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汇文
戊戌变法的评价问题
戊戌变法的评价问题

      

 戊戌变法怎样评价,不断有文章进行讨论。胡绳同志的近著《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中有关的论述,和故宫康有为一批条陈、论著原本的发现,证明《戊戌奏稿》有重要篡改作伪,给这个讨论带来了新的动力。故宫新发现的康有为条陈、论著内容,见于《故宫博物院院刊》一九八一年第一期和不久前《人民日报》上陈凤鸣、孔祥吉同志文章的评介。它们涉及那场事变的两个主要问题:

  一、百日维新中光绪皇帝执行的政策。

  二、康有为、改良派执行的政策。

  戊戌变法是近代中国复杂的阶级斗争场面之一。如果能够就这两个问题深入研究下去,必定可以对事变作出更客观、更准确的评价,在科学上有所前进。下面说我的看法。

  

  一、百日维新中光绪皇帝执行的政策

  百日维新中,光绪帝载□是不是完全执行了以康有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政策?从主要当事人提供的看法和对事实所作的稽核,都可以断言不是。

  主要当事人首推载□,改良派的政策他当然很了解。康有为历次上书、条陈中,反复申说:变法必须全面变,从政治制度上变,反对像洋务派那样,枝枝节节,变事不变政,变政不变人,变人不变法。所谓小变则亡,全变可强,康有为不知讲了多少遍,舌敝唇焦。变法变人,核心问题,是要让资产阶级上层的代表人物参加政权,分享权力。其他一些具体问题的政策,和这个核心问题相联系,有的直接,有的间接。载□对于改良派的全面变法、让资产阶级上层代表参加政权这两个基本要求,接受了没有呢?载□回答得非常明确,他很赞成,但是没有力量来实现。他的这番话,是在百日维新后期亲手写给杨锐,后来一九○九年由杨锐的儿子杨应昶、学生黄尚毅送交都察院,缴还了清政府的密诏中坦率地讲出来的。密诏上写着:“近来朕仰窥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旧法尽变,并不欲将此辈老谬昏庸之大臣罢黜,而登用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以为恐失人心。虽经朕屡次降旨整饬,而并且有随时几谏之事,但圣意坚定,终恐无济于事。即如十九日之□谕(按:指旧历七月十九日,将礼部六堂官一齐革职的上谕),皇太后已以为过重,故不得不徐图之,此近来之实在为难之情形也。朕亦岂不知中国积弱不振,至于阽危,皆由此辈所误;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而尽黜此辈昏庸之人,则朕之权力实有未足。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他?今朕问汝:可有何良策,俾旧法可以全变,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而又不致有拂圣意。……”(赵炳麟:《光绪大事汇鉴》卷九。又《庸言报》一卷九期罗□□《宾退随笔》亦载原文。二者个别字句略异。梁启超《戊戌改变记》所载内容简略,有人称为伪密诏。事虽不伪。但极不全,不可为据。),通篇文字,实际是两句话:“尽变”“全变”旧法;罢黜老谬昏庸,任用“通达英勇之人”。而这两条,也就是改良派变法的基本要求。载□说那拉氏坚决反对这样做,他自己完全没有力量这样做,问康有为等有何良策来这样做。他向改良派哀求式地解释说:“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则朕位且不保,何况其他?”载□肯定改良派变法的基本主张并未实行,没有根据能够推翻他这个判断。

  当事者中,又一位主要人物是康有为。他同样强烈地认为自己提出的变法建议,基本上是被否决了。康有为自编《年谱》里一一叙述说:“所云誓群臣定国是一条,以为诏书两下,国是已定,此条无庸议。所谓请选天下通才二十人置左右议制度一条,乃改为选翰詹科道十二人,轮日召见,备顾问,于是制度局一条了矣。我所请令臣民咸得上书一条,改为职官递本衙门,士民递都察院。我所请开法律局,定为每部派司员,改定律例。夫司员无权无才,无从定之,又非采集万国宪法,与我本意大相反矣。学校局一条,则以大学堂及各省中小学堂,已经奉旨另办了之。农工商局则以屡奉谕旨饬办了之,所谓起民兵以练陆军,购铁舰以成海军,则以裁兵并饷等旨了之。所请民政局,则拟旨令督抚责成州县妙选人才了之。唯令开一铁路矿务局,请即在总理衙门派人办理。于是所议我折似无一语驳者,似无一条不行者,上亦无以难之,虽奉旨允行,而此折又皆成为虚文矣。大官了事,所谓才者如此。”(《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53-154页。)意思是很明白的:第一,他的政策、主张大部分并没有被采纳;第二,是守旧大官僚的阴谋诡计;把它的一条条建议化为乌有了,载□是赞成那些建议的,只是对大官僚们“无以难之”。改良派本来是半地主、半资产阶级的代表。地主阶级的眼光,使他们不易辨别载□的态度与他们自己之间的分歧。但结局仍然是一样;载□并没有采纳改良派的大部分建议,使之付诸实行。

  稽考事实的结果又如何呢?载□不但没有完全实行改良派的政策,很多倒是采用的洋务派的政策。胡著《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中的《百日维新中的光绪皇帝》一节,查考事实以后作出了这个论断。胡绳同志这部著作,一是大气笼罩,近代中国的阶级斗争、各阶级复杂的相互关系及其演变过程,关键突出,情节昭然,人们可以从中找到历史前进的客观规律性。二是实事求是严格按照事件的时间顺序,通过具体材料,自然地表现出那些斗争和演变进程。解说鲜明,寓论议于史实叙述之中。以前若干中国近代史著作,不是前一条不足,就是后一条欠缺,显得科学性差,说服力不强。胡著把这两条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了它的特色,在中国历史学著作里,是一部很好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著作。个别缺点,史料上的失误是有的。叙述载□和康有为执行了什么政策的部分,采取《戊戌奏稿》旧说,没有来得及利用最新发现的康有为条陈等资料。但认为载□执行的很多是洋务派的政策,这仍然合乎事实。

  载□下诏定国是以后的一百零几天里,上谕如雪片纷飞。改良派一再上折,但没有被采纳,相反由洋务派提出来,虽与改良派的主张抵触的建议,却大量地见诸于诏书。其中有变法纲领的问题,也有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方针的问题。

  变法纲领方面,一八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由总理衙门递进的康有为《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的奏折,提出了开制度局是变法维新的三大政策之一。其具体办法是“用南书房、会典馆之例,特置制度局于内廷,妙选天下通才十数人为修撰,派王大臣为总裁,体制平等,俾易商榷,每日值内,共同讨论,皇上亲临,折衷一是,将旧制新政,斟酌其宜” (即统筹全局折,原由叫做“为外衅危迫,分割□至,急宜及时发馈,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革旧图新,以存国祚。见故宫《杰士上书汇录》,卷一。)。大约十天以后,即中俄签订旅大租借条约前几天,康有为上条陈,作了种种论述,最后归结到一条,请载□独奋乾断,“专以开制度局,变新法,修战具为事” (《杰士上书汇录》,卷一。)。四月十三日,康有为上《译纂日本变政考,乞采鉴变法,以御侮图存》折,陈述大局危急,极力主张载□以日本为图样变法。应当采取的一项措施,就是“开制度民政之局” (《杰士上书汇录》,卷一。)。六月十六日,载□在颐和园召见康有为,康当面陈述,“臣请皇上变法,须先统筹全局而全变之,又请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乃有益也” (《杰士上书汇录》,卷一。)。康有为受载□召见后的第三天,再次上折,《请御门誓众,开制度局以统筹大局,革旧图新,以救时艰》。他指出制度局的任务,是“审定全规,重立典法。何事可存,何法宜革,草定章程” (《杰士上书汇录》,卷二。)。非常明确,在宫中设立制度局,全面变法,是改良派变法的政治纲领。他们变法维新的各种主张中,开制度局占据首要的地位。载□最初也没有忽视康有为这个纲领,几次责成王大臣会议回奏,并严厉指出不许浮词搪塞。洋务派军机大臣王文韶出主意,最后来一个“变通办法” (《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10页。),把康有为建议中制度局的人选应该是“天才通才”(有的地方作“草茅才士”),也就是应该包括康有为和他的改良派同志和盟友,一笔勾掉了。载□表示同意,“奉旨允行”。这是对康有为建议开制度局、全面变法的否定,使改良派变法的政治纲领一开始就没有能够实行。

