,庙会的出现大致在魏晋时期,唐代已基本定型,宋代以后,庙会在城乡间得到普遍发展。有关庙会的主要代表性研究有:全汉升先生在《中国庙市之史的考察》[1]里认为:“庙会就是庙市的意思”;仲春明《中国的庙会市场》探讨了:“庙市的形成、特点以及庙市的历史地位和作用”[2];赵世瑜《明清时期华北庙会研究》[3]和《明清时期江南庙会与华北庙会的几点比较》[4]指出:“华北庙会的经济功能比南方突出”;王兴亚、马怀云《明清河南庙会研究》一、二[5]探讨了明清时期河南的庙会的分布、会期、组织管理和作用;小田《“庙会”界说》赞成:“庙会是以祠庙为依托,在特定时间举行的祭祀神灵、交易货物、娱乐身心的集会”[6]。

前人研究多从宏观上把握庙会的特点及作用,对区域庙会市场的典型研究很少[7],在时段上也多限制在明清。本文拟以近代豫西北农村庙会市场为研究对象,试图从微观层面分析探讨其经济贸易的功能。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农村庙会发展状况与组织管理

    中国是以农立国、农业社会的农民都好敬神,于是地方上就建起了许多寺庙。寺庙内大多塑有神像或牌位,不论所敬是何神,他们为神都定有神诞即神的生日。有一年一次的,也有一年两次的遇到神诞,都演戏酹神,并且因演戏引来许多民众观看,还招来四面八方的各行各业商人,到这里做买卖。玩杂耍的、拉洋片的、玩魔术的、表演特技的,也都来赶会凑热闹,于是形成了交易场所。有场面大的,有场面小的,有时间长的,有时间短的。就形成了一年一度,或一年两度的庙会。本文所研究的庙会主要是农村庙会,亦称在乡庙会,主要指县城以外的设在乡镇村落的庙会[8]。豫西北各地较大的庙宇寺观,每逢节日,善男信女大量集中举行宗教仪式。商人藉此人众蚁集之际,进行商业活动。从商业角度看,庙会是农村集市的另一种形式。有的县志指出,所谓庙会即“敬事神明有祈有报,且因之立集场以通商贩[9]。庙会以祈神、祈福、演剧而聚众,商人因以设市贸易。如‘伊阳俗尚酧神演戏’,2月2日、4月8日为大会,货物辏集,村镇之人毕至[10]”。

    晚清以来,随着农村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日益提高,乡村庙会分布随之日趋增多,集镇地区多有庙会。如伊川县鸣皋镇,其风俗是首敬火神,再敬南岳大帝,及关公、城隍、河大王诸神。因而有多种庙会,除借敬神取乐外,还起到物资交流的作用。其中以“火神社规模最大,正月初五和元宵节,火神庙两次庙会。正月十五日六街六社和花炮社轮流行社,行社之日庙会开始,会期三天,大戏两台。三月十五日南岳庙会,大戏两台、三台、极盛时七台大戏对唱,三路狮子竞技,引来广大地区工商业者前来赶会。远及潼关、晋城、商丘、汝南、淮阳、漯河、南阳、周家口。四月八 Et关帝庙会,十月一日为城隍庙会,十一月十一日的河神庙会,会期三天,若无戏,就集中一天进行物资交流”[11]。栾川的庙子一带的庙会虽然关爷、龙王、奶奶、牛王都有,但都比不上东街南边每年正月十五火神庙会的规模大,每年正月十五日大会,十四日开始唱三天大戏[12]。还有位于伊洛河之间,属于洛阳县艮区的翟镇古庙会以“每年农历正月初七及六月二十三最为盛大,四方来人至少在两万人以上”[13]。