  变法还是不变法以及怎样变法,在康有为看来,开制度局是一个关键。载□接受洋务派和其他大臣的意见把它否定了,康有为并不死心。八月中旬,他在《进呈波兰分灭记序》里面又一次陈述:“今吾贵族大臣未肯开制度局以变法也,夫及今为之,犹或可望”。再迟数年,俄国在东北的铁路筑成,长驱南下,那时想变法,帝国主义也不允许了(故宫档案,康有为《波兰分灭记》,戊戌进呈原本,第一册。)。八月二十九日,他在谢编书赏银《请及时发愤,速筹全局》奏折里,最后一次强调需要开制度局,并阐述它的重要意义说:“制度局不开,措施之散漫乖错延阁如彼,犹泛沧海而无航,经沙漠而无导,冥行乱驶,而当风雨雾雪涛飓之交,而欲涎登彼岸,不致沉溺,岂可得哉!”皇上应当自断之,自审之,不为庸人所乱,不为谣言所惑。“选通才于左右以备顾问,开制度局于宫中以筹全局,坚如山岳,厉若风霆,则纲举目,张规条具举……若仍左右无谋议之人,全局无统筹之计,因任守旧,零碎凑集,先后倒置,缓急失宜,变事而不变法,变法而不变人,医多药杂,凌乱妄投,脉乱病深”,那样中国就将为“波兰之续,虽欲变而不能矣”。 (《杰士上书汇录》,卷二。)尽管康有为讲得如此激烈沉痛,载□不作任何表示。从此以后,开制度局就再没有提起,石沉大海了。

  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方面,载□执行的不少是洋务派的政策,《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叙述详尽,事实正确。

  载□下达的命令,如修筑铁路、举办邮政、裁军练兵、废除漕运、开办学堂等等,有见于康有为奏折中的。但这些内容洋务派早就提出过。例如一八九五年胡□□的《变法自强疏》里,把筹饷、练兵、筑铁路、开民厂制造机器、废止漕运、创办邮政、设立学堂等等,都列举出来了,论述详细。其中筹饷、练兵、筑铁路等,并且分别在实行。说载□发布这类命令,是采纳的洋务派的主张,更加合乎事实。

  百日维新中,载□是不是完全没有接受康有为所代表资产阶级改良的政策?实际情况也说明不是。改良派有一些建议,载□是大体上接受,并用谕旨宣布了的。它们在百日维新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其中首先值得提到的,是下诏定国是。

  作为百日维新开端的定国是诏,不但是蔚然兴起的维新运动的产物,也是康有为直接促成的。康有为在自编《年谱》里说,一八九八年五月下旬,他由于变法活动受到种种攻击,已经决定暂回广东。一再阻挠变法的奕□适在这时死去,载□决心变法。康有为立即上书翁同□,“促其亟变法,勿失时”。翁同□自己也被人弹劾,感到康有为走了以后,没有人从事宣传鼓动,要他留下来办几件事再走,于是康有为起草两篇“请定国是而明赏罚”的疏稿,分别由御史杨深秀、侍读学士徐致靖递上(《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44页。)。翁同□把这两个奏折送到载□手里。几天以后,下了定国是的诏书。翁同□《日记》上对此简要记载。(《戊戌变法》,第一册,第523页。)事情刚刚过去,梁启超曾颇为自豪地对人说:“新政来源真可谓全出我辈。……仆等于彼时乃代杨侍御、徐学士各草一折,言当定国是,辨守旧开新之宗旨,不得骑墙模□,遂有二十三日之上谕” (《梁任公年谱长编》,第57-58页。)。康有为自己也上了一个《请告天祖誓群臣以变法定国是》折(《戊戌变法》第二册,第206-208页。《戊戌奏稿》中,此折肯定经过□改。“采万国之良规,行宪法之公议”,无疑是后来加入的。但不能因此认为全折是出于伪造。康有为自编《年谱》里叙述他的各项建议遭到大官僚们一一否定的情形说:“所云定国是一条,以为诏书两下,国是已定,此条无庸议”。这说明他是确有“定国是”折的。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中判定全折为伪。所举理由,是康自编《年谱》上记载代杨深秀草拟的“定国是”折,曾列举古今中外变法有效的君主四人与现存杨折相合;《奏稿》中此折所举中国古代变法君主人数、人名不同于《年谱》,也不同于杨折。其实,这个事实只能证明《年谱》所述代拟杨折为真,与《奏稿》此折真伪全然无关,因为《年谱》中所记变法君主人数、人名只是叙述代拟杨折的内容,根本没有涉及他自己上折是怎样讲的。《年谱》上说同时分拟杨、徐二折,也没有叙述徐折的内容是什么。从现存徐折中知道,只是“定国是”意思与杨折相同。文字很不一样。康折与代拟杨折是两篇不同的文章,彼此文字不同。不能互相证明孰真孰伪。)。载□的下诏定国是,是直接采纳了康有为、梁启超先后起草的三个要求“定国是”奏章的主张,这是明白无误的。时间比这稍早一点,载□经过奕□转告那拉氏:“太后若仍不给我事权,我愿退让此位,不甘作亡国之君”。那拉氏大怒,说“他不愿坐此位,我早已不愿他坐之”。经奕□极力劝说,那拉氏才表示:“由他去办,俟办不出模样再说”。奕□回来复命说:“太后不禁皇上办事”。载□从那拉氏要来一点事权,这对于发出定国是诏是不可缺少的。翁同□从为载□争取权力的角度出发,主张变法,给改良派接近载□做了穿针引线的工作。从这一点来说,他也算定国是诏的促进者。不过在他看来载□这时似乎“专讲西学”,而不强调“圣贤义理之学”,未免有点不对头了。翁同□《日记》里透露了这个意思。

  康有为草拟的三个奏稿,都是强调变法的必要性,理由和论据大同小异。载□定国是诏同样也是说需要变法,至于变什么,怎样变,也只是简单地提到了须“博采西学”。这道看来内容空洞的诏书,引起的反响出乎意外地强烈。改良派欢欣鼓舞,反动派、守旧势力则感到相当惊恐。这是由于定国是诏虽然没有具体内容,却是一个政治宣言。它由皇帝来正式宣布,旧的统治制度实在太腐朽、太不得人心了。必须参照“西学”来一番重大改革,清政权才可望维持下去。对于洋务派与封建阶级,都是一个重大的打击。载□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采纳了改良派的主张。

  其次是六月二十三日下诏废除八股。尽管只是改变那种文体,也有一定的意义。其间经过种种斗争,载□采纳康有为的意见,才实现了。康有为记载说,六月十六日,他见载□,历数八股祸国殃民。“上曰:‘然。西人皆为有用之学,而吾中国皆为无用之学,故致此。’对曰:‘上既知八股之害,废之可乎?’上曰:‘可’。对曰:‘上既以为可废,请上自下明诏,勿交部议,若交部议,部臣必驳矣。’上曰:‘可’”。但是等到载□要发命令的时候,那拉氏的亲信军机大臣刚毅马上出来阻止了。他照例“请下部议”,载□不准;刚毅威胁说:“此事重大,行之数百年,不可遂废,请上细思”;载□愤怒驳斥,刚毅最后仍坚持,“此事重大,愿皇上请懿旨”。载□不作声了。后来得到那拉氏默许,终于下达了废八股的诏书。

  又其次,九月二日,上谕宣布,士民上书言事,都察院不需要拆阅,随到随递,不准稽压。九月十三日,又下令不论官民,一律可以应诏陈言,藩臬道府,均得自行专折具奏,士民上书由本省道府随时上奏。一八九五年,康有为上清帝第四书就建议载□下诏求言,许天下人到午门递折,永以为例。后来上的《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折里,又提出在午门设待诏所,派卿史为监收,“许天下人上书,皆与传达”。百日维新中,康有为再次在奏折中请下明诏,令天下人民上书。载□宣布允许士民上书加上由道府转奏的限制,对康有为的建议也算部分采纳了(《戊戌奏稿》所列“谢赏编书银两”折,后来大加篡改了,不是原来面目。其中“请明诏特下,令天下人民上书”,符合康有为等人当时的思想和要求,自无疑问。)。梁启超当时认为允许士民上书,是什么把中国“从古最塞之国体,一变而为最进之国体”,任意夸张,不着边际。但在洋务派、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中国,人民——主要是早期资产阶级和它的知识分子有权对皇帝讲话,对于促进资产阶级利益,打破洋务派、顽固派控制是有利的。而且士民上书,难免要议论、以至揭发大官僚们腐败无能,通敌卖国。那道谕旨一发表,就有人评论说:“在廷诸大臣,最恶言事者败事。尝告人曰:‘自伊犁事、法越事、以至甲午日本事,皆辩言乱政者□事所致。欲天下无事,杜绝言路,自然安静,而办事者亦可顺手’。今上广开言路,正与之相反。不便于诸公之事,此为第一切肤之痛” (《戊戌变法》,第一册,第342页。)。反动、守旧大官僚们的切肤之痛,也就是维新运动的生气所在。

  显然载□在变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是矛盾的。这个矛盾地位,来源于清政权的反动性质和维新运动进步性质的矛盾、对立。载□一面是清政权虽没有实权、但是正式的代表者,一面又是维新运动一定限度的支持者,没有他的参与,就没有百日维新。代表买办资产阶级的洋务派与封建地主阶级,力求保持现有利益和权力分配的状况,代表资产阶级上层的改良派,要求打破现状,使自己分享一部分政治、经济权利。因此,在百日维新中,载□发布的一系列命令,既有表现洋务派、顽固派的利益和要求的,也有采纳改良派的建议和要求的。它们同时罗列在一起,但是各自的倾向明显。

  对于百日维新中,载□执行了什么政策,或他有没有什么政策的问题,当时人有些看法,一直影响到后来的研究。论述这个问题,其中一些看法,很需要加以剖明。

  一个是康有为、改良派人士的看法。改良派、首先是康有为他们认为自己的政策、建议基本没有实现。但其所以不能实现,问题不在于载□,而在于守旧大官僚们的反对。载□是赞成的,不过他没有权、无可奈何。前面引的康有为自编《年谱》里,就是这样说的。

  照改良派这个观点,载□只要有了权,清政府就会变成一个日本明治维新那样的政府,载□也会成为他们心目中的维新皇帝。他们一直是这样希望的。英国人办的《字林西报》在那拉氏发动政变后假惺惺地说,“维新党在各个部门中都实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工作,直到举世都为之震惊,认为比起这个青年的中国来,就是日本的维新速度也瞠乎其后”。“年青的光绪皇帝……集合一些年青的改革家在自己身边,并且颁布了一系列的改革命令。这些命令,像我们在前面所指出,没有一个不切实用,换句话说,都是具有实行的可能性的,如果能彻底实行,无疑地将为中国带来真实的利益” (《戊戌变法》,第三册,第516518页。)等等。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认为载□的立脚之地,不是买办阶级、地主阶级和它们进行联合统治的清政权。仿佛他个人可以离开那个立脚的地盘,孤立地去从事某种改革。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与它的代表者掌握的权力是不能分割的。脱离了前者也就不存在后者。

  中国此时已经深深地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统治秩序,与三十年前日本明治维新的国内外环境、条件全不相同。帝国主义在华政治、军事、经济势力,已经大到开始实施瓜分中国的地步。封建经济制度根深蒂固。军事工业,大部分民用资本主义工业掌握在买办资产阶级、它的政治代表洋务派手里。在这种情形下,维新变法,只会像已经发生的那样,热热闹闹,空空洞洞。载□在这场斗争中,即使取得胜利,掌握实权,并且全部采纳改良派的主张,到头来,也不过是改变上层建筑的某些形式,即改变政体,而不能触动政权的反动实质。政体与国体,即政权的形式与它的阶级实质,往往并不是一回事,甚至毫不相干。历史上许多事实证明是如此,并且载□的个人主张、见解,也是跟着时间、环境变化的。例如翁同□长期最为他所亲信、倚赖,他由此得与康有为等改良派接近,翁因此被那拉氏罢逐。但后来情形全变了。戊戌变法以后六年,翁同□死。据说奕□出面,请赐予恤典。“上盛怒,历数翁误国之罪。首举甲午主战,次举割青岛。太后不语,庆王不敢再言,故翁无恤典” (《戊戌变法》,第四册,第361页。),这等于由他自己把甲午战争、维新运动的案给全部翻掉了。百日维新中已经做的,和可能做的,都说明维新变法不被推翻,载□也不过是一个洋务派的皇帝。这是他的阶级地位、环境条件决定的。载□的行动表明他有爱国心,但是不表明他的爱国心不受其阶级地位、环境条件的严格限制。

  载□推行的政策中,很多是洋务派的主张,又有改良派的主张,反映了他所受的压力沉重,处境困难。一方面,那拉氏为首的洋务派、顽固派和各种守旧势力坚决拒绝变革;又一方面,中国瓜分危机、各地接连掀起的群众反抗斗争,要求必须进行改革,前一个方面的压力,使他面临被废黜,从皇位上栽下来的现实危险。后一个方面的压力,使他成为亡国之君,如康有为在《波兰分灭记》里所说的“国亡身辱,妻子不保,备古今寡有之酷毒”的可能。宫廷的环境条件,决定载□生来是旧统治秩序的维护者,现实的社会危机,宫廷内部权力斗争,又促使他扮演赞成改革现制度的角色。梁启超撰《光绪圣德记》,称载□为“英断绝代”的圣主,以为尧舜之君不过此,那当然是保皇主义的宣传。载□在那拉氏的淫威管制下,长期受到压仰,恐惧战栗,奉命唯谨,不敢稍有反抗。但其智力水平也不属刘禅、晋惠帝一类。他敢于向那拉氏要求事权;对某些大臣表示:我向不拘细节,“你们嫌我讲西法,我将要改变西法,汝等其奈我何!”;翁同□记载,对于变法,“圣意坚定”;礼部堂官六人,一次被全部撤职。这一些,表明他具有相当的判断力和胆量。就因为这样,百日维新中,他采取何项政策的选择余地不多,也不是全然不能表现自己的意志。洋务派的许多主张他采纳了,改良派的主张,有的“下部议”驳回了,有的下明诏宣布执行,正是表现了他的选择、他的政治态度和倾向。其中有些问题,改良派没有划清与洋务派的界线,载□更不可能对它们加以区别。这也是使洋务派的主张在那纷纷洋洋的上谕中占着优势的原因。

  再一个,是庞大的官僚集团里面,一批冷眼旁观维新运动的人们的看法。这批人为数不少。他们表面置身于事变以外,事实上是大官僚、反动势力的支持者。他们根本不理会载□与改良派行动的目标、政策,只从宫廷矛盾斗争去看待事变。一个吹捧张之洞的《劝学篇》为“拯乱之良药”、接近洋务派的官僚叶昌炽,在他的《缘督庐日记钞》里面,记载变法和失败的见闻以后归结说:“康梁之案,新旧相争,旗汉相争,英俄相争,实则母子相争,追溯履霜之渐,则又出于嫡庶相争。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岂不信哉!”(《戊戌变法》,第一册,第534页。)顽固反对变法的胡思敬评述说:光绪“十八年至三十四年,为母子夫妇不和时代”。“自古国家之败,多起于伦理;家齐而后国治,不诚信哉”。 (《国闻备乘》卷一。)在这些官僚看来,事变全部是一场宫廷纠葛,嫡庶矛盾,夫妻不和,母子相争。载□对维新运动的态度,变法与反变法斗争,从而也是母子不和、嫡庶相争所决定的。这些人目的只在做官、升官,两只眼睛必须紧紧盯住宫廷和上层权势的消长,认清行情。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断送一辈子的前程。在他们的眼睛里,宫廷矛盾、变法与反变法斗争的位置完全是颠倒的。什么亡国亡种,什么救亡图存,全不在他们注意之中。

  宫廷内部纠纷、家族间的权位争夺和斗争,情形很不一样。单纯的宫廷政变、废立事件,只涉及极少数人的利害。它们虽然也流血杀人和记录在史册上,总是很快就被人忘记了。此类事例多不胜数。载□与那拉氏间的斗争,也发生在宫廷内部,也有所谓废立问题。但它是和变法维新与反对变法维新这个范围大得多意义深刻得多的矛盾、斗争联系在一起的。它与单纯的宫廷内部纠纷不大一样。梁启超记载说:“自四月初十以后(按:指恭亲王奕□死以后),皇上日与翁同□谋改革之事,西后日与荣禄谋废立之事”。又说:“政变之总原因有二大端:其一,由西后与皇上积不相能,久蓄废立之志也;其二,由顽固大臣痛恨改革也” (《戊戌变法》,第一册,第260268页。)。这合乎事实。载□要从那拉氏手中夺过实权,就必须改革某些旧制度,实行变法,排除反对自己的旧势力。对他说来,夺取权力是真实的,变法维新也是真实的。那拉氏要照旧掌握全部权力,必须反对“变乱祖宗成法”,使现存统治力量的平衡不被打乱。继续保护自己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她来说,掌握全部权力、重新“垂帘听政”是真实的,反对变法也是真实的。问题不在于双方对应否变法的态度有无虚假,而在于宫廷内部矛盾同变法与反变法斗争,到底哪个处于决定性的位置上。