    非集镇村落亦兴起庙会。如永宁县没有设集的村落,中原正月初三日火神庙会,草庄正月初七日火神会,月山三月三日祖师会,罗村沟三月十五河庙会,大沟口三月十五日山神会,上窑三月十八日三娘庙会等。偃师县董村南牛心山会,“每年三月十二、十三即有士女上山者,东西各个余里,沿途络绎如绳[14]”。灵宝县的伯王庙供奉李世民,位于阳店东北十余里的胡家、朱窝、韩家三村之间的大土丘上.八月十五日会。火神凹位于偃师县城西南15公里处的高龙镇境内,此地地势低洼,火神娘娘庙就座落在这里,所以称为“火神凹”。它邻近村镇较多,如枣园、左村、师家寨、高空、辛村、阎楼、高崖、赵寨、丁湖镇、半个寨、逯寨、五岔沟、石村、水牛沟、彭店寨、段湾等。且八条大路交汇于此,交通便利,人们称这里是“八台轿地方”。每年正月十九大会高龙火神凹,是与洛阳关林正月初三大会以及巩县苏村观正月初七大会,在伊洛地区并称的三大盛会之一。每年都轰动周围数县,届时人山人海,煞是热闹,要唱戏四天,行社两天,洛阳、偃师、新安、宜阳、伊川、登封、孟津、巩县等周围群众来赶大会”[15]。

    有些非集镇的村落或者在无人居住的山顶,随着寺庙建造,也出现了成千上万,乃至数万人与会的大型庙会。如登封的中岳庙庙会、宜阳县灵山寺庙会,都是出现在非集市的村落及当时尚无人居住的山顶。还有汝阳有名的庙会之一“每年农历二月二十八日的岘山庙会,也是位于海拔1300米高的岘山顶端,会期长达七天。四方来客多至数万人,近的有来自临、鲁、嵩、伊各县,远的有客来自山西、四川等省[16]”。

作为庙会的形成和发展,还必须有人去倡导、组织。从目前所见史料来看,近代时期在豫西北各地各级官府中,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与官吏来管理庙会,但是各地城乡也多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办法。最为常见的形式,是设立会首。会首又叫社首、会长、会头、大神头是庙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县以下城乡为祭祀需建立的各种神社会都由本地民众自愿组成,每社约有十几户、二十几户人家。一个庙会有十几道神社、二十几道神社,把附近村庄都包括进去。社首一般是由社民推选本社内乡绅或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担任,也由本地富户担任的。如栾川庙子一带每年正月十五日大庙会,十四日唱三天大戏,其会首叫“大神头”,由街上富户轮流当社[12]。会首多为一年一换,也有三年一换的。其产生方式,有轮流担任的,也有民众推举的。会首的基本职责是组织庙会的各项活动,一如《卢氏民俗志》载:庙会间“有会头负责有关事宜。”具体地说:1.组织社众赴会敬香。如偃师县“南乡之香火会,恒有春秋佳日,社首率妇女等结队呜锣,预备号布及铅箔等,往登封之大仙沟、老母洞、三皇寨烧香。百十成嬉,领社者持一小旗为指挥”[17]。2.组织商贸活动。在近代时期,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刺激,各地各类庙会由敬香乞福到还愿的事神活动,多与商品贸易相结合。无论庙会大小,即使最小的庙会,也有卖香火和饮食的。3.组织祭祀及文娱活动。4.管理庙会收入和支出。

二、庙会市场的时间结构及其性质解读

     庙会聚会的日期称为会期。人近世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急剧变化,农副产品商品化程度日益加深,同其他地方庙会一样,豫西北农村庙会开设以年计,有的一年只开一次,多者亦不过数次。豫西北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寺庙等级地位存在着差异,会期天数也不相同,逐渐形成大会与小会之格局。“终日而罢者为小会。凭房列肆,裘绮珍玩,经旬匝月而市者为大会”。依每次会期天数作标准,定期庙会大致有以下6种:1.会期1天的庙会。近代这类庙会,在豫西北各地亦多有之。如在民国巩县站街、回郭二镇89个农村庙会中,会期在一天左右的有78个庙会。2.会期2天的庙会。此类庙会在豫西北各地都有。如河内县今沁阳景明庙会六月十八至十九,会期两日。3.会期3天的庙会。这类庙会逐渐在增长,尤其是在近代,豫西北各地都有之。会期三天的庙会,第一天起会,第二天正会,第三天末会。如卢氏县涧西村土地庙会正月初二日至初四口,土地岭土地庙庙会二月初一日至初三日,南苏村河凌子庙庙会二月十四日至十六日,胡家寨大淙庙会二月三十日至三月初二日;汝州三月十八日的城隍庙会[18]、会期也是三日。4.会期4天的庙会。如卢氏县西关关帝庙会四月初六至九日[19]p117;河内县今沁阳县大位庙会八月十三日至十六日,会期四天。5.会期10多天的庙会。这类庙会,在近代时期的豫西北为数不少。如巩县玉仙圣母会,从三月一日到十日;巩县站街镇街东头年会,从十二月十五一直到月底。6.会期一个月以上的庙会。如禹县药材庙会自乾隆年间以降,从三月三日一直延长到四月二十日。