  一个地位足以深知宫廷内情、立言谨慎的《清廷戊戌朝变记》的作者,对这个问题是这样回答的:“不遇两宫之深嫌、固无此变;即遇两宫有嫌,而无荣相之媒蘖,以取悦于太后,亦无此变;即有荣相之媒蘖,而不遇皇上之积仇、康有为之触怒,或迫于大义,或怀念旧恩,亦可无此变;奈何群相□难,萃于一时。……今日者势成骑虎,社稷有倾覆之祸,皇上有倒悬之危,所倾社稷,危皇上者,不得不归咎于康有为也” (《戊戌变法》,第一册,第354页。)。他的意思是宫廷内部实存在种种仇怨,但它们是可以消释和压制下去的。不想闯进来一个康有为,引起了那些仇怨的暴发而不可收拾。这里只须把“康有为”改为“维新运动”,意思就明确了。所谓“归咎于康有为”,自然是说归咎于反映中国瓜分危机迫在眉睫、号召救亡图存的维新运动。换一个说法,并非宫廷矛盾引起变法斗争,相反,是民族危机、维新运动的斗争,促进了载□与那拉氏之间权力斗争的尖锐化。事实也正是这样。第一,是否需要改变现状来挽救民族危亡,是这时国内矛盾、斗争的焦点。载□在宫内权力争夺中,用明确的语言讲出了这一点。他一则说,没有事权,情愿让位,“不甘作亡国之君”;再则说,他试用“西法”,并非敢于违背祖制,是由于“洋人逼迫太急”,想借以保存国脉。就算这只是他为自己争权辩护提出的一种理由,客观事实,也还是先存在亡国危险、维新运动,后在宫廷内部明白提出权力问题。第二,先发生变法,危及大批官僚、社会守旧势力权益,然后宫廷的权力斗争才迅速升级。切身权益受到变法妨害的,有洋务派、也有顽固派。作为他们的总头目的那拉氏,对此是不能容忍的。载□给杨锐带出的密诏说,那拉氏坚决反对变法,反对罢黜老谬昏庸大臣,“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他?”宫廷矛盾激化到如此程度,首先是来自变法斗争,这是说得很清楚的。第三,所谓废立问题,也只是在变法、反变法斗争中,最后变得严重起来了。梁启超强调甲午战争以后,那拉氏一直怀着废立的心事,她多次“翦除皇上羽翼”,但废立也止于“隐谋”。六月十一日下定国是诏前夕,气氛陡然紧张起来。那拉氏与荣禄密谋,想阻止变法,策划由王公大臣吁请“训政”。因为缺少人联名,也就停止了。代替的办法,是不久以后革退翁同□、荣禄接任北洋大臣、调兵入北京等。直到这时,那拉氏还顾虑“训政”也会“招揽权之机”,更谈不到行废立。《清廷戊戌朝变记》上说,“或谓荣相(荣禄)请训时,太后两次密语者,即天津阅兵,将行废立也。窃不谓然。”那拉氏、荣禄如果确实打算这么干了,必定在宫中调兵入卫,决不用跑到天津去行此大举动。“况今日京师之臣民,不知有是非久矣。苟行废立,尚有敢谓其不然者乎?不待兵力以压制之耳!所以蓄意五年不敢递行者,恐天下不服,外人干预也。天津一区北洋数军,能抗天下,能拒外人乎?”(《戊戌变法》,第一册,第336页。)这个分析是富有见识的。到九月上旬和中旬,载□命令谭嗣同等参预新政,召袁世凯进京并准备开懋勤殿。变法维新又有新的举动。特别是九月十四日,伊藤博文游历到达北京,十八日,杨崇伊紧急密报,说伊藤“将专政柄”。那拉氏再也忍耐不下去了。“天下不服,外人干预”的顾虑被夺权决定所代替。维新运动于是以群众性爱国活动开始,以宫廷政变结束。

  这些事实说明,百日维新中,清宫内部的斗争不是孤立的。帝国主义侵略、人民要求抵抗的强大压力、革命危机存在,使宫廷内部在如何才能保持其统治地位的问题上,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并不断加剧矛盾分歧。家族内部的争夺,日益演化为最上层的统治危机。大体上,这就是维新运动与宫廷权力斗争之间的关系。

  载□与改良派植根于不同的阶级土壤上。他既不是维新运动的首领,更不是发起者。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危险,意味着清政府不是被推翻,便是为某个占领国的小傀儡,载□名义上毕竟是清政权的首脑,不得不替它找条出路。别的出路并非没有,他根本不能考虑。维新变法,就成了一条唯一可供选择的路子。康有为上书、上折,常常用开新与守旧,来形容变法与反对变法两种对立势力。载□下诏变法,是在开新的阵地上插了一脚。改良派的变法主张本来已经够温和了,百日维新,也只是采纳了他们变法建议中偏重形式的某些部分。就这样,与载□本来的阶级地位也是相对立、相矛盾的。结果他等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过着长期囚禁的生活。以前和以后,载□都是一个似乎并不存在的人物。变法维新中,他却成了重要的当事人之一。他是周围环境的十足奴隶,这一百天里,又是一个必需的、不可省略的奴隶。

  

  二、康有为、改良派执行的政策

  百日维新中,载□很少接受改良派变法的实质性建议,而改良派在实行君主立宪、抵抗帝国主义侵略这两个主要方面,也根本没有实行自己的纲领。百日维新开始前不久,康有为就改变态度,一直倒退下去。

  第一,关于实行立宪政体的问题。

  改良派与洋务派论战最激烈的问题之一,是要不要兴民权、设议院,实现君主立宪。改良派与洋务派政治上划分界线,主要也在这个问题上。康有为原来是有开议院的思想主张的。“公车上书”中,他主张十万户中选一人充“议郎”,备顾问。那种“议郎”虽然不是资产阶级有权立法的议员,但可以起些通达“民情”的作用。一八九六年六月,他上清帝第四书,列举各项建议,其中一条是“设议院以通下情”,凡有政事,提交会议讨论,少数服从多数。一八九七年末上清帝第五书中,他明确主张“自兹国事付国会议行,……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又希望载□“以俄国大彼得之心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不久以后的奏折中叫“政谱”)。大彼得的心法,指君主纡尊降贵,摒除高高在上的陈腐体制,接近贤士能人,学习工艺科学知识(所谓“易装游法,学于船匠”),决心变政。日本明治的政谱,中心是采取西方政体,开国会,颁布宪法。他特地编纂《俄彼得变政记》、《日本变政考》两书,来发挥这方面的主张。

  《日本变政考》里面,康有为加有按语一百五、六十条。讲国会、议员、宪法政党的二十几条,介绍西方议会制度,反复论述应当开议会的理由,和日本崛起与变法、开议会的关系。其中论述变法的根本、开国会的必要说:日本变法,不先买枪炮,不先买轮船,不先练洋操,而先注意于户藉、地图、备荒、赏罚、学校、商业等事。这是孟子所谓“民事不可缓”的意思。因为没有不讲民事,而国家能够富强的(《日本变政考》,故宫原本,第二卷5页。)。购船置械,可以谓之变器,不能说是变事;设邮政、开矿务、可以谓之变事不能说是变政;改官制,变选举,可以谓之变政,不能说是变法。“日本改定国宪,变法之全体也。总摄百千万亿政事之条理,范围百千万亿臣民之心志。建斗运枢,提纲□领”,那是真正的变法(《日本变政考》,故宫原本,卷七,第24页。)。西方的政治学说,国家政权组成有三,其一立法官,其一行政官,其一司法官。各有职责,不相侵犯。“三官之中,立法最要。无谋议以立法,则终日所行,簿书期会,守旧循常。乘轩泛海,五月披裘,唯有沉溺喝死而已” (《日本变政考》,故宫原本,卷一,第36 )。至于议员的资格,除了其他成员,应当选择“富民”。汉朝以资为郎,不是捐官的意思,是说资财满五百万的,有考选为郎的资格。“西例月纳租税喜林数十者,得为议员,其义略同。取其富则不贪私也。今欲筹款,必使民心所自愿者,道乃易行。故选富民为州 县各省议局,诚不可不行也” (《日本变政考》,故宫原本,卷十一,第12页。)。中国不打算变法则已,要变法,便不应舍去日本这个榜样,找另外的道路。日本变法条理虽多,“其大端则不外于大誓群臣以定国事,立制度局以议宪法,超擢草茅以备顾问,纡尊降贵以通下情,多派游学以通新学,改朔易服以易人心数者。其余自令行若流水矣” (《日本变政考》,故宫原本,卷十二,第40页。)。或者说,民选议员,是“泰西各国之成法,而日本维新之始基” (《日本变政考》,故宫原本,卷六,第14页。)。康有为反对洋务派的专讲洋枪洋炮、“西学为用”,认为必须开国会,行宪法,坚定不移,毫无含糊之处。

  但是百日维新中,康有为以自己的名义上的条陈、奏折中,始终没有见到有开国会、行宪法的建议。《戊戌奏稿》中的这类字样,都是后来伪造篡入的。真奏稿上凡是讲到变法要从根本变起的地方,都是说在宫中设制度局,讨论新政。舆论造的不少,原来康有为赞成开国会的思想是一回事,关于变法的实施政策另是一回事。道理上、原则上他认为应当立宪、开国会。政治实践上,他只主张在宫廷开制度局。改良派一争取到接近皇帝的机会,马上就把自己的政治纲领抛到一边去了。他们在实行立宪政体的问题上,先亲手与洋务派划分界线,然后又亲手消灭了彼此间的界线。

  这种背弃自己政治纲领的行动,康有为是极力坚持的。他自己说:内阁学士阔普通武上疏请开议院,“上本欲用之,吾于日本变政考中,力发议院为泰西第一政,而今守旧盈朝,万不可行。上然之” (《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58页。)。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里反对中国开议院,主要是在“民智”低下问题上做文章。他说:“民智”的基础在于设立学校,而学校与议会的关系是相联系、相终始的。“故学校未成,知识未开,遽兴议会者,取乱之道也。学校既成,知识既开,而犹禁议会者,害治之势也。夫议会之终不能禁,犹学校之必不能废也” (《日本变政考》,卷七,第39页。)。又说:日本国势之大振,能够与西文国家改订条约恢复本国的自主权力,发扬民权,收效是如此之神速!“然,必自大开民智始。民智不开,遽用民权,则举国聋□,守旧愈甚,取乱之道也。故立国必以议院为本,议院又必以学校为本” (《日本变政考》,卷十一,第42页。)。两段话看来都是强调开议院、兴民权,但又都是和教育水平联在一起,或混为一谈,并由此推论出教育不发达,讲民权不但无益反而是“取乱之道”。因此,他劝载□切不可操之过急。中国“民智未开,□□自愚,不通古今中外之故,而遽使之议政,适增其阻挠而已。令府州县开之,以奉宣德意、通达下情则可。日本亦至二十余年始开议院,吾今于开国会,尚非其时也”(《日本变政考》,卷六,第3-4页。)。康有为反复强调,变法必须以日本作蓝图,其根本是开议院、行宪法而坚决反对这样做的不是别人,又恰恰是他自己。

  改良派始终不成为一个有组织的集团。它的重要分子最初也只是凭思想倾向相同结合在一起。康有为反对开议院、行宪法的主张,暴露了他们在变法政治纲领上有矛盾、分歧。百日维新的前进目标首先就是模糊、不明确的。政治目标的摇摆、不明确,反映了改良派阶级地位的骑墙状态、模糊和不肯定性。

  谭嗣同、林旭站在激进的一翼,主张开议院、行宪法。康有为记载说:“于时,复生、暾谷又欲开议院,吾以旧党盈塞,力止之。而四卿亟亟欲举新政,吾以制度局不开,琐碎拾遗,终无当也。故议请开懋勤殿以议制度” (《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59页。)。谭嗣同、林旭主张开议院,是在他们参予新政事宜,取得起草上谕的权力以后,不过言论没有留下来,就谭嗣同来说,他反对君主专制的思想,在《仁学》上讲的不少,也很尖锐。例如他认为孔子创立学说的本意,是“黜古学,改今制,废君统,倡民主,变不平等为平等”;世界上最初本无所谓君臣,都是民,因为要有人办事,于是共举一民为君,“夫曰共举之,则且必可共废之” (《谭嗣同全集》,第5456页。)等等。当他谈到“共举之君”的时候,所描写的,与其说是立宪政体的君主,不如说更象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民选总统。在讨论是否开议院、行宪法时,谭嗣同这方面的思想难免有所表露,坚持只能开制度局的康有为必然强烈反对。

  他们之间在政治纲领上的分歧,使康有为以至忍不住在背后对谭嗣同、林旭咒骂攻击。康有为自己记载:他对梁启超说,谭嗣同、林旭二人的相貌举止,都不像开国功臣的样子。“今兹维新,关中国四千年大局,负荷非常,而二子起布衣而骤相,恐祸将至矣。昔何晏、邓□执政,而管公明谓其鬼幽鬼躁,必及于难。吾今俱矣” (《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58页。)。何晏、邓□都是魏国浮薄文人,因为依附曹爽,被司马懿所杀,灭三族。据说江湖术士管辂曾给他们相面,断定其不得好死,有“鬼幽鬼躁”的话。康有为用那种荒唐无稽的谎言来评论谭、林,相反,对地位很低、在维新运动中很少为人所知的徐仁镜(徐致靖次子)、徐仁录(徐致靖侄)极力吹嘘,说他们“形相甚好,可入军机”。他对同一个阵营的激进分子反感是如此露骨,维新运动再继续下去,也必然从内部分裂、拆伙。

  康有为、梁启超代表维新运动的主流派。他们都主张“尊君权”,“以君权雷厉风行”变法,拒绝开议院。变法失败不久,梁启超回顾这个过程说,康有为最先提倡民权,“然,其言实施政策,则注重君权”。理由是中国积数千年的习惯,民智未开,骤然给予权力,难以行通。利用君权的强大势力,风行雷厉去改革政治,其效果必定可以事半而功倍。康有为“谓当以君主之法,行民权之意。若夫民主制度,则期期以为不可”,这是他“独有所见” (《戊戌变法》,第四册,第34页。)。君权与民权是相对立的。尊君权就不能行民权,要反民权。梁启超说康有为以君主之法,行民权之意,是其政治见解的独到之处,不过是替代表抛弃自己宣传已久的政治纲领作辩护。连君主立宪政体也不敢见诸实行,突出表现了维新运动中康梁这一派人政治上严重的动摇性和弱点。他们就是在从事进步活动的时候,政治观点也是皇权主义者,远谈不上民主主义。康有为保皇终身,梁启超一九○一年主张开明专制,前后立场是一贯的。

  变法靠“乾纲独断”,是康有为自“公车上书”起的条陈、奏折里,反复申述的建议。他以为凭着君主的无上权威,只要下决心变法,什么事都能办到。例如《日本变政考》中说,对日本变法的经验如果确实相信,“则运造化而生于心,发雷霆而出于手,是在我皇上一反掌间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矣” (《日本变政考》,卷一,第5页。)。又说,日本变法规模宏阔,条理通达,使它得以迅速兴盛起来。但是中国情形不同,风气未开,民情隔膜。“惟有乾纲独断,以君权雷厉风行,自无不变者。但当妙选通才,以备顾问,若各省贡士聊广见闻,而通下情。其用人议政,仍操之自上,则两得之矣” (《日本变政考》,卷一,第45页。)。一个是载□的“乾纲独断”,一个是天下“通才”——其中首先是康有为、以及把他引荐给皇帝的翁同□等,参加掌握政权,下令进行改革,就是康有为的变法路线。翁同□那样的帝党官僚所以有限度地同意与康有为合作,就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政治、思想基础:“乾纲独断”,拥护皇帝,尊君权、反对民权。