豫西北庙会会期从总体来看,每个月都有,但是各个月份数量不同。庙会多在每年正月到四月之间,尤以三月、四月为盛。这种会期时间分布反映了庙会与农业密不可分的关系,春夏之交是农民春耕与准备夏收的季节,因而庙会多安排在此时举行。正月、二月庙会亦占有一定的比例,则体现了庙会安排中劳逸结合的原则。关于这一点,清代及民国地方志和文史资料中亦多有记载。现列举其中四县庙会会期按月分布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豫西北农村庙会的时间分布。

 

    鲁山的庙会很多,其分布、规模是城镇较多,集市次之,乡村再次之。会期多集中在农历的正、二、三、四和七、八、九、十几个农闲季节。据初步统计,鲁山举办古会的村镇有60余处其按月时间安排参见下图[20]。许多地方四月中旬有小满会,腊月下旬有年集会,正月中旬有元宵灯会。小满会是为农民买卖权、耙、扫帚、木锨、牛笼嘴、草帽、扇子等三夏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服务的。腊月下旬的年集会,是为准备过春节用品服务的。二、三月间的春会,如“二月二会”、“三月三会”则是以买卖木料、家俱为主的大会。也有些特殊的行会,如九月十五日兴国寺的梁子会,是鲁山丝绸生产的行会“三皇社”出面组织的,是丝绸行业的盛会;张官营贾庄为敬药王扁鹊而兴的三月三会,下汤纸坊业的三月初五蔡侯会,碱场、栗村、尹村合兴的三月初八火神会,西马楼的三月十八城隍会等等。

    豫西北农村集镇和村落庙会时间分布的大致情况如何,现以民国巩县站街镇[21]和遛郭镇及其周围各村古庙[22]为例,看其庙会时间安排参见以下各图。

    民国时期巩县站街镇和回郭镇及附近各村,有很多寺庙,庙内塑造了各式各样的偶像。定期有众多香客前往各寺庙顶礼膜拜,从而形成庙会。庙会的性质有香火、灯会、祭祀、元宵、买卖、玩剧具大会、上坟、求子等等,其中以买卖所占比重最大、为40.0%,香火会次之、为33.7%参见下表2[21]。足以说明,近代以来豫西北农村庙会的经济贸易功能在庙市上占主体地位,远远超过农村庙会的其它娱乐文化功能。

 

 

 

三、农村庙会市场个案考察与特色庙会市场

    民国28年1939,当时国民党巩县政府曾要求各乡镇调查庙会的详细情况,我们所依据就是民国28年12月站街[21]、回郭[22]二镇附近89个村镇庙会调查表。站街镇1年12个月共有农村庙会23个,回郭镇1年有庙会66个。从而依此为点来考察豫西北近代农村庙会的消费额数、辐射范围、到会人数,以期从微观角度透视豫西北农村庙会的全貌参见表3~表5。

 

     表3说明农村庙会一般消费额数就在1000~3000元左右,有的在3000~8000之间,也有的大庙会交易额高达1万以上。这意味着农村庙会的消费额数差别比较大,商品成交额不平衡性也较大,少数的特大庙会的贸易额会超过城市贸易的状况。

 

     表4说明农村庙会一般影响的范围就是附近各村,超过一般的集市吸引力。最高的辐射程度也只是达到周围方圆30里的界限,可见近代庙会次数比以往增加,但是影响的力度变化不大。

 

    表5说明农村庙会要求的最低人口门槛不高,只有500人,平均也就是2000人左右,但比一般的集市贸易到场人数要高,特别是5000人以上的庙会个数也相当可观,反映出农村庙会因地点不同而繁荣程度也不相同。

    庙会本身所具有的祀神、娱乐、贸易等多种功能中,交易应该说是最具有实际意义的。其贸易范围比集市大得多,大致可达方圆数百里,三五个县的范围或更大些。其商人来自各地,商品品种、数量和交易量都远远超过一般集市。豫西北农村庙会市场是农村生产资料与日用百货的主要供应渠道,这一点从豫西北特色农村庙会市场中反映出来。