  严复、康广仁是维新运动中最右和动摇最早的一些人。他们彼此没有什么联系,但先后在维新运动中露过面。严复一八九五年发表宣扬资产阶级民主的《辟韩》一文,百日维新中又以讲新学的名声,受到载□召见。但在开议院、讲民权问题上,比康有为后退更早。一八九七年,梁启超在《时务报》上鼓吹民权,严复表示反对。他从唯心观点出发,用庸俗进化论来解释历史,说“天演之事,始于胚胎,终于成体”。西方能实行民权,是因为远在希腊罗马时代已经有那种“胚胎”。中国一直行君主政体,没有那种“胚胎”,“虽演之亿万年”,也不能由君主进入于民主(《戊戌变法》,第三册,第30页。)。同一年,他发表《中俄交谊论》,替李鸿章的联俄政策辩护。其中特别指责“论者动言中国宜减君权、兴议院”的不当,强调“以今日民智未开之中国,而欲效泰西君民并王之美治,是大乱之道也” (《晚清文选》,1939年,《生活书店》,第632页。)`。康有为说,中国民智未开,兴议院、行民权,“取乱之道也”;严复说中国民智未开,行君主立宪,“大乱之道也”。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是一样的立场,一个腔调。但康有为表面上还在主张开议院的时候,严复就处处表示反对了。百日维新前夕,他在《国闻报》上发表《上皇帝万言书》,绝口不谈民权,只是重复洋务派提出过的一些“变法”主张。那拉氏发动改变,严复主办的《国闻报》被封闭,没有受到更严重的追究,正是由于他早就坚决反对开议院、行民权,政治上拥护洋务派。

  康广仁卷入维新运动,完全是因为康有为的关系。他对君权民权并无兴趣,而只强调废八股的重要性。康广仁开始有点名气,是七月间监察御史文悌弹劾康有为的奏折中提到他改变科举制度的言论。载□没有实权,使康广仁认定改良派不会取得权力,变法毫无希望。康有为记载:“幼博则专意在废八股,自八股废后民智大开,中国必不亡”。他们应当立即离开北京回广东,向香港一带掌握西方科学的知识分子宣传孔子学说,三年以后必有成绩。那时来议政变法、救中国,为时未晚。并且“日以为言,每当上折,必阻挠之,谓办此琐事无谓,日与卓如言之”。康广仁这是劝康有为逃避同守旧派的斗争,退出政治漩涡,去坐观风色,免遭祸败。一直到被杀害时,他认为最重要的也还是废八股的问题。

  改良派内部对待政治纲领的这种情况,说明他们中少数激进分子是很孤立,并遭到猜忌的。康梁以下的妥协势力居于主导地位。载□下的许多诏令虽然不能兑现,他还是有发布命令的权力。关于开议院的问题,第一次由阔普通武提出,载□准备实行;阔普通武并由此擢升侍郎,康有为认为“万不可行”,结果放弃了。第二次,谭嗣同、林旭又提出,康有为又“力止之”,结果也是放弃了。已经被任命参预新政的杨锐,这时给人写的信里面说:“现在新进喜事之徒,日言议政院;上意颇动” (《戊戌变法》,第二册,572页。)。康有为也说载□这时“于变法勇决已甚”。没有康有为一再阻挠,他下一道宣布“准备立宪”之类的谕旨,很可能办到。这对变法的结局不会有什么改变,但改良派至少因此还表现出有遵守自己政治纲领的勇气。康有为等人缺乏这点勇气,希望留下一条道路,与洋务派封建大官僚取得妥协。在这个问题上,比他们的“圣主”光绪皇帝甚至还不如一些。

  第二,关于抵抗帝国主义侵略的问题。

  百日维新中,改良派在对待帝国主义侵略的问题上,转身后退,从反面迅速赶上、甚至超过了洋务派。“公车上书”中,康有为反对割弃台湾,说放弃台湾事小,离散全国民心事大。日本没有一卒一兵闯进台湾,一听到大言恫吓,全岛就割弃了,外国必然群起效尤。“法人将问滇桂,英人将问藏粤,俄人将问新疆。德、奥、意、日、葡、荷皆狡焉思启,有一不与,皆日本也,都畿必惊;若皆应所求,则自啖其肉,手足腹心,应时尽矣”。他的警句是“割地之事小,亡国之事大” (《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32页。)。割地求和,只有把中国引向灭亡。戊戌变法前不久,康有为向载□第五次上书,再次痛切陈述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空前危险局势。他列举非洲各国、波兰、越南、印度灭亡的情形说,非洲是被欧洲国家一举灭亡的,波兰是受俄、法、奥屡次进攻而后灭亡的,越南是由法国逐步夺去其权利以后一旦灭亡的,印度是海陆要害被英国全部占领,一步步灭亡的。它们是中国的前车之鉴。他特别着重指出,如果以为可能利用列强互相间的矛盾,靠它取得外援,使中国不被瓜分那是完全错误的。“夫欲托庇强邻,借为救援,亦必我能自立,则犄角成势,彼乃辅车;若我为附枝,则卧榻之侧,岂容鼾睡。……此又中智以下咸知难恃者也” (《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93页。)。抵抗侵略态度鲜明,道理也讲得相当透彻。

  一八九八年三月底,俄国勒逼清政府租借旅大,形势紧迫。在那以前,载□已经派荣禄、李鸿章、翁同□等在总理衙门约见康有为,讨论变法事宜。三月二十二日、二十六日,康有为连上两道奏折,请坚决拒绝俄国的要求。一道由他自己起草递出,一道向他的学生麦孟华口授,并由麦具名递出。他自己上的《为胁割旅大,覆亡在即,乞密联英日,坚拒勿许,以保疆土而存国祚》的折子,提出拒俄的上、中、下三策供选择。“密联英日,赫怒而战,上策也;不允画押,听其来攻,徐待英日之解难,中策也;布告万国,遍地通商,下策也”。上策“言战”,首先要“密联英日”。日本人对俄国“仇之久矣”,“英愿出死力而助我”,打败俄国,可以无疑。“然自甲午以来,误于恃俄,于今三年,未修武备,或不敢言战,泰西有不允一例,名为普卢爹士,但坚拒其请……。”这样,所谓上策,他自己显然也认为是行不通的,不过说说而已。中策,俄国来攻,“我不还炮,不与战,但必不画押”。那时日本、英国“必合而仗义责俄,或陈兵拒俄”。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叶名琛对英投降的所谓“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现在被康有为认真推荐出来了。如果这还是不行,那还有下策,“可遣大使,布告万国,皆许其遍地通商,立约瑞士,公众共保” (《杰士上书汇录》,卷一。)。上策行不通,中策不过是幻想,康有为实际是把下策作为上策提出来的。向麦孟华口授的折子,拒俄办法三条,内容与前折相同。第一是“言战”。但是中国在甲午战败以后,兵事废坠,俄国强大,“举人等固知其必不能战也”,“又知诸臣之必不敢言战也”。这头一条,自己马上否定了。第二是请英国、日本两国援救。俄国用兵,中国只闭门自守,绝对不与交战。“布告天下,请局外之国公断,度英与日本,必将出而助我。……二国并力,即足制乎俄人,复返侵地,更有德于中国。此举人等所以敢决于英日之助我,而请之可以坚拒也。”不过这到底不保险。第三是“合众公保”,万一英日两国因为俄人强悍,不愿坚持援助,或者坚持了然后又照例向中国索取报酬,那怎么办?“如此则有公保之法足以应之。……若昌告万国,捐旅大为公地,而使诸国通商,使彼既可平权,又能获利,自必乐为听从;在我虽失二地,可缓分裂,亦属有裨大局。……诸国涎我商务,日求口岸,诚布告各国,许其遍地通商,订立约章、合众公保,诸国畏俄之强,无利尚能保土,岂获此通商大利,独不助我以制俄哉!俄虽强暴,安能万里以与诸国抗哉!与其割要地于强俄,以致瓜分,孰若求公保于各国,然后变法以图存。天下存亡,在此一举” (折载戊戌三月十三日《国闻报》,转见黄彰健:《康有为戊戌真奏议》。)。前后两折稍有不同的,是前一折“言战”的部分话比较多,而且慷慨激昂;后一折对于“言战”行不通,讲得更直截了当,而且突出了允许外国“遍地通商”、“合众公保”的部分。戊戌年底,康有为自编《年谱》时说,俄人索旅顺大连,“三月初一日,吾上折陈三策请拒之。……时门人麦孺博公车适来,吾口授一折,请以旅大与诸国,联英拒俄。言极激切,立写上” (《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41页。)。难以见人的布告万国,许“遍地通商”,改成了只是“尽开沿海口岸,以利益各国”;而于“订立约章,合众公保”,只字没有提及。在对待帝国主义侵略的问题上大踏步后退,康有为心中有数,这时觉得需要粉饰一番。

  一年以前,康有为曾明白反对把希望寄托于列强的援助上,以为那是“中智以下咸知难恃”的。现在他放弃本来正确的主张,一变而为肯定英日必定可以帮助中国抗拒俄国。这已经是明显倒退了。“布告万国,遍地通商”,“立约瑞士,公众共保”,无疑是更大的倒退。

  康有为提出对俄上中下三策,是在三月下旬。在这以前一个多月,即二月中旬,买办官僚、洋务派的后起者盛宣怀,同王文韶、刘坤一、张之洞等讨论帝国主义分割中国的局势。盛宣怀宣布他的主张说:“鄙见各国窃保护之名,分占边疆海口,渐入腹地。一国起争,数国效尤。牵制之法,不足破其阴谋;通商之利,不足抵其奢欲。处今日而散其瓜分之局,唯有照土耳其请各国公同保护。凡天下险要精华之地,皆为各国通商码头;特立铁路矿务衙门,统招中国及各国股份。聘请总铁路司、总矿务司、职分权力悉如总税务司” (《愚斋存稿初刊》,卷卅,第23页,卷卅一,第32页。)。不久以后,盛宣怀把他的主张归纳为两句话:“救分割之弊宜合纵,……上策也”,“救联缀之弊宜牵制……中策也”。他借用战国时期,齐、楚、燕、韩、赵、魏诸国联合抗秦,即所谓“合纵”那个词,建议采取办法,使帝国主义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中国。作为买办阶级的代言人,盛宣怀看出了清政权的危险所在。中国的海陆要地、铁路矿山,如果由帝国主义列强各自瓜分掉,中国领土最后分成一个个帝国主义强盗的殖民地,清政府就失去了存在的余地。反过来,由中国主动把铁路矿山、险要精华之地的权益,全部“平等地”送给列强,它们不用互相争夺,照他看来,就能“散其瓜分之局”。于是清政权也就可以作为列强在华利益的共同看守人,得到“各国公同保护”而存在下去。这表示买办阶级、洋务派;经过长期与洋人打交道,对于盘算自己的统治利益,更有经验了。买办资产阶级、封建阶级,就是这样与帝国主义互相利用,彼此依存、以维护他们在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统治的。

  盛宣怀主张“请各国公同保护。凡天下险要通商之地,皆为各国通商码头”。康有为同样主张“布告各国,许其遍地通商,订立约章,合纵公保”。改良派的保国保种,救亡图存,一变而成了帝国主义“公保”清政权作为半殖民地统治工具不被消灭。改良派在这个问题上与洋务派达到了熔合一致。

  如何对待帝国主义的侵略,康有为的谬误、倒退,还有更甚的。百日维新末期,眼看变法败局已成,康有为一心希望英日帝国主义给予援救,不择手段。九月十八日,他见到载□的密诏,马上会见由他从上海邀到北京来的李提摩太,并建议载□任命李提摩太为顾问,以保障安全。李提摩太提供一份列强瓜分中国图和他自己处理瓜分局势的对策。当天夜间,康有为同杨深秀、宋伯鲁、李岳瑞、王照等人集会讨论进行办法。康有为自编《年谱》记载讨论的情形说:“吾未与诸谈密诏事,而以李提摩太交来瓜分图,令诸公多觅人上折,令请调袁军入京勤王” (《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61页。)。康有为转述、并“令诸公多觅人上折”的李提摩太对策是什么,《年谱》没有讲。杨深秀、宋伯鲁受康有为怂恿,把它正式作为建议提出来了。

  九月二十日,杨深秀上的《为时局艰难,拼瓦合以救瓦裂》折说:“昨又闻英国牧师李提摩太新从上海来京,为吾华遍筹胜算。亦云今日危局非联合英、美、日本别无图存之策。臣素知该牧师欧洲名士,著书甚多,实能深明大略,洞见本源。况值日本伊藤博文游历在都,其人曾为东瀛名相,必深愿联结吾华,共求自保者也,未为借才之举,先为借著之筹。臣伏愿我皇上早定大计,固结英、美、日本三国,勿嫌合邦之名之不美,诚天下苍生之福矣” (《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15页。)。九月二十一日,宋伯鲁上的折子说:“昨闻英国教士李提摩太来京,往见工部主事康有为,道其来意,并出示分割图。渠之来也,拟联中国、日本、美国及英国为合邦,共选通达时务、晓畅各国掌故者百人,专理四国兵政税则及一切外交等事。别练兵若干营,以资御侮。凡有外事,四国共之,则俄人不敢出” (《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170页。)。杨深秀、宋伯鲁不是改良派分子,他们都拥护变法,痛恶守旧大官僚,都是御史,在朝廷有发言权,也敢放胆说话。康有为利用这种情况,通过他们来宣传自己的主张。

  所谓中外“合邦”,康有为早有此议论。这年五月,他曾与日本矢野文雄约定,举办“两国合邦大会议”,拟有详细章程。事情为俄国人所知,矢野文雄没有敢进行。从宋伯鲁的奏折中得知,现在李提摩太所提出的合邦“办法,是中日英美共选官员百人,掌握四国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等权,并在中国建立一支四国指挥的军队。“以资御侮”。这种“合邦”,不折不扣,是把中国合到英美日帝国主义手里,中国交出全部主权,沦为英美日三国的保护国、殖民地。改良派的爱国主义愿望,到这里全部倒过来走到了它的反面。要是果真去推行,那是彻底的卖国主义。康有为《年谱》中,对此讳莫如深,而杨深秀、宋伯鲁两位一片热忱、但不知轻重的御史,却替他作了记录。

  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从发起维新运动到变法失败,他们的政治主张、活动方向,中间显然经历了一次重要的转变。这个转变发生于何时?原因是什么?变法维新的积极参加者王照和康有为自己都有所说明。

  变法失败以后半年,王照说:“及丁酉(一八九七年)冬,康有为入都,倡为不变于上而变于下之说。其所谓变于下者,即立会之谓也。照以为意主开风气,即是同志。俄而康被荐召对,即变其说,谓非尊君权不可。照亦深以为然,盖皇上既英明,自宜用君权也” (《戊戌变法》,第四册,第331页。)。康有为一九○一年写给人的信上说,“当戊戌以前,激于国势之陵夷,当时那拉揽政,圣上无权,故人人不知圣上之英明;望在上者而一无可望,度大势必□□鬻割至尽而后止,故当时鄙见专以救中国四万万人为主。用是奔走南北,大开强学、圣学、保国之会,欲开议院得民权以救之。……及见皇上后,乃知圣明英勇,能扫除旧国而新之,又能决开议院,授民以权。当时孙家鼐谏曰,‘若开议院,上即无权’。上曰:‘吾以救民耳!权之有吾何论焉?’此固英德意奥法俄所死人千万而不可得者,而一旦上能敝屣天下而行之,吾为感泣,愿效死焉。……夫圣主之挺出,岂独天下不知,即吾开保国会时亦不知。陈军机次亮告我曰:‘皇上实英明通达,过于群臣’。我答曰:‘此真军机颂圣之言,吾不信也’。及既见圣明,乃知出于意表。试问天之生此,又今遍历诸艰,不以为救中国计而何哉!……”(康有为未刊文稿,转见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第1-2)。两个说明,内容基本相同。有真实的部分,有不真实的部分。王照主要是转述康有为的话,并不知道其中底蕴。

  真实的部分,是肯定一八九八年春天以后,康有为在变法活动中,曾突然改变主意。他在那以前,赞成民权,倾向“变于下”,在那以后强调君权,极力希望“变于上”,在短时间里,结社开会也没有停止。不真实的,是康有为说他改变主意是在一八九八年六月十六日受载□召见以后。以前不了解载□其人怎样,“望在上者而一无可望”。等到“既见圣明,乃知出于意表”,所以主张用君权变法了。他说的原因和时间,两者都不对。康有为上清帝第五书,是在一八九七年十一月底至十二月十二日之间。第六书,即统筹全局折,迟至一八九八三月十一日才送到载□面前,但康有为是一月二十八日递交总理衙门的。第五书写得极为沉痛激烈,“恐皇上与诸臣求为长安布衣而不可得”一类的话,使载□为之深受感动。那上面明明写着请“明决国是与海内更始。自兹国事付国会议行,……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从第六书起,所有开国会、行宪法的话,在康有为奏折里就再也没有出现了,代替的是开制度局和开懋勤殿。四月十七日,康有为在保国会第一次集会上演说,谈到泰西立国的本原,“议院以通下情,君不甚贵,民不甚贱”,也没有认为中国现在可以照办。相反,四月十三日,由总理衙门递呈的《日本变政考》里,反对中国现在设议院、行民权,至再至三。而康有为受载□召见,还在这以后两个月。事情很清楚,康有为变法态度的突然转变、后退,绝对不是见到载□,发现了一位“为救中国计”而挺生的圣主以后,其时间自然也不在六月,而是在上第五书与上第六书之间。那段时间共一个多月,直接关系康有为的重要的事情,是一月二十四日与总理衙门大臣会谈,讨论变法问题。这虽不是载□的召见,但是他的意旨。康有为多次上书,争取皇帝接受变法,在他看来,这是一个真正的开始。上清帝第六书,就是那次会谈以后第四天进呈的。载□表示接受变法的意向,康有为与大臣们直接对话,讨论变法问题,这是他态度转变的关键。