    1.以百货交易为主的庙会。这种庙会贸易的商品,品种多样,通常包括日用百货、柴米油盐、饮食杂货、香火蜡烛等,如宜阳县韩城镇交通方便,是商贾集散之通衢要镇。近代以来,每到10月,山西、陕西、河南各路客商车拉、肩挑络绎不绝,云集于此进行货物交流,数万之众活动时间长达一个月之久,名曰“十月棚会”[23]。会场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京广杂货、日用百货、粮油布匹、山杂木材、牲畜农具一应俱全,市廛盛况,级冠豫西。平时山、陕商贾来此设店营业者甚多。

    2.以农具交易为主的庙会。这类庙会虽然也有其它商品交易,但贸易最多的是农具。主要是犁、耙、锹、锄、镰、钐子、戳子、网包、木权、扫帚、各种挽具、绳索等。这类庙会分布在豫西北的农村,会期多在夏秋之交,与农业生产结合密切。各种木制农具大小车、犁、耙、楼、木锨、木杠棒、铁柄、锚杆、木杈等;铁制农具钉铁锨、镰、锄、耨、锹、镢等。这种贸易与农事结合紧密。如豫西北的宜阳县,“四月十五日祭城隍,商贩如云,街市农器山集”[24]。巩县回郭镇的每年三月二十八日的东庙中王会,也是为了农忙农具、木料交易而设的。民国阌乡县“阌底镇渡在县西40里,每年三四月间,该镇有会,卖竹木农器甚众,远近商船聚集,最为畅旺”[25]。

    3.以牲畜交易为主的庙会。在近代时期,豫西北各地的庙会上,牲畜交易是主要的交易项目。大凡一些大的庙会,都专门辟有牲畜交易市场。如灵宝县川口乡陡沟桥二月十五日庙会,骡马交易也是重要一项活动。巩县站街镇老城南关每年农历二月十五日,有骡马会,附近各村约2000余人到场;街西头二月十九日南海圣祖诞期庙会,就是为了买卖骡马农具而起会的,附近30里以内各村,约10000人到场,交易额达1万余元,会上买卖骡马、农具最多;街西头九月十三日还有专门的骡马大会,这是为了农忙已毕调动骡马而兴起的,附近30里以内各村,约2000人到会,消费额数高达2万余元。

    4.以药材为主的庙会。豫西北山区和丘陵是中草药的产地。以药材为主的农村庙会亦多。如辉县百泉庙会,始于唐高宗李治时期。据《辉县志》记载,元末明初里已形成以中药材交易为主的庙会,届时“四方贸易者皆到”。乾隆年间,这里“四月初八日祭卫源神庙,四方贸易者至,南北药材亦聚十余日始散[26]”。至民国年间,会期为农历三月十五至四月十三,四月初一至初十为正会期,药材交易从三月二十六日延长到四月下旬。禹县在明朝时,每年三月有药材交流大会。清乾隆年间,会期从农历三月三日一直延长到四月二十日,与会的药材商人由十几个省发展到二十多个省。由于各地药商云集和经营药材种类的不同,逐渐形成了山西帮、江西帮、祁州帮、天津帮、金陵帮、亳州帮、怀帮、商城帮等十三帮,城内各种药材商号达三百余户。

 

四、豫西北农村庙会市场的区域差异及在地方市场体系中的作用

    豫西北地区多黄土沟壑丘陵和山地,交通闭塞、社会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由于历史地理条件的限制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其农村庙会市场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不同的地理位置,不同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都会影响当地庙会市场的发育程度。一年一个地区举办庙会的数量多少,可以反映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高底。农村庙会因不同的地区,其举办数量差异很大,同一个地区差别也不小,反映出农村庙会的地域分布的不平衡性。例如巩县回郭镇一年12月内的农村庙会数量高达66个,超过鲁山县全年的庙会数量。就是说全鲁山县的农村庙会发展程度还不如巩县一个回郭镇的农村庙会发展程度,就是同属于巩县的村镇——站街镇农村庙会市场的状况比如说庙市的数量也比不上回郭镇的,这与回郭镇的地理位置是分不开的,回郭镇地处巩县西陲,距偃师、登封较近、位居洛河中游洛河从前自洛阳往东可通舟楫,入黄河可达山东以至海口、因有水旱交通之便,又当登封北面出山口要冲,故而商业及手工业也较为发达。陇海铁路通车后,交通益变,户数千,口数万,久为周围百里货物集散地。每到庙会日,偃师的物产,登封的粮食,本镇的土布等等,都在此进行交易。