  事实上康有为、梁启超等所处的地位,从此也起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双重的。一重是,普通的新进士人,骤然变得靠近清政府权力阶梯的高层了。康有为得到载□信任以后,名义上没有高官,实际成了变法出谋划策的人物。开制度局如果实现,他当然是这个有权讨论全面变法的机构中的一员。谭嗣同、林旭等四人以军机章京“参预新政”,康有为说他们“实宰相也”。但主持变法的首脑仍是康有为。谭嗣同、徐致靖分别打算荐举康有为入军机和值懋勤殿。康知道那拉氏一定会忌恨、打击,才推辞不允。后来决定开懋勤殿,用顾问官十人。康有为为活动王照、徐致靖推荐他和梁启超等十人,载□并禀知了那拉氏,在军机处记名登记。百日维新再继续下去,康梁等人的官位会是很高的。再一重变化,是宣传爱国、受人同情的士人,因为得到皇帝信任,变成大官僚、宦途竞争者的对手和各种守旧势力猛烈攻击的目标了。四月底,保国会的章程刚一出来,孙灏就逐条反驳,说康梁等“厚聚党徒,妄冀非分”,“非圣无法”,“辩言乱政”,每一条都足以构成杀头资格。御史潘庆澜、黄桂□相继弹劾康有为大逆不道,弹劾保滇会、保浙会等。七月间,文悌上折,捏造康有为“保中国不保大清”,保国会发起人之一御史李盛铎也赶快投到了反康的一边。孙家鼐又上疏弹劾《孔子改制考》。九月上旬,湖南举人曾廉上书请杀康有为、梁启超。至于一般讨论中的反对、咒骂那就更多了。荣禄天天攻击变法,据说对康有为早怀着必杀之心。康有为感到四面楚歌。他连声惊叹:“恶我愈至,谤言愈甚”,“于是京朝震动,外省悚惊,谣谤不可听闻矣”!“吾今惧矣”!

  改良派核心人物的地位这种双重变化,越发加深他们的阶级性格中本来严重软弱的的特性,更迅速地与封建阶级、帝国主义势力相妥协。他们需要这样来保住自己的地位和利益,而不愿去“与众违异,妄招攻击”。在阶级斗争的浪涛起伏、汹涌中,动摇、变节、倒退,成了他们难以逃脱的命运。这是康有为改变态度的根本原因。变法维新即使不被推翻,就像载□只可能是一个洋务派的皇帝一样,改良派也只能成为一个不掌握那么多军事工业的、以不同于旧洋务派外貌出现的新洋务派。改良派的阶级属性一半与载□相同,所处的半殖民地的环境条件完全相同。康有为、梁启超一派取得政权,将要做的事情,很可能是和载□一起,镇压谭嗣同等激进分子,同时,把清政府后来宣布的“预备立宪”提前几年。“变法维新”,那时也就将由另外的口号去代替。历史证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统治下,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是不能维持自己的政权的。不管是本阶级独立的政权,还是改良主义那种依附于封建统治势力的半资产阶级政权。帝国主义、买办资产阶级、地主阶级都不允许他们做到这一点。

  戊戌变法中,载□和康有为、改良派各自推行了什么政策,简单地重复一下,那就是:

  一、载□的政策——很多是洋务派的主张,少数是维新派的主张;

  二、康有为、改良派的政策——纲领上与洋务派对立,实行中关键的问题上与洋务派一致。

  戊戌变法,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发起的一次具有爱国性质的改良运动,康有为等人的政治思想和活动中,有先进的东西,有不少丑恶难堪的东西。帝国主义实际上开始瓜分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康有为等号召救亡图存,喊出了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要求民族独立的心声,他们揭露封建黑暗愚昧,陈述亡国危险迫在眉睫,提出了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变法维新,理直气壮。康有为、梁启超都不愧为一代文豪,极善于宣传鼓动,他们有些文字,至今读来,仍足以令人感情激动,奋发踊跃(据说康有为评论中国的文学成就,认为《李斯谏逐客书》为天下第一篇奇文,他自己的条陈、奏折等,确有写得生动、形象的地方)。其宣传革新思想,启蒙发覆,功绩是不可湮没的,为什么在实行中,一接触到开议院、行宪法,马上就向封建势力屈服,以及在对待帝国主义瓜分阴谋上,最后与洋务派的反动立场没有两样了呢?根源是他们站在半地主、半资产阶级立场上,又要求参加政权,又不愿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级寻求支持。不止不愿意寻求这种支持,而且极端仇视农民群众,处处与之相对立。抵制和防范农民起义、农民革命,也正是他们急于要求变法的目的之一。关于这一点,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以后的多次上书、奏议里面是反复讲过的,“公车上书”中说:“民日穷匮,乞丐遍地,群盗满山,即无外隙,精华已竭,将有他变”。在一八九五年六月底,上清帝第四书上说:“强夷环逼于外,会匪蔓延于内,五年之间,江浙闽广滇桂恐不能保,十年之内,皖楚辽藏蒙回亦虑变生,二十年后,败坏非所敢知矣。此尚言常者,若瓦解之患,则旦夕可至,殷鉴不远,即在前明”一八九七年冬,上清帝第五书上说:“自台事后,天下皆知朝廷之不可恃,人无固志,奸宄生心,陈涉辍耕于陇上,石勒倚啸于东门,所在而有,近边尤众。伏莽遍于山泽,教民遍于腹省,今岁广西全州、灌阳、兴安、东澜、那地、泗城、电白已见告矣。匪以教为仇信,教以匪为口实,各连枝党,发作待时。……乱机遍伏,即无强敌之逼,揭竿斩木,已可忧危,况潢池盗弄之余?彼西人且将借口兴师,为我定乱,国初勘流贼而定都京邑,俄人逐回匪而占据伊犁,兵家形势,中外同揆,覆车之辙,可为殷鉴”。一八九八年一月,上清帝第六书,即“统筹全局”折上,也没有忘记讲到“海内震惶,乱民蠢动”的问题。百日维新期间,载□发布一道上谕,指出四川江北厅、湖北沙市、广西永安州群众反教会斗争继续不断,责令地方官实力保护外国传教士,开导百姓不要轻启隙端。梁启超特地写了一条评论,大肆诬蔑反教会斗争的群众为“暴徒”,为“奸民”,说群众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是“借端生事”。康有为、梁启超所说的“会匪”、“群盗”、“伏莽”、“暴徒”、“奸民”,都是指反抗封建阶级、帝国主义剥削、压迫的农民群众和农民的武装起义。所谓“陈胜辍耕于陇上”;所谓“殷鉴不远,即在前明”;所谓“国初流贼”;所谓“沙市及四川余蛮子”等,意思是很明白的。当他们讲到这些“会匪”“暴徒”等的时候,感到比“西人”“外人”、实际即帝国主义侵略者更加可怕,仇恨之情,溢于言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指出:要辩明政党或政治集团斗争的是非,就不要相信言词,而要研究那些政党或政治集团的真实历史,主要不是研究它们关于自己所说的话,而是研究它们的行动。研究它们是怎样解决多种政治问题的,是怎样处理与社会各阶级即与地主、资本家、农民和工人等等的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的。康有为等人爱国、革新的言论给人印象深刻。但是他们屈从封建阶级、帝国主义,坚决反对农民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行动,更有力地说明了他们全部活动的性质。他们的政策,并不触及地主阶级、买办阶级和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根基,而只是要求让资产阶级上层的代表分享政治权力,改革某些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上层建筑,他们不但行动极其温和,而且要求改良的范围、程度是很有限的。近来的讨论中,有一种意见,越说越高,以至认为戊戌变法根本不是改良主义,而是一场革命。新的研究、新材料的发现,使得情况进一步明朗化了。认真考查一下当事者所推行的政策、实际主张,一些不合实际的溢美之论,固然站不住脚,那场运动中,以前被认为具有光泽的部分,现在看来,也未免黯然失色。

  

  

  (资料来源:《近代史研究》1982年第4期。)



推荐阅读
微信扫码小程序
随时手机看书