豫西北农村庙会上的商品贸易是以当地土特产为主,商品品种繁多,庙会市场井井有条,赴会的有当地的农民,也有商人,甚至有来自外地、外省的富商大贾。它以商品贸易的形式,展示了近代商品经济发展的面貌,反映了社会分工的细密,以及农民与市场联系的加强。这种贸易方便了民众,特别是方便了那些豫西北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在这些地区,集市数量少,规模亦小,农民购买东西是相当困难的;而庙会出现在家门口,或在其附近,就为这里的农民购买生产生活用品提供了便利条件。弥补了城市经济与集市贸易的不足,也多少加速了农产品商品化的进程,促进近代当地的社会转型。

考察庙市区域市场分布状况,一是考察当地的庙市年分布数量及分布区域的特点,二是看庙市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当地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本文详细考察了巩县、河阴、辉县、禹县、偃师、汝阳、鲁山、伊阳、阌乡、宜阳、栾川、武陟等豫西北各县农村庙市的情况,尤其是对巩县站街、回郭二镇农村庙会的微观剖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一窥近代豫西北农村庙会的全貌。豫西北农村庙会市场在地方市场体系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庙会市场的商贸功能已经超过其娱乐功效,在许多方面表现出了与同时代华北、中原、乃至黄土高原地区各县农村庙会市场所共有的特征,又呈现出了一些地方特色。

  

    参考文献:

    [1]全汉升:《中国庙市之史的考察·食货》1934,1~12,28~33页。

    [2]仲春明:《中国的庙会市场》,《上海经济研究》,1987,5,57~61页。

    [3]赵世瑜:《明清时期华北庙会研究》,《历史研究》1992,5,118~130页。

    [4]赵世瑜:《明清时期江南庙会与华北庙会的几点比较》,《史学集刊》,1995,1,41~46页。

    [5]王兴亚、马怀云:《明清河南庙会研究一、二》,《天中学刊》,1995,121~29、213~18页。

    [6]小田:《“庙会”界说》,《史学月刊》,2000,3,103~109页。

    [7]张萍:《明清陕西庙会市场研究》,《中国史研究》,2004,3,121~136页。

    [8]王兴亚:《明清河南集市庙会会馆》,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5,132页。

    [9][清]《武陟县志》卷10《风俗志》,道光9年。

    [10][清]《伊阳县志》卷1《地理志·风俗》,道光18年,114页。

    [11]孟广文:《清末民初鸣皋的社会生活琐记》,《伊川文史资料》,1987,2,151~155页。

    [12]黄位中:《清末至民国期间庙子生活习俗琐记》,《栾川文史资料》,1991,6,184~186页。

    [13]刘兆祥:《翟镇古庙会及其它》,《偃师文史资料》,1991,4,148页。

    [14]乔荣筠:《偃师县风土志略》卷6《看会》,民国23年。

    [15]丁鸿题、刘书保、武震:《高龙火神凹正月十九大会》,《偃师文史资料》,1991,4,142页。

    [16]杜宝山:《岘山庙会》,《汝阳文史资料》,1990,3,150~153页。

    [17][民国]《偃师县志》卷2《地理志·风俗》民国32年。

    [18][道光]《直隶汝州志》卷5《风俗》道光20年。

    [19]曹金财:《卢氏民俗志》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7。

    [20]王忠民:《鲁山的古会》,《鲁山文史资料》1988,4,121~124页。

    [21]钟五福:《站街的古庙会调查表》,《巩县文史资料》,1983,9,37~39页。

    [22]李文甫:《1939年回郭镇周围古庙会的调查》,《巩县文史资料》,1985,13,37~45页。

    [23]韩城乡志办供稿:《韩城山陕会馆.宜阳文史资料》,1987,3,62~64页。

    [24][清]《宜阳县志》卷6《风俗志》光绪7年,449页。

    [25][民国]《新修阌乡县志》卷2《舆地志》,民国21年,108页。

    [26][清]《辉县志》卷4《风俗》,光绪14年。

 

  (资料来源:《古今农业》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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